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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久别初逢(2)

“爷,平薏姑娘不肯跟顺公公走……”

一个青衣侍卫上去禀报。

金凌认得这人,好像叫东罗,她做“青城”的时候,曾见过他杀人,功夫堪称一流,至于那个宦官,是秦帝身边的亲信顺公公。

平薏呜呜在流泪,仰望着,声音颤栗:“爷,妾婢进了公子府,便是公子的人,公子若不要妾婢,可以痛快的给妾婢一剑,只求公子别把妾婢交出去。充为军妓,妾婢还不如死了!”

顺公公马上嗤之一笑:

“姑娘,不管是谁的人,谋反,那是死罪,求谁都没用!”

下一刻,东罗一纵上前想将平薏拎开,平薏不肯,挥舞着手想抓住自己唯一的希望,呜呜而哭,凄厉的唤着:“公子,公子……求您,求您!”

九无擎连眼都没有眨一下,缓缓跨步离开,待坐上不远处的轮椅,才冰冷的吐出一句:“你还年轻,好死,不如赖活。”

而后,绝然的转过车轮,沿着光洁的小径,慢慢的滚着轮子,离去——

别人当他可以救命的天神,他呢,冷冷一句,便把人踹进了十八层地狱。

“不……我不会跟他们走的……”

平薏爆叫一声,眼见两个孔武有力的内侍要上来拿她,她急急转身,自头上拔下一只发簪不逃反而逼了过去,突然偷袭,三招之内,干脆利落的拿住一个内侍,高声而叫:

“九无擎,我不做军妓,我不做。你不救,要么就杀了我,要么就放了我,我平薏不会任人遭贱……”

这少女,极刚烈,可身为逆臣之后,谁敢救?

“好,我成全你!”

冷冽的声音,伴着一道寒光乍现,几乎没有看到他回头,身后,少女娇美的脖颈间便已多了一枚暗镖,正中咽喉,但听得“砰的”一声,前一刻还活蹦乱跳的女子,这一刻,已倾倒于地,眼里满带凄惨的笑意,眼角尤挂着泪滴,一瞬间内气绝而亡。

“拖出去,扔到乱葬岗喂狗!”

车轮没有停顿的远去,阴沉沉的声音,令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金凌第二次见到九无擎,在当天夜里。

近子夜时分,她避开了府中的护卫巡逻,似春燕,几个踮脚,翻上了听风楼的阳台。

听风楼上灯火通明,据说七公子最讨厌晚上,每天天一黑就掌灯,就连睡觉的时候,也不会熄灯。如今,七公子失踪不见,府里依旧维持着他在时的习惯。

阳台前门并没有上栓,她小心的推门而入,房内一阵暖气卸去她满身的寒意。

这是一处休息用的厅室,竹帘藤架,有青青斐竹栽于碧玉长坛。隔着屏风,是矮榻,榻身以紫檀木制成,榻上青色的被子叠的方方正正。榻边小几置着几本书,小几对面的书柜上,三三两两置着一些卷宗,零散的摆着一些精致的摆饰,不多,简简单单的衬着房内的高雅之韵。

翻起竹帘,她往旁边相连的书房而去。

烛火摇曳,一副巨大的字映入眼帘,雪白的绢纸上落着一个大大的“忍”字,一笔一划,飘逸若仙。

看到这个字,她不由自觉就深深倒吸了一口气,眼睛也跟着瞪的大大的。她飞快的冲过去,但看到“忍”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

“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情,然后能修,知而好问,然后能才。”

字迹俊拔,如行云如水,飘逸中,又蕴着磅礴的霸气。

金凌惊叹的并不是这一手漂亮的书法,而是这一句话。

短短二十二个字,写的虽是西秦文字,可是,能写出这句话的人,除了熙哥哥,不可能再有别人。

这是燕熙的座佑铭,出自《荀子儒效》,意思是说,抑制私欲然后才能秉公,注意克制情绪,才能修成优秀的品质,聪明并善于请教别人,然后才能成国之栋梁。此书九华无,乃异世中华之千古名句。

燕熙非常喜欢这句话,也一直秉承着这样一种作风,欲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鼻子酸酸的,就好像有小虫子爬进了进去,有点发痒,想哭,想落泪,想在第一时间,找到他,好证实七无欢便是被她弄丢了十二年的小燕熙。

正自狼狈失魂,楼下传来了一阵车轮的辗压声,冷寂的夜,被那低沉的声音打破,是九无擎来了。

金凌心头一惊,忙抹掉几乎要落下来的眼泪,想从原路退回。等到了阳台,才发现九无擎的四卫全在楼下,她只好重新折回,想寻一处地方躲起来。

“你们不必跟上来,我自己上去,在下面侍着吧!”

那冰冷似从坟墓里穿透而来的声音幽幽的起。

九无擎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这是金凌心头极为好奇的一个疑问,他真的就如同外头所传闻的那样冷酷无情吗?

如果说眼见为实,他的确做的很绝情:手一扬,一镖毙命,手段极高,具备一流杀手的姿质。

但,杀人从来不是一件好玩的事,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有其纯净良善的一面。

金凌一直想:是怎样的境遇令他杀个人,连眼都不眨一下,就好像捏死一只蚂蚁——正常的人,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动于衷。

珠帘外已传来轻轻又沉沉的脚步声,金凌眼珠子左右上下来回的直瞟,几步轻跳,翻身上了楼梯对面的假阁,上头置着一些旧箱子,可容她躲进去。

楼梯上,身着墨色锦袍的九无擎一双手攀扶在雕叶镂花的扶手,走一步,停一步,慢慢的往上爬啊爬,就像一只不会妥协的小蜗牛,认真而执着。

金凌透过缝隙,纳闷的看着,他为什么不让自己的侍卫抬他上楼,却要这么费劲的自己走?这个人到底想借此做什么?

老半天功夫,他上了二楼,踏上最后一阶时,差点趔倒,他双手一把抓住扶手,一运真气,翻了一个漂亮的跟斗后,稳稳坐到早早摆在边上的轮椅上。

精钢打制的车轮碾过木制地板,在原地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冰冷的面具底下,那双深不见的眼珠子,闪过一抹嗜血的凶狠,长指一动,凌空一掌,劈向左手边的房门。

这一系列动作,使人眼花缭乱。

房门开直,轮椅扶手上便有无数道银光射出,直往里横扫而去,紧接着但听得他冰冷的喝了一声:“谁!出来!”

“爷,怎么了?”

东罗和南城,听得主子在冷喝,飞奔上楼。

九无擎弹去衣袍上沾上的轻尘:“让人好好守着这座楼,我倒要看看中了柳叶断肠镖后,他能躲在里头熬上多久?嗯,还有阁楼上这位……敢胆夜闯公子府,就得付出代价!”

金凌脑袋瓜当机了一下,居然不止她一个不速之客,而他一上楼,就把他们全都发觉,这人,真是太厉害了。

就这时,房里忽然爆出一声利喝:

“九无擎,你杀人如麻,荼毒生灵,拿命来!”

寒光现,一道身影飞了出来,一跃而上的东罗长剑出鞘,一记劈天斩地,气势凌人的与对方的大刀相撞,顿有火星四溅。

来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大汉。

此人既然敢夜袭九无擎,自是有些本事的,而她现在这个情况,绝对不可以被人识破身份,心思一转,主意定下,指间捏上冰魄寒珠,目标:烛台。

嗖嗖嗖,珠子破空射去,十来盏烛台,应声而灭,整个听风楼,一下子,陷入漆黑一片。

“好俊的手法!”

黑暗里传来九无擎不轻不重的的赞语,声音依旧冰冷彻骨。

金凌不应答,正想不着痕迹的自他身边闪过去,那个无耻的声音如影随形,冷嗖嗖的再度响了起来:

“想跑?既然进来了,你认为还能随随便便走出去吗?”

轮椅碾地,发出尖锐的声响,下一秒,已拦到了金凌跟前,手掌急翻,一手小擒拿已迎面击上,那速度,那身手,极快。

金凌心头一惊,弯腰躲过:“这天底下,还没有我走不出去的地方。九无擎,姑奶奶想要走出公子府,那是小菜一碟。”

她压着声音,故意运气将自己的本就“难听”的嗓音压的很苍老,就像老嬷嬷。

“那本公子倒要看看你怎么活着走出去!”

楼下有侍卫提着风灯上来,借着那跃跃而动的光线,金凌看到有无数亮铮铮的飞镖,自九无擎的手上暴射而来。

她“呀”了一声,连忙躲闪,嘴里怒叫:“吸血鬼,有种单打独斗,居然使暗器,算什么英雄好汉?你丢不丢人啊?”

“本公子从不自诩是英雄好汉……”

九无擎坐在轮椅上,看着那些原该钻进刺客五脏六俯的飞镖,叮铃当啷落了一地。

此人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宝物,这倒不足为奇,叫他惊奇的是她躲避暗器时所使用的身法……

龙苍煎熬一十二年,他已学会宠辱不惊,看淡生死,收敛情绪,如今,任何事都已撼动不了他冷漠冰封的心,但,今夜因为这样一个身法,却惊怔的瞪直了眼,扶住轮椅车轮的劲掌,猛的狠狠抓住,青筋顿暴,呼吸急窒。

这身法,似曾相识,小时候,他看“爹爹”练过,耍的就像在云上飞,故被命名为青云纵。

他曾练过几年,后来脚残了,就荒废了,也没想过要将其另传于人。因为那是“爹爹”的不传绝学。除了他俩,还有一人也会,而且还是他亲手教会的。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金凌,是一个很可爱的小精怪。

自六岁起,这个小精怪便融进了他的生命。

她是他母亲的心肝宝贝,更是他必须以生命来保护的人儿:“爹爹”临终,将这颗美丽的掌上明珠托负给了他,成了他的未婚妻。

那一年,她六岁,他九岁,他们在病榻前订下了终身大事,没过多久,她失去了母亲,而他痛失了“父亲”。

对,是父亲,金凌的母亲秦紫珞,很多年前喜欢女扮男装,是九华洲人人敬仰的奇公子,名:君墨问,曾与他母虚凰假凤,被他喊了三年“爹爹”。

那个时候,他从父姓,取名:君熙,后来认祖归宗,改名:燕熙。

不错,他是人人谈而色变的九无擎,更是已经死了十二年的公子“熙”。

高手过招,不可走神,两军对垒,不可轻敌,今夜,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只一个恍惚,无数纷扰,九无擎只觉颈上一凉,已受制于人。

“不要伤害我家公子!”

奔上来的南城失声惊叫。

剑是短剑,锋利无比,几根垂下的发丝,一碰即断,这样罕见的冶造技术,西秦绝对没有。

九无擎在心里下了这样一个定论。

这几天,他在揣测一种可能:慕倾城等于金凌,金凌等于青城公子。如果这个假设成立,就可以很好的解释慕倾城这几天行踪成迷一事,问题是她怎就跑来了公子府?

“九公子的双手沾满了无辜之人的鲜血,的确不是什么英雄好汉!有道是血债血偿,现在我要是在你的脖子上划上那么一刀,相信那些冤死在你手上的亡灵,一定会一个个拍手称快!”

能这么容易拿下九无擎,金凌也惊怪,刚才这个男人奇怪的走了一下神。

九无擎说不出话,因为他到了一股淡淡的梅香——

他喜欢梅。梅花盛开的时候,他是梅林常客,带上聒噪的小骗子,入梅林,弹琴,读书,闻香,赏人……是何等的惬意。

而今,那些已成为遥远的记忆,稚子轻快的欢声笑语是他唯一的记想。

这些年,忘不能忘,想不敢想,最是痛断肠。

此刻,侍卫们用风雨灯已将楼层照亮,他逼自己不思不想,低头睇了一眼挟持他的那双手,肌肤并不白嫩,很黑……也许是他多想了。

他开始盘算如何脱身:如果,对方是来报仇的,他早已没命。如今,她只是挟持他,而没有一剑立即割破他的咽喉,这表明她与他无仇。既然不是来寻仇的,那又是为了什么夜闯公子府?

思量罢,他淡定的接过话:

“你想怎样?要我命吗?我若死了,你自然也不可能有好下场!黄泉路上有人陪,这番买卖不算亏!”

历代的枭雄都爱豪赌,他们敢拿性命作赌注,或搏青史留名,或就遗臭万年。

金凌斜视:“你不怕死?”

“为什么怕?”九无殇淡淡道:“每个人都会死,只在时间的早晚,生和死,有时死比生容易,死是解脱,而生,那是无止境的折磨。其实该怕的是你。”

前一话,冷静而富有禅意,若非历经了苍桑,如何会有这样的顿悟?后一句,则很有挑衅意味。

“凭什么你就认为我该怕?”

金凌稀奇的反问。

“我若死,你必死!我若不死,你还能逃得到哪里!”

语气,是何等的肯定,何等的自信。

金凌皱了一下秀眉:

“我知道公子擎权势通天,智谋双全,但是,你纵然再厉害,也不可能将世间的事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上,任凭你随心所欲。所以,麻烦阁下说话的时候,别那么自信。就比如现在,是我捏着你的命。”

说话间,她故意将剑锋逼上他的肌肤,只轻轻一碰,肌肤便被割破了一道狭长的刀口,不深,却有钝钝的疼传上来。

九无擎闭上了嘴:短剑太锋利,这女子的功夫如何,他也没底,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任由脖子上的血从肌肤里渗出来,蜿蜒而下。雪白的内前领襟被鲜血当面透,一片嫣红,看得南城顿时变了脸孔。

金凌感觉到他的身子微微一僵,不觉冷一笑:“原来你也有怕的时候……凭着你这些年造下的孽,早该下地狱。”

很多人都这样指责他,他也习惯了这样的谩骂,只是今日,自她嘴里听到这种话,他却觉得不自在,大概是刚刚在潜意识内,将她认作了“小凌子”。

他还记得儿时,凌子最爱缠他,说他身上清清凉凉,很香,很好闻,可现在呢,又脏又臭,早已洗不干净……

他努力告诉自己刺客不可能是小凌子,也不想她是,目光渐渐冰冷,心再度冰封。诚如她所说,他的确造了不少孽,可自古以来,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生存的自然法则!

不想多废话,他冷冷道:“想送我下地狱之前,还是先关心关心自己的后路,夜闯公子府,通常情况下,只有死路一条。你想好怎么死了么?是五马分尸,还剁成肉饼喂狗?”

“姑奶奶我是不会死的,这不,姑奶奶手上不是还有你这么一张王牌吗?有你在手上,姑奶奶我就不信走不出你们公子府!”

金凌一点也不急。

“拿住我也没有用!公子府从来没有刺客活着离开的记录!”

“怎么,你打算跟我同归与尽?”

生死都掐在别人手上了,还这么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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