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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千里之寻

其实石头与夏生,此刻正处在同一座天津城里。

但天津卫可不是他们沈家庄,从村东头跑到村西头也不过一袋烟的功夫,天津城太大了,大到居住其中的人卑渺如蝼蚁,两只蝼蚁同处一片广袤无垠的大森林中,又怎么可能那么正正好好地相遇?

从离开文昌县,赶往天津城的路上开始,石头就在一遍又一遍的后悔。

他觉得自己真是人如其名,蠢到家了!

当初在沈家庄,夏生问他:“咱们出去能干什么呢?咱们又能去哪儿呢?”

那会他觉得夏生胆小又磨叽,大丈夫志在四方,走一步看一步,无论干什么,也总比留在沈家庄啃树皮强吧!

可是现在,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夏生被掳走了,他差点死在文昌县的人工河里,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他却又迷茫自己的这条命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前路一片渺茫,他已是手染鲜血的杀人犯,他的人生才走过十四年,但他恍恍惚惚地觉得自己的一辈子都该是这样了,去了天津卫又有什么用?他是要继续要饭,还是继续杀人,去赚那每回一百大洋的酬金?

石头就这样,怀着极为悲观的心情,在二月二龙抬头的大日子里,进了他梦想中的天津城。

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石头消耗着身边为数不多的大洋,满天津的寻找夏生,他问路边要饭的乞丐,问卖报纸的小童,问拉黄包车的憨厚车夫,也问成日在街上无所事事瞎溜达的小混混,每遇到一个人,他总要问上一句:“有没有见过一个十三四岁,眉目清秀,肤色白净的小男孩?”

那些人便带着找乐子的心情,挨个地为他在大街上指人:“您看那一个,被那位阔太太牵着手的小少爷,嗬哟,又白又嫩的,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石头说:“不是,夏生穿的很破旧。”

他们就又把目光放远,专找街上那些衣衫褴褛的半大小子:“你瞧瞧那个,提着篮子卖纸烟的,平头正脸的,哦……就是有点斗鸡眼。”

石头又说:“不是,夏生没有斗鸡眼。”

“哎,哎,那一个!路口卖鲜花的那个!等会……不对,那是个小丫头。”

……

逼得无法,石头只得转换思路,继续问道:“那你们见没见过一个穿西装,打领带,长得有点尖嘴猴腮的中年男人?”

那帮子混在街头的下层人士便又一起开始起哄:“哎呦,我的小兄弟,这可不是你们乡下老家,你打眼往这大街上看看,有多少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

夏生补充道:“他有一把枪。”

这下众人全不说话了,有枪的男人,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他们惹不起,所以顶好一点闲话也不要往外说。

石头见状,知道指望不了他们,也不再强求,一个人默默地离了这一片地方,又去那一片地方,照例要对新的陌生人问一句:“请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十三四岁,眉目清秀,皮肤白净的少年?”

一番流浪之后,石头依然没找到夏生,可是运气比在文昌县时略好一些,石头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这份工作的具体内容,乃是给一位在欢场上班的舞小姐充当保镖。舞小姐周旋于红香软玉温柔乡中,自然少不了遭遇浪荡子弟的骚扰,骚扰倒也罢了,舞小姐尚且可以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可有些时候——尤其是下了晚班之后的深夜,舞小姐孤零零的一个人往住处走,要时刻警惕着周遭状况,日积月累地担惊受怕下来,舞小姐实在是忍不得了!

那天晚上,舞小姐偶然看到石头瑟缩在一条小路的角落里睡觉,石头黑黝黝的,可是神色平静,显得老实又让人心安,舞小姐走过去把石头叫醒,问了问石头的基本情况。听石头说完,舞小姐动了恻隐之心,想自己也是孤身一人来到天津城闯荡,与这孩子不是一样吗?便不免有了些同病相怜的感慨,于是雇下石头,让石头自称为她的远房表弟,包吃包住,一月另给十块大洋,只要石头每天护送她上下班,并在那些花花公子闹得过分之时挺身而出,为她把那些家伙打跑。

而后,舞小姐又若有所思地分析道:“听你这么说,那个男的八成是想把你兄弟卖去下九流的行当,要么是窑子,要么是戏班子,戏班子的可能性大些,窑子里毕竟还是女人多,我与那些行当的人总归还有一些接触,我帮你打听着,要是有了信儿,一准告诉你。”

石头感激地看着眼前这位浓妆艳抹的舞小姐,大声地对她道谢:“姐姐,谢谢您!”

舞小姐笑了,温柔地摸摸石头风尘仆仆的脸颊:“你放心,这事包在姐姐身上了。”

大少爷齐清梧既然学业有成地归了国,便自然要将那旧日的社交生活重新建立起来,旁人暂且不谈,他从前的好友,现今有权有势,天津城里的大红人,瑞德兄,可是一定要找个机会好好叙叙旧的。

这天下午,冯瑞德往齐公馆打来了电话,表示今晚空闲,并且已在利顺德订了一桌子酒席,特特打电话邀请齐清梧赴约,齐清梧当然应允,正准备挂电话,却听见好友在对面有些无奈地跟谁纠缠着:

“喂,喂,别闹了!这是哥哥们之间的约,就不带你去!嘶……”不知道对方戳痛了冯瑞德哪里,他负痛地抽一口凉气,语气也不复刚才的强硬,不情不愿地妥协道:“好了,知道了,你这疯丫头!”

他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唤齐清梧的表字:“子清……”

齐清梧知道冯瑞德这人其实总体性情偏于冷酷,却独独对家里的那位小妹宠溺之极,便当即说道,“芷瑶要来,你就带她来嘛!上回PARTY结束以后,我也一直惦念着她呢。”

于是当晚,利顺德最大的包间里,坐了两位青年才俊,与一位打扮成圣诞树一样的冯芷瑶。

冯瑞德斜眼瞅着妹妹的打扮,害了牙疼似的表情抽搐:“你说你这是个什么模样,在家里非逼我带你出来,我带你出来就是为了当众丢人的?”

冯芷瑶不以为然地一偏头,把她哥的话顶了回去:“你懂什么,我这是特意为了见清梧哥哥而准备的,我看过电影,还有画报,人家国外的贵族小姐都是这么打扮的!清梧哥哥,”她亲亲热热地叫齐清梧,准备寻求支持,“我说的对不对?”

齐清梧无奈地与冯瑞德交换一个目光,嘴里敷衍着回答她:“对,对。”——文艺复兴时候的贵族小姐的确这么穿,可二十世纪的摩登小姐们绝不这么穿了!

待把冯芷瑶哄老实之后,齐清梧端起一杯酒,敬冯瑞德道:“冯司令,我敬你一杯。”

冯瑞德与他一碰杯,一干而尽以后,脸上笑得灿烂,嘴里还是连连客气:“清梧,别叫我什么劳什子司令,就跟从前一样,叫我瑞德,瑞德不比那什么司令好听?”

齐清梧微笑,是个温润如玉的学者派头:“好,瑞德兄。你这些年来过得怎样?”

“不怎么样!”冯瑞德大大咧咧地一挥手,“老头子在时,我成天什么都不用干,从早晨玩到半夜,还记得不?那会我老嘲笑你做学问的那个认真劲,结果老头子怒了,非把我塞进你念的那个教会中学,结果呢?我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认不齐全,上学第三天就把那个神父校长给打了!哎——把我家老头子气得啊,把我吊在房梁上用马鞭子抽!”他回味地咋了咂嘴,目光遥遥地落向远方,仿佛当年被父亲抽的惨痛记忆到了现在也变得甜美起来,“想来真是可怕,一眨眼的功夫,七八年都过去了。”

齐清梧扶一扶眼镜框,点头道:“诚然,现在我回了天津卫,常常恍惚觉得自己从未出国过,还是二十的年岁,可我家的管家都已经换过了,老管家六十三了,实在做不动事了。”

冯瑞德追忆完无忧无虑的往昔,思绪渐渐辗转到现在,不自觉地,他浑身散发的气质陡然间不同了,少了纨绔子弟的奢靡习气,多了几分凌厉,几分阴沉,几分粗鲁而蛮不讲理的丘八之气:“现在的日子可就难喽,事事都得我亲自管,清梧,你不晓得那些丘八有多么难缠。去年冬天老子在文昌县那边的乡下招了几个新兵,结果呢?看着是唯唯诺诺的老实人,胸口拍得啪啪响,说愿意为我出生入死……谁知道拿了我的军饷就跑的不见踪影了!军队里最忌讳出逃兵,能跑一个,就能跑十个,一千个,一万个,老头子千辛万苦经营了一辈子的基业,难道能在我手里败落下去?所以我啊,直接带了几千兵,屠了那几个逃兵的庄子——”

正讲到兴头上,冯瑞德却陡然收住了声音,一双黑幽幽的丹凤眼瞥向自己小妹,该死的,光忙着给久别未见的挚友诉苦,忘了这小丫头还在席间了!他掩耳盗铃似的捂住小妹耳朵,嘴里絮絮叨叨地抱怨着:“这段你不准听,小丫头片子听完晚上睡觉要害怕的!真是的,早就不让你来,你非得跟着来,净给我添乱!”

冯芷瑶不耐烦地把哥哥的手从耳朵上揪下来,哥哥的手常年握枪,已经生了厚厚的茧子,硌得她耳朵疼。她倒是没被那血淋淋的故事吓到,只是觉得哥哥的说话内容老旧又土气,让她提不起兴趣来,还是清梧哥哥好,知道那么多新鲜玩意,她一偏头,笑盈盈地对齐清梧道:“清梧哥哥,咱们不理他!你上回给我讲的莫奈的画,我回去看过了,的确是很美,比现实里的莲花池还要漂亮!”

冯瑞德气结:“你这丫头片子,就跟清梧见了一面,就不要我这个亲哥哥了?”

酒足饭饱之后,冯芷瑶终究还是个小孩子,贪睡,吃饱了饭就困得睁不动眼睛,冯瑞德见状,就指使听差和老妈子先把妹妹送回冯公馆。冯芷瑶走后,冯瑞德长嘘一口气,立马露出男人本质,笑嘻嘻地问齐清梧:“清梧,一会儿我们去舞厅玩玩?”

齐清梧素来洁身自好,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不曾出入声色场所,可转念一想,自己都二十五了,要还是连个舞厅都不敢去,岂不是要被这已然当了大军阀的家伙笑掉大牙?就强装成老手模样,神情严肃地点点头:“好的。”

于是一起出了饭店,坐上汽车,直奔圣安迪娜舞厅。

圣安迪娜是新装修过的,里面自是灯红酒绿,极尽奢华。门童见冯司令大驾光临,就赶忙陪着笑将冯瑞德与齐清梧引进雅座,又点头哈腰地询问道:“司令,您今晚选哪位小姐?”

冯瑞德很熟练地说:“就要永莲,莉桢,”同时一转头对齐清梧笑道,“这俩是这场子里最漂亮的舞女,包你满意!”

不过片刻,就袅袅地走过来两个凹凸有致的舞小姐,齐清梧细细看过去,果然是五官出挑,丰胸细腰长腿,加之化了浓妆,在昏暗的灯光下,便显得十分美丽。可惜齐清梧圣贤书读多了,只喜欢清高纯洁的才女,对风尘女子提不起几分兴致来,眼看着冯瑞德已迅速跟其中一个舞女打得火热,就暗暗感慨自己这位朋友真是浪荡习气,十年不改。

下了舞池,齐清梧自认为舞技绝佳,十分严谨地与那位舞小姐跳起了华尔兹,谁知舞没跳一半,舞女就媚笑着把一对大胸脯往齐清梧怀里蹭,身上的香水味呛得齐清梧直想打喷嚏:“这位爷,第一次来跳舞啊?”

齐清梧一惊,自己既未错了步,也没踩过舞小姐的脚,怎么就被识破了?眼睛一斜,看见那边冯瑞德与另一位舞女跳得恨不能合成一个人,便不肯承认,只说道:“不是,前几年常与我那位朋友过来,最近几年去了国外,舞步便有些生疏了。”

舞女还是笑,用涂着鲜红蔻丹的纤纤玉手轻轻刮一下齐清梧鼻尖,软声软气地说:“爷就别蒙我了,您的舞步娴熟得很,可是啊——您这跳法是跟太太小姐们跳的,不是在舞厅里跳的!”

齐清梧又不甘心地瞧一眼冯瑞德,发现冯瑞德的手已经滑到了舞小姐的屁股上,只得承认自己这位舞伴说得对极了。

受刑似的跳过几支舞,齐清梧见冯瑞德陶醉其中,丝毫没有要走的架势,就随便找了个借口,告辞离去。塞给舞小姐一卷钞票,他带着几名听差快步走出圣安迪娜舞厅,顿时觉得空气都清新了许多,他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今晚初进舞厅的经历彻底失败,真是有些鄙视自己。

然后,上车之前,他不经意地一扫四周,蓦然间看到一个黑黝黝的半大小孩,有些古怪地坐在角落里。

说他古怪,是因为他双手抱膝,面无表情地仰头看着天空,是个思考者的姿势,而且长时间的一动不动,宛如一尊石头做成的雕像。

齐清梧生出了兴趣,暗想这小子大半夜的,坐在这儿思考什么呢?莫非是个讨饭的?是了,圣安迪娜舞厅里人那么多,还都是有钱人,他肯定是等着过会舞厅关门,众人往外走的时候,预备着讨两个钱的。

想到这里,齐大少爷发了善心,随手从兜里掏出一张钞票,扔到那孩子面前:“喏,给你的。”

然而那孩子居然看都不看钱一眼,只淡淡地告诉他:“我不是乞丐。”

齐清梧问:“那你是干什么的?”

孩子似乎是不想搭理他,可是齐清梧站在他面前,不得到答复就死活不挪窝——最终那孩子无奈了,解释道:“我给这场子里的一位舞小姐当保镖,过会散场了接她回家!”

齐清梧恍然大悟,同时也迅速对那孩子失了兴趣,他懒得捡地上的钱,便一边迈开步子回自家汽车那里,一边懒洋洋地嘱咐他:“把钱拿着吧,买两套衣服穿,瞅你脏的!”

齐家的汽车,轰鸣着发动了,旋即迅速开进沉沉夜色当中,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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