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505900000026

第26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种司法保护手段,是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消费者权益纠纷属一般民事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种民事诉讼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起诉阶段 起诉须具备一定条件:①原告必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消费者必须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经营者发生了争议的情况下才有资格起诉。②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消费者只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却找不出侵权人,使案件没有明确的被告,诉讼就难以成立。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消费者在其诉状中必须明确表明自己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什么要求,并且把有关的事实和理由加以陈述。④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消费者必须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其权利受侵害地的法院起诉。当然,如果消费者在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且被受理了的,该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而不得退回起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2)审理准备阶段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依法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

在立案7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让其在15日内答辩。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确定独任审判员。

消费者可以聘请1~2名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自己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公民。

(3)审理阶段

人民法院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即通知原、被告方及其代理人,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准备阶段、调查阶段和辩沦阶段。在法庭上,消费者及其代理入应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与被告方辩论,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可以主持进行调解。这种诉讼中调解也同样要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时,人民法院应当迳行作出判决。

(4)裁判阶段

开庭审理结束,法庭退庭评议,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生效。

(5)执行阶段

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如果一方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申清强制执行。

6.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①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

商品缺陷,是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没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和指示上的缺陷;商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②提供的商品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在出售时未作说明。

即销售者在销售该商品时,没有向消费者明确告知:该商品的使用性能不符合规定的标准的适用性;或者不符合社会公认的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③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

④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⑤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⑥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

这是指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实际数量少于商品说明上注明的数量或与消费者约定的数量,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缺斤短两、短尺少寸。

⑦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

这里所称的“服务的内容”,包括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程序以及服务的具体承担者等。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⑧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经营者的以上行为是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只要经营者实施了上述任一种行为,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大体应包括三个方面:①对商品的责任;②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合同违约的责任。

7.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如果经营者违反这一规定,以语言、文字、强制动作等方法或者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公然贬低消费者的人格尊严、诋毁消费者的名誉,非法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以扣留、阻拦、捆绑、拘禁等方法限制或者剥夺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情节不严重的,就构成民事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除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之外,还应当赔偿损失。

经营者的违法行:勾正在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了制止侵权行为继续进行,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可以采用停止侵害这种责任形式,比如,停止有损消费者名誉的内容继续扩散、传播,停止非法搜查、扣留、拘禁等行为。

恢复名誉和消除影响都属非财产责任形式,二者往往并用。当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经营者的侵害造成不良影响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方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经营者应当以公开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承认过错、澄清事实,恢复社会对消费者个人素质、品德、才能、信用等方面的正确评价,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具体方式可采用登报声明,公开检讨等等。在适用时,原则上是在什么范围内造成损害,就在什么范围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是指经营者在适当场合(如法庭上,消费者的家中或者单位)向消费者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请求谅解的一种责任形式。这也是一种非财产责任形式。它将道德规范法律化。适用这种方式,有助于消除隔阂,缓和矛盾,促进纠纷妥善解决,有利于安定团结。

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侵害和人身自由的侵犯,主要是精神损害。它表现为给消费者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心灵上的创伤,对于这种精神损害,经营者除了应当承担停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非财产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财产责任。通过财产补偿方式减轻和消除消费者的精神痛苦,心灵创伤,以惩戒经营者,抚慰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经营者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侵害的对象,经营者的过错,消费者的请求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以能抚慰消费者精神创伤并能教育经营者引以为戒为限度。在确定具体数额时,既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防止某些消费者利用所谓精神损害无法估量为借口漫天要价,提出不合情理的过分要求,经营者捆绑、殴打、拘禁、搜查消费者,如果造成了人身健康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则以实际损失确定赔偿的全部数额,这属于物质损害的赔偿。并可以将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合并使用。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

1.反不正当竞争的必要性

(1)反不正当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各个市场主体正是通过竞争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的。竞争对每个市场主体来说都是平等的、自由的。但是,市场主体不能滥用平等、自由的竞争,实施侵犯他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因此,市场经济要求有一整套的规则来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有序运动的经济,是受法律调控和保障的经济,《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经营者是市场主体,他们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他们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是正常现象,一般来说是市场主体自身的原因所决定的,只不过是通过市场的检验表现出来罢了。但是,不能否认外部条件对经营者的生存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它的一个特点就是采用损害其他经营者即竞争对手的利益的手段,抢占市场,牟取非法利益。这种力图从外部颠倒优胜劣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

(3)保障对外开放顺利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对外开放必将进一步扩大,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日益临近,这就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应与国际的常规相衔接。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害本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侵害外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现在已参加了许多有关经济贸易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作为条约的成员国负有义务通过立法制止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施行,适应了国际潮流的需要。

2.市场交易中的欺骗行为表现

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采取假冒、模仿、虚假手段,使他人形成认识上的错误并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之交易的行为。“假冒”是指有意并彻头彻尾地仿制别人的商品或者企业名称,完全无意以自己的商品或者名称进行合法交易。“模仿”是指使用与别人企业名称或者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行为。“虚假”是指对商品质量、产地跟实际不相符的表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各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标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有误解的虚假宣传均属于欺诈性交易行为。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表现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使别人误认为假冒者的商品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而去购买,这就势必影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营者的商品销售,这样形成了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无论何种情形,无论经营者为实施此行为后是否在事实上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均可按本条加以禁止。《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处罚。

4.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晶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汪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认证标志是指产品的提供者将自己的产品提供给有权或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权威机关认可的机构,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产品经过检测、认定,证明产品、工艺、服务、完全符合规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标准,利用证书或标志以资证明,认证标志是对产品质量的评价,这种评价一方面是对企业劳动的肯定,但更主要的是给企业的产品带来信誉,给用户和消费者传达质量可靠的信息,一般来说,经过认证的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相当的竞争力,鉴于认证标志的信息功能,竞争者就伪造标志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在市场交易中导致对真正具有认证标志产品的误认,从而达到欺骗消费者,这种误导是以伪造而达到的虚假的表示,以低劣产品冒充质量好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目的在市场交易中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而获取不应有的利益,当然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类推荐
  • 教你打篮球(学生球类运动学习手册)

    教你打篮球(学生球类运动学习手册)

    21世纪,人类进入了新经济时代。综合国力竞争的实质是民族素质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素质教育,尤其是进行身体素质教育就显得更为重要。球类运动是世界上开展的最广泛的运动项目之一,也是广大体育爱好者乐于观赏和参与的体育运动。经常进行此类运动,不仅可以增强人们的体质,提升身体的协调性,而且还能增强我们的自信心以及培养团队精神。
  • 呼兰河传(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呼兰河传(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中小学必读丛书》系列图书是为了配合语文新课标的需要,根据中小学生不同阶段语文教学要求,邀请国内著名作家、学者、专家参与选目、编辑出版的一套目前国内规模较大、内容比较完备的课外阅读丛书。在阅读中提升学生词汇和语感,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思考与写作能力。拓展学生的视野,实现自我超越。
  •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本书分为二十七章,内容包括: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诉讼证明、法院调解等。
  • 骆驼祥子(中小学经典阅读名家名译)

    骆驼祥子(中小学经典阅读名家名译)

    1.教育部推荐书目,语文新课标必读。2.特邀北京市特级教师王俊鸣老师为本系列图书撰写序言、著名翻译家李玉民老师撰写前言。3.多位名校特级教师联合推荐。4.本系列图书精选了国内近现代经典名著,以及宋兆霖、李玉民、陈筱卿、高中甫、罗新璋、李辉凡、张耳等多位著名翻译家的国外经典名著权威译本。深入浅出全方位解读经典,以专业品质为青少年打造高价值读物。5.提倡经典精读,引导青少年回归阅读本质。6.老舍长篇小说代表作,以祥子、虎妞等艺术形象,成功地写出了一段历史的沧桑与悲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 稻田童话

    稻田童话

    本书收录作者17篇短中篇作品,如《河澡》《花舍邮局》《蓝飘带》《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坐在红滩上的小瓦》等篇章。《坐在红滩上的小瓦》描写长满碱蓬的河滩上,小瓦与小离为保护这片美丽的红滩而历险的故事;《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描写小女孩小琪大病去世后,“我”始终坚信她还会回来,充满天真和思念。其他篇目描写了或阳光、或忧愁、或不舍、或不幸的孩子的小故事。每部作品都从本土化精神出发,记叙一些瞬间的心理过程或场景,其中有孩子的纯真、善良、企盼等心理诉求,也有作者对生活的种种哲思,如生命与死亡的思考,有点忧郁,有点沉重,落脚点在于对悠深的爱的情感表达,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和文学艺术价值。
热门推荐
  • 专家诊治尿石症(谷臻小简·AI导读版)

    专家诊治尿石症(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正常认知尿石症的预防、治疗、护理:本书尽选常见病、多发病,聘请相关专家编写该病的来龙去脉、诊断、治疗、护理、预防……凡病人或家属可能之疑问,悉数详尽解述。此书10余万字,包括数百条目,或以问诊方式,一问一答,十分明确;或分章节段落,一事一叙一目了然。
  • 我是生活小能人

    我是生活小能人

    本书归纳了儿童生活中各种小常识,总结了各种儿童生活技巧,帮助解决儿童可能遇见的各种生活难题,提高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本书主要适用对象为小学生、家长和小学教师,也可作为小学生社会实践课的补充教材使用。
  • 客栈喂养攻略

    客栈喂养攻略

    满意值+10满意值+8满意值+15……竺喧一看着这不断冒出的满意值,手指蠢蠢欲动,戳向那抽卡池。谁说玄不救非?在那未时三刻,对着院子中的枯树拜上一拜。‘抽到万紫千红二阶卡一张’谁说氪不改命?将那灵石转化为满意值。‘抽到登天梯四阶卡一张’
  • 丫鬟出身小姐命

    丫鬟出身小姐命

    喂,你们这些公子、小姐们,快来参拜老娘!怎么,不认识了?老娘就是从小被你们欺凌的丫鬟。现在,都来喊出我的名字:女王——明珠!明珠,一个不甘卑贱出身命运的女孩子,在一次次被虐经历后,终于逆袭成王!建立了一个男女平等,没有贵贱之分的王国!
  • 漫威乱点科技树

    漫威乱点科技树

    曾经世界的顶级能源科学家,因为前女友的算计,成功来到了漫威世界,以一个小朋友的身躯,一步步点歪漫威科技书的故事。这里有机械智能生命项目,分支带来的源计划和各种各样的仿生机器人。也有各种各样的机甲,甚至有经过符文强化的机甲。也有经过基因改造的神体。最后科技树会歪成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 历代诗话索考

    历代诗话索考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田间有个相国千金

    田间有个相国千金

    一睁开眼,她从相国千金变成了病恹恹的小村姑林云。明明被爷奶卖给屠夫了,他们还整天上门搞事情占便宜,大小姐林云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来一个掐一个,来两个踩一双,别想占她的便宜!可是这个屠夫夫君是怎么回事?说好的凶神恶煞呢?说好的身负命案呢?剃了大胡子的她夫君也太帅了一点吧!
  • 大家小书:《金瓶梅》十二讲

    大家小书:《金瓶梅》十二讲

    成书于明代的《金瓶梅》,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社会世情小说。它以史书为依托,借小说《水浒传》中描写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把故事引申开来,写的完全是市井平民生活,通过写西门庆的一个家庭来反映社会的黑暗腐败,开创了我国小说史上的先例。本书从美学角度剖析金瓶梅,从破题入手,将一位位书中人物的性情、命运发展详细解说。引领读者认识一个更真实的《金瓶梅》。
  • 太上洞玄灵宝三元品戒功德轻重经

    太上洞玄灵宝三元品戒功德轻重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Back Home

    Back Hom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