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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哈罗德 酒保与没有孩子的女人(1)

真是一个明媚的春日。空气甜而柔软,蓝天高而澄澈。哈罗德发誓他上次透过窗帘观察室外的时候,福斯桥路的乔木、树篱还像一堆暗沉沉的骨头和纺锤指向天际;但如今站在这里,他无论看向哪儿,那草地、那花园、那树、那篱笆,都散发着藏不住的生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覆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充盈丰盛的新生命一下子把哈罗德弄得眼花缭乱。

旅店已抛在身后,零星的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哈罗德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渺小,孤零零一个人,连手机都没有带。如果不小心摔倒,如果有人袭击他,谁会听见他呼救?突然听到一阵碎裂的响声,他一惊,紧走几步回头一看,才发现是树上一只差点失去平衡的白鸽,他心脏犹兀自急促地跳个不停。过了一会儿,他定下心来,才找回一丝把握。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

简直难以置信,他真的要走路去贝里克郡了。

树篱那头,草地延伸开去。一丛矮矮的灌木被长年累月的风吹得歪向一边,像一些男人的鸡冠头一样。哈罗德想起自己少年时也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他每天都要用发胶将这撮头发高高立起。

接下来就要往北,朝南布伦特方向进发,晚上也许随便找家小旅馆应付过去。然后沿着A38国道走到埃克赛特,不记得到底有多远了,但从前慢慢开车的话大概要开上一小时二十分钟。哈罗德继续顺着小道走,一旁的树篱又高又密,将小道弄得像战壕一样。身边的汽车呼啸而过,哈罗德惊讶地发现,原来不坐在车上才能意识到这些车跑得有多快。他脱掉身上的防水外套,叠起来夹在手里。

他不知道开车和奎妮走过这段路多少回了,路旁的风景却还是一点都没记住。一定是脑子里塞满了那天的日程,总想着一定要准时到目的地,总以为前头最多不过又是一片绿地,靠着一座貌不惊人的山作背景。但真真正正地走过一遍后,他发现原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田埂间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围着高高低低的树篱。他忍不住驻足遥望,自觉惭愧:深深浅浅的绿,原来可以有这么多种变化,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阳光一定是不小心捕捉到了远方一辆经过的汽车或是一扇窗户,因为有个亮点远远地穿过层叠的丘陵映入眼帘,如一道忽明忽灭的星光。从前怎么没注意到这些呢?几近苍白的不知名小花,带着一抹浅紫淡黄,簇拥在树篱脚下。不知道那些年,副驾驶座上的奎妮可曾透过窗口看到这一切。

“车里闻着有股甜味,”莫琳有次深深嗅着车里的空气说道,“紫罗兰的香味。”从此哈罗德晚上开车回家总是开着窗户,解决了这个问题。

到了贝里克郡一定要买束花。他想象着自己大步流星走进疗养院,奎妮坐在洒满阳光的窗台边上,等着他出现;护理人员通通停下手上的工作注视着他走过,所有病人会鼓掌甚至欢呼起来,因为他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而奎妮接过他手上的花时,一定会安静地笑出来,以她特有的方式。

莫琳从前会在裙子扣眼里插一簇小花或一片秋天的黄叶,那时他们肯定才刚结婚。如果裙子没有纽扣,她就会将小花穿过头发,让花瓣落在秀发之间,几乎有点可笑。他已经好多年没想起这个画面了。

一辆车突然减速停下来,逼得哈罗德把身体贴向了一旁的荨麻丛。车窗摇下来,里面传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却看不清车上人的长相。“老爷爷,去看你的女朋友吗?”哈罗德竖起大拇指,等这群陌生人离开。被荨麻刺过的地方火辣辣的。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当他接受了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视野尽头只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但有时天和地的边缘渐渐消融,仿佛相互渗入了对方,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经过两辆僵持着的货车,两个司机在争吵到底谁应该退后把路让出来。他身体的每一寸都在呼唤食物,一想起自己没吃的那份早餐,胃就狠狠扭动起来。

在加利福尼亚十字路口的小酒馆,哈罗德停下来提早吃了一顿午餐,就是从篮子里拿的两个即食芝士三明治。三个鬼一样的男人身上积着厚厚的灰尘,讨论着他们正在翻新的一幢房子。零星几个喝酒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但这里并不是他常混的地方,幸好他也不认识那些人。他将午餐和柠檬汁端到外面的露天茶座,眨着眼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他举起杯子,口腔里满是渴望美食的唾液。一口咬下三明治,芝士的丰盈和面包的甜美一下在味蕾上爆发,仿佛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东西一样。

小时候他努力练习吃东西时不发出声音。父亲不喜欢这种声音。有时他什么都不会说,只是捂起耳朵、闭上双眼,仿佛这孩子是他的眼中钉;其他时候他会直接说哈罗德是个肮脏的小乞丐。“只有乞丐才能认出自己的同类呢。”母亲听到了就会边拧烟卷边回答。爸爸是精神太紧张了,他听一个邻居说过。战争会把人变得十分滑稽。有些时候,还是个小男孩的他会有触摸父亲的愿望,想站在他身旁,尝尝被一个大人的双臂环绕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他也曾经犹豫着问爸爸自己出生前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爸爸将手伸向杯子时,那手总是颤抖着的。

“那孩子又在盯着我。”父亲有时会这样说。母亲就会拍一拍他的小手,力度不重,仿佛在挥一只苍蝇,说:“去去,小家伙。到外边玩去。”

他还记得这些事情,真吓了一跳。也许是这一路走出来的。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太阳仿佛在哈罗德的头上、手上洒下一层温暖的液体,他将鞋子、袜子都脱了,细细观察自己藏在桌子底下的双脚。指头是湿的,红得像火,鞋子一碰脚后跟上的皮肤就像烧起来一样,水泡涨得鼓鼓的。他将双脚放在柔软的草地上,闭上眼睛,十分疲累,但心底清楚绝对不能睡着。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

“趁还有机会多享受一下。”

哈罗德转过身,害怕会碰上认识的人。只有一个酒保的身影,和太阳的影子重叠了一部分。那酒保大概和哈罗德一样高,但是更壮实,穿一件橄榄球衫,一条垮垮的短裤,还有莫琳口中“像康沃尔的馅饼一样”的凉鞋。哈罗德飞快地把脚放回帆船鞋里。

“别理我。”店主人没动,只是大声地说了一句。根据哈罗德的经验,即使周围其实一片沉默,这些酒馆老板也老觉得自己有义务弄得好像对话正在进行一样,真的非常好笑。“这么好的天气,让人忍不住想干点什么。拿我老婆来说,太阳一出来,她就会把橱柜都清理一遍。”

莫琳好像一年到头都在搞卫生。屋子又不会自己搞卫生,她会这样喃喃自语。有时候才刚清理过的东西,她又再擦洗一遍,让人感觉他们并不是真的住在这幢房子里,而只是短期借住的过客。但他没有这么说出来,他只是在心里这么想了一下。

“你很面生,”老板说,“来这里玩的?”

哈罗德解释自己只是路过,告诉他自己六个月前从酿酒厂退休了,还是老日子比较适合自己,那时销售员天天一早就开车出去,也没有那么多高科技。

“那你一定认识纳比尔喽?”

这问题让哈罗德吃了一惊。他清清喉咙,说纳比尔从前是他们老板,直到五年前那场车祸夺走了他的生命。

“我知道不该说死者的坏话,”酒馆老板说道,“但他真是个混账。有一次我看到他把一个人打得几乎半死,我们好不容易才把他拉开。”

最好不要继续讨论纳比尔了。哈罗德转而开始解释自己怎样在收到奎妮的信后突然决定出发,然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足够的准备。在酒馆老板开口发问前,他就老老实实地坦白了自己没有手机,没有登山靴,也没有地图。他自己也知道这样听上去很荒唐。

“现在不怎么听到这个名字了——奎妮。”酒馆老板说,“是个老名字了。”

哈罗德表示同意,说她的确算是个很传统的人。非常安静,总是穿一身棕色羊毛套装,即使在大夏天也是一样。

酒馆老板双手交叉叠于胸前,正好放在软软的肚腩上,打开双腿,仿佛摆好了长篇大论的阵势。哈罗德暗暗祈祷他不是要强调德文郡和贝里克郡的距离。“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非常可爱的一个女孩,住在汤布里其。我亲过的第一个女孩,还有一些其他第一次,你懂的。那女孩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但我当时就是不明白,净忙着出人头地去了。一直到好多年以后,收到她的喜帖,才反应过来那个娶到她的家伙有多幸运。”

哈罗德觉得自己应该说明他对奎妮并不是那种情感,但现在打断别人又太莽撞了。

“我彻底垮了下来,开始喝酒,还惹了大麻烦,如果你明白的话。”

哈罗德点点头。

“最后在监狱待了六年。出来以后就做做手艺活。我老婆老取笑我,其实就是餐桌装饰,从网上买些小篮子、小玩意什么的。事实上,”说到这里他用手来回搓弄自己一边的耳朵,“我们都有过去,都有遗憾,希望有些事情当时做了或者没做。祝你好运,我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那位女士。”他将手放到眼前,皱着眉头仔细研究起来,“顺利的话,兴许今天下午你就能到了。”

没什么必要更正他的话了。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弄懂这趟旅程的本质,或者是贝里克郡到底有多远。哈罗德道了谢,重新上路。他想起奎妮原来会在手提包里放一个小笔记本,记录他们走过的确切里程。她天生不会撒谎,至少不会蓄意撒谎。一丝罪恶感驱使他继续往前。

到下午,脚上的水泡更疼了,他发现了一个把脚趾大力往前挤,避免鞋后跟狠狠蹭到脚踝的方法。脑子里既没想奎妮,也没想莫琳,他甚至没有去看身边的树篱、经过的车子和远处的地平线。他已经变成一句话:“你不会死的。”这句话就是他迈出的每一步,只是有时句子语序会错掉。他突然意识到是自己的脑子在兀自唱着“死、你、不会”或“不会、你、死”,甚至只是“不会、不会、不会”。头顶上和奎妮分享着同一片天空,他越来越相信奎妮已经知道他正在赶过去的路上,她一定在等他。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周围静止了,只有呼啸而过的车子轧过地上落叶的沙沙声不时打破这片宁静。这声音几乎让他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海边。哈罗德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深深陷入了变戏法一般纷纷浮现出来的回忆。

戴维六岁的时候,他们一起到班特姆玩,戴维越游越远。莫琳拼命叫着:“戴维!回来!你给我马上回来!”但是她越喊,小家伙的身影就越小。哈罗德跟着莫琳来到水边,停下来解开鞋带,正要把鞋脱下来,突然冲出一个海上巡逻员,边跑边脱掉身上的T恤衫往后一丢,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衣服还没脱。小伙子猛地一冲,一下就到了齐腰深的水里,一头扎进去,穿过起伏的海浪,直到一把抓住戴维,将他环在臂弯里游回岸边。戴维的肋骨都鼓了出来,一排排像手指一样,嘴唇都紫了。“他算幸运了,”巡逻员对莫琳而非哈罗德说道,哈罗德往后退了一两步,“刚才外面的水流很急。”他脚上的白色帆布鞋湿淋淋的,在阳光下闪着光。

莫琳从来不说,但哈罗德知道她在想什么,他自己也在想同一个问题:为什么当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

多年以后,他问戴维:“在海滩那天为什么不停下来?你没听到我们在叫你吗?”

戴维那时候肯定还只有十几岁,他淡定地看着父亲,用他那美丽的、一半孩子气一半大人的棕色眼睛,耸耸肩说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已经出大麻烦了,就这么待着好像比回来还容易一点。”接着哈罗德叫他最好不要骂脏话,特别是妈妈在的时候,戴维好像回了一句“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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