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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历史上的大变革——商鞅变法

对于同一段历史,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描述。

比如孔子说过什么,老子说过什么,这些属于“文化史”的内容。

古人什么时候开始农业种植,什么时候使用青铜器,这属于“经济史”和“科技史”。

我们平时最常谈论的是“政治史”。一般单独说“历史”两个字,指的就是政治史。我们对历史时期的划分,也是依照政权的变化——我们常用“唐、宋、元、明、清”来划分历史时期,这些朝代即是政权更替的标志。

本章讲的是“大变革”,指的就是政治制度上的变革。

具体是什么变革呢?是中国结束了奴隶制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结束了分封制,开始了郡县制。

这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革,以商鞅变法为标志。不过,变革的真正主导者并不是商鞅。前面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变革背后的真正原因是生产力的进步。正是因为社会财富变多了,人们才有能力选择新的政治体制。当时各诸侯国因为生产力发展,都在进行内容类似的变法改革。商鞅不是唯一的改革家,却是最成功的一个。

到底怎么变革呢?

在春秋时代,主要的生产方式是奴隶制,土地的管理方式是分封制,大致的情形是这样的。

周代的奴隶(严格说是“农奴”),有一定的人身权力,可以有自己的财产,生活比夏、商时代的奴隶好一些了。但是他们还没有人身自由,必须在贵族规定的土地上耕种。他们交税的方式很有意思。

周代的农耕制度称为“井田制”。意思是,把一块田地用“井”字划分成九个格。周围八个格子叫做“私田”,“私田”的所有权是贵族的,但提供给八户人家(农奴)种植,所得收入是这八户人家自己的。中间一个格子叫做“公田”。八户人家在贵族的公田里免费劳动,产出都是贵族的,这就相当于农户上交的赋税。

要注意,这个“井”字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真正的历史上,并没有把田地都严格地画成“井”字。但这个说法的大意不错:劳动者靠种公田的方式来给贵族交税。

井田制的弊端很明显:种公田对百姓没有任何好处,他们在公田劳动时自然会投机耍滑,能少干就少干。贵族为了利益不受损失,只能用武力逼迫百姓生产。所以要实行井田制,必须配合武力胁迫下的农奴制。农奴制的弊病前面已经说过了——贵族多花费了很多管理成本,百姓的劳动积极性却不高,公田的收成总是不如私田好。

春秋时候,各国战争频繁。战争胜负依赖于国力强弱,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各个国家都绞尽脑汁地提高生产力,很多政治家发现了井田制的弊端,决心改变这种低效率的生产方式。

最先摒弃井田制的并非秦国,但秦国的商鞅做得最好。

在讲解商鞅的改革方案之前,我们先回答一个大问题:为什么要对社会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对提高生产力有什么好处?

社会制度之所以会影响生产力,在于两个方面:

一、大部分人本性好逸恶劳,想光拿钱不干活。好的社会制度能刺激人们努力工作。

二、人的能力有高低,利用同样的资源,不同人的生产效率不一样。好的制度能把生产资源尽量交给生产效率最高的人。

井田制以上两个问题都没有搞定。第一,劳动者种植公田没有积极性,不想努力工作。第二,井田是王室分封给贵族的,不能随意买卖。不管这个贵族善不善于农业生产,这块田地只能归他种。这人要是个纨绔子弟,这块地的生产力就浪费了。

商鞅的做法是,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这样做的第一个好处是,废除了井田制后,农民给贵族的赋税不再采取“种植公田”的形式,而是直接用财物来交税。税赋是相对固定的,这样一来,农民生产的粮食越多,自己的所得就越多。这就最大化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的生产效率也就提高了。

第二个好处是,在井田制下,每个贵族拥有的土地大小是固定的。变法以后,拥有多少土地都可以,这就鼓励人们去开垦荒芜的土地。等于国家不用花一分钱,全国可以耕种的土地就变多了。

还有第三个好处。允许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结果是,可以通过市场的力量,最高效地利用每一份生产资源。说白点,就是让那些不善于农业生产的贵族,主动把自己的田地交给善于生产的贵族。

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举个例子,如果有一个贵族A,他的生产能力差,种一亩田地只能收获100担粮食。这一亩地对他来说的价值相当于100元钱。另一个贵族B,善于组织生产,在他手里一亩地能种出200担粮食,那这亩地对他来说就值200元钱。这样一来,贵族A就可以把这亩地按照150元钱的价格卖给贵族B,两个贵族都很满意,都觉得自己赚了50元钱。同时,通过这个交易,这块土地的生产效率提高了,能为国家提供的生产力变多了,国家也从中获益了。

所以这个交易,是一个买方满意、卖方满意、国家满意的三全其美的方案。国家不需要付出任何管理成本,全国的土地就可以在每个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的趋使下,自动流到生产效率最高的那个人的手里,达到了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1]。

不过,这么做也有坏处:会带来土地兼并和扩大贫富差距。随着不断地买卖,土地必然会集中在生产效率最高的一群人手里。那些不善于组织生产的人只能失去土地,沦为贫农甚至流民。这样一来,有能力的人变得越来越有钱,没能力的人变得越来越贫困。贫富差距增大,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会造成政权覆灭。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眼前,废除井田制还给商鞅带来了另一大好处:兵源增加了。

前面说过,西周的时候社会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贵族,一种是奴隶。这其实是简化的说法。说得更详细点,可以分成三种人:最上面是贵族,中间是“国人”,最下面是奴隶。

所谓“国人”,他们没有贵族的那些特权,但也不像奴隶那样失去人身自由,他们靠着自己的劳动赚钱,生活在城市内,有点类似于今天的普通市民。

西周和春秋时的战争场面和我们在大部分古装片中看到的都不同:那时的主力兵种是战车,由一个人驾驶战车,一个人在车上射箭,一个人拿着长矛负责近距离作战。但光有战车也不行,还需要步兵协同作战。相比战车,步兵的战斗力要小很多,对士兵的技术要求也低很多。

在西周和春秋时,军队由贵族和国人组成:军队的主力,也就是在马车上作战的,是贵族和专业的武士。马车周围的步兵,就是国人。

这个制度有个大问题:相对于全国的总人口来说,贵族和国人的数量太少了。奴隶倒是人数多,但是奴隶没受过军事训练,打仗对他们也没什么好处,一般不让他们上战场。就算勉强被赶上了战场,战斗力也非常堪忧。

商鞅废除了井田制,依附在井田制上的农奴变成了普通的农民。农奴没有多少财产,打赢了仍旧是无产者,所以他们不愿意打仗,战斗力极低。农民就不同了,他们有家有业,只要给予足够的奖励,就可以成为优秀的士兵。

商鞅规定:任何人只要杀了一名敌兵,就可以立刻当官。杀得人越多,官当得越大。杀到一定程度还可以当贵族。

这套系统我们今天觉得平平无奇:不就是奖惩分明嘛。但在当时是革命性的:当时中国还没有科举制度,老百姓没有机会出人头地。更何况在分封制下,人由血缘定身份,老百姓更不可能出头了。

商鞅的这个政策,等于给了普通百姓一个改变身份的机会:参加打仗,就有机会成为贵族,进入上层社会。这刺激了百姓为国效力,也为国家选拔出大量优秀的战争人才,战国时代秦国名将辈出,军事上无往不利,和这一政策是分不开的。

全民都可以参军的政策还扩大了战争的规模。春秋时代最大的战争也就二十几万人参加,战国时代就已经达到上百万人的级别了。前面说过长平之战秦国动员了一个郡所有15岁以上的男丁参战,这种全民动员的情况,也只有商鞅变法之后才能发生。

前面讲西周分封的时候曾经说过,分封制带来的一个后果是出现了贵族。贵族之所以是贵族,是因为他们永久占有一块土地。现在,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了,意味着有些贵族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自己的土地。他们连生活保障都没有了,怎么还能算是贵族呢?

所以,允许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就意味着贵族阶级的消失。

而且商鞅变法还更进一步,不仅允许贵族消失,还要主动促进贵族消失。在变法以后,贵族的身份不再是永久的了,而是谁为国家贡献得多,谁就能进入上层阶级。那些对国家没有贡献的贵族,国家要取消你的身份。

这条规定其实是改变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方式。记得我们前面说过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看法吗?马克思把社会成员分成了劳动者和财富占有者,认为什么时候劳动者和财富占有者是同一个人,什么时候这个社会就和谐了。不要以为这是现代人才有的时髦观念,这种朴素的平等思想,在人类文明的初期就已经存在了。

商鞅推行这条政策,和马克思的想法类似,就是要把好处给那些对国家真正有贡献的人。用现代的话来说,叫作“按劳分配”、“奖惩分明”,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鼓励百姓为国家做贡献。

分封制消失了,奴役农奴的贵族消失了,新兴的土地拥有者就不能再称为“奴隶主”或者是“贵族”了,而是改称为“地主”。相应的,劳动者也不再是“农奴”,而是“农民”。

从秦朝开始,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

贵族消失了,还带来一个问题:谁来帮助国王管理地方事务呢?

我们介绍分封制时说过,西周之所以采取分封制,是因为国家没有能力建立一套完善的官僚系统,只能把地方事务交给诸侯管理。现在到了战国时代,社会生产力提高了,官僚系统终于可以建立起来了。

这就是商鞅建立的郡县制。

郡县制对诸侯的诱惑力极大。前面说过,分封制是一级一级的,周王室把国土分给了诸侯,诸侯又把自己的国土分给了下面的臣子。既然诸侯能凭借封地反抗周王室,那他们下面的臣子也同样会反抗国君。这样的事在春秋战国时屡见不鲜:春秋末年,晋国的三家大臣瓜分了晋国。战国初年,齐国的大臣杀掉了齐国的国君,自己取而代之。所以郡县制对国君们很有吸引力,各个诸侯国都踊跃变法。

郡县制有利于国家稳定。

前面说过,在分封制下,天下是一个个诸侯的私产,地方官吏都是诸侯任命的,官吏的财富、权力都是诸侯给的,这些官吏只效忠诸侯,不效忠中央朝廷。这样做的结果是诸侯逐渐独立,都不听中央朝廷的话。

变成郡县制以后,所有地方官员的财富和权力都是中央朝廷给的,他们因此只效忠于中央朝廷。而且地方官拥有的权力并非终身,朝廷可以随意撤换,地方独立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从秦朝统一中国以后,中国的各个朝代一直采取郡县制。直到今天,我们的“省、市、县”的行政结构,仍旧属于“郡县制”。秦朝以后,一些王朝也分封过诸侯,结果每一次都是以诸侯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战乱告终:

刘邦建立汉朝后分封了一些诸侯,后来朝廷通过谋杀和战争把诸侯相继消灭掉。晋武帝建立晋朝,分封了不少诸侯,结果导致八王之乱,以诸侯夺取大权告终。朱元璋建立明朝,分封了几个儿子当诸侯,结果他死后一个儿子朱棣起兵造反,夺取了皇位。满清顺治皇帝入主中原,分封吴三桂等人当诸侯,结果顺治死后出现三藩之乱,康熙以战争手段平乱。

郡县制的优越性显而易见。

改分封制为郡县制,还有一个额外的好处:治水。

农业种植依赖淡水灌溉,所以古代农业发达的地区都在河流附

近,我们谈到古文明地区,都说“某某河流域”。但是,未经治理的河水有时会旱,有时会涝,两者都会给附近的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灾难。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需要治理河道。

治理河道对于没有工程机械的古人来说,是一项极大的工程。在分封制社会里,每个诸侯国的国力有限,谁都负担不起这样大的工程。而且一条河流灌溉的区域很大,会流经很多诸侯国,哪个诸侯国也不愿意单独治理河道,便宜了其他国家。还有一些国家只在本国治理河道,不管下游,以至于给下游国家造成灾难。甚至还有诸侯国故意挖开河道,水淹其他国家的。所以在分封制时代,人类就算有能力治理河道,也很难实现。

在郡县制时代,上述问题都没有了。中央朝廷可以调动广大地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治理水道。

从更大的角度说,郡县制有助于抵抗各种自然灾害。中国古代自然灾害很多,面积越小的国家抵挡灾害的能力越差。在分封制时代,一个国家受到灾害只能求助于邻国,但是邻国未必愿意帮你呀。春秋战国时因为诸侯国之间拒绝救灾引起了不少战争。郡县制下,各地都听从中央朝廷的号令,只要中央一声令下,就可以调富庶地区之有余,补受灾地区之不足,全国的防灾能力因此提高了很多。

现在,我们再回来看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大环境是全社会的生产力提高。直接原因是有商鞅这个聪明人制定了一系列合理的变革措施,这些措施消灭了过去的分封制和奴隶制,代之以更先进的郡县制和封建制,提高了秦国的社会生产力。秦国的国力变得强大,因此可以在兼并战争中打败其他国家,最终统一中国。中国的社会制度也从此由分封制变为郡县制,由奴隶制变为封建制,并延续了两千多年。

所以我们把商鞅变法称为“大变革”。

注释:

[1]土地是中国古代最安全的资产,除了土地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的投资途径,因此古人轻易不会出售土地。再加上古代的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因此土地交易不会像文中描述的那么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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