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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喜欢我十二年的女孩今天结婚了

(一)

阴雨连绵了一周,今日终于放晴。沈芊应该很高兴,因为她终于不用为自己的婚纱会不会弄脏而担心。

都说新娘子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这话一点儿不假,这一天,盛装打扮的她真的很漂亮,与十二年前那个喜欢着我的沈芊,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想了很久,要不要在这婚礼上制造些轰动,后来理智告诉我,这合情合法,所以我专门为她准备了一个桥段,心想着,应该会一下子引爆全场。想到这里,我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然后用手摸了摸放在裤兜里的三张纸。

那是沈芊写给我无数情书中的三封,我花了几个小时从一堆信中找出来的。

终于,我接过司仪递过来的话筒,接着从裤兜里摸出那三张花花绿绿的信纸,朝在座的宾客扬了扬,然后咳了两下,清了清嗓子,用男主播一般的声音缓缓地道:

“这是新娘子以前写给我的情书,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想不想听一下?”

果然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台下一阵欢呼。而站在一边的沈芊则瞪圆了眼睛,惊讶得不知所措。

悠扬浪漫的音乐很合时宜地响起,宾客伸长脖子,像是要从我的声音中看出个所以然来。

我笑了笑,开始念了起来。

(二)

第一封——

长沙现在变冷了吗?西安都下了好几场雪了,每天出门都要把自己裹得像一个粽子,我这样肯定又显得更胖了。

还记得我们刚上高一的时候,长沙难得迎来了一场大雪,下课后,我们班上的人一起去打雪仗。由于我的体积过于庞大,很快就成了一个移动的靶子,无数的雪球在我头顶开花,小小的雪粒滑进脖子,冷得我直打哆嗦。

我还记得那是你第一次为我说话,那时你站出来,挡在我的面前,高声喊着:“你们这么多人扔一个女生,太不厚道了。”我那时应该是太感动了,呆呆地站在你身后,忘了要帮你的忙。

那个时候的你应该就是现在所说的暖男吧?呵呵,不过,后来才发现,你就是个热水瓶,哪里寒冷哪里拎。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三年就过去了。我觉得我更加内敛了,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在古城墙上走。我觉得你应该要过来看看这古城墙上的雪,白白的,安然地躺在砖沿上,时不时会有几只不知名的鸟落在上面,真的很漂亮。

对了,如果你要来,就提前跟我说一下,我去火车站接你。

嗯,就这样,希望你在那边过得开心。

2007年12月23日

(三)

第二封——

随信一起的照片你看了吗?

猜一猜,我在哪儿?

呵呵,猜不出来是不是?我告诉你吧,这里是广西北海哦,如果我地理没记错,我拍的这片海应该就是南海了吧?

坦白说,我来之前是想问一问你要不要一起来的,但是我不敢,被拒绝的话就太没面子了。不过,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同学录里写的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海边,所以我提前代你来领略一下,感觉还是很好的呢!

在这里,你可以坐着轮船,吹着海风,吃着海鲜,看着碧蓝的海面,赤足踩在柔软的沙子上,头顶上阳光正好,想一想都能让人心里美美的。

当太阳快沉到海平面时,你会发现整片大海金光粼粼,连空中飞翔的海鸟也都变成了金色。一对对情侣手拉着手在这金色的海滩上缓步走着,像是能走到时间的尽头一样。我想,如果你跟我一样这么感性,看到这样的场面你也会动容的。

又跟你矫情了这么久,希望你不要嫌恶啊,呵呵。那就先讲到这里吧,祝你在那边一切都好。

2009年5月5日

(四)

第三封——

说真的,我没想到你竟然就已经订婚了,当然,你那么优秀、那么帅气,订婚了也很正常。

我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不过,看到你女朋友那么温柔、那么漂亮,我也替你开心呢,你要好好珍惜哦。

对了,我给你透露个小秘密啊,我以前,我是说以前哦,我也很喜欢你呢!不过,现在不会了,真的,真的。

最后,衷心地祝你们幸福。(笑脸)

2013年10月8日

(五)

读完这三封情书,我偏头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沈芊,她的脸红扑扑的,像是三岁小孩脸上的高原红。她的眼里,也已满是晶莹的泪水。

司仪走上前说:“原来新娘子还有这么一段啊?”然后将我拉至沈芊的身边,问,“你有没有什么想问新娘子的?”

“有啊。”我肯定地点了点头,“我想问,你不是说很早就不喜欢我了吗?为什么今天还要嫁给我?”

台下宾客一阵雷动。

沈芊微蹙着眉头看着我,眼泪簌簌地掉,那一刹那,我仿佛读懂了她心里的千言万语。

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享受着那专属于我的温存。

(六)

坦白说,沈芊一开始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

我喜欢纤瘦苗条的,可高中时候的她膀大腰圆,连我站在她面前也只能被称作弱男子。再说性格,她是那种沉默得不能再沉默的女生,仿佛怕一开口便惊扰了整个世界。

不过,随着时光的雕琢,人是可以变化到令人震惊的。

毕业五周年聚会的时候,我就被她那曼妙的身姿震慑到了。我还记得,当时我偷偷问一个朋友:“这两年她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怎么瘦成这样了?”

“谁知道,估计失恋了吧?”

我暗自思忖:“失恋?那她以前怎么不多陪陪她男朋友,给我写那么多信干吗?练字啊?”

说来奇怪,她给我写了很多信,但真正见面时,她对我也只是点头寒暄一下,然后独自走到沙发的一角,沉寂在一堆人的狂嗨之中。

后来我问她:“既然不喜欢热闹,干吗每次聚会都还要去?”

她说:“因为你会去啊。”

听得我心里真是满满的暖意。当然这些是后话了。

那次聚会末尾,我喝得醉醺醺的,走路都在飘。她突然走过来想要搀我,不过,被我拒绝了。她就站在我对面,不动,低着眉,沉默着。

借着醉意,我拍了拍她的肩膀,一副慈父的样子,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我想你要是多笑笑,更开朗一些,你或许就不会失恋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失恋也没那么可悲,是不是?我还经常失恋呢。所以该吃吃、该喝喝,别把自己饿瘦成这个样子,你爸妈看了得多心疼啊。”

后来,后来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再次见到她已经是第二年的聚会了。

她站在门口,像是在等着谁。她化了点儿淡妆,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脚踩着一双细跟凉鞋,乍一看去,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我最惊讶的是她脸上再也看不到那种阴郁了,一颦一笑全带着阳光的味道。

我不由得说道:“沈芊,你变魔术的吧?太厉害了,我给你点十二个赞。”

“可不是嘛!”朋友A突然从里面走出来,接过我的话说,“刚才我们还在说,要是知道沈芊变这么漂亮,高中的时候就应该追,大学一毕业就把她娶回家,多美好啊。”

“你们就可劲儿揶揄我吧。”沈芊笑着说道。

“哪里是揶揄?真心话,好不好?”

沈芊没有继续接话,转过来对我说:“你来这么晚,大家都在等你呢,快点儿进去吧。”

“你先进去吧,我还要等一个人。”

“等谁啊?”

“我未婚妻,她应该马上就到了。”

她的眼神变得有些黯然,可我还是只顾着和朋友A开玩笑,丝毫没去理会这小小的变化。

“哦,那我先进去了。”

后来,待我走进去时,沈芊正端着红酒杯到处觥筹交错,好不热闹。我心想,这女生总算是开窍了。只是到后来,又觉得她开窍开过了头,不然也不会聚会还没结束,她就被人扛到医院输液催吐去了。

这次聚会后,她写了上面说的第三封情书给我,也是最后一封,从此,我们便各安天涯。

(七)

说来可笑,我和她的再次见面是在医院里。当时我的脑袋上、腿上绑扎着厚厚的绷带,像个木乃伊,看起来应该十分滑稽。可她没有笑,而是一场梨花带雨,将我的被子整得湿漉漉的。

“不就是失个恋吗?干吗去寻死啊?!你不是跟我说过,失恋很正常吗?”她一边哭一边骂。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用这么大的声音跟我说话。

“谁告诉你我去寻死啊?”

“那你干吗往别人车子上撞啊?”

这真的只是一场意外。

当然,如果不是正好看到橱窗里那条白色的裙子,我或许也不会乱了心绪吧,毕竟我的未婚妻就是穿着这样一条白色裙子跟别人跑了的。

在医院的那段时间,沈芊每天过来看我,每次都带着她煲的那些说不出味道的汤。每当我喝汤的时候,她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生怕漏掉了一滴。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你怎么还不回北京啊?”

“去北京干吗?”

“干吗?你不是在那儿工作吗?”

“早就辞了。”

“辞了?那么好的公司,你傻啊?”

她沉默了三秒,终于爆发道:“到底是我傻,还是你傻?!”然后从病房里冲了出去。

重重合上的房门激荡起屋内的空气,窗帘轻轻地撩动了一下,我看见窗台上的那盆水仙,在刺眼的阳光下,有些发蔫。

后来,老妈隔三岔五跟我说:“唉,你呀你,这么好的女孩,石头都能动心了。”

“我又不是石头。”

所以我动心了。

所有赞美自己的话都不能由自己讲,否则太过显摆,所以在此省略一千字或者一万字。反正那年年底我们就去了西安,漫步在古城墙上,只不过,没有大雪,只有阳光肆意,一片晴朗。

我们就这样在城墙上走着,突然她一本正经地问我:“我以前写给你的那些情书,你还留着吗?”

“那是情书啊?我以为就是用来练字的信呢,早扔了。”

“哦,也是哦,留着好像也不太好。”她像是自言自语,平静中带着丝丝感伤。

我们没有订婚,直接就领证了。领证那天,她扬言要做我家的定海神针,任凭风吹雨打,她自岿然不动。

现在想想,定海神针这比喻挺妙的,适合以前的她。

(八)

前天,在饭桌上,朋友问我:“马上要结婚了,有什么感想?弄文艺一点儿,让哥儿几个学习一下。”

我说,只有一句话,那就是:“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昨夜,我搬出那盒压箱底的宝贝,一封一封重读了起来,待全部读完,已是凌晨两点,那一刻,窗外月朗星稀,心里悠然畅快。

此刻,沈芊靠着我的肩膀,轻声耳语:“你不是说那些情书都扔了吗?”

“是啊,不过我又穿越回去,捡了回来。”

“那你干吗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读这些东西,多不好意思啊。”

“哪有,我挺好意思的啊,反正是你写给我的。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你有多喜欢我。”

“那你又有多喜欢我呢?”

“你猜?”

“猜不到。”

“就说你傻吧。算了,告诉你吧,我买了两张去北海的机票。”

“去北海干什么?”

“不是有人跟我说,那里有片被落日镀金的海滩可以通往时间的尽头吗?我们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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