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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马小志在我们岭北镇是有名气的,那是因为马小志的生活有点传说的味道,传说的味道有时候就是有些传奇色彩的意思,我们岭北镇人说到马小志,总喜欢说,啧啧,个后生有稀奇古怪格,稀奇古怪格。

大家都知道,马小志的名气来自于一个瞎子和另一个瞎子生活在一起。

马小志的阿嬷现在已经彻底沦为了保姆,这个保姆给马小志一保姆就是二十六年。而每天给马小志送饭只是保姆的一项工作而已。但阿嬷在每天送饭时,会主动再送上几句话。

现在的天已经喜欢上下雷雨了。这样,天上就多了色彩和声音,用马小志的说法就是有了立体感。所以,阿嬷的叫声是与雷电轰鸣的声音一起钻进马小志的耳朵的,马小志说,啧啧,果然有立体感。

但是这样的话,只有他自己听到。他的手却依然抚摸在姗姗的身上,轻轻地游上滑下,柔柔地再游上再滑下。他的身体是不动的,耳朵也没有动,当然,脸,还有眼睛都没有动。他就那样靠着在床背上,很安静的,丝毫不受外界打扰的样子。只是,马小志的脑海里却并不安静,他的脑海里正电闪雷鸣,波涛汹涌,随着雷电云雨的立体感而立体感。

阿嬷的声音由远而近,然后再近,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阿嬷的声音就定格在一个近的地方,那个地方离马小志不远。这是阿嬷历来的做法,阿嬷从不会靠近到他的面前,他的床边。阿嬷说,小志,饭给你放在窗台上了。

马小志并没有回答阿嬷,马小志的思绪还在很远的地方,很远有多远,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外面正在打雷,一阵强似一阵,他只知道姗姗似乎有些不安,在他怀里不停地动来动去,爬来爬去。放在以前,只要自己的手伸出去,姗姗必然是安静地匍匐在自己的身上,一动不动,任由自己亲她,任由自己摸她,任由自己揉她。可是现在的姗姗一直在那里动个不停,或上或下,却不是平时要挠人痒痒和戏耍一番的样子,有的只是焦躁不安的动作。这样马小志的脑海便也动个不停了,他想,姗姗这么烦躁是因为什么,因为雷声吗?还是因为闪电?那么,闪电是什么样子的呢?

想了很久,马小志并未想象出闪电应该是什么样子,说实话,尽管他一再地说夏天的雨是有立体感的,但具体到某样东西,尤其是闪电就实在太难以想象了。一年365天,这并不是经常出现的东西,而且从未有人跟他说起过,闪电是什么颜色,是什么形状,是圆的,还是方的,是臃肿的,还是瘦削的,是冷冰冰的,还是热辣辣的?

立体感对于马小志更多的是一种由声音带来的效果。

阿嬷走远了,但阿嬷端来的饭菜已经在一米开外的窗台上。马小志闻到味道了,那是鸡肉的香味,于是鸡肉便出现在马小志的想象里,鸡肉在马小志幼年的记忆里跌宕开来,那便是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教育他,各种动物的叫法,比如猫喵喵,狗汪汪,而鸡呢,不一样的。公鸡是喔喔喔,母鸡就不是喔喔喔了,母鸡是咯咯蛋。而至于鸡长成了什么样,是什么颜色的等等,现在对马小志来说,早就混乱不清了。在他的脑海里,只有声音才是自己可辨的一切。比如听到喵喵的叫声,他知道那是猫,听到汪汪或吼吼的叫声,他知道那是狗。

当然,现在的马小志不仅能用耳朵听出许多不一样的动物,就连姗姗的举动,他一样能够听出来,能够辨出来。所以,对于阿嬷放在窗台边上的饭的位置,对于门在哪儿,对于床角边上堆着什么,对于室内的一切,马小志仍然是很清楚的——即使自己是个瞎子。

而现在,鸡肉的香味在飘荡,阿嬷的话也就掺在鸡肉的香味里飘啊飘,一直飘进马小志的鼻腔里,脑子里。

岭北有句古话你晓得不?叫戏物丧志。

阿姣婶说好了一个姑娘,今天来看你。

于是,马小志对着饭的方向,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又打了个喷嚏。两句话让他打了两个喷嚏,本来他还想再打一个的,可惜他在那里装模作样半天也没有打出来。他揉了揉鼻子,说,他妈的,来个姑娘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缺胳膊断腿的主儿么。

现在的马小志并不想吃饭,因为他没有心情,马小志没有心情是因为姗姗的心情不好。姗姗窜来窜去,爬来爬去,绕来绕去,显得很是烦躁。马小志知道,姗姗一定是听到了阿嬷讲的两句话了,一定是!阿嬷自从见到马小志与姗姗在一起后,哭过骂过,甚至冷战过。而今天,阿嬷只是重复了以往的话而已。

所以,马小志对于什么戏物丧志之类的话每次都是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的大脑从来就不过滤的。而对于第二句话,他过滤也没用,过滤过后,来一个不是缺只胳膊,就是缺只腿,要不就是缺心眼。反正总有一样缺的。这样的姑娘不要说看了,想想都恶心。

当然,当然,马小志其实也是知道阿嬷的用意的。其实现在的阿嬷已经算是习惯他这样的生活了,至少已经算是接受了这样的生活。从第一天阿嬷见到姗姗开始,到现在,阿嬷也只是说说戏物丧志之类的话,并没有过分地要干些什么。当然,冷,总是有些冷的,在阿嬷看来,这已经不仅仅是稀奇古怪的事,而是一件比瞎子更丢人更吓人的事了。记得,在此之前,阿嬷刚开始发现马小志跟姗姗缠绵在一起的时候差点晕死过去。

姗姗长得很是苗条。现在一般形容人很瘦的话都是说长得像竹竿一样。是的,姗姗就长得跟竹竿一样,当然是钓鱼竿。可是姗姗长得像钓鱼竿就没人说她瘦了,反而说她很粗很壮。

姗姗是在八年前的一天误入马小志房间的。那时候,她听见马小志的声音,那是种糯糯的声音,糯糯的声音里夹杂着潮湿,姗姗就起了怜爱之意,她爬到马小志的床上,她就看见了马小志的脸,而事实上,她与马小志一样并没有用眼睛,因为,蛇,生来就是色盲,就是睁眼瞎,她是用舌头感知了马小志的脸,还有马小志的潮湿,还有马小志的悲凉。

开始时,马小志是想吓一跳的,可是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吓一跳。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吓一跳。他沉浸于死与活的纠缠之中,既想活着,却又觉得怎么也活得不好,想死得干脆些,可又觉得不甘心。于是,马小志的鼻子眼睛嘴巴就拼命地和眼泪纠缠在一起,枕头与被子都被眼泪吓湿了,只有姗姗没有被吓到。

姗姗抬起自己的身子靠到马小志的身上,马小志就觉得这个世上怎么还有这么滑溜的皮肤,还有这么冰凉的皮肤。于是,他就让眼泪止住了蹦跳,他觉得有些冷,对,冷静的冷。他感觉自己的心居然不再颤抖,似乎一下子就宁静了。

三天后,姗姗被阿嬷发现。

中午,阿嬷与鸡肉饭一起来到窗边,鸡肉饭正要推门而入时,阿嬷说,等一下,等一下,她朝窗子里望了一下,这一望阿嬷就听到了一声大叫,然后又听到一声大叫,马小志就知道,他与姗姗的地下情被曝光了。

第一声是阿嬷叫的,第二声是碗与鸡肉叫的。阿嬷惊恐地叫过了一声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听到了碗与鸡肉的叫声,然后碗就赤裸裸地死在阿嬷面前,它把自己死得轰轰烈烈,死得四分五裂,鸡肉的香味就从窗子里扑进来,一直扑到马小志的鼻子里。

马小志觉得自己的眼睛虽然不好了,但耳朵与鼻子却是很灵敏,或许正是因为眼睛看不见,马小志觉得自己的其他感官才得到了最大幅度的使用和发挥,也展现了特别的敏锐性。比如就在这样的时候,马小志在闻到鸡肉香味的同时,也闻到了远处即将扑来的血腥味。马小志说,姗姗,你先出去躲一阵吧。

马小志说,姗姗,你先躲一阵吧。

马小志说,姗姗,要快。

马小志说,姗姗,快。

马小志闻到血腥味就在眼前冲杀时,感觉自己很不适应,他打了好几个喷嚏,然后他的耳朵里就钻进了多种多样的声音,混杂成一片,有看热闹的,有看好戏的,当然,更多的是怀着一腔正义和救人的姿态。

在他们就要动手时,马小志说了一句话,马小志张大嘴巴,他相信,这将是自己投胎以来嘴巴张得最大的一次,这样的意思就是说马小志今天是投胎以来吼声最大的一次,马小志是相信的,因为他发现自己吼完这一句后连自己的耳朵都被震得轰轰作响,他甚至怀疑这些人就是来杀自己的,马小志觉得好在自己的这声吼,这声吼一定可以与当年张飞在长坂桥的那声吼相媲美。马小志是这样叫的,嗨——!!你们谁要是杀了姗姗,我立马就死给你们看!!

吼出来的时候,姗姗正爬在马小志的肚皮上,她的头埋在马小志的怀里,尾巴却躲在马小志的屁股后面。当然,姗姗那细细的灵活的芯子却是吐在前面,她伸一下,再伸一下,既是讨怜,又像是时刻准备着悍卫自己与马小志,而他们的前面是四五个五大三粗的人,院子里却是黑压压的人群。而眼前的四五个人正拿着编织袋,握着竹棒,提着棍子,其中有一个还背着电瓶,他们,他们正用粗眉大眼狠狠地盯着眼前的马小志和姗姗,盯着这两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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