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下课回来,啃着食堂的包子去停车,你牵着一个姑娘坐在路灯下面,笑盈盈地等着我。我狼狈地把包子塞进口袋,你正好站起来指着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再指着我说,她就是我高中同学,冯筝。
认识你五年,多该在这时候替你说几句漂亮话,但是真抱歉,那一刻我想起来的,全都是你对我的好。
姑娘爱吃辣,你就带着我和她去鼓楼大街吃串串香。一大捆竹签浸没在一指厚的红油里,我每啃一串就得揩一下鼻涕。姑娘和你坐一排,你没怎么吃,光顾着看她宠辱不惊地吃辣了。我也忍不住偷偷瞧她,她吃串串时歪着的脑袋,她拿着勺子舀红糖冰粉时不自觉翘起的小拇指,看起来软绵绵的,连我都想捏一捏。
吃过饭,你站在门口搂着姑娘说,你们准备去MAO看今晚的live,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谎称明天一早有课,跟你们就此别过。走着走着,我突然决定去看一场话剧,那是你念叨许久的《恋爱的犀牛》。
我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票,原以为会在剧场哭得稀里哗啦,但生活远不如舞台用力,你有了女朋友,我的日子还得照常过下去。
那天半夜,我被胃痛叫醒,翻开手机竟然收到你的信息。只不过你说的是,过几天你来找我把自行车取走。我回了一句晚安,你没再吱声。
一夜之间,我像是被打回原形,回到了平庸无力的十六岁。你知道吗,这感觉糟糕极了。
就在我以为,你要彻底跟我的人生告别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接到那姑娘惊慌失措的一通电话。她说你失踪一个月了,虽然报了平安,但你怎么都不肯说自己人在哪儿。
我站在北京冬天的大风天里,给两千多公里外的高中班主任打了个电话,辗转找到你的叔叔阿姨。他们得知你失踪的消息后,给了我一个地址,但又嘱咐我说,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别去那个地方了。
那是一个远在东北的小县城,我从北京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又转了一趟长途汽车才到。运气也实在是差,赶上前一天才下了一场大雪,几乎齐膝深的积雪寸步难行。当时天已经黑了,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别人的脚印往前走,手和脚一瞬间就被冻得没了知觉。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见一家麻将馆,门口悬着的灯摇摇欲坠,我对照着地址,应该就是这儿了。
我掀开棉被厚的门帘进去,里面是另一番天地,人们似乎毫不在意穷和冷,一手麻将搓得惊天动地。有人听说我来找你,指了指屋子的角落,你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军大衣,躺在地上,烂醉如泥,手里还抓着一瓶酒往嘴里灌。有人要走被你挡住的路,拍你的肩不好使,只好一脚把你踢开。我试着叫了一声刘震扬,你抬起头看我一眼,又闭上眼睛继续喝。
看着那样的你,我决定先走。掀开帘子,重新陷进积雪中,两只脚一步都迈不开。你在这时候跌跌撞撞地追出来,没两步就摔倒在雪里,摇晃着爬起来再往前走,然后死死抱着我,埋在我肩上嘶哑地干号起来,仿佛有许多话想说。我任由你抱着,忍着难过。千辛万苦回来找你,却看到你此生最狼狈的样子,在零下二十多度的雪地里,像一只垂死的狗,连哭都没法痛快。
那天半夜,你发起高烧,我陪你在医院输液,你拍着我的手说,既然大老远来了,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吧。
你爸和你妈,可能天生八字不合,从你记事起,他们没有一天不在吵架。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曾被你爸一次又一次地从高处扔下来,好在你皮厚,骨头也硬,每次都安然无恙。可身体的记忆告诉你,对他们来说,你只是个甩不掉的包袱而已。
你妈爱去县城舞厅跳交谊舞,后来认识个舞技出众的男伴,跳着跳着就生了情。你爸那时候好赌又嗜酒,有一天输了钱,喝得两眼通红,跑到舞厅去找你妈,正好撞见她跟舞伴含情脉脉地依偎在一起,你爸竟然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菜刀,砍在了你妈腿上。这事儿当时闹得很大,但最终没什么明确的结果,草草了事不久,你爸妈就相继离开了这儿。
从那时候开始,你被所有的叔叔阿姨舅舅大婶轮着养,你们那儿巴掌点大的地方全知道你的故事,小孩子总是流言最残忍的帮凶,你不得不早早学会沉默和打架,变成一个传说中的坏孩子。渐渐地,你惹了越来越多的麻烦,他们只好想办法,把你送到南方,也就是你后来的叔叔阿姨那里。
离开东北之后,你以为,这些事就从你人生里彻底揭过去了。你说,从你遇到我开始,就好像开启了另一段人生。
可就在一个月前,你在宿舍楼下遇到你爸,他蹲守多日,胡子拉碴,看上去老了许多,可动起手来,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他一上来就揍你,说他得了肝硬化,马上就要死了,你却自己过得这么好,真是个狗娘养的。
你早不是襁褓里的婴儿,揪着他撂下狠话,不管是死是活,都是他自己的事,可千万别再来找你。没过多久,你接到老家的电话,他们说,你爸从北京回去不久,有一天喝多了酒,醉倒在大街上,再也没起来,就那么死了。你被勒令回来奔丧,人们都知道你对你爸说过,你怎么不喝死呢?就这样,你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害死他的罪名。
你说你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你只想亲口问你爸妈一句,让你活在这世上,他们是不是心甘情愿?这话来不及问你爸了,你只能问问你妈。然后他们告诉你,你妈就在北京,跟当年那个跳舞的结了婚、有了孩子,你想问,就去找她好了。
回北京以后,我陪你去剪了那两个月疯长的头发,那天下着雨,你特地打了辆车去北三环某个小区,你妈就住在那儿。
后来你告诉我,那小区房子挺贵的,院子里有许多蹦蹦跳跳的小孩,你走到门口,到最后都没舍得敲门。你猜她现在过得挺好,那些事,总会有一天烂在肚子里,不提也罢。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北京,你要走,但没想好去哪儿。你约我吃散伙饭,说一直没带我吃过正宗的重庆火锅,颇有亏欠。于是那天,我们就去了一家飘着牛油香味儿的火锅店。
一口两耳宽口铜锅,里面两块牛油咕嘟咕嘟冒着泡,红汤上铺着一层密密麻麻的辣椒。你说,趁锅还冷着,先倒一盘子鸭血进去焖着。红油马不停蹄地就沸了,耗儿鱼、午餐肉、老肉片囫囵下锅,涮一筷子毛肚,默数十声就捞,正好脆生生磨牙,冒好的脑花,又柔软地让人心神荡漾。鸭肠、黄喉,撕咬时都还能尝到原本的鲜,在胃里却绞成一股大火成片烧着。等鸭血终于吸足了汤汁,变得千疮百孔,不用牙就能满足地碾碎。
一边吃着火锅,你一边决定了要去重庆,过几年再回来,开个火锅店,如果能没什么出息顺顺利利地把这辈子过完,你就心满意足了。
我是不信你这话的,可你不准我不信,非要我答应等你才肯走。我忍着不去看你,生怕哪一眼就成了最后一眼。你的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也许等到我们老了,我还得深一脚浅一脚地去帮你操持葬礼。东北真是冷啊,所以麻烦你千万学着惜命,让我晚几年再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