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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乡里人(自序)

我出生在一个名叫漫水滩的偏远村庄里。不知道底细的人,以为那里水多得不得了,经常漫漶成汪洋一片。其实不然,那是个非常苦焦的地方。人们住着低矮的黄泥小屋,一年到头在田里下苦①,遇上荒时岁月连个肚子也顾不住。热天里,人们牵驴到远处去驮涝坝②水吃;寒风凛冽的冬季,人们用镢头刨下野猪河里的冰块化水吃。“漫水滩”缺水,可见这世上有名无实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①下苦,即受苦。

②乡间用于储水的小塘坝。

打我记事起,脑子里就形成了一个朦胧的概念:这世上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城里人,另一种是乡里人。当时进村驻队的工作组常讲一句话:社会主义要消灭“三大差别”。还说这“三大差别”中最大的一个“差别”就是“城乡差别”。这让我种下了一个深深的印象:乡里人和城里人,虽然都是人,但绝不是一类人,“差别”大了去了。我估摸着我们与城里人之间,就像是横了一条长长的野猪河,不宽,放眼能瞭见对岸的猫狗,但就是过不去,朝下边瞅,深了,让你的脑袋瓜直发晕乎。

父辈们说了,有福的生在城池堡寨,无福的生在荒郊野外;城里人命好,乡里人命贱;城里人活得舒坦,乡里人活得苦焦;城里人吃的是海参炖鸭子,乡里人吃的是包谷面抹辣子;城里人穿的是玻璃裤衩子①,乡里人穿的是牛头皮褂子……

冯半仙说了,人的命,天注定;命是二两九钱命,一上三两就要命……

小时候,我心目中的城市只是个神秘的影子。我不知道城市是个啥地方,城里人都是些啥人。他们会不会也像乡人一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呢?那些日子,乡里人都活得很累。大人们夜夜开会,批了这个斗那个,没完没了地忙活着。碎人②们对此类勾当不感兴趣,聚在一搭只顾了疯玩,玩累了,瞌睡得睁不开眼,就三三两两地钻到草垛里睡觉,月影西斜时才被大人们骂醒,磕磕绊绊跟着爹娘的屁股回家。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现西南天上亮亮的一片,好像有另一个太阳单独照耀着那一坨地方。惊问其故,被告之曰:城市的灯光!那时,我意识到,城市是没有黑夜、一天到晚都亮着的地方。

①乡人对祼透衣着的戏称。

②西北人对小孩的昵称。

漫水滩离县城其实并不太远,四十公里足矣。然而,那里的乡人过去进趟城却绝非易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有人骑驴进城,鸡打鸣就走,路上不敢消停,快驴加鞭,到城里天已过午,办完事情掉头就回,等到了家,不说人,连猫狗都睡熟了。再看那头可怜的驴,溜溜的一整天水草不进,两边肚皮贴在了一起,有进气没出气,就跟死了差不多,那孽障相,没个十天半月缓不过劲来。后来,生产队里有了皮车,人们搭车进城,在车马店里住一夜,第二天回来,感觉与城市的距离缩短了一大截。再后来有了自行车,乡人进城办事,一天去,一天回,虽说有些费劲,但总算方便多了。不过,漫水滩那地方有个特殊情况,春季里,路上翻浆,到处冒黄水,形成了一个个类似东北“大烟泡”那样的泥浆包,弄不好,车马、行人都会陷进去。碰上暴雨天,情况更糟糕,整个村庄几乎成了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岛,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雨中骑自行车的人,可把罪受大了,不仅“出水才看两腿泥”,而且得让车子骑着你,经过艰难跋涉,方可脱离困境。

说来人不信,庄子上有几个老太太一辈子没进过一回城。欢实他娘就是其中之一。这女人十几岁嫁过来,天天起早睡晚围着锅台转,转着转着,几十年就转没了。老了,转不动了,躺在炕上,说想吃个香水梨,还要小时候尝过那味儿。一伙儿女们束手无策,只会哀哀地哭,硬是连个梨子毛也弄不来。没办法,离城远呀!福宝他娘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嫁到红山的姑娘好心用毛驴驮她到铁路边看火车,火车一叫唤,驴吓惊了,老太太摔到乱石窝里,落了个半身不遂……

有人好不容易进了一趟城,也是千万般滋味在心头。长脖子爷在小西街车马店住了一宿,连着丢了两回人:旱烟锅对着电灯泡狠咂,嘬瘪了腮帮子也没见着一星火;想上厕所,布裤带系了个死疙瘩好歹弄不开,要不是随行的儿媳妇帮忙,后果可想而知。郑家老哥鼓足勇气想下一顿馆子,到鼓楼西边的祁连饭店要了一盘炒面,花了两角多钱加三两粮票,觉得太贵,心里肉疼,就不停地往盘子里调酱油,打算把损失吃回来,结果回家时口渴难耐,情急之下又寻不到水喝,差点把一条命扔到狼窝泉滩上。六零年生活紧张那阵,沙梁上四爷在南市场卖完猪娃,提着破筐走进街边的饭馆,想寻些汤水泡了随身携带的锅块吃,刚一进门,就见所有的食客不约而同、急三火四地将桌上的食物收了起来,一副惊慌失措、如临大敌的样子。这些城里人是怕乡里人叼他们的吃头哩!四爷要了一碗面汤,从怀里掏出锅块吃,没吃两口,冷不防过来个白脸汉子,一把将锅块夺了去,一边啃一边往锅块上吐口水,风一般去了。四爷没了锅块,饿着肚子回家,差点没倒在半道上……

既然我命中注定要当个乡里人,没啥说的,当就是了!偏偏,有许多外在的东西,像一颗颗粗砺的糙石,将我可怜的自尊心刮蹭得伤痕累累。我常常陷于苦闷的泥淖而无力自拔。

有一天,一辆被大人们称作“老道奇”的破汽车“日日”地开来停在邻家门口,引得庄子上的娃娃们纷纷前去围观。开车人的儿子大约六七岁光景,长得白白净净,说话咿哩哇啦,论个头还没有我高,但欺负人却很有一套。他不准我们走近他家的汽车(后来才弄清这车不是他家的私有财产),一根长长的绳子绷在树上,设置了一道“警戒线”,他双手叉腰站在那里,谁想进去看汽车,必须从他的腿裆底下钻过去。有几个孩子乖乖地照办了,他又故意耍赖,用双腿夹着人家的脑袋长时间不松开,弄得几个碎娃嗷嗷大哭。好不容易过了“警戒线”,又临时修改“章程”,只准看不准摸;想摸可以,得让他在额头上弹三个“锛镂响”,下手又狠又重,转眼又弄哭了好几个。摸车时,不知他动了车内的一个啥装置,整个车头都通上了“麻电”,伸手一摸,一条胳膊立刻像被狗咬了一下,麻得抬不起来……我恨得牙根痒痒,跟几个小伙伴一商量,决定教训坏小子一顿。说干咱就干,冷不防将他按了个嘴啃地,拽起两条腿,让他饱尝了一通“老铡刀”的滋味。坏小子杀猪般的哭号引来了大人们,我们一哄而散,只听得他在后面跳脚骂:“乡里老棒,沟子朝上,两泡狗屎,一嘴吃上……”

有一年过春节,“老道奇”的女儿来庄子上做客。那女娃长得嫩生生、水灵灵,远看像朵喇叭花,近看像个瓷娃娃;说话就像电影里的女演员,又清亮又好听;不仅懂事,还特别有礼貌,见了庄子上的人“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不停口地叫,谁见了都想跟她搭个话,摸摸她的脸,款款地抱一下她。我在旁边看着,心里挺不是个滋味,按现在的话说就是“羡慕嫉妒恨”,同时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感,明白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她跟我不一样,她是一个城里人!

童年时,我曾有过三次进城的经历。

第一次是跟随母亲到城里看望生病住院的小舅。小舅是个不错的大夫,在公社卫生院上班,曾为无数人治好了病,没想到他自己却被病魔缠上了,咋都医不好。我们去的时候,住在西关酒泉地区医院一间病房里的小舅已经瘦得脱了形,说话有气无力。母亲坐在病床前抓着小舅的手说话,不时抹着眼角的泪。不谙世事的我,独自一人跑到医院大门口瞧热闹。街上的人多得很,有乡里的,也有城里的,南来北往,行色匆匆。城里人身上穿得光堂,走路头仰得很高,一副器宇轩昂、目中无人的样子;有些人,搭眼一看就是跟我一般样的乡里人,相貌猥琐,灰头土脸,拉驴的、提筐的、挑担的,与花花绿绿的城市景致极不搭调。不知不觉间,太阳西垂,城市的黄昏悄悄来临。马路两旁高大的杨树梢头,有成群的乌鸦在盘旋聒噪。小舅拖着病体,把母亲和我领到街边的“工农兵饭馆”。一盘炒面被我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那是我长到六七岁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接下来,小舅给我们找了个睡觉过夜的地方,是鼓楼西南边的大众旅社。小舅跟旅社管事的认识,交代了一声就回医院去了。谁知,母亲却犯了大难。住店需要掏两块钱的店钱,可母亲身上只有一块钱,刚够买我们回去的车票。实在没办法,母亲只好领着我在夜幕下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四处转悠。我巴不得有个机会能够好好地看一看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因而乐不可支。路灯,把马路照得亮晃晃的。家家户户或大或小的窗口,都透着温馨舒适的亮光,充满了欢声笑语。我们走进了街边的一家早晚门市部。各种各样的糖果、糕点码满了货架,那股甜腻腻的香味让我六神无主,偷偷地无数次吞咽口水。几个漂亮白净的女售货员,停下了正侃着的大山,朝我们上下打量着。大概是我们这对乡下母子的破衣烂衫实在让人不堪入目,她们接连背转身去,又是撇嘴又是皱眉头,脸上充满了鄙夷和不屑。我的心像被野滩里的“狗钉刺”狠狠地戳了一下,生疼,急忙拽着母亲出门,并将一口唾沫吐在了台阶上。东方红电影院里正放着一个啥片子,门外等着一伙一伙讨票的人,各种型号的自行车明晃晃地码了一院子……已是秋天了,夜里的风有点凉。我身上一阵阵发冷,但心头却翻卷着一股无名之火,想咬人,想哭鼻子,想摔东西。最终,我和母亲又回到了小舅的病房,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蜷曲了一夜。早上醒来,从头到脚,哪儿哪儿都是凉的。该回家了,心里有一种“终于熬出头来”的感觉。没想到,在南关汽车站,我又让人美美地欺负了一回。车站旁边有个铁工房,几个工人正在叮叮当当地敲打着什么。我倚着门框只朝里看了一眼,立刻招来了一个大胖子的喝骂声:“乡下臭小子,是不是想偷我们的东西呀?快滚的远远的!”骂倒罢了,死胖子还走过来起手扇了我一个“帽盘儿”。无缘无故遭不认识的人打,对我来说确确实实还是第一次。心里那个气啊!汽车过了牌路梁,我还在默默地掉眼泪。

第二次进城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一回,生产队的马车进城兑换清油,父亲带我搭了个顺风车。父亲和吆车的六叔各自带了一袋又大又甜的沙枣,想顺便换几个零钱补贴家用。我们在西关一家车马店卸了车,安顿好了住处,喂上牲口,两个大人背上沙枣口袋直奔南关解放桥市场。口袋刚放下,就有人围上来,一听是漫水滩的沙枣,高兴得不得了。不称斤,用碗盘,一碗一毛钱,不大的工夫就卖完了。父亲和六叔眉开眼笑地数着各自赚来的一把毛毛钱,就像捡了个天鹅石似的。我乘机说出了一个蓄谋已久的愿望:买一支包头水笔。父亲想都没想就高兴地答应了。那支包头水笔一直是我珍爱的宝贝,但没用上一年就让我弄丢了,全家总动员找了半夜没找着,我的眼泪流了有一碗多。那回进城,正值“文革”武斗期间,大字报铺天盖地,高音喇叭的嘈杂声不绝于耳,不时有头戴柳条帽、手持大刀长矛的人穿街过市,市民们人人自危,噤若寒蝉。夜里睡在车马店的炕上,不时可闻零落的枪声自远处传来。据说前些日子北大桥那儿发生了大规模武斗,双方动了刀枪,“312”和“红三司”两个造反派各有人死伤。第二天,马车路过黄草粮站时,我看见那座酒泉城最大的粮库早已被造反派占领,一副壁垒森严、如临大敌的阵势;麻袋摞成的掩体后面,有成堆的柳条帽在晃动;刀枪在太阳底下闪着刺目的寒光。父亲催促六叔快马加鞭通过,但还是遭遇了险情,一块砖头“唰”地从我们头顶上飞过,接着传来一阵肆无忌惮的狞笑声……

第三次是大姐和另一位堂姐领着我去的。小学快毕业了,学校让每个学生交两张相片,父母派大姐专门带我进城去办这件事。我虽然相貌清秀,但穿戴差劲,一身旧裤褂皱皱巴巴,破单帽天长日久,帽檐软成了“牛吃水”①。相片到手,那尊容连我瞧着都恶心,“牛吃水”帽檐遮住了半边脸,活脱脱一个微型赵本山!

①形容不成比例,一边倒。

后来到镇上读中学,几年下来,从一个拖鼻涕的“土娃”蜕变成了一个“留风头不戴帽”的中学生,个头长高了,心智也成熟了不少。然而,地域和身份差异带来的自卑感依然像长藤一样缠绕着我。一些拥有城市户口的男同学,说话高声大气、指手画脚,仿佛天生的高人一等;个别女同学,虽然才貌平平,但仗着“吃商品粮”的特殊身份,个个像高贵的皇家公主。也有不是城里人的同学悄悄地暗恋她们中的某一位,但借给你十个胆子也不敢跟她表白,总觉得自己是癞蛤蟆,低人一等,只能在夜里做美梦偷吃天鹅肉。

高年级有个同学进城当了警察,穿着白大褂,戴着大盖帽,特意到学校显摆,我们像现代人见了“神州”航天员那样围观瞻仰,眼馋得口水都流下来了。本班有两个同学,不知通过啥门路进镇供销社当了营业员,又招致了我们新一轮的“羡慕嫉妒恨”……

命运,注定了我这辈子与城市无缘。

高中毕业后,我回家当了农民。但我说啥也不甘心。我不想让我的青春消失在荒滩野地里,最终连个响声也听不见。

于是,点灯熬油,发奋书写文字,希望靠一支秃笔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两年,三年,五年……我在乡下整整熬过了十个春夏秋冬。

期间,有数十万字登上了地方和国家级报刊。我成了甘肃省为数不多的农民作家之一。

期间,好些家在农村的同学通过各自不同的渠道进城当了工人、干部。这意味着他们完成了身份的重要转换:从一个乡里人变成了一个城里人。

表面上,我置若罔闻,但内心深处却在起火冒烟。

银行工作的谢同学好心好意骑车到乡里看望我,据说还特意给我带了一条价格不菲的好烟,我竟然装作不认识,没有搭理人家。我觉得我当时的心理实在是有些不太正常。现在,我向姓谢的老同学说一声:失敬,失敬!

那时,庄子上有很多上山下乡的城市知青,我兼了个大队团支部副书记,跟他们常有接触。我的学养让他们感叹之余将我引为知己。我和其中的有些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哥儿们。公社组织宣传队,我被点名抽去写剧本,一出《红色保管员》在县里得了奖,某个漂亮女知青向我公开示爱,我不敢造次,吓出了一头冷汗。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是一类人!

上世纪80年代初,酒泉地区第一次文代会期间,我对作家何奇说过一句乡间歇后语:后娘打娃子——暗中使劲。意思是,像我这种出身低微的人,除了自我奋斗,别的啥也指望不上。这是真话。

知名度,开始给我带来好运。先是受聘到乡文化站做了一名每月只挣40元工资的临时工,接着,又受到了县长的亲自接见和鼓励。我意识到,我所期盼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向我靠近。

1985年元宵节的第二天,一个寒风凛冽但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在乡亲们温暖目光的注视下,骑着破自行车,捎着行李卷,走进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城市。

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尽管有些晚,但毕竟是等来了。

坐落在县城西大街一隅的县委、县政府大院一点也不起眼,年代久远的砖土木平房已经十分简陋破旧;每个房间门口都戳着一截铁皮筒子,不停地向外喷吐着浓浓的煤烟。室内设施简单、陈旧:掉了漆的三屉桌,嘎吱作响的木头椅,顶上码满了报纸的文件柜……书记、县长、局长、部长,这些平日里让普通百姓仰之弥高的官人们竟然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工作,这是我此前无论如何不曾想到的。

我的工作职责是县政府办公室秘书,每日抄抄写写,经常加班熬夜赶材料,虽然很辛苦,但我乐此不疲。我知道,虽然进了这个象征着权力的机关,但我的身份还是一个招聘性质的临时工,每天只挣2元工资,和那个看门、打扫卫生的老头是一样一样的。

加倍努力,拼命工作,好好表现,是我当时惟一的选择。

1985年10月,甘肃省人事厅专文批准录用我为国家正式干部,试用期1年,工资56元——比乡上当临时工多316元,比县上当临时工少了4元。

我终于在这个城市里有了户口,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城里人。

那一天,我扬眉吐气。

然而……

这里不得不说一件事。

1986年,国务院批准酒泉县改为酒泉市。那一年,兰州军区21军61师奉命开赴西南前线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在该部服役的酒泉籍官兵有400多人。因为是真刀真枪地干,那些孩子们的命运让他们的父母和家人日夜揪心扯肺。市委、市政府派出慰问团,由一名副市长带队,前往部队驻地天水慰问子弟兵,为他们隆重壮行。我有幸成为慰问团的一员。临战前的军营,充满了壮怀激烈的气氛。所有酒泉籍官兵都递交了决心书,有的还写下了血书,表示要舍身悍卫祖国尊严,勇敢杀敌立功,为家乡亲人争光。我亲耳听见后来当了中将、上将的刘登云、张海阳等首长夸我们酒泉的小伙子个个都是好样的。我被他们的崇高精神深深地感动着。有个小战士是铧尖乡人,算是我的小老乡,整天不离慰问团左右,尤其在我面前表现得格外热情。返回的路上,我隐约听说慰问团随车携带的慰问品少了几样,无非是毛巾、食品、小型收音机之类,民政局一位官员和那个负责保管物品的司机怀疑是我的那个小老乡作的案。理由是,乡里娃眼窝子浅,没见过个啥。我怒不可遏。我不相信,一个脑袋瓜别到裤腰带上将要奔赴死亡之地的热血青年会是个鸡鸣狗盗之徒!在他们眼里,乡下人即便在非常时刻也是手脚不规劣性不改。这是典型的龌龊思维!这是十足的混蛋逻辑!后来听说东西找见了,民政局的家伙严令不许往外说。我气坏了,有心找他们理论一番,但想一想还是忍了。直到那个小战士立功退伍回乡,我从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我怕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被世俗的毒液灼伤。

做城里人的感觉的确很爽。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冬寒夏暑,城里的男人女人们总是按部就班、优哉游哉地生活着。他们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吃着精心烹制的饭食;下雨不怕房子漏,夜里不怕狼叼羊;不急春种秋收,不愁米面盐油;电影院时时人满为患,浴池里充斥着白亮亮的肌肉……而我的那些可怜的乡亲们,天天在干什么呢?春种夏锄,秋收冬藏;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个汗珠摔八瓣……有一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有个曾在乡卫生院做过院长的医生朋友告诉我,他在乡下那几年正是计划生育工作最难搞的时期,干部们为刮宫放环的事情伤透了脑筋。他无意中跟人说了句“乡下女人真邋遢,身体隐秘部位满是污垢”之类的大实话,不知怎么传了出去,立即引起了全乡妇女的强烈抗议,并以此作为拒绝计生手术的理由。他为这句话付出的代价是“撤销职务,留党查看,行政记大过”。

我为我的医生朋友悲哀,更为我的乡亲们恶劣的生存环境而痛心不已。

当时,城乡户籍待遇不同是不可撼动的金科玉律。乡下人要想弄个城市户口简直比登天还难。

20世纪90年代初,乡下人终于等来一个机会。为了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上级允许地方政府明码标价出售部分城市户口。世代务农的乡人顿时大喜过望,不惜抖落家底、砸锅卖铁,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购买城市户口的行列。好些人把儿子、女儿弄进了城,指望借此改换门庭。如愿以偿后,又纷纷大犯迷糊:让娃娃蹲到城里弄啥呢?人是要吃饭的,整天巴着两眼看繁华热闹的街景难道就把肚子看饱了不成?于是大呼上当,牢骚满腹,重新回去做农民。

数年之后,乡人惊异地发现,城市户籍不再金贵,变成了可有可无、百无一用的东西;一些自命清高的城里人,变成了靠政府救济金过日子的弱势群体;城市门户洞开,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只要有固定住所,均可在城市安家落户;城市人口激增,房价一年数涨,变得高不可攀;城市像个发面馒头不断向外扩张,土地成了令人垂涎的香饽饽……一些眼光独到的乡人,率先向城市挺进,融入了市场经济的拼搏绞杀,他们中的个别人数年后成了身价不凡的房产大鳄、商界精英……与此同时,乡村户籍日渐吃香。我有个亲戚前些年将全家户口买到城市,近因生计所迫,想迁回本土重操务农旧业,跑路磨破了三双皮鞋也没有办成,村人说,我们这里已划入开发区,下一步要分土地补偿款,你想冷手抓个热蒸馍,做大头梦去!

“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像一支支强心剂刺激着乡人的神经,攀比之风在乡村大地席卷肆虐。张三在城里买了房,李四、王五、赵六也不甘落后,不管天价房还是二手房,先划拉到自己名下再说;不管姑娘、小子有无能耐,先让他们住到城里再说;高档家用电器,不管有用没用,先搬回家去再说;摩托车开始失宠,汽车悄然进入了寻常百姓之家……仿佛仅在一夜之间,农耕文明与工业文明就那么轻而易举地实现了历史性的交汇对接。然而,暂时的奢靡繁华无法掩饰久远的苍凉;物质的富裕并未带来生活习惯的改变。在本族人家,我极不情愿地看到,新修的小康住宅富丽堂皇,但卫生差劲,公鸡在客厅里散步,老鼠在灶台上跳舞;院子里停着小汽车,炕头上残留着孩子的斑斑尿迹;冰箱里放着隔夜的剩饭,洗衣机里盛着五谷杂粮;儿孙们在华堂新屋中欢笑,老人们蜷缩在旧屋老宅中叹息……至于固守着“睡前不洗脚、早起不刷牙、随口说脏话”之类陋习的乡人更是多如过江之鲫。

农民进城,给城市带来了繁荣,也给城市管理者带来了烦恼。君不见,皮肤黧黑的乡下汉子们,成群结伙,吵吵嚷嚷,游走于大街小巷,他们中的一些人,横穿马路,随地吐痰,理直气壮,旁若无人。有个厚脸皮的哥们光天化日之下在街头花坛里撒尿,被媒体曝光后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我一看,那正是我的一位乡间熟人……

我的乡亲们,你是否想过,当你享受城市现代文明的时候,也要争取做一个文明人呢?否则,即便你的身份由一个乡里人变成了一个城里人,也会让那些真正的城里人看不起的!

此为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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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演义》全名《三国志通俗演义》,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所著,为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1]演义以史为据,以儒家思想为本,强调“忠义”;着重于描写战争,讲述汉末黄巾之乱至魏、蜀汉及吴三国鼎立,到西晋统一百余年间的历史,刻画了为数众多的英雄人物。该书叙事“据正史,采小说,证文辞,通好尚。”虚实结合,曲尽其妙。本书是原著缩写本,适合青少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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