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257500000001

第1章 神秘远古起源考古大搜集(1)

始祖鸟——从零起飞

时值1870年的深秋,天气转凉,大西洋上空不时阴云密布,预示着惊涛骇浪和凄风苦雨的到来。在这种时候横渡大西洋,实非明智之举。此时,在一艘孤零零的船上,几位言谈举止颇为严肃的先生却有些坐立不安,他们偶尔交谈几句,更多的时候蹙眉垂首。但没有人注意他们,这种天气谁的心情都不会好。他们那么急着要去新大陆干什么?自从15世纪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来,那儿就成了探险家和梦想者的乐园,很多人都想到此发一笔横财。在西部挖掘出黄金之后,淘金者更是蜂拥而至。难道,这几位欧洲人也想赶这股延续已久的潮流,去圆美国梦吗?倘若有人这样问他们,很可能会受到不屑一顾的“礼遇”。因为,他们并非为钱财而来。他们是科学家,为了研究才不辞千辛万苦,到美洲来找寻宝物。但是,不要领会错了,他们的宝物不是黄金白银,也不是土地牲畜,而是就普通人而言毫无价值的化石。这些被人弃如敝屣的石头,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比生命更重要。

经过一路的颠簸,几位科学家终于踏上了美国的土地,他们重点考察了堪萨斯等地。在西堪萨斯,严冬成了最大障碍,而印第安人的敌视也时刻威胁着他们的安全。可他们仍然顽强地进行着发掘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第一件鸟类化石——黄昏鸟的一段胫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找到的。后来,探险队还在内布拉斯加的地层中发现了大量古鸟化石。他们的心血没有白费。

这时距发现第一个始祖鸟化石已相隔十年之久。1861年,当矿工在德国巴伐利亚省索伦霍芬附近开采印版石矿时,采到了这块化石,既有骨架,又有清晰的羽毛痕迹。当年9月30日,古生物学家梅以尔把它命名为印版石始祖鸟,认为它是鸟类的祖先。这块化石立刻轰动了世界。之后,科学界对这类化石究竟是龙是鸟的问题发生了争执。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一些勇敢而执着的科学家才不惜代价,漂洋过海到美洲寻找新的证据。这才引出了上面的故事。

对始祖鸟的认定也是经过了一番周折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报刊杂志中出现了对这一种类的不同叫法,说明观点还没有统一。在历经是是非非的争议后,大家终于达成了共识,认为印版石始祖鸟这个名称相对还是最确切的。那么,至尊至贵的始祖鸟又是什么样的呢?且让我们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始祖鸟是一种原始鸟类。大小跟鸽子差不多,它的身体结构和外貌与现在的鸟类却大相径庭。首先,它有一条由多节尾椎组成的大尾巴,看起来颇有分量;其次,它的嘴里长满了小尖牙,是肉食爬行动物所不可或缺的;再次,尽管它的前肢已变成翅膀,可在末端仍残留着三个指爪,等等。这些都是爬行动物具有的特征,因此有人把它叫做“美丽的爬行动物”。可是,把它归为爬行类又万万不能,因为它又有许多更为进步的地方。

最为明显的一点是有了羽毛。虽然翼龙也有翅膀,同样能在空中滑翔,但稍有破损便不能再飞行了,就像气球被针尖刺一下就会瘪一样。而始祖鸟的翅膀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羽毛,即便掉一些,或者轻微擦伤,都不会有大碍,飞起来仍然稳稳当当,这是翼龙远远不及的。不仅如此,它的羽毛已具备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是鸟类所独有的特征,是展翅飞翔必不可少的条件。从翼龙的皮膜进化到羽毛,是飞行史上的一大创举。始祖鸟的这件“羽衣”,确实是应该载入史册的。

羽毛的作用还不仅仅如此。有了这件外衣,始祖鸟的体温就能保持稳定,血液也随之成了恒温的。变温的爬行动物一到冬天就寸步难行,只能躲在窝里睡大觉,用睡眠来抑制饥渴,在梦中挨过漫漫严寒,等候春天的来临。在与环境的适应过程中,这显得比较消极。而始祖鸟有了羽毛的庇护,就像掌握了法宝,它不再惧怕严寒的到来。即便是大雪纷飞的日子,同样可以外出觅食,呼吸新鲜空气,欣赏银装素裹的自然景色。以鸟类为代表的温血动物在不同环境下体温都相对稳定,加强了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并且成为征服自然的前提。这是冷血的爬行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始祖鸟率先跨入恒温动物的行列,又创下了一个第一。

始祖鸟已称得上聪明了。它的脑袋足以存放指挥其瘦小躯体的东西,而像山一样的恐龙,脑量并不比始祖鸟大多少。倘若让始祖鸟与雷龙来个智力测验,黑眼珠骨碌碌转的始祖鸟肯定稳操胜券,而一脸憨相的雷龙却不知所措,输得一败涂地。不过,始祖鸟那左顾右盼的脖子并不是它自己的独家发明,在这点上,恐龙可以大大炫耀一番,因为它们才是最初的缔造者。

虽然始祖鸟的翅膀已具规模,但仍然无法长空搏击,只能在一定的高度上做短距离飞行,仅仅比现在的家禽稍微好些。而且,它的长尾巴也不利于起落和转向,使得始祖鸟的空中姿态不是太好。这也不能过分强求,毕竟它是初露羽翼。当它疲倦的时候,就停在树枝上稍事休息。原来,始祖鸟已长了四个脚趾,而且拇指和其他三趾对生,虽说看起来像瞎子戴眼镜——多余的圈圈,但并非一无是处。因为它的翅膀还很稚嫩,某些时候还不得不借助这三个爪。当始祖鸟正站在树枝上高瞻远瞩时,或许是站累了,或许是因心游万仞而恍然迷糊之故,不幸滑下来,它在降落过程中使劲拍着翅膀以减慢速度,并瞅准近旁的树枝,翅膀上的三个爪/顷势抓住那救命的枝干,让身体悬挂在空中,过了一会儿,惊魂甫定,真是有惊无险。这个场面让其他动物大开眼界。

诸多迹象表明,始祖鸟是由爬行类向鸟类转化的中间环节,对它的研究,是摸清生物进化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的关键。始祖鸟像接力运动员,一手接过前辈的棒,完成自己的使命后,又把它交给后代,使生命不断更新、前进。这其中任何一个种类都不能有所懈怠,否则,时间的长河将无情地冲走一切。人类出现的时间就要大打折扣,那样的话,很可能如今纽约栉比鳞次的摩天大楼都还是原始森林,都市中潮来潮往的人流就要回复成猿猴的集会。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所以,我们还得感谢那些在前进的路上不断努力,前仆后继,为进化付出巨大代价的古生物们。

始祖鸟生活在距今15000万年前的晚侏罗纪,它实在是很老。江山代有才俊出,在祖先的感召下,后起之辈更加茁壮成长,令自然界的“同仁”们刮目相看。白垩纪的鸟比起始祖鸟来更趋于现代化。除了还保留有少量的牙齿外,相貌和形态已十分接近现代的鸟类。翅膀上的“历史遗迹”(残留的爪)已消失了,尾巴也不再拖拖拉拉。更重要的是,通过锻炼,用以飞翔的胸肌发达了,它们可以昂首挺胸地向世界宣称:它们已完全摆脱了爬行动物的影响,展翅向更高目标冲刺。

遗憾的是,我们将要在下面介绍的,并不是翱翔于蓝天的飞鸟。有人禁不住会问:既然白垩纪鸟的翅膀已发育得很完备了,那么,出现善于飞行的鸟才是顺理成章的事。为什么事与愿违呢?我们研究古代生物最重要的依据是化石,没有化石便不能妄加评论。由于飞鸟是在空中活动,死后落到地面或水里,很容易被细菌腐蚀,被其他动物吞食,所以,飞鸟变成化石的机会微乎其微。始祖鸟化石的发现是空前绝后的,但是,它还称不上真正的飞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能一睹白垩纪飞鸟的芳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飞鸟才是白垩纪鸟类实至名归的代表。话说回来,见识——下白垩纪的其他成员,也算没有枉费心机。

白垩纪的鸟类在生活上仍一如既往,保持着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性:傍水而栖,鱼虾为食。时间长了,一些鸟干脆完全以水为伴,变成了水鸟。黄昏鸟便是其中的代表。这是一种体形较大的鸟类,前后身长1~2米,对于飞行来说,有些大厂。实际上,黄昏鸟根本不会飞,甚至连像翼龙那样滑翔都不可能,因为它的翅膀已经退化殆尽。正当鸟类的翅膀方兴为艾之日寸,这种鸟却提前退出天空,不能不说是各有各的选择。黄昏鸟生活在水域,因此生理结构也相应做了调整,它的脚上长了蹼,跟鸭子的一样,这是擅长游泳的证明;它的嘴宽阔扁平。嘴卑的牙齿是对付鱼虾的工具。黄昏鸟整个都很像鸭子。如果有一只黄昏鸟摇摆着肥大的躯体,出现在公园里时,兴许人们会以为是最新研制成功的鸭子的改良品种。不能在天空飞翔,对会飞的鸟来说是很残忍的事,但不会飞的鸟却不以为然。俗话说:马有马路,车有车道。黄昏鸟在水中的绝活也是其他鸟类所自愧不如的。它不仅是游泳好手,更是潜水能将。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海洋深处去,这是飞鸟做梦都想不到的。而黄昏鸟却习惯于到此一游,体会大海深处的无穷乐趣,这是作为水鸟的它引以为自豪的。虽然它们脱离了鸟类发展的大方向,但是,适应就是生存。水鸟能一直延续至今,谁又能否认它的存在呢。而且,黄昏鸟具有很顽强的生命力,它敢于接受严寒气候的挑战,到北纬69°的地区去生活。1967年,科学家在这一地区的加拿大安德森河找到一只黄昏鸟的化石,这也是颇值得赞赏的。

新生代是鸟类的黄金时代。就在这一崭新的地质时期,陆地上出现了一种与现代鸵鸟和美洲鸵鸟相似的鸟类。这种鸟就是著名的大型不飞鸟,在美国怀俄明州的地层中曾发现它的化石。这类鸟长得奇形怪状,身高达2米,头的长度也在40厘米以上;嘴巴坚固有力,像把扳手,脖子十分粗壮;它的后肢肌肉强健,长有4个脚趾,跑起来像安装了一台马力十足的发动机。不飞鸟的体格如此魁梧,即使是平常走路,看起来也是昂首阔步。5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是不飞鸟的天下,从现在的美洲西部到欧洲,四处都是疾来疾往的不飞鸟,像在召开大型的田径运动会。像鸵鸟之类在陆地上奔走的鸟,应该就是怪鸟不飞鸟的后裔。

地球曾经是鸟类的乐园。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跑的,还有在水里游的。据专家估计,从鸟类形成那天起直到现在,地球上曾生存过15万种鸟,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在更新换代的过程中,有些种类被淘汰了,从此消失了踪迹;有的却凭着顽强的生命力,把香火延续下来,使得代代相传,因此才会有今天五彩斑斓的鸟世界。无论如何,这些鸟类都曾为了生存而奋斗过,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生命的赞歌。

与此同时,那些研究者们所做出的努力更是令人钦佩。为了采取化石,他们付出的又何止是辛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化子;电仍然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可遇而不可求。所以,这些标本都是非常珍贵的。像始祖鸟化石,直到现在仍然只有极少数重见天日,成为无价珍宝,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许多唯利是图的人对此垂涎三尺。原始鸟化石以前只在德国有所发现,然而近几年在我国东北辽西地区也找到了它的踪迹,有“中华龙鸟”、“孔子鸟”、原始祖鸟等种类。这本是——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计入痛心的事实。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竟然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公然盗窃这些珍贵的化石标本,再转运到国外,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这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当我们参观博物馆,看到那些栩栩如生的动物标本,并为之浮想联翩时,不要忘了这些动物曾为生存而走过的艰难历程,也不要忘了科学家为此所做的不朽贡献,更不要忘记这是国家乃至人类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把这些化石好好地保护起来,使之成为一部活的自然史,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知识,而不是奇货可居的收藏品。这样,也是对那些在地下沉睡了上千万年的动物的一种安慰。

森林里跑出来的马

曾读过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匹名叫“飞飞”的战马。在抗日战争中,它跟随主人转战南北,立下了赫赫功绩,并多次从炮火中救出伤员。后来,它不幸被日本一名高级军官黑森男爵捕获,黑森惊诧于它的骏勇,一心想把它驯服以据为己有,因此恩威并施。飞飞既无惧于皮鞭的威力,又不受“优待”的诱惑,任凭男爵把它奉为上宾也不为所动,最后绝食而死。这对黑森的触动非常大,他意识到:中国的马尚且如此,中国人的民族气节更是伟大,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于是,他为飞飞垒坟树碑,并带着赎罪的心情回到日本,成为反战人士。

自古以来,马就是人类的好朋友。它机警灵敏,而且忠诚可靠。它不仅像牛一样拉车耕地,还作为战士浴血疆场。它不像狗那样爱阿谀奉承,只是默默地尽心尽力,因此,人与马结下了很深的友情。除了其秉性可贵之处,马的神骏也是历来为人称道的。有人说马是自然界里姿态最美的动物。据《世说新语》里的记载:魏晋士人支遁林酷爱养马,原因就在于重其“神骏”。马是文人墨客笔下刻画得最多的动物之一,以画马闻名的大师,古往今来,又岂止一两个。而诗歌、小说里的马更是神采飞扬。且看《三国演义》中的描写:“奔腾千里荡尘埃,渡水登山紫雾开。掣断丝缰摇玉辔(pèi)火龙飞下九天来”。可见,马在人心目中的位置是很崇高的。

那么,马是怎样形成的呢?它的根在哪里?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只能随着时间追溯过去,从头说起。

同类推荐
  • 血腥的盛唐3:武则天夺权

    血腥的盛唐3:武则天夺权

    在最鼎盛时期,唐朝经济GDP高达世界总量的六成,领土面积是当今中国的两倍,300多个国家的人们怀着崇敬之心,涌入长安朝圣,2300多名诗人创造了无法逾越的文化盛世;然而事实上,如此繁荣的景象只持续了不到整个朝代一半的时间,大唐王朝的最后近百年间,连年内战,四处硝烟,黄河流域尸横遍野,千里无鸡鸣,万里无狗吠,落日的余辉下,是一望无际的地狱之国。翻开本书,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主角们:李渊、李世民、武则天、杨贵妃、唐明皇、李白、安禄山、黄巢……帝王将相,轮番上阵,诗人草寇,粉墨登场,紧锣密鼓,不容喘息,连演数场好戏:一场比一场令人血脉贲张!一场比一场起伏跌宕!一场比一场充满血腥和阴谋!
  • 乱汉行

    乱汉行

    沙场无情,刀剑无眼。唯有君王一纸封赏告慰满地森森白骨。多少将领战功赫赫,名垂千古,可一场战争几十万人性命,能被历史记住的仅有一人而已。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历朝历代有多少将领,那是多少无辜而又年轻的生命铸成的一曲唱响千年的悲歌。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轮回。莫话封侯,历史最是无情。
  • 跑到盛唐挖墙角

    跑到盛唐挖墙角

    752年,大唐王朝的盛世达到顶峰,边境上,哥舒翰压得吐蕃人不敢过临洮,安禄山磨刀霍霍直指契丹;朝堂上,李林甫奄奄一息,杨国忠跃跃欲试;兴庆宫,明皇抱着美丽的儿媳夜夜笙歌,看起来,既无内忧也无外患。752年,地跨亚非欧、全盛时期的阿拉伯帝国,波斯人以另一种方式完成了复兴,新生的阿拔斯王朝正致力于巩固和平叛,从埃及到叙利亚,从巴格达到呼罗珊,到处都充满了阴谋和算计。752年,一度被阿拉伯人打到都城之下的东罗马帝国获得了喘息,君士坦丁五世联同他们的姻亲可萨汗国的达干可汗开始了计划之外的反攻,却在小亚细亚和高加索两个方向上摇摆不定。752年,法兰克王国进入加洛林王朝时期,欧洲大陆从来没有这么统一过,矮子丕平和他那个伟大的儿子,已经看到了复兴罗马帝国的曙光,跨越比利牛斯山而来的异教徒,不过是成就伟人功业的踏脚石而已。752年,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却注定要载入史册,因为......刘稷来了。哥的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 天下第一王

    天下第一王

    朝代更迭,谁能笑傲?王侯将相,有谁屹立不倒?得千年记忆,笑傲大正。
  • 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

    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

    本书以综述、专题研究、文献摘编、报刊资料、大事记五大板块,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以来所取得的成就。
热门推荐
  • 巫界术士

    巫界术士

    雷林带着智脑穿越,成为一名贵族身份的巫师学徒,通过利用自身优势,学习成为巫师,获得术士的传承,走上血脉的道路,在神秘诡异的巫师世界进行一系列探险,最后获得永恒的故事。有关更新:每天保底两更,时间为6点和15点,加更一般放在晚上21点。细则:1、月票每满一百票,或者订阅上涨,加一更。2、收藏每上涨2000,加一更。3、打赏出现一名长老级,加一更,盟主三更。4、总推荐每增加2万,或者总点击增加20万,各加一更。备注:由于作者码字速度等原因,有些加更可能会比较延迟,但最晚应该也不会超过一周的时间,还请书友们谅解!
  • 欺天之旅

    欺天之旅

    神界断我修炼之路,魔族择我为棋子,我为何要任其摆布!神魔不佑,正邪难容......平凡少年林起凡将背负着惊世隐秘,与神魔为敌,开始自己的欺天之旅!
  • 士昏礼

    士昏礼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幼年琐事

    幼年琐事

    小时候的认知总是自己主观臆断的,没有过多的干预,也许这才是真的认知。
  • 贾平凹纪事

    贾平凹纪事

    作者眼见为实的一手资料,给你一个不一样的贾平凹!侧重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十年间贾平凹主要经历和重大事件的记述,浓墨于有关贾平凹创作的《废都》《白夜》《高老庄》等主要作品创作、争鸣、出版、遭禁,以及贾氏的生活片段,三毛在去世前最后一封信就是写给贾平凹的……
  • 穷途末路

    穷途末路

    奶奶是村里有名的好脾气,但我娘进门以后,奶奶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直到我出生后……
  • 修道院纪事

    修道院纪事

    比肩《百年孤独》的传世杰作,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若泽·萨拉马戈代表作,获葡语文学桂冠奖项“卡蒙斯文学奖”,被译成四十余种语言诺贝尔学院力荐!一个飞天的奇想,一桩建造的奇迹,一段热烈的奇情,一场魔幻时代的奇遇。这是宗教裁判所阴影下的压抑和愚昧的时代,在战场上丢了左手的士兵巴尔塔萨,有特异视力的姑娘布里蒙达,被疯狂的天才、科学怪人洛伦索神父邀请一起建造飞行器。飞行器确实起飞了,但接下来呢……欢笑紧挨着眼泪,平静和焦急只有一步之遥,轻松与惊恐是近邻,每个人的生活莫不如此,每段历史莫不如此。
  • 大漠“猎狐”:阿拉曼战役(上)

    大漠“猎狐”:阿拉曼战役(上)

    本书讲述非洲二战转折史。前期,由隆美尔所带领的非洲纳粹军团,一路获胜,进逼开罗,危难时刻,英国蒙哥马利将军走马上任,他通过一系列措施迅速扭转时局,并在阿拉曼战役中重创隆美尔军团,从而彻底改变非洲战争局面,导致意大利墨索里尼政府垮台,间接加速了二战的结束进程。
  • 凤谋天下:王爷为我造反了

    凤谋天下:王爷为我造反了

    “我云倾挽发誓,有朝一日,定让那些负我的,欺我的,辱我的,践踏我的,凌虐我的人付出血的代价!”前世,她一身医术生死人肉白骨,悬壶济世安天下,可那些曾得她恩惠的,最后皆选择了欺她,背叛她,凌虐她,杀害她!睁眼重回十七岁,前世神医化身铁血修罗,心狠手辣名满天下。为报仇雪恨,她孤身潜回死亡之地,步步为谋扶植反派大boss。谁料,却被反派强宠措手不及!云倾挽:“我只是随手灭虫杀害,王爷不必记在心上。”司徒霆:“那怎么能行,本王乃性情中人,姑娘大恩无以为报,本王只能以身相许!”--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网游之神宠设计师

    网游之神宠设计师

    《大召唤》是一款召唤与培养宠物对战冒险的大型全息网游,玩家培养并利用战宠作战。何奈穿越未来,迅速进入这款游戏中。当别人还在为抽中稀有战宠沾沾自喜的时候,他利用记忆,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原创”战宠之路。你有嗥月狼王?我有貂蝉拜月。你有吸血伯爵?我出莹草爸爸。还有pgsk.com、盲僧、堡垒、诸葛亮等等英雄层出不穷。没有你死我活的争斗,只有走不出来的套路,前所未有的战宠,别出心裁的技能。各大公会几乎所有的战宠都被他针对了一遍,让人咬牙切齿却又恨不起来。“奈何,一宠难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