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都爱变形金刚,有动力了,也就更卖力。就那么一瞬间,男孩就像是公园里的石雕像一样,岿然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那张白纸,嘴里念念有词。他的样子,吓得苏眉以为是见鬼了,苏眉说,上身了,神明上身了。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小男孩忽然尖叫了一声,瘫倒在地上。苏眉抱起他,连忙问,看到了什么?
小男孩浑身发抖,说,我看到了一个叔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张得很大。他旁边还躺着一个阿姨和一个小孩子,也一动不动,好像是死了!
死了!怎么就死了呢?身边怎么还有个女人呢?为什么还有个孩子?我身子一下就凉了,拉扯着男孩问,他们在哪?他们在哪?
男孩指着东南方,说了一个小区的地址。
几个小时后,我被黄警官安排在小区院子里等着。苏眉说,警察这么大阵仗,估计凶多吉少了。院子里挤满了看热闹的邻居,断断续续地我听清楚了他们议论的内容。
“12楼最近总飘出臭味,死老鼠的味道,还以为是怎么了,结果是一家子都死了。哎哟,真够可怜的呢!我听说呀,那家的男人在外面养了个小三,还听说,那个小三可有钱了!哎哟,好像就是车里坐着的那个!你们看她那车,好贵的吧!”
我能感觉到,十几双眼睛盯着我,像看一只猴子。苏眉有些看不过去,欲下车把他们扔给我的目光丢回去。我阻止了她。算了吧,现在是我理亏,跟人指着骂有什么意思。
“真是个不要脸的。听说呀,他们都十年了,明目张胆地在一起。只可怜原配喔,孤苦无依,现在还被逼死了。还有孩子,是最可怜的呢!”
黄警官下来了,说让我上去看看。我说我不想看了。我真的不想看见他了。不想见他,不是因为恨他,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样面对他和他的家人。
出了电梯,站在他家门口,我竟然能从恶心的腐臭味中分辨出他的味道。真是可笑,真是可怕。跟他这么多年,他化成灰我都认得。苏眉问我,为什么笑。我说,我也不知道,可忍不住。
狭小的屋子里乱糟糟的,像是打过一场架。他就躺在床上,在我的面前,张大着嘴巴,眼睛圆鼓鼓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黄警官跟我说他应该是被吓死的时,我看见一条肥大的蛆从他眼皮底下爬了出来。
在他的身旁,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孩子很小,七八岁吧。女人和孩子紧紧地靠着他。苏眉说很奇怪,他们脸上竟然挂着笑。原来是笑着死去的。法医掀开被子,千万只蛆在爬,很多人都吐了。苏眉吓得匆匆去了屋外。
就在旁人各自做着各自的工作,反应着各自该有的反应时,我站在那里不能动弹,好似在接受她的审判。好可悲,我竟然默默地与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斗了十年。好可悲,她要用自己的死,孩子的死,才能把死了的他留在身边。
我没有领取他的尸体,输的一方没有资格领取战利品。
苏眉问我:“你还好么?”
我说:“没事。只是,我应该早想到的。”
一个月后。应该是一个月,我数着日子过的。我找来了几个工人,把鱼塘好好收拾了一下,又让他们替我去买一些鱼苗。他们问我,买什么品种。我想了想,鲶鱼吧。
鱼塘修好后,苏眉找来了几个朋友,与我一起在院子里烧烤。苏眉觉得我应该结交一些其他的朋友。那一天晌午,我们吃着烧烤,喝着红酒,聊着那口鱼塘的故事以及鱼塘里的鲶鱼。说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个朋友指着远处问我:“凌巯,那边桂花树下玩游戏的那帅哥是谁啊?”
老周,老周
文/莫诺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是的,我和老周曾有过一段温柔岁月。
老周不老,模样斯文周正。一副眼镜飞架南北。胸口有一颗拇指大的痣,我总笑称那是一坨巨大的鼻屎。他总瞪我,说你懂什么,这是在地狱经历千百年刀割火淬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标志。我这是来找前世的爱人来了,你懂个屁。
每每他这么说时,我便问,那你找着没?
他就不说话,扬着嘴角望着我笑,然后吻我。
我和老周相识于一纸招租合同。
老周比我大两届。大三那年,他在学校周边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套间,求合租伙伴,男女不限,最后还异常自恋地在广告上附上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傻傻地笑着,露出两排大白牙,顺便比了个剪刀手,模样分外傻气。
我刚进大学不久,就受够了叽叽喳喳的寝室环境,于是动用了这些年的压岁钱出来找房。看到他的招租信息,也没多想,就给他打了电话。谈妥价格之后,我说我想看看房。他说他挺忙的,便要了我QQ——是的,那时还没微信这玩意儿呢——然后在QQ上给我发了房间的照片。我看着心仪,就挑了个周末,准备搬东西过去。
结果正准备搬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问我东西多不多,要不要帮忙。
我看了看这一地的杂七杂八,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组织语言回绝他时,他就直接问了我的寝室楼号。五分钟之后,他就骑着辆小破三轮出现在了我寝室楼下。
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件黑色背心,淡蓝牛仔裤,满头大汗的,一见到我就露出了标志性的大白牙,动作利索地下来接我手上的行李箱。
——我靠,你这都装的什么啊,这么沉。
——书。
这便是我们此生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我记了这么些年,一直没敢忘。
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还经常拿这事儿打趣我:其实我当时听你说装的是书之后,我真他妈想接一句,不对,应该装的是逼吧。但我真忍住了。
说完他就笑得前仰后合,然后我就趁他“后合”的这两秒时间,迅速地将烟灰弹进了他的水杯,最后默默地不动声色地等他笑完之后喝水……
是的,我也抽烟。
老周的朋友很多。刚搬进来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请一些朋友到房子里聚会,喝酒聊天三国杀。一开始,我挺头疼的,想着自己真他妈倒霉,刚出了蟑螂窝,就进了老鼠洞。这日子简直糟糕得不要不要的。
后来,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平安夜那晚老周又办聚会,就来敲我的门,问我要不要出来一起聊聊。
我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绝了他,说:“你们玩儿吧,我有些累了,想早点儿睡。”
“别啊,今天这边儿有你感兴趣的人。”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老周就说出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回过神之后,我就更加狐疑地看着他。
没等我问出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老周就摇了摇他的手机。
我便懂了。
老周他居然在关注我的QQ空间!并且他一路翻到了我高中时期写的心情——哦,现在叫“说说”了。我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而那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是属于一个明亮温暖的年轻男人的。他叫倒颠,是个作家。我高中时非常迷恋他。
于是,我便关了门,将自己收拾了一番,然后出来,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那晚来的人,都是文艺界小有名气的好手。有弹吉他的、有写作的、有画画的,也有酒吧歌手。我不知道老周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普通大学生,怎么会认识这些文艺咖的。其后,我也死缠烂打问过他不下数次,但他就是守口如瓶打死都不说。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我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入,聊书籍、聊电影、聊世界的尽头、聊男男女女有的没的……反正很愉快,就像喝了雅哈咖啡一样愉快——噢,当然,那时也还没有雅哈咖啡。
后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老周都喜欢叫上我,我也都欣然前往。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和老周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了。
当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意识之后,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至于后来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说起来便是滥俗得不能再滥俗的故事了。
那该是老周大三下学期的事情了。还是一场聚会,酒过三巡,人人都有些醉。老周想起了自己过世的爸爸,又说他的小爸对他不好,情绪一时不能自控,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安慰他,揽他入了怀,抚摸他的发。人群散去之后,我扶他进房,他情不自禁吻了我。
吻我的时刻,我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脑子眩晕得不像话。就他这一吻,我便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即使我觉得这样着实不应该。但这日复一日地相处下来,我确实感觉到了我应该是爱着他的。
其后,其后我们便算是在一起了,偷偷摸摸地在一起了。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都面带笑意地祝福我们。我由此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善意。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便置办了厨具,每天下课之后便去附近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做些他喜欢的菜,喝点红酒,与他调侃互黑,然后疯狂地做爱……
我们的生活,像墙头的钟,日复一日,平常又安稳。但不知为何,久而久之,学校里的谣言越来越多,我们走在路上,经常会感受到来自他人异样的眼光。
慢慢地,老周受不了了,于六月的一个深夜向我提出了分手。
他叫我的名字,林悦,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出一言,只默默流泪。当晚便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我们的家。我拖着行李从家里出来时,天空下起了雨。那是当年六月下的第一场雨。
苦苦煎熬了一个多月,老周经受不住相思之苦,给我打了电话。其实我也熬不住,当下就又搬回了我们的家。
一见面,我们就又开始疯狂地做爱,仿佛除了做爱,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表达我们内心的苦痛。
如此,我们便又在一起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长时日,老周又开始动摇,又向我提出分手。我依旧不发一言,默默离开。心下告诫自己,再也不会有以后了。我再也不要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败下阵来了。
可是,可是啊,相爱不由人。我们形同陌路了两个月,在一个暴雨的醉后的夜晚,我还是没忍住去敲了他的门……
后来,我们又如此反复无常地分分合合了几次,我着实是累了。恰时,我隔壁班有一个对我并不知情的女生向我表白,我便强迫着自己回到正常生活里去,和她在一起了。
老周要到外地实习的那晚,把我叫到了我们常去的一家咖啡馆。他看着我,久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灼热又悲伤,深情又决绝。
他的神情复杂极了,但我懂。
那天,我们坐了二十分钟,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停抽烟,时不时看看对方,看到后来,我们都落了泪。
临走前,他说:“林悦,我胸口的痣,没了。”他顿了顿,“我把它点了。”说完,便掐了烟,走了。
老周走了。
老周到底是走了。
我们在一起,不长不短,一年多时光,几百个日子,回忆起来,都是忧伤的对,都是甜蜜的错。
这些对错,足够我余生受用了。真的。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
只因为我是女人,他是男人。而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男人和女人非正常地在一起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的。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老周,老周。
火锅
文/宋倩文
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十六岁的时候,我梳马尾辫,留齐刘海,脸上偶尔长痘,眉毛野蛮生长。近视400度,戴一副傻不啦唧的粗框眼镜。个子不高,还有点儿驼背,用正好合身的校服,包裹着正好平凡的人生。
而那一年,正是你最好的时候。眉眼里全是睥睨,每一寸肌肤流着汗时都风光无限。女孩们此起彼伏地爱你,爱你小腿的线条,爱你冷漠的脸,爱你骨节凸出的手。她们也恨你,恨你偶尔多看了一眼谁,恨没能成为你喜欢的那个谁。关于你的故事在每一个角落窃窃私语,与你素未谋面时,“刘震扬”这三个字,我已烂熟于心。
正如你后来所说,像我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救了你的命,你一辈子也不会看见我。
那是十月份,已经入了秋,还是热得够呛。
下午四点多,我从学校往市立医院跑,全身的汗卸货似的往下滴,刘海一绺一绺黏在脸上。教导主任在医院门口一把抓住我,踉踉跄跄上了三层楼。消毒水的味道和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学校领导、你的叔叔阿姨、我的爸妈面色凝重地围成一圈,守着一张早已签好字的献血同意书,只等我来。那时候,你就躺在走廊尽头的手术室里,也许惶惶不安,也许根本没把那点儿伤当回事。
你当然不会知道,即将输入你身体里的400毫升B型Rh阴性血,竟然来自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我。
两小时前,我还跟一群女生挤在球场边看你。
那是学校的篮球联赛,你们那场格外热闹,双方的比分紧紧咬着,观众把球场围得水泄不通。其中一多半都是虽然穿着校服却偷偷打扮过的女孩,她们的眼神无一例外跟随着场上穿红色7号球衣的你。
你带球过人时帅得生风,但凡投篮,几乎全中。每当你进球得分,加油声、尖叫声此起彼伏,更惹得另一队人马恨得牙痒。场上莫名多了些火药味,推来搡去好几次,酝酿着更大的风暴。就这样,你又一次试图上篮,却被对方死死堵住。那场面突然变成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围剿,当你再想突围起跳时,不知被谁绊了一脚,整个人失去平衡摔了下来,头磕在地上,“咚”的一声击散了人群。
看见地上缓缓释放的血迹,女生们纷纷颤抖着握紧了彼此的手。担架迟迟不来,你疼得想打滚,却被警告不许乱动。许多年以后,我都还记得当时你那张糟糕的脸,皱着眉头,牙关紧咬,仿佛再也不会有比那更难熬的时刻了。
可惜,更难熬的果真在后面,命里该有的事儿,脏的干净的,谁都躲不过。
那天之后,你足足消失了三个月,剩下这场事故,在学校里沸沸扬扬传了好些日子。其中关于我的部分,始终是个秘密。它钻进我身体里生根发芽,在保持沉默和打碎沉默的角力中变得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