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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天演论上(4)

人之有群,其始亦动于天机之自然乎?其亦天之所设,而非人之所为乎?群肇于家,其始不过夫妇父子之合,合久而系联益固,生齿日蕃,则其相为生养保持之事,乃愈益备。故宗法者群之所由昉也。夫如是之群,合以与其外争,或人或非人,将皆可以无畏,而有以自存。盖惟泯其争于内,而后有以为强,而胜其争于外也,此所与飞走蠕泳之群同焉者也。然则人虫之间,卒无以异乎?曰:有。鸟兽昆虫之于群也,因生而受形,爪翼牙角,各守其能,可一而不可二,如彼蜜蜂然。雌者雄者,一受其成形,则器与体俱,嫥嫥然趋为一职,以毕其生,以效能于其群而已矣,又乌知其余?假有知识,则知识此一而已矣;假有嗜欲,亦嗜欲此一而已矣。何则?形定故也。至于人则不然,其受形虽有大小强弱之不同,其赋性虽有愚智巧拙之相绝,然天固未尝限之以定分,使划然为其一而不得企其余,曰此可为士,必不可以为农;曰此终为小人,必不足以为君子也。此其异于鸟兽昆虫者一也。且与生俱生者有大同焉,曰好甘而恶苦,曰先己而后人。夫曰先天下为忧,后天下为乐者,世容有是人,而无如其非本性也。人之先远矣,其始禽兽也。不知更几何世,而为山都木客;又不知更几何年,而为毛民猺獠;由毛民猺獠,经数万年之天演,而渐有今日,此不必深讳者也。自禽兽以至为人,其间物竞天择之用,无时而或休,而所以与万物争存,战胜而种盛者,中有最宜者在也。是最宜云何?曰独善自营而已。夫自营为私,然私之一言,乃无始来斯人种子,由禽兽得此,渐以为人,直至今日而根株仍在者也。古人有言,人之性恶。又曰人为孽种,自有生来,便含罪恶。其言岂尽妄哉!是故凡属生人,莫不有欲,莫不求遂其欲,其始能战胜万物,而为天之所择以此。其后用以相贼,而为天之所诛亦以此。何则?自营大行,群道将息,而人种灭矣。此人所与鸟兽昆虫异者又其一也。

复案:西人有言,十八期民智大进步,以知地为行星,而非居中恒静,与天为配之大物,如占所云云者。十九期民智大进步,以知人道,为生类中天演之一境,而非笃生特造,中天地为三才,如古所云云者。二说初立,皆为世人所大骇,竺旧者,至不惜杀人以剫其说。卒之证据厘然,弥攻弥固,乃知如如之说,其不可撼如此也。达尔文《原人篇》,希克罗德国人《人天演》,赫胥黎《化中人位论》,三书皆明人先为猿之理。而现在诸种猿中,则亚洲之吉贲音奔、倭兰两种,非洲之戈票拉、青明子两种为尤近。何以明之?以官骸功用,去人之度少,而去诸兽与他猿之度多也。自兹厥后,生学分类,皆人猿为一宗,号布拉默特。布拉默特者,秦言第一类也。

导言十三 制私

自营甚者必侈于自由,自由侈则侵,侵则争,争则群涣,群涣则人道所恃以为存者去。故曰自营大行,群道息而人种灭也。然而天地之性,物之最能为群者,又莫人若。如是则其所受于天,必有以制此自营者,夫而后有群之效也。复案:人道始群之际,其理至为要妙。群学家言之最晰者,有斯宾塞氏之《群谊篇》,拍捷特《格致治平相关论》二书,皆余所已译者。夫物莫不爱其苗裔,否则其种早绝而无遗,自然之理也。独爱子之情,人为独挚,其种最贵,故其生有待于父母之保持,方诸物为最久。久,故其用爱也尤深。继乃推类扩充,缘所爱而及所不爱。是故慈幼者仁之本也。而慈幼之事,又若从自营之私而起。由私生慈,由慈生仁,由仁胜私,此道之所以不测也。又有异者,惟人道善以己效物,凡仪形肖貌之事,独人为能。案:昆虫禽兽亦能肖物,如南洋木叶虫之类,所在多有,又传载寡女丝一事,则尤异者,然此不足以破此公例也。故禽兽不能画,不能像,而人则于他人之事,他人之情,皆不能漠然相值,无概于中。即至隐微意念之间,皆感而遂通,绝不闻矫然离群,使人自人而我自我。故里语曰:一人向隅,满堂为之不乐;孩稚调笑,戾夫为之破颜。涉乐方(),言哀已唏。动乎所不自知,发乎其不自已。

或谓占有人焉,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毁之而不加沮,此诚极之若反,不可以常法论也。但设今者有高明深识之士,其意气若尘垢秕糠一世也者,猝于涂中,遇一童子,显然傲侮轻贱之,谓彼其中毫不一动然者,则吾窃疑而未敢信也。李将军必取霸陵尉而杀之,可谓过矣。然以飞将威名,二千石之重,尉何物,乃以等闲视之,其憾之者犹人情也。案:原文如下:埃及之哈猛,必取摩德开而枭之高竿之上,亦已过矣。然彼以亚哈木鲁经略之重,何物犹大,乃漠然视之,门焉再出入,傲不为礼,其则恨之者尚人情耳。今以与李广霸陵尉事相类,故易之如此。不见夫怖畏清议者乎?刑章国宪,未必惧也,而斤斤然以乡里月旦为怀。美恶毁誉,至无定也,而礼俗既成之后,则通国不敢畔其范围。人宁受饥寒之苦,不忍舍生,而愧情中兴,则计短者至于自杀。凡此皆感通之机,人所甚异于禽兽者也。感通之机神,斯群之道立矣。大抵人居群中,自有识知以来,他人所为,常衡以我之好恶;我所为作,亦考之他人之毁誉。凡人与己之一言一行,皆与好恶毁誉相附而不可离。及其久也,乃不能作一念焉,而无好恶毁誉之别。由是而有是非,亦由是而有羞恶。人心常德,皆本之能相感通而后有。于是是心之中,常有物焉以为之宰,字曰天良。天良者,保群之主,所以制自营之私,不使过用以败群者也。

复案:赫胥黎保群之论,可谓辨矣。然其谓群道由人心善相感而立,则有倒果为因之病,又不可不知也。盖人之由散入群,原为安利,其始正与禽兽下生等耳,初非由感通而立也。夫既以群为安利,则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善群者何?善相感通者是。然则善相感通之德,乃天择以后之事,非其始之即如是也。其始岂无不善相感通者?经物竞之烈,亡矣,不可见矣。赫胥黎执其末以齐其本,此其言群理,所以不若斯宾塞氏之密也。且以感通为人道之本,其说发于计学家亚丹斯密,亦非赫胥黎氏所独标之新理也。

又案:班孟坚曰:不能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吾窃谓此语,必古先哲人所已发,孟坚之识,尚未足以与此也。

导言十四 恕败

群之所以不涣,由人心之有天良。大良生于善相感,其端孕于至微,而效终于极巨,此之谓治化。治化者,天演之事也。其用在厚人类之生,大其与物为竞之能,以自全于天行酷烈之际。故治化虽原出于天,而不得谓其不与天行相反也。自礼刑之用,皆所释憾而平争。故治化进而天行消,即治化进而自营减。顾自营减之至尽,则人与物为竞之权力,又未尝不因之俱衰,此又不可不知者也。故比而论之,合群者所以平群以内之物竞,即以敌群以外之天行。人始以自营能独伸于庶物,而自营独用,则其群以漓。由合群而有治化,治化进而自营减,克己廉让之风兴。然自其群又不能与外物无争,故克己太深,自营尽泯者,其群又未尝不败也。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理诚如是,无所逃也。今天下之言道德者,皆曰:终身可行莫如恕,平天下莫如絮矩矣。泰东者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求于朋友,先施之。泰西者曰:施人如己所欲受。又曰:设身处地,待人如己之期人。凡斯之言,皆所谓金科玉条,贯彻上下者矣。自常人行之,有必不能悉如其量者。虽然,学问之事,贵审其真,而无容心于其言之美恶。苟审其实,则恕道之与自存,固尚有其不尽比附也者。盖天下之为恶者,莫不务逃其诛。今有盗吾财者,使吾处盗之地,则莫若勿捕与勿罚。今有批吾颊者,使吾设批者之身,则左受批而右不再焉,已厚幸矣。持是道以与物为竞,则其所以自存者几何?故曰:不相比附也。且其道可用之民与民,而不可用之国与国。何则?民尚有国法焉,为之持其平而与之直也。至于国,则持其平而与之直者谁乎?

复案:赫胥黎氏之为此言,意欲明保群自存之道,不宜尽去自营也。然而其义隘矣。且其所举泰东西建言,皆非群学太平最大公例也。太平公例曰:「人得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用此则无前弊矣。斯宾塞《群谊》一篇,为释此例而作也。晚近欧洲富强之效,识者皆归功于计学,计学者首于亚丹斯密氏者也。其中亦有最大公例焉,曰:「大利所存,必其两益。损人利己非也,损己利人亦非;损下益上非也,损上益下亦非。」其书五卷数十篇,大抵反复明此义耳。故道、咸以来,蠲保商之法,平进出之税,而商务大兴,国民俱富。嗟乎!今然后知道若大路然,斤斤于彼己盈绌之间者之真无当也。

导言十五 最旨

右十四篇,皆诠天演之义,得一一复按之。第一篇,明天道之常变,其用在物竞与天择。第二篇,标其大义,见其为万化之宗。第三篇,专就人道言之,以异、择、争三者,明治化之所以进。第四篇,取譬园夫之治园,明天行人治之必相反。第五篇,言二者虽反,而同出一原,特天行则恣物之争而存其宜,人治则致物之宜以求得其所祈向者。第六篇,天行既泯,物竞斯平,然物具肖先而异之性,故人治所以范物,使日进善而不知,此治化所以大足恃也。第七篇,更以垦土建国之事,明人治之正术。第八篇,设其民日滋,而有神圣为之主治,其道固可以法园夫。第九篇,见其术之终穷,穷则大行复兴,人治中废。第十篇,论所以救庶之术,独有耘莠存苗,而以人耘人,其术必不可用。第十一篇,言群出于大演之自然,有能群之天倪,而物竞为炉锤。人之始群,不异昆虫禽兽也。第十二篇,言人与物之不同,一曰才无不同,一曰自营无艺。二者皆争之器,而败群之凶德也,然其始则未尝不用是以自存。第十三篇,论能群之基德,感通为始,天良为终;人有天良,群道乃固。第十四篇,明自营虽凶,亦在所用;而克己至尽,未或无伤。

今者统十四篇之所论而观之,知人择之术,可行诸草木禽兽之中,断不可用诸人群之内。姑无论智之不足恃也,就令足恃,亦将使恻隐仁爱之风衰,而其群以涣。且充其类而言,凡恤罢癃、养残疾之政,皆与其治相舛而不行,直至医药治疗之学可废,而男女之合,亦将如会聚牸牝之为,而隳夫妇之伦而后可。狭隘酷烈之治深,而慈惠哀怜之意少。数传之后,风俗遂成,斯群之善否不可知,而所恃以相维相保之天良,其有存者不可寡欤?故曰:以人择求强,而其效适以得弱。盖过庶之患,难图如此。虽然,今者天下非一家也,五洲之民非一种也。物竞之水深火烈,时平则隐于通商庀工之中,世变则发于战伐纵衡之际。是中天择之效,所眷而存者云何?群道所因以进退者奚若?国家将安所恃而有立于物竞之余?虽其理诚奥博,非区区导言所能尽,意者深察世变之士,可思而得其大致于言外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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