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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忘记或想起

去省城的前一天,我给一个我熟悉的人打电话。她叫赵小米,是我在我们小镇的邻居,也是我初中时的音乐老师。三年前,她辞职离开我们小镇,只身一人去了省城。这三年,我一直在另一个城市里念大学,没怎么跟她有联系,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给她发去一条祝福的短信。所以,尽管过去了三年,她应该不会把我忘记,我也不曾将她忘记。因为生命中某些人或某些事,注定不会让你忘记,既然是这样,那么不妨将它想起。

电话通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电话对面传过来:“你好,哪位?”那声音依然像以前中学时候那样亲切,只是我毕业后换了号码,没来得及告诉她,所以在她接到电话的时候,她并不知道是我。我满脸喜悦地回话:“你好赵老师,我是苏小白,你的学生。”赵小米就在电话里高兴起来:“是苏小白呀,你这女丫头,今天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我也挺高兴的:“大学毕业了,想去省城找工作。”赵小米马上说:“真快,都三年了,你不说我还忘了呢。”接着就在电话里问我:“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我这里?”后来我告诉她我买了第二天的火车票,赵小米就说到时候一定去火车站接我。

彼此都三年没有通电话,也没见面,我想她应该变了很多,因为三年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可我感觉她的声音没怎么变,这让我像是又想起三年前的赵小米来。

三年前,我在我们小镇念高中,那时赵小米是我的音乐老师。每周四的第三四节课,赵小米扎着一根麻花辫子,手里提着一台录音机和音乐课本,来给我们上音乐课,她先将录音机插上电源,给我们放那首容祖儿的《挥着翅膀的女孩》,然后她用她甜美的声音唱一句,我们跟着她唱一句,很快就能把歌学下来。赵小米的音乐课从头到尾充满歌声,从来不给我们讲音乐基础和理论,所以我们都喜欢她的课。她差不多比我大了七八岁,但没见她谈男朋友,我们班有几个顽皮的男同学,倒除了喜欢上了赵小米的音乐课,还喜欢上了赵小米她人。其中一个叫羽小锋的男生,他竟暗恋上了赵小米,每天都听他反复唱着郑智化的那首《麻花辫子》——你那美丽的麻花辫,缠啊缠住我心田。

这件事我们班的人都知道,赵小米自然也就知道。后来赵小米每次给我们上音乐课,只把录音机放起来,让我们跟着录音机学唱歌,她站在讲台上,背向着我们,用粉笔在黑板上写满一黑板字,那都是一些关于音乐的理论,让人不怎么容易看懂。我们都觉得她突然变了,变得一个只有理论的人。再后来,也就是高三那年,羽小锋给赵小米写了一封长达十页的情书,原本打算放学后亲自送给赵小米的,可在赵小米的音乐课上,被他的同桌偷偷地拿了出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给讲台上的赵小米听。羽小锋挺生气,当即给了同桌一拳,打在同桌的鼻梁上,鼻血马上流了出来,将那封长长的情书染的鲜红。

因为这事,羽小锋被校方责令转学,去了另一所学校。接着,一个星期后,我们没再见到赵小米来给我们上音乐课,后来才得知,她辞职了。

从小赵小米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里,转过一个弯,就能看到对方的房子。我爸妈因车祸死的早,我一直跟着奶奶生活,赵小米见我挺可怜的,都喜欢陪我玩,教我唱歌,我们自然成了很好的邻居。平日里我总喜欢称呼她一声姐姐,她也把我当自己的亲生妹妹一样看待。后来她去念大学,毕业后在我们小镇当老师,教我音乐,我便叫她赵老师。

赵老师突然辞职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放学回去后,我去她家找她,她正在收拾行李,好像准备要去哪里。我问她要去哪里,她看着我说:“我想离开这里,去省城。”我有些不舍,但没能留下她。她就这样去了省城,让我失去了一位很好的音乐老师,还有一个很好的邻居。她走后不久,我参加高考,考上了大学,然后去到另一个城市念书,尽管赵小米教会了我很多歌,但我并没有选择音乐专业,我报读了汉语言文学,虽然有点枯燥,我却热爱。

没想到去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竟在报到处遇到了一个我不曾想到也很意外的人——羽小锋。本来我并没有注意到他,是他叫了我的名字:“苏小白。”我一边往报名册里填着姓名,一边抬头去看。“怎么是羽小锋?”我只是在心里说着,并没有说出声来。羽小锋一直在旁边看着我:“没想到这么快会在这里遇见你。”我也看着他,有点意外:“怎么你也考了这里?”羽小锋就说:“我有个亲戚在这里当老师,他让我报读这里的。”接着问我:“你呢?”我却没有回答他,那刻我在想另一个人,那个人就是赵小米。

后来我知道羽小锋跟我报读了同一个专业,而且是同一个班。我突然明白,羽小锋为什么能写出一封长达十页的情书来,原来他跟我一样热爱那个与文字有关的专业。却让我至今都不明白的是,大二的那年,我竟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羽小锋,而且成了他大学里的女朋友。只是毕业后,我们又分开了,有些短暂。也许人与人就这样奇怪,突然分开又会突然相见,相见了又会突然分开。

我不知道羽小锋去了哪里,他没有告诉我他会去哪里,也没有给我留号码,他像是消失了。一年前,在那个鲜花盛开的春天,当我将自己的身体第一次交给他的时候,他曾那么真实地在我耳边告诉我:你给了我身体的第一次,我就爱着你一万次。没想到那是一句谎言,那么的又让我没有真实感。有时想来我真的挺恨他,恨他用谎言侵占了我的身体,而其实,女人的身体总是要献给男人的,所以,就算你真的失去了,也用不着有太多后悔。

因此我常常在心里安慰自己——

痛苦地想起一个人,不如快乐地忘记一个人,就当他真的消失了,这个世界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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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黔森,中国作家协会七届全委,贵州省文联副主席,贵州省作家协会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青年常委,贵州省青联副主席。先后在中国中文核心朔刊《当代》、《十月》、《收获》、《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新华文摘》等发表长、中、短篇小说四百余万字。出版有长篇小说《雄关漫道》、《非爱时间》、《绝地逢生》等。中篇小说集《白多黑少》、《水晶山谷》,短篇小说集《味道》等十部。根据其小说改编的电视连续剧《雄关漫道》、《绝地逢生》、《风雨梵净山》、《王阳明》,电影《云下的日子》、《幸存日》、《旷继勋篷遂起义》等十一部作品中,任编剧兼总制片人。曾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军电视“金星奖”及贵州省政府文学奖一等奖等奖项三十余次。国家一级作家,国务院津贴专家,中宣部“全国四个一人才”,中宣部、中国文联“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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