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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血腥初染

没人教过十四岁的石头——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轻易跟着陌生人走。战火滔天,诸恶横行的乱世里,人间即是地狱,奉行的是恃强凌弱的丛林法则,笑脸背后一定藏着尖刀,好处与利益从来不会从天而降。

人生不是剧本,没有修改的余地,走错一步就万劫不复,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愚蠢和无知付出代价。

石头没有办法。这个男人比欺负他们的乞丐更加可怕,可怕一万倍。乞丐只能趁他们不注意用棍子从背后偷袭他们,男人眼睛眨也不眨地就掏出了枪,是真正的亡命之徒。一屋子的荣华富贵都是人命堆积出来的,而夏生的一条命甚至一文不值。

日薄西山之时,他怀里揣着亡命徒给他的短刃,第无数次穿梭在文昌县的大街小巷,心情从未如此绝望过。

老人颤巍巍地出现在他的前方,如那人说的一样,白发苍苍,弓腰驼背,看上去即使没有石头的动手,也决计活不了多久。石头慢慢地跟在他身后,掌心中全是汗,却迟迟下不去手。

没走几步路,老人心有所感似的,停下脚步,转过身,与石头四目相对。

老人的白眉毛山羊胡在此刻,显得格外和蔼:“孩子,你总跟着我干什么?”他问道,“你是不是饿了?”

石头仰脸看着老人,不再像以往一样刻意掩盖自己的哭腔,他轻声对老人说:“爷爷,对不起。”

他的匕首在下一刻刺了出去。

那人告诉了石头这次杀人任务的一切细节,却独独在石头杀人之后最要紧的逃跑环节上撒了谎。

他说石头只要在街上路人反应过来之前拼命跑掉就行了,他会在约定的地点等着石头,把一百大洋和夏生交给石头。

其实细想一下,若这事儿当真如此简单,那人又何必连哄带骗并付出一百大洋来让石头替他杀人?就算石头比他更不让人设防,可那老人连路都走不利索了,又哪里有能力去防范任何人呢?更何况他的手里有枪,甚至根本不必冒着风险搞近身刺杀,只要躲在暗处放冷枪就够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便是其实这次任务极其危险,男人收了雇主的佣金,又不愿意亲自冒险,就在街上挑了石头,做他的替死鬼。

为什么挑石头?因为石头的命贱。没爹没娘,偌大的文昌县没一个认识的人,横死街头也不会有人过问,而且人们常说:半大的孩子悍不畏死,许一点好处就敢梗着脖子往前冲,他不合适谁合适?什么,你说石头才不过十四岁?普天之下,十四岁的孩子多了去了!有的孩子千尊万贵,受一点损伤就要万人陪葬,有的孩子命如草芥,死了以后只会凭空增添收尸人一份辛苦劳作。

石头撒开脚丫子狂奔了没几步,左胳膊便是一阵剧痛,接着是肩,接着是大腿,石头不用回头,就知道后面必定是一群追兵,呼唤同伴的叫喊声响天震地,无数子弹刹那间都把高速逃窜的石头当成了活靶子——老人看上去是独身一个人在散步,其实身边到处都是忠心耿耿的保镖听差,只是一时事出突然,未来得及反应而已!

不到一根烟的时间,包围圈已经非常密集,石头人矮腿短,身上又中了枪伤,怎么可能跑过那些数不清的成年男人,且情急之下他瞎跑一气,反应过来之后已经被一条人工河挡住了去路。

人工河是新挖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是个附庸风雅的所在。河不宽,但人类是绝无可能跃过去,河上用汉白玉修了一座小拱桥,桥崭新又漂亮,可惜石头要是顺着桥过河只会变成一个任何新手都打得中的显眼靶子。

石头深吸一口气,没有详细考虑的时间了,他踉踉跄跄地助跑了几步,“咕咚”一声,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河水登时被石头的鲜血染红了,血一丝丝地从水底浮上来,靠近河边的空气中弥漫起淡淡的腥甜,瞅着有几分刺目,有几分渗人,又有几分诡异。

老人的保镖听差们在河边好整以暇地等了半天,不见石头露头,掐算时间,统一认为这小子应当是死透了——河中没有空气,这小子又不是一条鱼,憋也该憋死了!

此时又有一人跑过来传话,说是围观看热闹的人太多,留下来照看老人尸体的听差却太少,几乎要把控不住场面,既然那小子已经死透了,就赶紧都跟他回去,从看热闹的那帮混蛋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把老人尸体妥善搬回去才是正事。

“可惜不能把那小子的尸体一并拖回去,”有人惋惜地说,“谁抢到了他的尸体,大少爷肯定有重赏。”

“别做梦了,”另外一人嘲笑刚才说话的人,“就凭你那几下三脚猫的功夫,就算那小子真被打死在平地上,你能抢的着?”

他们一边闲扯着淡,一边匆匆离开了。

命贱的人,通常命硬。

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句话从今往后可以用来描述石头了。石头就是那砍不断烧不绝的野草,三魂七魄丢了一大半,可就仅凭着幸存的一魂或者一魄也能绝境逢生,保镖听差走后,一只惨白的手倏忽间扒上桥墩子,颤颤巍巍地扒了半天,两只鼻孔艰难地,露出了水面。

从人工河爬到岸上用光了石头的全部力气。他颇想倒在岸边,在来往路人的指指点点中就此死去,他也该死,他疲倦至极地想到。一命偿一命,这是自古以来的真理。可是他死了,夏生怎么办?夏生还在那人手里等待他去救他。夏生若最终还是没了性命,他又何苦去杀那不相干的无辜老人?他今天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一切,岂非全变成了一幕荒诞而毫无作用的独角戏?

石头做够了无用之功,自打进了文昌县城门以来,他所做的全是无用功,这地方那么好,又大又热闹,有白面馒头,有熏肉大饼,还有七彩的风车,可是这地方拒绝接受他,成千上万的人在此安居乐业,偏偏就没有他石头一分一毫的立足之地!

石头心底突然间愤怒了,不甘了,这股子愤怒化成了他的精气神,他挣扎地站起来,一步一个血脚印地往前走去,他跟那个拉皮条的杀手约在城西一个僻静的地方见面,那地方有点远,走着走着,他站不住了,腿一软倒在地上,他开始爬。幸好天黑了,没几个人看见他的那副模样,否则一定会把过路的陌生人惊得魂飞魄散——一个血葫芦在地上爬!

夜半时分,打更的人将更鼓敲过三遍,石头苟延残喘地,抵达了约定的地方。

自然是没有人来赴约的,却有一个钱袋子压在一块石头底下,钱袋子是灰色的,半新不旧,很不起眼,里面正正好好地放了一百大洋。看来那故意设了套害石头的男人也尚有几分职业操守——钱留在这儿了,有命便来取,没命就谁捡到算谁的,横竖他已经付出去了,也不算食言。也或许是他觉得这钱是石头的买命钱,留在身边不吉利,经常与死亡打交道的人,通常在这些事上格外讲究。

没有夏生的踪影,那人看到夏生的第一眼就起了歹心,这么漂亮的小男孩,当乞丐实在是太可惜了,夏生的命是一分钱不值的,可夏生的脸和那瘦伶伶的少年身材是一棵摇钱树,天津卫里贵人多,有特殊癖好的贵人也多,他要把夏生带去天津卫,利用夏生为他赚来成百上千的大洋。

石头攥紧了钱袋子,在两眼一抹黑地昏过去之前,心里只存了唯一的一个念头:这天津卫,他是非去不可了。

第二年开春以后,石头花掉了钱袋中的大部分钱,总算将身体养得差不多了。那些拿着枪追他的保镖听差都是孬种,准头差得很,绝大多数子弹都是擦着石头的皮飞过去了,虽然石头大量出血,身上也仿佛一块好皮肉都没有了,看着既吓人又阴森,可终究没有伤筋动骨,不至于危及到性命,也没有留下残疾。漫长的凛冬一天天的熬过去,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崭新时节里,石头又生龙活虎了。

而那件杀人案子,说起来倒是颇有些蹊跷。石头本来以为自己会遭遇文昌县巡捕房与死者家属的双重通缉,甚至做好了逃进山林的准备,却不料这般恶劣的一桩案子竟是雷声大雨点小,除了开始几天还有几个巡捕在街上盘查过往路人,不到半月之后,衙门竟仿佛全然忘记了这件事,敷衍了事地把其作为一件无头悬案就此了结了!

官面上装聋作哑,文昌县老百姓们私底下的流言却是传的飞快。

文昌县近年来安定富足,既没有抢地盘的军阀来祸害,也没闹什么饥荒与旱涝灾害,人们安居乐业的几乎闲出了屁,因而那天傍晚的杀人事件,很快就成为市井街坊间的第一重大新闻,感慨评论,添油加醋,极短的时间内,这桩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果动机,乃至受害老人的身家背景,全被描述的完完整整,栩栩如生,仿佛事发之时,所有人都在那里跟逛戏园子一般,认认真真地全程观摩了似的!

原来这老人本是文昌县人士,年轻时候闯荡天津卫发了家,变成赫赫有名的大商人,手底下银行当铺,百货公司,剧院戏台子,乃至工厂实业,诸般产业多到数不清,老人壮年时候跟任何成功男人一样,娶了一十八房姨太太,生了十几个少爷小姐,可谓家大业大,人丁兴旺,再无一丝事情胆敢不顺遂他的意。

这几年老人年纪渐大,不由得开始思念故土,又加之前几个儿子已然长成可以独当一面的成年人了,一年中便总有几月时光搬回文昌县居住。清晨喝喝茶逗逗鸟,黄昏时出门看场戏或者散散步,还能亲眼看着故乡熟悉的大街小巷,听着故乡亲切的方言土语,呼吸着故乡带了土腥味的空气,日子过得堪称是惬意无比。

他又如何能想到,自己纵横了一世,精明了一世,却会在那又亲切又熟悉的故乡,当街丢了性命呢?

“肯定是他儿女找人做的。”小酒馆里,一个市民几杯白酒下肚,言之凿凿地说道,“老头太能活了,儿子们等着承接产业,分家产呢!嘿,我跟你说,这种事我听得太多了,那些大户人家,看着是花团锦簇,烈火烹油的派头十足,其实内里早都烂透了。也算那老头造孽,几十房姨太太,纵使儿子都是那老头亲生的,人家当娘的不会挑唆?金山银山一样的家业面前,又能讲出几分骨肉亲情来?”

另一个喝酒的人仿佛心思还比较良善,听完那市民的高论就连连摇头:“不会不会,我看不是。我觉得是仇家干的,生意做到那么大,必然会跟很多人结仇,哪一家良心一坏,起了杀人灭口的想法,便也会造成这种惨剧。不过……行凶的小子抓不到,幕后的雇主揪不出来,又有什么用?咱们讨论来讨论去,讨论的也不过是一桩无头案子罢了。”

又相对着干了一瓶酒,两人醉意熏熏的,一致得出了最终结论:

“钱多有什么好?还不是横死街头,不得善终的惨淡结局?还是咱们这样,小酒喝着,回家以后老婆在炕头睡着,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才是最大的福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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