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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心中有这么一个人吗(3)

本文中的男主人公巧妙地用问答的方式,来了解女主人公的心理态度。他那么多年苦苦的守候,多么希望能“抱得美人归”。不过,当他知晓女主人公已结婚时,忍住了冲动,理智而悲伤地退出,这么苍凉的谢幕让人心暖中透着一股寒意。

想说却不能说,只怕一说出口就会成为伤害。于是,选择缄默,让自己独自背负所有悲伤与回忆。

爱,就是让我们所爱的人幸福。

慧语箴言

我宁肯为我所爱的人的幸福而千百次地牺牲自己的幸福。

——卢梭

我只能微笑。自从在学校门口的那场车祸中失去了双腿,我就决定放弃阿琳,并将这个秘密缄默,一直到死。

将爱缄默到死

素素

离高考还有3个月的时候,父母就为我办妥了出国手续,只要拿到高中毕业证,就可以直飞美国,参加ACT考试了。

可是,我的心里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万一通过了ACT考试,就意味着我要留在美国上大学,读硕士,甚至博士,换言之,我至少有6年时间不能和阿琳在一起。

听爸妈讲,我和阿琳出生在同一家医院里,因为当时的床位非常紧张,就把我们俩放在同一张婴儿床上。长大后阿琳总是很俏皮地说:“明子哥,你是我生命里的另一半,瞧,从一出生,我们就睡在同一张床上,不是吗?”

原以为阿琳听到我要去美国的消息后,一定会悲哭不已,不料,她却大大咧咧地说:“恭喜!恭喜!”然后拽着我去学校附近的大排档狠撮了我一顿,吃掉我200大元。我说:“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吃?!”

阿琳一边舔着冰激凌一边说:“反正你就要走了,能敲一笔算一笔吧。”

我心里清楚,阿琳是舍不得我走的,她之所以装着漠不关心的样子,只是觉得我走了以后早晚要回来的,因为我是她生命的另一半,从一出生就注定了,任谁也分不开。

临走时,阿琳踮起脚,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嬉笑着说:“你被我俘虏了,这是‘爱情绣’,很难抹掉的。”我说:“那就不必抹了,反正别人也看不见。”

阿琳的泪水这才大滴大滴地落下来……

刚到华盛顿不久,还没将生物闹钟调整过来,就参加了ACT考试。不知怎么搞的,考得一塌糊涂,竟然被一所大学录取了。

打电话告诉阿琳,她竟然取笑我说:“谁让你父母那么有钱,想买哈佛大学的校门都不难呢!”

我生气地问:“你怎么一点也不难过啊?”阿琳的电话就突然挂断了,我知道她在哭,隔着千山万水我也能听见。

不久我就接到阿琳考入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的消息。我忍不住对她说:“干吗呀你,这么早就学管钱。想嫁人啊,你也太猴急了吧?”

阿琳不理我,问:“你们学校有没有美女?”我说:“有,而且很多呢。”她又问:“有没有美女追你了?”我说:“有!昨天就有一位美女塞纸条给我。”我听到电话那头“咣”一声脆响,忙问:“怎么啦?怎么啦?”阿琳说:“没什么,没什么,只是茶杯掉地上了。”我又哈哈大笑,急忙解释说:“那个美女在纸条上写着:看什么看,大色狼!”电话那头立刻传来阿琳甜甜的笑声。

大一下半学期我意外地拿到了一级奖学金,于是买了一部DV机连同拍摄好的“VCC”(视频采集卡)一同寄给了阿琳,并叮嘱她一定要拍够整一张VCC才可以寄过来。没想到,等阿琳的第一张VCC寄过来的时候,我才大呼上当,因为那上面除了风景还是风景,只有最后一段才出现了一行文字:明子哥,可累死我了,跑遍了上海所有的风景区,才拍够这么一张,你还满意吧……

自此,我和阿琳通过一张张VCC的往来来了解对方,思念对方。

大四上半学期,学校安排四年级的同学实习,我请了两个月的长假,瞒着父母偷偷回到上海。一下飞机,我就直奔阿琳租住的公寓楼,在楼下“激动”了好一会儿,才打了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正是阿琳,打着哈欠问是哪位,我说小丫头,我在楼下呆了两个多小时了,快冻僵了。三楼的某扇窗户里立刻探出个头来,仅仅半分钟,阿琳就穿着睡衣跑下来了,脸颊上爬满了泪珠。

我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在上海的两个月里,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阿琳身边。走的那天,阿琳紧紧握着我的手,从车站到机场,一路无语。快要登机的时候,我吻了吻阿琳的额头,柔声说:“一年后,我一定回来接你,我发誓。”阿琳这才点点头,勉强笑了。

回到华盛顿第二天,学校门口发生了重大车祸,死了8个人,其中两个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打电话告诉阿琳这一噩耗,她竟然吓哭了,好半天才问我当时在不在现场,伤了没有。我笑着说,傻丫头,如果我出事了,还能打电话给你吗?

不久,我就参加了AP考试,一下拿到了92学分,提前半年取得了学士学位。爸妈鼓励我继续攻读硕士,我没有同意,托朋友在加州的一个小镇寻到一份当老师的美差。

那是一所贵族学校,老师几乎得不到学生的尊重,可是我的学生却非常尊重我。每天上课前,他们都要向我致敬问好,吃饭的时候,他们总是喜欢把可口的菜肴夹给我。有时候,我批改作业累了,他们会偷偷沏一杯奶茶或咖啡放在我的案头。我的生活因为有了这些孩子而变得绚丽多彩。

没多久,父母因担心我不会照顾自己,也搬来小镇住,还带来了一大摞信。我拆开一看,全是阿琳寄来的。她问我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为什么不寄VCC了,为什么不发Email,为什么……我的眼圈红了,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给阿琳发了一封Email,说:“阿琳,我爱你,可是你不是我生命的另一半。”一敲回车键,我的眼圈又红了。

阿琳很快回了Email,说:“许明,你这个大混蛋,如果你不回来接我,我就死给你看。”我的心像刀绞一样,彻头彻骨的痛,却再也不敢看Email了。我问自己,如果你是阿琳,你愿意嫁给我这种背信弃义的人吗?我摇头,不会,绝对不会!

阿琳的Email每天都有传来,而我一封也没有回,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因为从很早以前我就明白,阿琳不会成为我未来的新娘,我也不配。

7月,阿琳毕业,父亲刚好要去上海一趟,我让他带一张VCC给阿琳。回来后父亲说阿琳去了深圳,交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正准备结婚呢。我欣慰地笑了,心里却是一阵阵酸痛。

我的生命里没有了另一半,就像没有了春天一样。可我仍然很喜欢当老师,把所有对阿琳的爱献给那些孩子。

妈妈说:“你宁愿伤害阿琳,也不愿告诉她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为什么啊?”

我只能微笑。自从在学校门口的那场车祸中失去了双腿,我就决定放弃阿琳,并将这个秘密缄默,一直到死。

是的,将爱缄默到死。

爱,是一个多么温馨却又沉重的字眼。爱,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她需要用行动来证明。

关于爱,行胜于言,行动永远比甜蜜的海誓山盟多一份动人的质朴。

为了让阿琳得到一份更加美满的爱情,“我”沉重地将“忘恩负义”和“薄情寡义”背负。

诚然,如果“我”将一切真相告诉阿琳,相信阿琳定会奋不顾身地要与“我”厮守。但是,幸福不是感动与怜悯可以维持的,怕的是日子久了,平淡的生活会使曾有的美好消逝。因此,这或者可以作为最好的结局。无论对谁,留下美丽的记忆总比埋怨、愤恨、痛苦要好得多。尽管无奈,但却真挚,他们一定会将这一段共同度过的日子,变成盛开在记忆里永不凋落的花朵。

慧语箴言

闪电照耀一瞬间,而爱情却照耀一生。

——苏霍姆林斯基

她的心一直在他胸中跳动。她始终未曾离开他片刻。

红玫瑰,白玫瑰

周婷

有一个人,是好男人,年过三十,一直未娶。有两朵玫瑰,一红一白,用各自的方式深深爱慕着他,他又不想因为自己的选择而伤害其中任何一个,这事就拖下来了。眼瞅露珠儿一点点从玫瑰花瓣上消逝,玫瑰虽无抱怨,他不免心烦意乱,于是就更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结果事业在短短几年就取得辉煌的成就。

这天,他看《万历十五年》,看到吏部安排中下级官吏职位时竟取决于一根竹签,心中一动,就想抛硬币,却突然心肌梗塞,还好抢救及时,暂时保住一条命,但半个月内必须进行心脏移植手术。手术本身不是问题,难就难在没有一颗新鲜的心脏。

爱慕他的那两位女子在病房外抹着眼泪,等待奇迹。但医生带回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坏,终于,在最后三天,红玫瑰突然离开了。白玫瑰不无诧异,又暗自齿冷,仍留在医院,一边祈祷,一边做好为男人送终的准备。患难见真心,这或许就是爱的试金石吧。知情的人都开始唾骂那位离开的女子——她哪是红玫瑰,分明是墙壁上的一摊蚊子血。

奇迹发生了。也许是白玫瑰的爱感动了上苍,最后一天,医生找到了一颗心脏。手术进行得非常成功,连排异现象也未发生。

他娶了白玫瑰,她是他一生的月光,他发誓要爱她到永远。没有人再提起当年那个无情无义的红玫瑰了。他和白玫瑰恩恩爱爱,爱得如胶似漆,为此,他甚至感激红玫瑰当年的离开。

就这样,过了五六年,一个女人找到他,说是红玫瑰的闺中密友,曾一起在孤儿院长大。女人交给他一本日记,就离开了。他本来不想看,打算扔火堆里烧掉,突然想起女人满是哀伤的眼,心中一动,打开了日记。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得非常潦草,上面还夹着几页文件。

为了让他活下来,红玫瑰故意死于一场车祸,并委托她的密友把她的器官全部捐献,并特意指定了心脏的用途。

她的心一直在他胸中跳动。她始终未曾离开他片刻。

本文作者套用了张爱玲的著名小说《红玫瑰,白玫瑰》的名称,并在文中与张文中一样使用“蚊子血”与“明月”等象征性事物。

但本篇没有那么多的苍凉与嘲讽,有的只是惊愕、感动、温暖。

那朵“红玫瑰”采用了一种极端的做法,用“死亡”这种特殊的方式占据那个男人的心灵。

爱的表达方式多种多样,或许“红玫瑰”就是要用这样的抉择,来改写他们的命运。从此,她在那个男人心中的形象必定会由“蚊子血”变为“胸口的一颗朱砂痣”,而那个甘苦多年的“白玫瑰”将由“床前明月光”变为“衣服上的一颗米饭粒”。

死亡有时是以最霸道的方式让别人在心中记住一个人。

慧语箴言

你知道爱就是火,火总是光明的。

——勃朗宁夫人

我以为这样的伤痛永不会结束,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又走到那条小巷里去,远远地看到陈赫载着一个高声唱歌的女孩子欢快地驶过来——他们在经过我的时候,几乎没有正眼看我;只有陈赫,给我淡淡的一瞥,但是他的眼里,什么也没有。

成长那么痛

安宁

那一年我也就16岁吧,却从来没有花季女孩子的欢欣和骄傲。我成绩平平,长相也一般。父母忙于在外地工作,几乎没有时间管我。我一个人惯性似的吃饭读书睡觉,像我们家那只瘦弱孤独的小猫,寂寞地走来走去,停不住脚,但也找不到这样走下去的目的和意义。

为此我曾希望能像班里的女孩子一样有一个自己的小群体,讨论明星和时尚,或者在放学路上和一小撮男生嬉笑打闹;曾希望能在被人冷落的时候,有个朋友肯握住我的手,哪怕什么也不说;曾希望在上课举手的时候,老师会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但是,我什么也没有。如果这样一直过下去,我的青春至多是黯淡无光、没有波澜的吧?成长对我,也只是时间上的一个概念:数字一个个叠加起来,也便成了我。

但一切远没有我所想像的那么简单。那时候的我,已开始知道关注我喜欢的男生。比如陈赫,便以他骑车时的悠闲姿态,晃晃悠悠地驶入了我的视野。我没有朋友,没有人告诉我任何关于他的消息,我只是在放学的路上,在我们必经的那条悠长的小巷里,一点点地了解着他。我知道他爱穿火红色的运动衫,由此我想他一定是体育极其地棒,只有在运动场上被掌声包围的人,才敢这么耀眼和张扬。我知道他的后车座上,常会有一个漂亮也略略放肆的女孩子。那些女孩子的面孔,换来换去,但对我的内心竟毫无影响。我只是关心陈赫,只要他每日从巷子里驶过,我就会欢喜。即便是不幸迟到了被老师罚站,我也不会再像往昔那样哭上一宿。陈赫始终不知道,他曾给过我那么多的快乐和慰藉,他只当我是一个不美亦没有什么爱和恨的女孩子。而这一点点的了解,也是我将自己碰得伤痕累累之后,才换来的。

我至今还记得那一天,下着细雨,青石板路很滑,陈赫无法骑自行车,只好淋着雨推着走。我举着一把紫色的雨伞,跟在他的后面慢慢地走。长长的巷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看着前面将雨水不断溅开去的车轮,想了许久,终于抬腿跑上去,红着脸将雨伞递给他。陈赫接过雨伞,很奇怪地看我一眼,问道:“你是哪个学校的?”我转身拼命地往前跑去,边跑边高声地喊:“我叫枚烁,七班的枚烁……”我听着自己的声音在小巷上空盘旋,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也可以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幸福地放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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