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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各怀鬼胎(2)

这时候,束缚住三人的凝胶状水流也不声不响的地松开,水体融入旁边的河流里,化为无形。冯斯活动了一下手脚,大着胆子向周围走了几步,发现走不了几步就被一层同样呈胶状的液体阻挡住,无论怎么用力也无法破坏。他又产生了另外一种联想,觉得他们就像被囚禁在了一所四壁透明的囚牢中。

“那……那是什么?”姜米忽然伸手向前一指,声音里满是紧张。

冯斯顺着姜米所指抬眼看过去,只见前方十多米处的地方,河水的颜色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某些区域的水色忽浅忽深,变化不定中,最后逐渐形成一种近似透明的蓝色,汇聚在一起,慢慢组合出一个轮廓,既不能说是液体,也不像纯粹的固体,大致上还是属于接近胶体的状态。

“我的妈呀……”姜米捂着嘴看着这个逐渐成型的胶状物,“这玩意儿得有多大啊?”

的确,这一团物体虽然形状还没有固定,体积已经相当惊人了,冯斯粗略目测,它的高度应该超过了三层楼房,宽度也有好几个房间,几乎就是一座透明的小山。它的外表形状极不规则,而且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

“像不像一只巨型水母?”冯斯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挺像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啊到底?”姜米问。

“没猜错的话,这就是这里的主人了,”冯斯说,“看这个气势,看它任意操纵水流的能力,绝不是妖兽的力量能达到的,这也该是一只魔仆了。”

“我的蠹痕失灵了。”刘岂凡突然说。

“啊什么?怎么会?”冯斯吃了一惊。他连忙尝试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蠹痕,几秒钟后,手心里变出来一个色彩鲜艳的小面猴——正是数月前促成他和姜米川西之行的重要物件。

“送给你。”他把面猴随手塞给姜米,回过身问刘岂凡,“怎么回事?”

“我刚才想让时间静止一下,然后试试能不能找到这堵水墙的弱点,”刘岂凡说,“但是我发现怎么催动附脑都没有用,好像有一股更强大的力量在压制着我的附脑。”

“压制着你的附脑?”冯斯皱起眉头,“可是它并没有压制我的附脑啊。”

“也许是因为你的天选者体质吧。”刘岂凡猜测说。

不像那么简单,冯斯想,不过刘岂凡的蠹痕失效对三人而言着实不妙。姜米是个普通女孩,他自己的蠹痕虽然奇妙,实战中充其量也就是变出把刀子,连手枪都还无法创造。真要遇到什么状况,最可靠的武器可能还是刘大少操控时间的能力。然而,这个最可靠的武器已经失效了。

只能硬着头皮面对一切了。冯斯深吸一口气,对着前方大声说:“魔仆先生,我们来了。”

那一团被他戏称为水母的不规则物体仿佛真的听到了冯斯的呼唤,开始蠕动起来。它的身体不断地拉伸延展,变得越来越薄,面积也越来越大,恍如一张巨大的幕布。

姜米拉了拉冯斯的胳膊:“喂,这个家伙……看起来像是要吞掉我们的样子。”

果然,水母的身体还在不断延展,虽然仿佛薄如蝉翼,在周围湍急的流水中却没有受到任何损坏,甚至方向都不曾被干扰。很快的,三人所在的这块静止水域就被水母完完全全包裹起来,就像是加了一道透明的穹顶。

当包围完成时,穹顶的色彩忽然发生了变化,色泽越来越深,最终变成了一片漆黑。好在三人手里都有冯斯利用天选者之力创造出来的照明灯,在灯光的照耀下,可以看到半圆形穹顶的覆盖几乎严丝合缝,有如一座宏伟的球幕电影院。与此同时,围绕着三人的水域也逐渐消散,慢慢流向穹顶壁,然后被吸收殆尽,一滴不剩,连地面都变得干燥。

“我们有点像是被扣在菜碗里的三块红烧肉。”姜米说。

“可能比红烧肉稍微好些,”冯斯说,“如果是红烧肉的话,人家不会准备那些玩意儿来招待我们吧?”

姜米拿着照明灯,朝球幕的中央照去,只见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张宽大的红木书桌,一张红木太师椅,桌面上还放着几个酒瓶和一个酒杯。冯斯注意到,每一个酒瓶都不满。

“说是招待,为什么只有一张椅子和一个杯子?太小气了嘛。”姜米撇撇嘴。

“有可能是它早就习惯了只招待一个人。”刘岂凡说。

姜米一怔:“什么意思?”

刘岂凡摇摇头:“我也说不清楚,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里的一切,好像带有某种熟悉感觉。我觉得它在等人。”

“它?它是什么?它是谁?”冯斯问。

“我一时也说不清楚,”刘岂凡苦恼地敲敲头,“我明明没有来过这儿,为什么会感觉似曾相识呢?”

“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努努嘴,“主人来了。”

只见从黑色穹顶的顶端慢慢坠下一团水滴状的黑色胶体,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轻飘飘地落到了地面上。刚落下时,它的大小近似于一头健壮的公牛,但紧跟着,整个身体开始缓缓地膨胀,就像正在充气的热气球一样越变越大,最后几乎占据了半个穹顶下的空间,体型也接近一个椭圆。

随着形状的基本固定,这个奇怪的物体的前端上方打开了两条缝,两道令人毛骨悚然的绿光从里面射出来。

“那是眼睛吧?”姜米小声问。

“多半是了,”冯斯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一只魔仆,不过看它老人家的身段,好像有点虚胖。”

“虚胖?什么意思?”

“说不清楚,但总感觉它这个形态不太正常,一种直觉吧。”冯斯说。

两人说话的功夫,那对绿色的眼球转了转,像是看清了三个不速之客的形貌,微微流露出一丝惊诧。

“你们是什么人?”魔仆用苍老而沉闷的声音问道,声音好像是直接从它的体内响起的。

冯斯犹豫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我是天选者。”

“哦,是吗,天选者?”魔仆的语调听起来有些恍惚,“为什么不是小安?”

这个回答十分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听口气,魔仆是在等待一个叫“小安”的人,那些桌椅和酒杯酒瓶大概也是为小安预备的,但这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他已经报出了自己天选者的身份,而魔仆听上去浑不在意,依然只是关心着为什么小安没来。

这可真是离奇。到现在为止,冯斯也遇上过好几位魔仆了,这些魔仆性格各异。比如张献忠地宫里的蛇身魔仆,颇带有几分狂狷的气质;相比较而言贵州山区的老祖宗就比较木讷。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的西藏巨鼠虽不能说话却十分奸诈,而前几天在燕郊出现的那位显然是在努力向着更像人的方向进化,已经能喜怒不形于色,甚至于——冯斯自作多情地猜测——如果她的身量不是那么巨大,搞不好还可以和冯斯调调情。然而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对冯斯的天选者身份十分重视。不管是想要联通他和魔王的精神,还是尝试吃掉他,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唤醒他的蠹痕,只有要冯斯出现了,立即就会成为魔仆眼中的焦点。

但是眼前这位胖得像个巨型热气球的魔仆大爷,竟然在明明白白听清楚了冯斯天选者的身份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对他有任何特别兴趣。这可真是太古怪了,冯斯甚至隐隐感到有一点失落。

“你是谁?小安又是谁?”刘岂凡发问。

“我?我是魔王的奴仆。小安就是小安,他应该来陪我喝酒。”魔仆说。

“这张桌子就是为小安预备的吗?”冯斯问,“他经常来陪你喝酒?”

“是啊,也只有他来陪我,不过其实是他一个人喝,我看着。我不能喝酒。我也不知道酒是什么味道。他带了好多酒到这里来,说是存在我这里,来的时候就能直接喝。他有时候喝白酒,有时候喝红酒,最近一年特别喜欢红酒,说他心情好,但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心情好就要喝红酒。人类为什么爱喝酒呢?好奇怪……”

魔仆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听得三个人目瞪口呆。姜米轻声问冯斯:“你跟我形容过的那些又凶残又狡猾又邪恶的魔仆,就是这样的?我怎么觉得这像个神经病呢?”

“作为一个在精神病院度过假的人,我必须纠正你,这是精神病,不是神经病。”冯斯一本正经地纠正她,“确实很奇怪,这个魔仆真的是相当不正常,有点像那些唠唠叨叨的孤寡老人。”

“也许他本来就很老了,而且离死不远了。”刘岂凡说。

冯斯看了刘岂凡一眼:“刘公子,奇怪的不只是这只魔仆,我感觉它出现之后,你也有点不对劲。”

刘岂凡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从一到这儿,我就总觉得能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气息,魔仆出现后,这种感觉更强烈。”

冯斯想了想:“要不然,你走近它身边试试?不然它现在这个状态,根本就没办法交流。”

刘岂凡深呼吸了一下,迈步来到书桌前。魔仆好像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仍然在嘴里颠三倒四地说着呓语。但当刘岂凡大着胆子伸手拿起酒杯的时候,它还是停下来,斗大的双目转动了一下,把视线放到刘岂凡身上。

“这是小安的酒,你为什么要喝?”魔仆问。

刘岂凡被问住了:“我……那我不喝了。”

他正准备把酒杯放下,魔仆却已经说话了:“那倒也不必。反正酒多得很,你喝几瓶也没问题。”

这个魔仆倒还挺大方,冯斯想。

刘岂凡真的拿起一个红酒瓶,往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半。

“第一次喝酒,没想到那么难喝……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难喝死了。”他咂着舌说。

他原本极少喝酒,这一大口红酒下肚,很快脑子就有点晕晕乎乎,身子也摇晃了一下,冯斯连忙帮他接过酒杯。不过,在酒精的刺激之下,刘岂凡的胆子似乎更大了点。他抬起头,和魔仆的绿色巨眼直视着,发问道:“小安经常这样陪你喝这些猫尿一样的酒么?”

“不算经常,有时候好几年都不来,有时候来得频繁点。”魔仆一说起小安,又是那种絮絮叨叨的语气,“但其实也可能是我的错觉。自从那一年之后,我的感觉就很错乱,老是感觉不到时间到底是在往前走还是在往后退。”

这话挺有意思的,冯斯想,它为什么会单独提到时间?“那一年”又是哪一年?

刘岂凡似乎比冯斯更加敏感:“时间?你也对时间感觉更敏锐对吗?我还没有告诉你,我是有附脑的人,我的蠹痕可以让时间停止。”

“哦?原来是你啊。”魔仆说。

刘岂凡一愣:“什么叫‘原来是我’?”

“有那么几年,小安常来看我,每次都要从我身上取走一些体液,说是要去培养一个人才,”魔仆说,“他说他发现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对时间的敏感度远远超越常人,如果能注入我的体液去刺激他,他或许会变得很强。”

“没错,就是我,经过了几次手术后,我逐渐掌握了让时间停止的能力。”刘岂凡说,“看来,那个把我带人家族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小安了。他是不是姓冯?是不是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魔仆显得有些迷茫:“姓什么?我没有在意过。可能姓冯,可能姓李,可能姓刘,但姓什么一点也不重要,他首先是小安,是一个具体的唯一的存在,姓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它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哲学家,表述了一大通小安的唯一性之后,才想起回答刘岂凡的第二个问题:“长相有什么关系呢?小安跟我讲过一个人类的谜语,说有一个人,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

真他妈活见鬼了,冯斯想,怎么会遇上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魔仆。一只魔仆不顾着对付守卫人,不着急唤醒魔王,对天选者的出现都无动于衷,居然躲在幽深的地下河里当起了哲学家,简直是乱七八糟岂有此理。当然,还是有收获的,从刚才魔仆的话语里,仍然可以提炼出一些关键信息。

那个名叫小安的人,无疑就是祖父了,从魔仆的描述来推测,祖父会时不时地来到这条地下河里,和魔仆聊聊天,甚至还为此专门准备了酒。很显然,这只魔仆就是丰华明三十年来始终坚守在这座条件异常艰苦的地下水电站的原因。

不过另一方面,该魔仆也相当的与众不同,它既不把人类当成仇敌,也不把人类当成奴隶去驱使,至少,它是把祖父当成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一个朋友。它似乎还挺盼望着祖父来到这里看望它,虽然自己不喝酒,却一直为祖父保藏着各种好酒。

大概也是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有些寂寞了吧?冯斯猜想。不过,祖父把魔仆藏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呢?这只魔仆又有什么样的能耐呢?

另一个重要信息是,刘岂凡能获得现在的停止时间的蠹痕,和他吸取了魔仆的体液有很大关系,所以刘岂凡会隐隐觉得这里似曾相识。那么,它的能力难道也和时间有关?

刘岂凡仍然在继续和魔仆对话,但魔仆说起话来始终颠三倒四,而且思维发散性极广,总在一些无关的直接问题上绕来绕去。而冯斯等人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它到底有什么能力?它和祖父“小安”之间是什么关系?小安究竟是什么人?——它却始终没有回答。

“我怎么觉得,它是在故意装傻呢?”姜米有些疑惑地说。

“我也这么想,”冯斯说,“有点不大对劲。”

他用照明灯四处照射了一下,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他终于发现,四周那个原本漆黑如墨的穹顶上,隐隐闪烁着一些亮晶晶的色泽。再细细一看,这些亮泽来自于一层极薄如蝉翼的透明薄膜,这些薄膜已经覆盖遍了穹顶的全部表面,而它们的来源是一些蛛丝一样的细线。

——这些细线都是从魔仆背对着三人的那一面射出来的。就在魔仆像患了老年痴呆的老年人一样不停逻辑不清地唠叨的时候,它已经悄悄地释放出这些细丝,然后覆盖在穹顶壁上形成了这一层薄膜。

冯斯陡然间遍体生寒。他大喊一声:“刘公子!快跑!”

刘岂凡懵懵懂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这个死胖子在扮猪吃老虎!”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里快喷出火来了,“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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