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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错误的方向(3)

“我又开始头疼了。”冯斯说,“一般而言,这意味着我的精神和别人的精神发生了共鸣,有可能是某个强大的守卫人,但更有可能是魔仆。”

“魔仆?”祝清散愣了愣,随即喊了一声,“不好了!快走!”

他拉起冯斯就往工地的出口跑去。冯斯虽然不明所以,仍然跟在他身后,他这才注意到,这位成天在网上骗粉丝的花花道士身体相当强健,真要打架的话,自己还未必是祝清散的对手。

可见要在魔王世界里存活下来,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得拼尽老命啊,冯斯想。

但两人没跑出几步,冯斯陡然间感到脑子里的痛感一下子加剧了数倍,就像是有一根烧红的铁棍在颅腔里翻搅一样。他脚下一软,摔倒在地上。

祝清散回身拉他,就在这时候,两人所踩着的地面忽然震动起来,紧跟着裂开了一条大缝。一股巨大的吸力从地缝里传来,把两人全都吸了进去。

文潇岚也说不清楚自己内心的这种不安来源于何方。自从几天前冯斯告诉她、他将要回学校寻找姜米之后,她心里就总是隐隐约约有些担忧,却又无法描述这种担忧来自于何方。

当然,不安归不安,担忧归担忧,我们的文小姐仍然是校园社团活动的先锋。她一面惦记着冯斯的事儿,一面仍然有条不紊地组织着各项活动。今天晚上,就是本学期学生会所组织的校园活动的重头戏:一场化妆舞会。这场活动自从公布预告之后,反响就非常强烈。那些过去只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影视剧里见过化妆舞会的大学生们,现在有了机会亲身尝试,一个个都显得热情高涨。

宁章闻和关雪樱也被文潇岚硬拉着去参加。关雪樱依旧是好奇中带着欢喜,不忌惮接触任何新鲜事物,宁章闻推脱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拗不过文潇岚。

“不跳舞也没关系,坐在旁边听听音乐,感受一下气氛也好啊,”文潇岚对宁章闻说,“别忘了冯斯离开前跟你说的:多和陌生人接触,不要只局限在我们几个人。”

冯斯的话似乎对宁章闻格外有用,他最终答应了。

在文潇岚撒切尔夫人一般的铁腕掌控力之下,舞会进行得很顺利。校园里的男男女女打扮得环肥燕瘦光怪陆离,一开始还有些拘谨,后来就慢慢放得开了。

由于舞会还增设了“最佳造型奖”,所以大家也是卯足了力气装扮,不断有学生的造型引来众人的喝彩。比如有女生穿着露脐装cos日漫里的女王形象,风骚妖娆吸引了无数男生的目光;有人自制蜘蛛侠的服饰,打扮起来居然像模像样;有人用纸板做出了变形金刚的外壳;有情侣装扮成灰太狼和红太狼;甚至还有打扮成图书馆看门老头的,引来大家一片哄笑。

“哎,那图书馆老头简直太绝了,中山装、黑布鞋、厚瓶底眼镜、山羊胡子……也亏他找得齐。”文潇岚的同事、学生会副主席兴致勃勃地说,“看样子,今晚的最佳造型奖非他莫属了……咦?”

她的最后一声“咦”充满了惊奇,文潇岚也敏锐地注意到舞会现场的氛围有些奇怪。她放下手里厚厚的活动文案,转头顺着副主席的目光看过去,然后禁不住“啊”的一声惊呼起来。

看样子,打扮成图书馆老头的那个学生是难以得到最佳造型奖了,因为另一个比它吸引眼球一百倍的造型出现了。此时此刻,一个粗壮的身躯正走入充当舞会场地的这间礼堂,他的脖子上赫然顶着两颗头颅,一大一小,其中大的那一颗头颅的脸上布满刀疤。

这个双头畸形人的造型已经相当骇人了,最为可怕的在于这位扮演者的气质。他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种冷冰冰的邪恶,浑身上下仿佛能散发出血腥的气味儿,那种气质浑然天成,简直胜过任何一位奥斯卡影帝。尽管都只知道这只是化妆舞会上的装扮,大学生们也难以压抑内心的紧张与不安,双头人所过之处,人们甚至不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

“我的妈呀,我收回刚才的话,”副主席喃喃地说,“这位大哥才叫真酷炫,他这一亮相,别人的打扮简直就像小孩儿过家家一样可笑了。”

酷炫个屁!文潇岚简直忍不住想要大喊出声了。这哪里是什么“化妆”“打扮”“造型”——这两颗头颅和满脸的伤疤都是真的!那种仿佛可以随时把整个礼堂里的人全部撕成碎片的杀气也是真的!

——这个双头怪物,就是守卫人世界中最可怕的那个人,范量宇。

在人们的注视中,范量宇一步步走向文潇岚。文潇岚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该怎么办,她示意DJ放音乐,然后牵起了范量宇的手。

“大家一起狂欢!”文潇岚竭力做出兴高采烈的样子,大声喊道。

劲爆的电子音乐响起来,大学生们纷纷响应文潇岚,开始扭动身体跳将起来,场面重新热闹起来。范量宇显然没有料到文潇岚会拉上他跳舞,动作微微有些僵,但很快就恢复正常,跟随着音乐节奏踩着步点,居然跳的有模有样。

“你疯了!怎么能就这么着跑到这儿来?”文潇岚低声说,但心里倒并不觉得生气,反而在惊诧之余,有一种“太有意思了”的感觉。

“化妆舞会嘛,反正他们都会把我当成是化过妆的人,有什么关系呢?”范量宇满不在乎。

“好吧,算你艺高人胆大,”文潇岚作无奈状,“不过我真没想到你居然会跳舞。”

范量宇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许多年前,有人教过我。就是你见过相片的那个女孩。其余的,先别问。”

“我明白,我不问,”文潇岚说,“不过,还是谢谢你告诉我。那你来找我,是有什么急事吗?”

“冯斯那个混小子又失踪了,”范量宇说,“这一次,他恐怕是落到了魔仆的手里。”

“魔仆的手里?”文潇岚倒吸了一口凉气,“就是你们说的魔王的仆人,比守卫人啊妖兽啊什么的都厉害的魔仆?”

“对,魔仆。”

我的第六感又准了,文潇岚想,难怪这两天心惊肉跳的呢。

舞会剩下的环节变得索然无味,不过文潇岚仍然以可贵的敬业精神坚持到了最后,特别是亲手把“最佳造型奖”的金灿灿的奖杯颁发给了范量宇。范量宇咧嘴一笑,把奖杯高高举起,礼堂里响彻了欢呼声,一大群学生涌上来要和这位神乎其技的化妆大师合影留念。

舞会结束后,学生们依然带着他们奇形怪状的装束在校园里横行,路人们倒也见怪不怪了,所以一向胆大妄为的范量宇也索性不加任何掩饰,就那么带着两颗脑袋陪文潇岚走在学校的道路上。

“我真该天天举办化妆舞会,”文潇岚喃喃地说,“那样你就可以天天带着这两颗大头招摇过市了。”

“我倒是真不介意平时也这么晃,就怕贵校的校医院塞不下那么多被吓疯的人。”范量宇说。

“还是不要了……”文潇岚扑哧一笑,随即又换出一脸愁容,“你说冯斯被魔仆抓走了,是怎么回事?”

“今天下午,有一个位于燕郊的魔仆准备复苏,监测到的力量很强大,而且复苏地点是在燕郊的市区,所以几大家族和其他一些中小家族一起出动。这样的行动,我们通常称之为‘压制’。”范量宇说,“大概是动静比较大,所以姓冯的小子不知道勾搭了一个什么人——看打扮是个道士——也跑到燕郊去凑热闹。”

“道士?”文潇岚想了想,“冯斯最近不是在一家文化公司做事么?名义上是文化公司,其实就是搞一些装神弄鬼的算命风水之类的事情。那个道士说不定就是他们请的大师,或许正好是装成道士借机接近他的守卫人。”

“我们和妖兽打了起来,但魔仆一直没有现身,”范量宇说,“冯斯和那个道士到来后,一直躲在角落里,那个道士好像也有足够保护他们俩的能力,所以我们都没有太在意。但是到了后来,他们站立的地方突然地下裂开了一条缝,两个人都掉下去了。”

“掉下去了?后来呢?”文潇岚忙问。

“当时我们已经控制住了剩余的妖兽,所以由路晗衣和梁野盯着那边,我和王璐赶紧跑到裂缝的地方。我们发现,裂缝已经合上了。我用蠹痕在地上炸出了一个大坑,发现下方的土地是实心的。”

“实心的?怎么可能?”文潇岚说,“那冯斯和那个道士去哪儿了?”

“我猜测,大概是那个魔仆掌握了某种可以在地壳内自由行动的蠹痕,也就是说,类似古代神话里的潜地术。它带走了冯斯和道士。”

“难道它的复苏原本就是个阴谋?目的就是抓走天选者?”文潇岚问。

“我觉得不像。”范量宇摇摇头,“我们在那里遭受到了妖兽的猛烈攻击,看得出来,魔仆事先的确是制定了计划,但目标并非冯斯,而是我们。”

“你们?”

“对,守卫人家族。它想要吸引尽可能多的守卫人去到复苏地点,然后用妖兽来对我们制造杀伤。但是,当它发现冯斯也到场之后,它调整了计划,用妖兽把我们吸引到另一侧,然后亲自现身,抓走了冯斯。”

“那现在该怎么办?”文潇岚有些茫然,“能在你们那么多的怪物面前把他抓走,这个魔仆应该很厉害吧?”

她又看了一眼范量宇:“不过我觉得你好像也并不担心的样子。”

“我们对天选者的保护本来就是有限的,”范量宇说,“不多经受一些磨练,他很难成长为我们所需要的人。”

“但是万一他死了呢?”文潇岚问。

“死了的话,或许就是天命注定,”范量宇说,“过去的天选者反正也死了那么多个了。尽管冯斯这小子确实有些特殊,和以前的天选者不一样,但谁也无法预料他的结局。总而言之,我们关注他,在必要的时候出手援助他,却不能越俎代庖地替他包办一切,很多事情最后还是得看他的造化。”

“反正最多不过是天选者挂了,魔王复苏,人类完蛋,你们都想得通,”文潇岚叹了口气,“但是冯斯是我的好朋友啊,不管他最后会打倒魔王还是一辈子当一个在网游里打钱的废柴,我都不想看到他死。说真的,你有什么办法找到他吗?”

“目前暂时没有,”范量宇说,“魔仆抓走了冯斯之后,就完全收束起他的精神力量,几大家族中对魔王力量较为敏感的那些人正在燕郊附近努力寻找,但未必能有用。”

“所以说,一切都得看他的运气了,”文潇岚说,“不过说实话,其实我也并不怎么紧张,你说得对,他既然是天选者,总得和命运多掰几次手腕子,怎么也不会轻轻松松就挂掉。”

“小哑巴很喜欢那么晚出来闲逛么?”范量宇忽然问。

文潇岚一愣,这才发现,就在前方的一条林荫道上,关雪樱正在急匆匆地走过。看她行进的方向,是走向校门口。

“不应该,小樱除了买菜之外,很少出门的,”文潇岚说,“每天晚上没特殊的事情她更是不会出去,一般都呆在房间里学习——她学习很刻苦的。她刚刚去参加了化妆舞会,现在应该赶着回家才对。”

“那她现在这么着朝外走就有问题,”范量宇说,“走吧,去看看。”

文潇岚有点意外:“一起去?我还以为你要把我赶回宿舍呢。”

“算是奖励你今晚办的这个化妆舞会吧,”范量宇哼了一声,“老实说,这么大模大样地走在人群里,不用把两颗大头藏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

“你真是越来越可爱了。”文潇岚眉开眼笑。

范量宇有些恼怒地咳嗽一声。

地面裂开了一条缝。冯斯和祝清散一起掉进了地缝里。他的反应倒是快,想要利用蠹痕创造出一根带铁钩的绳子来,可惜脑子里这么转,精神力量却跟不上,蠹痕刚刚发动,身子已经坠落下去了。

不过并没有掉落太久,一股柔和的力量托住了他的身体。这股力量就像是一双大手,近乎轻柔地把他放在了坚硬的地面上。冯斯能听到祝清散的呼吸声,知道对方也没事,心里稍微一宽。只是身边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看不到。

“好在老子有绝招。”冯斯咕哝了一句,利用蠹痕变出了一个手电筒。手电筒点亮后,可以看见他和祝清散正处在一个狭窄的黑暗空间里,像是一座石穴,长宽各有四五米左右,高大概在两米半,可以供人站立起来。他和祝清散两人正坐在石穴的一段,另一端坐着一个陌生人。

冯斯用手电筒照向这个人,对方毫不闪躲,脸上反而现出一丝微笑,看上去成竹在胸。电筒光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女性,五官很端正,相貌中带有一种凶狠的野性之美,但是身材异常高大,虽然坐在地上,也几乎和祝清散站着差不多高,冯斯猜测她站起来的话身高可能要超过两米三——比姚明还高一点。

“怎么,觉得我的个子太高了?”女巨人问。

“没有,在我见过的魔仆中,你已经是最像人的一个了。”冯斯回答。

“反应很快啊,一下子就猜到了我是什么人,”魔仆赞许地点点头,“而且听你的口气,你已经见过不止一个其他的魔仆了?”

“在你之前还见过两个,”冯斯说,“一个的形象就像是放大了的大脑,那大概是所有魔仆的原始形态吧,不过它自己选择了进化,身上长出了很多触须;另一个蛇身人头,但是头部做得很不好看,比例失调。你虽然块头很大,身材比例却很匀称,脸型尤其不错。可惜你似乎不太懂得人类的审美。”

“我知道,你们不喜欢看大块头的女人,不过我进化成这个模样原本也不是拿给你们看的啊,”魔仆俏皮地一笑,“如果我想要在这个世界上找个男人,我会把身高再控制控制。”

“你和我先前见过的那两个魔仆都不一样,”冯斯说,“它们就算是开玩笑的时候也绷得很紧,也许是身上背负的魔王赋予的使命让它们不敢有丝毫放松,但你好像显得很轻松。”

“如果早一些日子遇到我,你会发现我其实也绷得很紧,”魔仆回答,“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我放松下来了。”

“为什么?”冯斯问。

魔仆的回答让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因为我已经感受到了主人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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