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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橱窗里有《乔罗克斯的远足与欢宴》[7],有《肥皂海绵》[8],有阿斯奎斯夫人[9]的《回忆录》和《尼日利亚狩猎记》,这些书全都摊开着。那里的书永远都琳琅满目,但似乎没有一本适合带给疗养院里的伊芙林·惠特布莱德看。没有任何东西会让她感兴趣,会在克拉丽莎进去的时候,让这个干瘪得不可言状的小女人看上去有一丝兴奋,哪怕只是稍纵即逝的一刹那,在她们如往常一样坐下来没完没了地谈论妇科病之前。她多么希望如此呀——在她走进去时别人的脸上露出快乐的神情,克拉丽莎一边想着一边调头向邦德街折回去,她觉得心烦意乱,因为做什么事情都要寻找无关的理由真的很傻。她更愿意自己能成为像理查德那样的人,他们做事只为了事情本身。然而,她一边等待过马路一边想,她做事往往没那么单纯,往往不是为了事情本身,而是为了使别人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她知道那样做纯属荒谬(此时警察举起了手臂),因为根本没有人会信。哦,如果她的生活能够从头再来的话——她想着,一边踏上了横道线——就连她的容貌也会大为改观吧!

也许,她原本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般黝黑,有如皱皮一般的肌肤,还有双美丽的眼睛。也许,她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样,举止庄重沉稳,一副人高马大的样子,像男人一样对政治感兴趣,在乡下有幢府邸,很尊贵,也很诚恳。然而,她有的只是一副豆芽般的细长身材,一张滑稽可笑的小脸,如小鸟般的尖嘴。诚然,她保养得很不错,手和脚都很好看,穿得也好,尽管她在衣着上的花费并不大。可如今,她寄居的这具肉身(她停下脚步,看着一幅荷兰画)常常显得无足轻重——甚至像根本不存在似的。她有种古怪异样的感觉,感觉自己成了个隐形人,没人看得见她,没人认识她。再也不会有结婚生子这种事情了,剩下的唯有随着滚滚人潮奇怪而庄严地往前迈步,迈步走入邦德街。剩下的唯有达洛维夫人自己,甚至连克拉丽莎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理查德·达洛维夫人。

邦德街令她着迷,在这个季节,这个清晨的邦德街。街上彩旗飘扬,一家家店铺,不张扬、不炫耀。在她父亲五十年来一直在那里买西服的商店里放着一卷斜纹呢,珠宝店里有几粒珍珠,鱼摊冰块上有一条三文鱼。

“就这些,”她看着卖鱼的摊子,自语道。“就这些,”她在手套店的橱窗前停留了片刻,再次说道。战前,你可以在那里买到几近完美的手套。她的威廉大叔以前常这么说,通过鞋子和手套你就能看出一个姑娘是否是淑女。在战争中的某天早上,大叔突然去世了。他曾说过:“我已经活够了。”手套与鞋子,她尤其喜欢手套。但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伊丽莎白,却对这两样全无兴趣。

全无兴趣,她一边想着,一边沿邦德街向一家花店走去。她每次举办派对,他们都会为她把花留好。而伊丽莎白最关心的是她的小狗,真的。今天早上,整幢房子里都闻得到一股柏油味。不过,可怜的小狗灰灰总比基尔曼小姐要好一点。犬热症、柏油,以及所有的不适,也总比枯坐在闷热的卧室里抱着本祈祷书要好!随便什么都比那好,她想这么说。可这也许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就像理查德说过的,每个姑娘都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也许是因为坠入了爱河。可为什么恋爱的对象偏偏是基尔曼小姐呢?当然,基尔曼小姐以前曾遭受过虐待,所以我们必须对她多加体谅,而且理查德说过她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有着不折不扣的历史学家的头脑。总之,她俩已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而伊丽莎白,她的亲生女儿,还去参加了圣餐礼呢。克拉丽莎应该如何穿着打扮,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那些前来领圣餐的人们,这些她都满不在乎,她的阅历告诉她痴迷于宗教会使人的性情变得冷淡(痴迷于任何事业都会如此),他们的感觉会变得迟钝。就拿基尔曼小姐来说吧,她愿意为俄罗斯人奉献一切,愿意为奥地利人忍饥挨饿,可在日常生活中她又绝对是个让人受不了的角色。她迟钝乏味,总是穿着她那件防水布的绿大衣。她年复一年穿着那件大衣,她浑身冒汗,只要她在房间里待上五分钟,你就准保会感受到她的崇高、你的渺小;感受到她是多么贫穷,你是多么富有;感受到她在没有一张垫子或床铺或地毯或随便什么的贫民窟里是怎么生活的。她的整个灵魂因浸泡在悲惨世界里而遭到了腐蚀,在战争期间她被学校免职了——这个可怜巴巴的、满心委屈的、不幸的女人啊!其实,人家讨厌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那些个想法,它们会聚在一起,无疑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威胁,但威胁并非来自基尔曼小姐本人,而是她的思想。她的思想如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的鬼魂,如骑在我们头上吮吸掉我们一半鲜血的鬼魂,如蛮不讲理的统治者、暴君。不容置疑的是,如果我们重新掷一回骰子,如果黑色取代白色成为了一切的主宰,她就会爱上基尔曼小姐的!可这个世界的现实并非如此。并非如此。

可是,这个残忍的魔鬼,在她的体内肆意翻腾,激怒了她!她听见了树枝折断的声音,感觉到沉重的马蹄声踩踏在枝繁叶茂的密林深处,这座灵魂的密林。从来也不会完全满足,或者有充分的安全感,因为这个残忍的恶魔随时随地都会搅动起你的憎恨,而它,尤其是因为她的疾病,拥有巨大的力量使她感觉身陷囹圄,脊背生疼。它使她的肉体痛苦,使得在优美、友谊、健康和爱情中感受到的快乐和她那个快乐的家庭发生了动摇、颤抖、扭曲,就好像确实有个魔鬼在挖墙脚,就好像整个华丽的装饰只不过是自恋而已!这股厌恶之情!

废话,废话!她冲自己大喊,一边推开了马贝利花店的旋转门。

她走进去,轻轻松松、人高马大、身子笔挺、圆脸的皮姆小姐立马跑上前招呼她。皮姆小姐的双手总是红彤彤的,就好像和鲜花一起浸过冷水一样。

店里有这些花:飞燕草;甜豌豆;一束束的紫丁香;康乃馨;大把大把的康乃馨;还有玫瑰;还有鸢尾花。啊,是的——她在这个人间乐园里尽情地吮吸着甜美的芬芳,她站在那里和皮姆小姐说话。皮姆小姐在帮她挑花,她想到,皮姆小姐真是个好人,多年前她就一直这么和善。可今年皮姆看上去老多了,她的头在鸢尾花和玫瑰花之间转来转去,她半闭着眼对着一簇簇的紫丁香点头,用力地嗅着。尽管大街上喧嚣嘈杂,店里却弥漫着怡人的花香,还有那优雅的凉爽。接着,她睁开眼,玫瑰看上去多清爽呀,就像在洗衣店柳条筐里放着的蕾丝亚麻毛巾。红色的康乃馨又浓烈又整洁,高傲地昂着头。甜豌豆在花瓶里伸展着枝丫。淡淡的紫色,雪花般的洁白,暗雅——宛如一个炎炎夏日后的黄昏,穿着薄衣的姑娘们出来采摘甜豌豆和玫瑰花,天空几乎是靛蓝色的,飞燕草、康乃馨、水百合都在盛开着。傍晚六七点之间的时刻,每一朵鲜花——玫瑰、康乃馨、鸢尾花、紫丁香——都鲜艳夺目,雪白、淡紫、艳红、橙黄。每一朵鲜花都仿佛在燃烧自己,在薄雾般的花床里温柔地、纯洁地燃烧着。她是多么喜欢穿梭在鲜花间的灰白的蛾子呀,它飞过了香水草,飞过了晚香玉!

她跟在皮姆小姐后面从一个花罐走到另一个花罐,选着鲜花。全是废话,废话。她自言自语着,感觉越来越温柔,就好像这份美丽,这片芬芳,这样的色彩,再加上皮姆小姐喜欢她,信任她,这股温柔的暖流将她浑身裹住,它战胜了憎恨,战胜了那个魔鬼,战胜了一切!它将她轻轻托起,越托越高,直到——砰!外面的街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天哪,这些汽车,”皮姆小姐说着,忙走到窗口张望,然后又走回来,带着表示歉意的微笑,手上捧满了甘美的豌豆花,就好像那些汽车,那些爆掉的轮胎,都是她的过错。

剧烈的爆胎声,令达洛维夫人大吃一惊,令皮姆小姐奔到了窗边并对此深感歉疚,来自一辆正停在马贝利花店橱窗对面的人行道边的轿车。当然啰,路人们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刚好看见淡灰色的车厢内露出一张要人的脸。一个男人随即拉上了窗帘,于是什么也看不见了,除了车厢内的一方灰暗。

然而,各种流言蜚语即刻传播了起来。那流言从邦德街中心一路传到了牛津街,又一路传到了阿特金森香水店。无形又无声的流言在传播着,如一团云雾在快速流动,如高山上的迷雾,这突如其来的庄严而宁静的一片云确确实实地罩住了一秒钟前还在那里困惑不已的人们的脸。可现在,神秘的翅膀拂过了他们的脸颊,他们听见了权威的声音。一股宗教的情绪蔓延开来,令她瞠目结舌。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看见的那张脸究竟是谁。是威尔士王子吗,是王后吗,是首相大人吗?是谁的脸呢?没人知道。

艾德加·杰·华特基斯,手臂上缠着一圈铅管,高声说道,当然是以幽默的口吻:“是朽相大人的叉子。[10]”

塞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被人流挡住了去路,听见了他说的这句话。

塞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三十左右,脸色苍白,鹰钩鼻,穿着棕色的皮鞋,寒碜的大衣,淡褐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忧虑的神色,陌生人要是见了他的这种眼神也会生出一份忧虑来的。世界已经举起了皮鞭,它会落向何方呢?

一切都已停滞下来。汽车引擎的扑扑声如不规则的脉搏在上下震响。阳光变得异常炽热,这时那辆汽车停在了马贝利花店橱窗的外面。坐在双层大巴顶层的老妇人们打开了遮阳伞,这里一把绿伞,那里一把红伞,啪的一声轻轻地打开了。达洛维夫人,手上抱满了甜豌豆,跑到窗口张望着,她那张粉红的小脸好奇地抬了起来。大家全都看着那辆汽车。塞普提默斯看着,骑自行车的小伙子们从车上跳了下来,车辆越积越多。那辆轿车就停在那儿,拉着窗帘,帘子上的图案很是奇特,像是一棵树,塞普提默斯这么觉得。在他眼前的所有事物渐渐地都被他本人的气场吸引了过去,就好像某种恐怖马上就要浮出水面,即将爆炸,即将燃烧,这景象把他吓坏了。世界在动摇着,在颤抖着,眼看就要变成一座燃烧的地狱。是我挡住了别人的路吗,他想到。别人不都在看着他,对他指指戳戳的吗?难道他不是像被钉在了人行道上一样,故意地僵立在那里吗?可他为什么要故意呢?

“我们走吧,塞普提默斯,”他妻子说。她是个小女人,菜色的尖脸蛋上长着一对大眼睛——一个意大利姑娘。

可卢克蕾西娅自己也忍不住看着那辆轿车,和它窗帘上隐约如树木般的图案。坐在车上的是女王吗——是女王出来买东西吗?

那个司机,刚才一直在那里打开、转动、又关上什么东西,此时坐回了驾驶室。

“走吧,”卢克蕾西娅说。

可她的丈夫,他们已经结婚四五年了,诧异地跳了起来,生气地说道:“好吧!”好像她碍了他什么事似的。

人们一定注意到了,人们一定看见了他俩。人们,她想,盯着那辆汽车瞅的人们——英国人,他们的孩子,他们的骏马,他们的服装,她还是比较欣赏的。可他们现在只是“人们”,因为塞普提默斯说过,“我会自杀的”,这句话真难听。如果被别人听见了咋办?她看着人群。救命,救命!她想向肉铺的小伙计和女人们呼救。救命!就在去年秋天,她和塞普提默斯还穿着一样的斗篷站在堤岸上,塞普提默斯只顾着看报纸,一句话也不说,她从他的手里把报纸抢了过去,当着一个路过的老头的面哈哈大笑起来!可人们通常会掩饰失败。她必须把他带走,带到某个公园里去。

“现在我们好过马路了,”她说。

她有权挽着他的胳膊,尽管已经没什么感觉了。他会把干瘦的手臂给她,而她如此单纯,如此热情,才二十四岁,在英国无亲无友,为了他,离开了意大利。

拉着窗帘的轿车,以一副隐藏着什么秘密的姿态向着皮卡迪里驶去。一路上依然受到人们的关注,依然以同样尊贵的、令人景仰的气质引得街道两旁路人脸上的表情起了变化,虽说没有人知道这景仰的对象究竟是女王、王子还是首相。刚才只有三个人看见了那张脸,不过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现在,甚至对那人的性别都起了争议。不过,坐在车上的是个伟人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伟人正经过此地,藏而不露,向着邦德街而去,离普通人只有一臂之遥。也许在人们的生命里,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英国的权威人物,与这个国家的不朽象征近在咫尺。这个人物只有在好奇的考古学家对岁月的废墟进行一一筛选之后才会浮出水面,而到那时伦敦也会变成一条芳草萋萋的道路。在这个星期三的早晨,匆匆走在这条人行道上的所有人都会变作一堆白骨,在尸骨的尘土中间或许会掺杂着几枚婚戒,在难以计数的烂牙里掺杂着几粒金牙。轿车里的那张脸只有等到那个时候才会水落石出。

也许是女王,达洛维夫人想,一边拿着她的花走出了马贝利花店,是女王在车内。她站在阳光下的花店旁,看着那辆拉着窗帘的轿车从她身边开过,脸上一时露出了颇为庄重的神色。女王是要去哪家医院,女王是要去为哪场义卖剪彩,克拉丽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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