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926100000421

第421章 人生无常,岂能事事如人意?

陆韵萱和沈挚,在宋倾城过去的生活里,扮演过举足轻重的角色,好也罢坏也罢,实实在在影响过她的人生,也有过怨,只不过时至今日,不管是沈挚还是陆韵萱,没有谁能让她再分出一些精力去付诸更多的感情。

当年的事,宋倾城不再去计较,却也没办法和他们冰释前嫌。

郁明蓉看时间差不多了,拿过包起身。

“航航的兴趣班四点半下课,我先过去接人。”

郁远航,是郁明蓉六岁的儿子。

宋倾城跟着站起来,郁明蓉也不让她送:“时间有些紧,我就不上去和老二道别,等有空,让老二带你和Joice去家里玩。”

“好。”宋倾城微笑应下。

走到客厅门口,郁明蓉停下脚步,好像想到什么,扭头对宋倾城说:“这两个月我没怎么回老宅,只和老大见了两面,你进了郁家,应该知道,我和老二一样,是我们父亲在外面的孩子。”

宋倾城点头。

“有些事我说不出个所以然,也不敢随便去批判谁对谁错,毕竟,老大居长,也是前头过世太太的儿子,老二离开恒远,在我看来不一定是坏事,前天我有和大嫂通电话。”

在郁家,郁明蓉和付敏这对姑嫂向来比较要好。

郁明蓉顿了一顿,又道:“大嫂带着郁菁这样出国,我不知道她和老大之间发生了什么,想来有不愉快,可能矛盾还不小,要不然,以大嫂的性格,这么多年都不离不弃的照顾了,不会人一醒过来反而离了心。”

关于付敏、郁祁东和慕清雨之间的事,宋倾城没在郁明蓉面前提及。

于郁家而言,这段纠葛是家丑,既然郁家知情的人都保持沉默,那么,更不该从她口中泄露出去。

郁明蓉离开后,宋倾城转身去了一趟厨房。

因为郁明蓉要和她将私密话,郁庭川不便留在客厅,和妹妹打过招呼就去二楼,已经两个多小时,期间没再下过楼。

厨房里,余嫂已经在择菜准备晚饭。

四点钟的时候,宋倾城让余嫂帮忙炖粥,这会儿她走进来,萦绕在鼻间的就是清淡粥香。

过去半个月,郁庭川术后的身体逐渐在康复。

因为是胃出了毛病,近期内不能吃辛辣和粗糙的食物,只能进进流质或半流质这种易于消化的主食,特别是烟酒、茶和咖啡,更不能碰。

撇开最初的担心,宋倾城现在觉得,郁庭川生这场病,最起码可以改掉些不好的习惯,譬如抽烟,也不用再出去应酬吃饭,看着燃气灶上冒热气的砂锅,倒是有几分养生的味道。

郁庭川中午吃的不多,就像是为陪她和Joice用餐,哪怕坐在餐桌前没怎么夹菜,直到他们吃完,他才放下筷子。

越是胃不好,越是不能饿着肚子。

所以最近每天下午,宋倾城都会让巩阿姨或余嫂煮粥。

站在厨房案台边,宋倾城用抹布捏着砂锅盖子掀开,余嫂是郁庭川请来照顾孕妇的保姆,所以比谁都注意宋倾城的安全问题,就像现在,在一旁仔细看着,生怕宋倾城烫到自己。

察觉到余嫂的小心翼翼,宋倾城莞尔:“我没事,您管自己择菜吧。”

话落,她继续去看快煮好的粥。

宋倾城让余嫂煮的是健脾养胃粥,有薏米、糯米、红枣莲子和淮山药,她拿起勺子在砂锅里搅拌,看到枸杞、龙芽百合、桂圆肉,热气迎面而来,还有袭人的香气。

7月29日的南城,不见炎炎烈日,天气还算凉爽。

宋倾城端着放粥的餐盘上楼,过道两旁很安静,遇上收拾完储物间从三楼下来的巩阿姨,巩阿姨看见她手里的东西就要帮忙。

宋倾城含笑婉拒:“不重,我自己拿可以。”

巩阿姨知道这粥是端给谁吃的,多少理解太太的想法,笑着点头,并且告知宋倾城,先生刚拿了个文件袋去二楼露台,应该还没回书房或主卧。

“那我去看看。”

说完,宋倾城拿着餐盘往前走。

经过Joice的卧室,她有停留,透过虚掩的门往里瞧了瞧。

郁明蓉是下午1点过来的,Joice见过姑姑,在客厅里玩了会儿,因为哈欠连连,被郁庭川叫到楼上睡觉。

这会儿,Joice趴在桑蚕丝的冰丝席上,小脸靠着枕头熟睡,垂下的睫毛长长,身上是棉质的短裤短袖衫,露出白白的胳臂和腿,肚皮上盖着薄毯,看着孩子不好的睡相,不知为何,宋倾城觉得毯子应该是郁庭川给Joice盖的。

黄昏时分,别墅的露台笼罩在夕阳余晖下。

宋倾城走近露台,瞧见黑白边牧犬正趴在那扇移门旁,嗬嗬吐着舌头,裤衩看到她立刻站起来,摇晃着尾巴过来,围着她转了两圈,有讨好也有喜爱。

先把餐盘放在墙边矮柜上,宋倾城推开玻璃移门,出去就看到阴凉处、躺在藤椅上闭眼休息的男人。

藤椅旁的圆几上,确实有巩阿姨说的文件袋。

宋倾城不确定郁庭川有没有睡着,秉着不吵醒他的原则,过去的时候,不由放轻自己的脚步声,待她把餐盘在圆几搁下,坐到旁边另一把藤椅上,隔着半米的距离,视线落在郁庭川的身上。

不同于在江医生家的那晚,现在睡着的郁庭川,无论是从气色上还是神情上,没有那股苍白的病态,让宋倾城一颗心跟着放松下来。

宋倾城的双手轻轻搭在藤椅边缘,当习习的暖风拂过,她心里很安宁,郁庭川靠着藤椅熟睡的样子,和晚上不同,悠然中多了几分自在,身上是白色的亚麻衬衫,袖口挽起着,双手交扣搭在身前,胳臂肘恰恰靠着藤椅扶手,这样的郁庭川,落在宋倾城的眼里,更像个生活里再寻常不过的成年男人。

这样的寻常,对宋倾城而言,不是失望,是享受。

她很享受这种静水流深的感觉。

风过,花架上的盆栽,枝叶轻轻摇曳。

宋倾城弯起嘴角,注意到他肩头似有一个细线,她往前探身替他摘掉,结果,手指刚碰到他的衬衫,她纤细的手腕就被熟睡中的男人轻轻握住。

“想干嘛?”磁性好听的男音传来。

宋倾城从中品出揶揄之意,抬起头,发现郁庭川已经睁了眼,眼里明显有笑,她后知后觉的确定,他只是闭眼假寐,并没有睡着。

“帮你拿肩头的线。”宋倾城坦然的解释。

说着,她看一眼那碗凉了会儿的粥:“刚煮好的粥,起来吃点。”

郁庭川却道:“不饿。”

最近在他的饮食方面,宋倾城的态度很坚持:“不饿也要吃一些,晚饭还得两个小时,粥消化很快,不会积食。”

话音落下,她已经拿起粥碗里的调羹:“是我特地让余嫂煮的,你如果不吃,等于是浪费。”

烧红半边天的晚霞,铺满了露台的地面砖。

宋倾城的长发编了马尾辫,微风把几缕发丝拂到她嘴边,她用调羹舀了一勺热粥,低头吹了吹,白皙素净的脸庞映着远处霞光,此时此刻的恬静,入了郁庭川的眼,也落在他的心头。

男人不像女人百般柔肠,却也会为某一刻而动容。

35岁的郁庭川,早就经历过人生起伏,可是这一刻,因为妻子脸上的专注认真,心弦被轻轻撩动。

幼时,他跟着母亲辗转各处,更多时候顾不上三餐温饱。

回到郁家,父亲不喜,处境并未好转。

后来,郁林江把他送到郁承业母亲的住所,哪怕没有把话挑明,却已经是让他认对方为母亲、往后为对方养老送终的意思。

再后来,郁承业出生半载,他被郁林江重新送回郁家。

人生的种种境遇,不能用单纯的好坏去评判,或喜或悲,大起大落,在某个阶段,终究会浪潮退去,回归于最初的平静。

宋倾城望着坐起身的郁庭川,想着最近平淡的日子,很适用于那句‘偷得浮生半日闲’,远离恒远的喧嚣纠纷,心境也得到缓和。曾经,她也替自己的丈夫不公,但是如今,她已经看开,郁庭川表现出的释然影响着她,更让她明白一个道理——

人生无常,难免诸多不易,岂能事事如人意?

那碗粥,在宋倾城的敦促注视下,郁庭川还是用了小半碗。

“明蓉已经走了?”

郁庭川在放下调羹时问她。

宋倾城点头:“赶着去接孩子,所以没上来和你说一声。”

郁庭川拿过餐盘里的湿毛巾,来回擦拭手指,把毛巾放回去的时候,他说:“这粥加盐了?”

“……”宋倾城怔愣,反应过来否认:“没有。”

在盛的时候,她只加了糖。

突然意识到什么,宋倾城自己拿起调羹,舀了些粥送到嘴边,入口的不是甜味,看着她微蹙的眉头,郁庭川倒是笑笑,那眼神好像在说:是不是没骗你?

宋倾城抬眸:“那你刚才怎么不说?”

……居然还吃那么多。

“粥楼下还有剩的。”

她只是往碗里加了两勺‘糖’,砂锅里剩下的粥还是好的。

郁庭川看着她,眼里嘴角都带了笑:“一孕傻三年,出现这样的失误,应该给予理解。”

宋倾城不想承认自己傻,但最近她确实丢三落四,除了行动不便,记忆里也有衰退,老是找不到自己放的东西,这样想着,她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模样,是不是看上去也有些傻大姐?

怀孕近七个月,肚子又隆了隆,体重也往上涨了不少。

出院后,郁庭川拆线的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

每天傍晚,他会带宋倾城在小区散步,一个伤病员一个孕妇,没有急躁情绪,宋倾城不是那种很喜欢运动的性格,但因为有郁庭川陪着,哪怕再不想外出,吃了晚饭还是会乖乖换了鞋跟他出门。

怀孕到中后期,宋倾城的营养有些跟不上,巩阿姨开始每天都买鱼回来。

宋倾城知道,这是郁庭川的吩咐。

上了饭桌,也是他盯着自己吃些鱼肉,不让尽吃蔬菜。

宋倾城想着近日种种,咽下口中的咸粥,心里却滑过暖流,她把调羹放回餐盘,余光瞥见那几张搁在文件袋上的A4纸。

纸上,是密密麻麻的宋体字。

她还没看清标题,郁庭川已经把几张纸拿起来。

宋倾城望着他翻到最后一页,然后,把纸放到她跟前,用骨节分明的手指点了点‘乙方签字’和‘身份证号码’那里,男人温厚的声音传来:“桌上有笔,既然上来了,那就趁现在把你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写上去。”

她低头去看,甲方已经签好字,就是郁庭川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前的括号里,写有‘房屋共有产权人’的字眼。

同类推荐
  • 我以新婚辞深情

    我以新婚辞深情

    一觉醒来眼前人变前夫,我选择潇洒离开,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自以为天衣无缝的逃离,在我那个无所不能的前夫眼里,不过是个不痛不痒的把戏。我节节败退,他步步紧逼。而直到最后不过是一句,我爱你。
  • 大魔都小故事

    大魔都小故事

    外地人在魔都的故事,现实向,大家在上海奋斗,有人留下,扎根大上海,有人离开,去别的城市生活上海,这个生机勃勃,光怪陆离的大都市,每天上演着多少悲欢离合,有人功成名就,更多的是黯然离去普通人的故事,几个外地人在上海的生活日常全文40万字已完稿,放心入坑。日更,不断更
  • 错爱一时老婆我错了

    错爱一时老婆我错了

    他与她相遇“一杯拿铁,加奶加糖。”她声音清澈,温柔。她踩着高跟鞋,走到他的身边“先生,可以和您共用一张桌子吗?”他笑了,想攀龙附凤?不知为什么却还是让她坐下了。“一杯拿铁什么都不加!”她拿起咖啡,喝了一口,微微皱了眉,小声嘟囔“还是口感不好!”“一杯卡布奇诺,加奶加糖。”服务生把咖啡放到他面前,他却把咖啡放到她面前,迎着她诧异的目光。他开口道“你还是喝这个吧!”她接过咖啡…………故事就从这儿开始了。咳咳提前说,作者是个学生党所以会更的慢,所以大家不要怪。最最重要的是不喜勿喷!!!!!!
  • 亲爱的徐医生

    亲爱的徐医生

    你还记得第一次表白完对方是怎么回答你的吗?秦安乐:徐医生,我似乎从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你了。徐慕迟:然后呢?秦安乐:为了证明我是真心真意的,我们结婚吧!徐慕迟:……明天下午两点民政局见。这是一个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结婚的治愈系故事。
  • 当时光不再

    当时光不再

    当那一时的繁华褪下,留给我的,只是伤痛和悔悟。这一次,我一定要找到幸福!
热门推荐
  • 强势喜欢你

    强势喜欢你

    盛夜忽然附在廖晨曦耳边偷偷说了一句“我恨你。”廖晨曦点点头“我也恨你!”“那你亲我一口,我想看看你有多恨我!”盛夜勾起嘴角“你恨我,才代表你更爱我!”“额……盛夜你……能不能要点脸……”盛夜勾起廖晨曦的下巴“在你面前,我就是不要脸的爱你!爱你十年……万年……万万年……”廖晨曦,仰天长叹,“老天爷求派下一道雷电,收了这妖孽吧!”
  • 万创神说

    万创神说

    这个世界本是蛮荒世界,自从我来了之后,一切都开始改变了刚开始,这里妖兽肆虐,人类武者群起,但奈何也只是苦苦生存,普通人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个世界——这个时代,除了武者拥有能力抵御妖兽外,普通人只能用冷兵器:长矛、弓箭、大刀但在强大的妖兽面前,普通人犹如蝼蚁而我——来自另一个世界:地球在这个世界,我有一个所谓的拯救世界的任务,我不知道能否完成但为了改变现状,为了让普通人摆脱痛苦,我决定改变这个世界,在这里发展地球的科技武器让普通人不再是普通人
  • 科学妄想记

    科学妄想记

    六千多万年前,天龙帝国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几亿年前,抚远帝国的国主离奇失踪,致使抚远帝国土崩瓦解。现今地球人类文明,不过五千年历史。据传言,地球人类文明前,曾有更强大的远古文明。王清明是一个毕业学生,在一次被骗后,迎来了人生的转折,走上了科学与异能的道路。在王清明成长的历程中,接触到了宇宙的另一面。一场谋划了数百亿年的阴谋,将慢慢的水落石出。这是一个科技与异能交叉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纷争而又战火的时代。且看本书主角王清明如何在乱世中崛起,而后将宇宙的秘密探寻到底。
  • 公子神医帅翻天

    公子神医帅翻天

    他,清冷高傲,医者仁心;她,豪爽热情,为爱执着。命运的红线一旦绕上,便情牵一世,只愿与你不负一场花前月下!
  • 堕落尸仆

    堕落尸仆

    生在黑暗当中,知了破晓黎明……见证无数往事,活在漆黑一片的世界里,活在暴露的世界里,或许是真心又或许……是假意。沉沦之心,追寻难以理解的光明。黑暗之魂,见证不可理喻的世界。我是个过路人,我是个仆从,我见证往事,我追寻未来……
  • 花染殇

    花染殇

    她只是天地间灵气所成的一颗种子,却因有心人而落入妖界。从此展开错位人生,她忘了自己灵魂深处的爱人,错爱上那个一方霸王,而灵魂深处的那抹身影又再次处处纠缠,情字最伤人,心由不得控制,爱情来得莫名其妙。那颗冰冷的心在为她融化的时候就由不得她退缩。花玫曦,上天入地你都只能是我百里玄奕的女人。沾了点点血迹的脸孔,却妖孽地格外迷人。一段揪心情感,爱到毁灭,爱到悲凄,爱情里总是容不下第三人,没有先来后到,也没有刻意委屈。浴火重生,看她涅槃归来!
  • 大道凡生

    大道凡生

    纵使出身卑微,亦可奋起而争,逆行而上!大道亦生于凡尘之中!
  • 我的日子叫胡扯

    我的日子叫胡扯

    一个闲人的闲言碎语,生活中的片刻感悟,迷茫和清醒间的期许和无奈。
  • 偶发空缺

    偶发空缺

    巴里·菲尔布拉泽在高尔夫俱乐部外的猝死掀起了帕格镇的轩然大波。以镇上第一家庭自居的莫里森家自然视空出来的议席为囊中物,可惜其他人并不这样想。整天在家里打老婆揍孩子的西蒙·普莱斯就认为他也有机会得到肥缺,还有衣冠楚楚、神经过敏的副校长“鸽笼子”·沃尔,俨然视自己为发扬死者精神的不二人选。这些男人身旁的女人也是个个出彩,都不是省油的灯,有的“卖着超大号胸罩”、对除老公之外的俊男春梦连连;也有的精神洁癖,计划干掉出轨的丈夫。
  • 公主的守护骑士

    公主的守护骑士

    玖兰·凯撒,隐世血族的吸血鬼之王,拥有不死之躯。一个怎样错误的举动令他后悔终身苦苦追寻她的踪迹?最后竟心甘情愿的默默守候在她身后?而为何相见之后,却成了他们的永别?鸾鸣轩,神秘狐族的二殿下,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被她所救。他原本冰冷的心竟渐渐被其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