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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卷首语(3)

我们挤在楼道里好一阵子——自从我先生说她失踪之后,我们就对着门板上那个小孔观察她屋里的情况,这使我们的眼睛即便在平时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的模样。还好住在这栋楼的人全都成了这个样子,也就无所谓了。我们轮着班看,饭也忘记吃了,时间一长,个个都像营养不良的豆芽菜,就是这样我们也坚持住了。我们倒是要看看,她能在里边待多久。

也许在楼道门口等待的时间太长,逐渐等出一点感情来了。我们注意到那门上生锈的锁,因为锁住的时间过长,已快彻底无用。门边放着的一只踩破了后跟的拖鞋,更让我们想象到她一个人漂泊至此的凄凉,从前在晚间清唱的调子也带着一股游子的乡愁裹挟我们的心。现在她连那个心上人和乖乖儿一起失去了。她成了光杆司令。

我们干了一件自认为相当温暖的事:在拥挤的楼道排好心形蜡烛点燃它,闭目祈祷,看上去诚意十足。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有用,但起码这里有了和月光不一样的光芒。有人建议写下“你失踪就等于我们都失踪了”的句子,这个建议得到全票赞成,这栋楼之外的人都是这么干的。

我们把心思全都放到失踪者身上,但又不能真正为她做什么,时间像流水一天天淌过去,而我们心中只记挂这件事情——不,是类似这样的事情,操心过重的缘故,短短数日人都变老了。没有重大事件取代之前,我们将一生一世消耗在类似的小事情当中。怪只怪,我们无法放下好奇之心,我们关注别人的事情总是超过自身。

有天晚上我们实在等得不耐烦了,楼道里那颗声控小灯因为嘈杂已坏掉,这样的环境下,突然感觉这些日子以来,最寂寞最可怜的就是我们这一群人。我们才是真正的有家不回的失踪者。虽然我们爱凑热闹,哪里有好戏就往哪里钻,但实际上,再没有人比我们更寂寞。我们其实什么都做不好,只是找个理由挤在楼道里虚度光阴。楼道里每天都有人突然失去联系,即便我们相信那人可能还住在房间,也不会有谁亮开嗓子喊她出来——因为我们只是虚度光阴。我们即便弄清楚自己的目的也不愿说透。大家都是这么过的嘛。

有时候我们也想将自己关在房里,这可能并不是一件坏事,现在外面的路越来越难走,一到暴雨天,浑水就灌满街巷,人走着走着便掉到自己挖的马葫芦井下。可是长期关在房里也有坏处,比如说月光,它长时间投射在人身上——尤其当你蜷缩在墙角——天长日久,等你起身想走,发现自己已蜕成一只月光色的鼠。

天哪,她肯定变成白鼠,不用等啦,快点散伙吧。我们之中有人终于想走出楼道干点别的事情,想打退堂鼓了。

然而长期蹲守楼道的习惯已经改不掉了。只好继续赖在楼道里,实在无聊的时候,我们还趁着夜色偷偷跑到别的楼层挨家挨户去走访,当然,我们只是斜着眼睛对着门上的小孔往里瞧。我们看见有人长久地立于窗前,有人则穿着戏服泪流满面地跳舞。每个楼层差不多都是类似的事情。并且,很多房间也像我们蹲守的那间一样,看不到人影。

之后,我们终于累了。当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栀子花已经开败了,我在楼道待得太久,我先生不爱打扫房间屋里净是霉味,他可能出去散步或者还没有下班,屋里空荡荡的。我走近花盆想给栀子树浇水,发现那树下卧着一只月光色的鼠,不知怎么我先生的眼镜放在旁边,镜片已经花了,现在如果要通过这镜片看外面,那是什么也看不清了。

夜盲症

久不联系的朋友来找我,他姓陈,我们是在楼下撞见的。

我房间里只有一把旧椅子,他坐在上面担惊受怕的样子。“想不到你过得这么糟糕……”我从他欲言又止的神情中猜测他接下来可能想说点这样的话。可是他没有说,只是不停地拍着刚刚在楼梯口不小心沾上的蜘蛛网,神情烦躁,像个有洁癖的人。他戴了一副眼镜。现在他也戴眼镜了。从前他喊我四眼狗。

也许是戴了眼镜的缘故,我突然发现其实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他仅仅有几分陈姓朋友的相貌。这个发现令我坐立不安,是我将他领上楼来,还把唯一的椅子让给他坐,这份热情给得过于仓促以至想收回都来不及。我有点后悔了。

那么接下来我要把他请出去。这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只需要一丁点儿时间找个得当的理由。我在这儿没有交一个朋友,楼道因为只有我和少数的几个租客穿行,在拐角处已结满了蜘蛛网。这种状况的形成正是因为住在这栋楼的人都不爱交朋友。即使有那么一次意外——就像现在,我误将这位陌生人当成失联的老朋友带上楼,接着就会想办法将他送走,这里又会恢复如前。

可是我暂时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发现他不是我的朋友后,因为找不到话题,干巴巴地连水也忘记喝地坐着,再没有比这更尴尬的气氛了。眼看天色渐晚,而他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我已经开始着急。

大概是为了缓和气氛,他提议出去散步。听到这个建议我高兴坏了,正好,出去散步,然后随便说两句就散伙。

我们迎着冬风,前面有只狗给我们开路,它是只流浪狗,平常我一个人散步的时候它会跟来陪我走一段。有一次我的房东跑来跟我说,那是我的狗,是我把它遗弃了,而狗对我不离不弃,我是个没有良心的人。可是我想不起那是我的狗。我大概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其实这也没什么关系,人注定是记不住太多事情的。就像这位陌生人,他以朋友的身份来找我,我却将他忘记了。

这样想来我确实是个没有良心的人。比没有良心更糟糕的是,我得了夜盲症,这是多久以前发生的事我已记不得,也许十年也许八年。我只清楚有一段时间,我抬头只看得见一小片窟窿一样的天,低头伸手不见五指,我是凭感觉走路凭感觉活在世上。好在最近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点光亮,虽然模糊但基本可以看到这位陌生人的装束,况且当一个人闭上眼睛的时候他的心眼就开了,他的潜能会得到更大发挥,因此他有什么情绪很难逃过我。

他在我身边走着走着就弯下腰去,这样子倒确实像我那位姓陈的朋友。

之后他跟我提起一件往事——因为提起这件往事,我才确信他是我的朋友。他问我是否记得十年前的晚上,我们坐在一片开败了的荷花池边,计划一件事情。如果当时我们成功了,今天就不会这么潦倒,就不会得夜盲症。原来他也得了夜盲症。我安慰他不要伤心,得夜盲症的不止我们两个。在我租住的房子里,甚至别的房子里,到处都有得夜盲症的人,我们之所以不交朋友正是因为看不清对方。何况灰蒙蒙的世界反而像一层保护膜,更有安全感。

他听我这样一说也就不伤心了,弯下去的腰直了起来。可是接着又弯下去了。

我知道他始终放不下那件事情。那件事如果说给我的房东听,她要么昏过去,要么将我轰出去。

事情是这样的,十年前的晚上,我们坐在一片开败了的荷花池边,筹划在一个有月光的大半夜,去挖我家的祖墓。你没有听错,十年前的晚上,我和陈姓朋友想当盗墓贼,但是我们又非常胆小,怕鬼,尤其怕陌生的鬼——我们把亲人称为家鬼,把陌生人称为野鬼,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都觉得挖祖墓最保险。先挖我家再挖他家。我们都很肯定,祖墓中的人活着时爱我们,死了一定也是爱我们的,如果他们看见我们穷困潦倒,一定会睁只眼闭只眼——假如他们当时被我们吓得睁开眼睛的话。反正,偷自己家里的东西最容易获得原谅。

可是我们拖拖拉拉了一阵子,不敢动,害怕含口银子是假的,尤其是看见街铺上有铁匠用白铜做了一块像模像样的元宝,我们对挖墓的事情就更冷淡了。姓陈的朋友跟我说,他父母有一双结满茧痂连筷子都拿不稳的手,如果有含口银子给祖辈,他们的手肯定像月光一样白,不会粗糙蜡黄。这样一来真是白辛苦了,所有的计划都要泡汤。我们敢肯定,祖辈们正是用一双结满茧痂的手将他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抚养长大。很多例子提示我们,这样的手会延绵地遗传给下一代。

他低下头,再抬头时他告诉我,那次计划告吹之后他偷偷挖了自家的祖墓,顶着月光干了大半夜,想着很快就会挖出银子他还激动得哼起了调子,然而他只刨出一个深深的黑洞,他站在洞底感觉自己像一只害虫,还因为心情慌乱把自己的脚背都挖伤了。他爬出深洞撒腿就跑,那之后他得了夜盲症,好在人的眼睛看不见东西的时候,他的心眼就打开了,他甚至可以在宁静的黑暗中看见平时看不见的。

前些天,他的眼前出现了一点亮光,又可以辨认一些东西了。刚才在楼道拐角沾上的蜘蛛网,他也一丝不留地清理干净。

我们来到一条林荫道上,他始终弯着腰,灰扑扑地走在我前面。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又产生了怀疑,甚至,我们刚才所回忆的那件十年前的往事也可能是假的,只不过是两个四处流浪的夜盲症患者为了找到一点共同的话题,虚构了一场疯狂的往事。他所描述的祖墓中的黑洞很可能只是一眼水井。你看他弯腰驼背的样子,很像传说中背井离乡的人。

责任编辑:张森

死于疼爱

半夏

著名的王充说,佞幸之徒,无德薄才,以色称媚,不宜爱而受宠,不当亲而得附,非道理之宜,所以才有了史上第一部关于他们的传记。

这当然是后来人的猜度。写该传记的本主司马太史,说得却没有那么丰富的感情色彩:

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

把势们的辛苦,总不如赶上年成好;资深的老官僚,也不如遭遇上峰的赏识。太史哥这话,内中自然暗含些检讨自己命途的活思想,但作为写历史的人,他在字面上,的确平白,那些啰啰唆唆的沟壑,都是后人添加上去的。所谓固无虚言,果然是在陈述一种事实;而官场中人,用色相追求利益最大化,其实不过和女人男人之间的勾当,走的是一个路数。以男女作譬喻,更多的强调了本能的作用,越发足以证明,飞黄腾达就像男欢女爱一样,的确具有无法遮拦不可抗拒的致命诱惑。

而王充耿耿以为的所谓不宜和不当,不过是按照前辈以及后人比照自己心中的妄想偶像,给长官们立下的条条框框而已,属于书面语言,缺乏实践层面的意义,既不是长官们内心的真正私想,更不是长官们的实在行动,根本就是在强奸长官的意志:对长官尤其是最高长官来说,哪里存在什么宜和不宜以及当与不当,长官们以为宜和当的,自然就是那道理之宜,这是硬道理,没什么可讨论的。老王单边思维,无怪被后人指为朴素。

辞书上关于佞的解释,是奸巧谄谀,花言巧语。这自然是相当负面的阐释。但佞在训诂上的首选释义,则是才能,即便最权威的工具书也不回避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早先长官们所说的寡人不佞,才可以从谦逊一路理解,否则岂不是自侮。当然,但凡称寡人的,都是说了算的国家元首,哪里用得着耗费心力去奸巧谄谀花言巧语,直接批示就是了,声色俱厉都是应该的。

太史公的自序里也朗朗地说,夫事人君,能悦主耳目,和主颜色,而获亲近,非独色爱,能亦各有所长,所以他老兄才作的这列传。这样的陈述,起码也看不出甚负面事迹记录的标签。再说了,悦主耳目,和主颜色,而获亲近,恐怕是几乎所有侍奉人君的臣子们心中所想,不好痛下杀手,一概归结为负面哟。

偏巧,在君称不佞,在臣则称佞,算得上是豺狼配虎豹的般配了,或许这也是阐释学角度透露出的一种冥冥中安排吧。

仔细再看太史公那篇列传的记载,里面纯粹利用色相得到贵幸的,并不算多,而且叙述上也是数笔带过。着重叙述的,实在都有那么点儿其他的什么。

譬如文皇帝朝著名的邓通。《水浒》里开茶局子的王婆,号称开言欺陆贾,出口胜随和。她为西门大官人做马泊六关说风情,勾搭被后人誉为个性独立的漂亮娘子潘金莲,特特提到捱光的五件要紧事,潘驴邓小闲,内中的邓,便是要似邓通有钱。可见这邓通,实在已经是大众话语中妇孺能详的纯粹物质的财富符号。

关于四川小子邓通,色相方面太史哥失于记载,虚拟揣测,充其量不过就是五官端正罢了。而所谓才能方面,也没有什么辅佐君王作尧舜的大本事,不过是头戴黄帽子专管划船的一个郎官,至多有一手撑船的俊俏功夫,无非御用把势而已。只是这小子遇合的运气实在太好,凭空里天上就栽下个大富贵,劈头落在了他的脑门子上。

且说这日文皇帝做了个梦,登天不成,关键时刻,有黄头郎从后边推了自己一把。回头一瞥,印象里那黄头小子的衣带和常人有些不同。睡醒来,皇上踱到未央宫边上的渐台,暗暗搜求,果然看见有个小子腚后边的衣裳破了个洞,正是那个不同。召来询问姓名,大喜,说,邓就是登。从此尊幸。

可这通娃儿除了撑船,再没有什么本事。但有一样好处,便是下层社会缔造的自卑心理,天生就老实巴交,小心谨慎。这好处若放到后来,保媒拉纤的都未必以为然,但在皇上身边,却俨然利器。于是通娃儿打点起十二万分精神,全身心地伺候皇上。老实人用老实法子,通娃儿索性连交际的机会都给自己掐断了,赶上休例假,也闭门不出。这样的老实人,心中只有皇上,皇上果然倾心,赏钱巨万,还经常到通娃儿家燕饮玩耍。大臣们奏事,通娃儿爱幸正隆,就在皇上身边伺候着,于是难免就有些热络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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