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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愿你在每个当下发光如星(1)

1.天才少女成长记

我初中在的那个班里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每天只知热热闹闹地撒泼、拉帮结派与认亲,俏皮话满天飞,玩笑开得很过火。

他们每天讨论的内容无外乎食、色、性,拉我进去,我往往说了不到两句就觉得寡味,不想继续,却怕被孤立,只能硬着头皮随着他们继续说。

我最大的爱好是阅读诗歌与文章。我看诗集,反复地看,带着虔诚的心看,北岛、海子、辛波斯卡,我爱极了他们自由如飞燕的语言,带着一种偏离和凄怆的美。比起群体活动,我更希望自己回到书里安静的某句话面前,不与人嬉闹。

光是这一点,在当时那种班级氛围下,就足以让我的朋友少得可怜。当时语文老师让我们每周写一篇周记,然后在下一周的课堂上分享。我是个怪人,周记偶尔写诗,偏偏语文老师每周都拿我的周记作为范文,全文朗诵一遍。老师直言:“给你们念不是让你们模仿她,你们可能根本模仿不好,我念是让你们感受一下她驾驭文字的功力,毕竟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真的为这样的才气十分吃惊。”

而这个时候,我通常是涨红了脸,低着头,不敢看周围同学的目光。这种表扬让年幼的我觉得无比尴尬。我本来就因为喜爱看书而显得有些“古怪”,现在倒好,我竟然文章写得出色,我竟然在那烦人的格子纸面前滔滔不绝,那么我大概会永远“古怪”下去了。

我感觉像是被从一个排列整齐的队列里揪了出来,被人指着脸说了些什么,不管是恶言还是赞美,这种脱离队列的惶恐我都难以克服。

当时我十三岁,最害怕的就是直面自己与他人的不同。它让我怀疑自己。

从大学开始我再也没办法热爱学习,只热爱生活本身,内心开始企盼玩乐,企盼拥有明亮的日子。积累了一些狐朋狗友,暑假里恨不得天天邀约,对酒当歌,肆意挥洒。

学校学风浓厚,当时的班级里,几乎全是终日为奖学金奋斗的人。很自然地,跟他们深交的兴致便失掉了。大一时我参加了一个全国大学生作文大赛,最后没有拿到奖项。看着像高考作文一样的文章都拿了三等奖,我大为不解,较起真来提笔给主办方写信询问原因。

没想到主办方回复了,大概意思是说,我的文笔太老到了,不像大学生写的,他们怀疑我是找人代笔的。

这个答案让我乐坏了。我继续写诗,弹琴,开专栏,在学校的隧道里涂涂画画,不关心绩点与评优。期末考前一天别人焦头烂额时,我还能进趟城看文学展,那时我觉得自己真酷。

当然,大学最大的好处或者说坏处就是它着实给予你自由,没有老师的说教,没有同学的过分亲密,你烂在泥沼里也无人过问。

往往离期末考还有半个月时我的室友们就开始复习了,每晚八点开始寝室里便不再有人说话,一人桌前一本写得满满当当的笔记,自动切换为自习室模式。

而我则是在阳台上关了门弹琴,给我自己写的诗安上调子。隔音效果挺好,就是不知道她们在复习得疲倦了时瞥到我弹琴的背影做何感想。他们说,文人的生活里诗、故事与歌都不能少。出门旅行见世面,是获得它们的绝佳途径。大二时有一天心血来潮,决定“翘”课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本只想在武汉周边玩一圈,谁想到跟路上认识的朋友玩得带劲儿。“我们北上吧。”一拍即合,开始了漫长旅途。

于是“光荣”地误了《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修养》的期中考试。不管怎么玩,挂科是不行的,挂科还得发成绩单通知家里,到时候我肯定“死无全尸”,总之,很惨。

我洋洋洒洒写了一篇5000字的道歉书。我朋友看了都说文采斐然,诚恳动人。我得意得很,交给老师,老师有些意外地收下了。老师在期末考后才回了邮件:“你给我后我就认真看啦,孩子文笔不错,也很实诚。”

振臂高呼了“老师万岁”,然后发现思修课还是挂了。我在烧烤摊小桌旁愤愤不平:“哼,这算什么?!”“是啊,太过分了。”我身边的人都这样讲。当时我有一群格外欣赏我的狐朋狗友跟着我愤怒,有几瓶子的啤酒慰问我伤掉的心和胃,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要对“外面世界”的规则视而不见。

十八岁时觉得自己大概是个流浪汉,日子注定带点儿漂泊和绝望的美感。

我因为自己的“不同”而自负,或者说自怜。

大三的时候我便在学校附近找人合租了。合租的室友是个考研的乖乖女,玩笑能开到一起去,没几天我们就混熟了。

一晃,合租快半年了,有一天晚上我听了几首老歌,兴奋得不得了,一直坐在桌前写东西,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两点了。

室友醒来,问我能不能把灯关了,有点儿刺眼,意思是催促我快睡了。当时我还在兴头上,说:“我调暗点儿行吗?这样够暗了吗?”

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耐烦,她的睡意也被愤怒搅没了。争吵爆发了。她开始了对我的讨伐,我这才发现她对我的不满居然这么多,斑斑劣迹都是我以为的“做自己”。但惭愧的是,我那时还不知自己错在哪里,毕竟书里、诗歌里歌颂的都是像我这样从不会按时睡觉的人。我不认错,遂跟室友不欢而散。正好合租期快到了,本可以选择续租的室友愤然离去。我过上了一个人吃饭、上课、在校园里四处走的日子。从前交的狐朋狗友都忙着规划未来了,原地踏步的我第一次尝到了孤独的滋味。

起初我觉得我不会惧怕,哪怕是形单影只。如果我和这里格格不入,那只能怪我太特别。

直到有一天黄昏我在热闹的食堂独自吃饭,旁边桌坐的是四个穿着职业装的女生,大概是从招聘会一同归来的,讨论的话题在我看来自然是无趣,但四个人在一起融洽又积极又阳光的氛围突然就击中了我,我眼泪一下就下来了。

之前陆续向几家出版公司投了自己写的诗和散文,名字叫《在生活里流浪》,那天我正好收到他们的回复。

大意都是,抱歉,整体都很一般,恐怕出版了也没有市场,恕爱莫能助。当天早上我看到这条消息,头痛欲裂,倒头就睡。一直睡到黄昏,醒来奔食堂。

赶到食堂的那个瞬间我才惊觉,我哪里可能是扎着小辫背一把琴以诗与歌谋生的那种人,如果我是,此刻便不会慌乱。

几年来剑走偏锋,以为可以留下常人难及的美名,可悲的是我那时才发现自己并非宝刀一把。

转眼就是就业季了。母亲打电话来,焦急地催促我去考公务员,我坚决拒绝:“你以前骂过我写东西不务正业,考研也失败了,我吃了苦头,也知道错了。但我要找个与文字相关的工作,真的,这是我最后一次请求了。”

于是,我辗转去了一家软件公司做文案工作,每天写长长的软文发布在社交网络上,文章里脏话与流行语齐飞,再穿插点儿打擦边球的图片,因为经理说“赢草根者赢天下”。

每天下班回到30平方米的出租屋,我总是累得倒头就睡。合租的房子里有几个是给快餐店打杂的,我偶尔有闲心会跟她们打两把牌、嗑瓜子和大笑。

有一天接到一个学妹的电话,对方很是兴奋:“学姐,我看到你在校报上的专栏了!诗和文章都好棒,我每次都会反复看!我很想见见学姐,让学姐指教……”

我一惊,原来我离开校报这么久了,上面还用我以前的作品给我开着专栏。

我鼻子一酸:“谢谢你,但是学姐已经毕业了。”对方有些失望:“啊……那打扰啦。”挂掉电话,眼泪簌簌地落下来。我是何时开始不再动手写东西了?大概不是在和室友吵架时她说出“真把自己当作家了”的那一刻,也不是在知道自己的作品不能出版的那一刻,而是渐渐发现,那些真正的能人早已享有了极好的声望,自由地写其想写,无所担忧,而那些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出众的人每天沉浸于日常的娱乐,日子过得也很顺心。

遗憾的是,我不甘心当庸人,亦做不了天才。

有一天我踩着细高跟,从下班高峰的公交车上挤下来,看见站台上两个穿校服的女生在相视背诵一首海子的诗。

恍惚间看见过去的自己。那个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眠。凌晨三点,我起身,从手机里找出张爱玲的《天才梦》,一遍一遍地看,直到泪眼模糊。“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2.我会拼了命地努力,去换美一点儿的人生

我今天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就像很多人回首往昔,都不知道为何会与某人结下友谊一样,我也有一个曾经觉得“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高一文理分班的那阵子,林来到我们班。林是难得的美人。而我看见林的第一眼,便看出了她眼里的不羁。

那是一湾清浅的湖,又好似曾掀起过巨浪。从闲言碎语中得知,林在初中时就是年级上出名的“坏女孩”——我当时给的一个狭隘又可笑的称呼,混迹在一帮让老师头疼的男生中,翘课、喝酒、早恋,疯狂的事儿做了不少,怎会有心学习?

而初中的我是一个颇受老师喜爱的模范生。在许多人叛逆狂乱的年纪,我的生活里依然是课堂、试卷与书本,从不受扰。对我来说,顺理成章地考上高中的尖子班是必然结局。

林和我一个初中。以林中考的那点儿分数进入我们高中,其家底之丰厚不言而喻。

年少的我有一个心结,那便是惧怕活得放肆的人,因自己的日子太过苍白。无故事可讲的我,怕被这些过得声色十足的生活家取笑了去。

高一第一次月考后,因为成绩名列前茅,我和其他几个同学的名字、分数、照片被印在了教学楼走廊的公告栏内,以醒目的红色背景衬托。

你知道的,学校总能以某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拿到你最丑的照片,旁边标注你的荣誉,细心地为你张贴在最显眼处,供人“瞻仰”。

那是11月份的周一,空气清冽。早操结束后,大家纷纷向教学楼拥去。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挤在一起饶有兴趣地参观平时无人光顾的公告栏——大概是逃了早操,在四处闲逛时有所发现。

他们似乎是在前几名的女生里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群人放肆地笑起来。林跟那群男生关系很好。同样逃了早操,从小卖部懒洋洋回来的她走近那群男生。

“你们笑什么啊?”一个男生解释道:“你看,第三名是罗生!”“罗生?!你在逗我?”

“哈哈,不敢相信吧。我已经把她的照片拍下来了,回去就给罗生看,这家伙要是知道自己和一个死胖子重名还不得气死啊!”

这句话后,一群男生笑得更夸张了。大概他们并不觉得事件本身有多好笑,只是在林这样出众的女生面前,难免希望做点儿什么给她留下深刻印象。

林拨开人群,站在公告栏前。身后的男生闹嚷着用手机互相传照片,林却突然发了火。“把手机给我。”她对之前回答她问题的男生说道,语气平静,却冷得令人胆战。然后,她接过手机,删掉了那张照片。

“人家成绩好也碍着你们了?真他妈的无聊。”说完离开了。那个罗生就是我。当时没有文理分科,林还在普通班。这个故事是我一个偶然经过的朋友告诉我的。我初见她时,就已认得她。她也认得我,只是不开口。

我和林能成为朋友,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我们被随机分到了一个长期的学习小组,因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有灵气的胖子”(她很久以后给我的理由),我们成了长期同桌,不时拌拌嘴、讲点儿段子。第二点则是,我们班大多数人的情窦撬都撬不开,但我属于开得有点儿过度,时常小女生心思乱飞。我跟林偶尔讨论“坎坷情路”,在乏味的学习生活中,算是有趣。

漫长的时间里,我向林展示尽了年少的盲目和无知。

作为一个体重和成绩一样稳居班级前三的胖子,十六岁的我不去担心自己的身材,倒是每日幻想着所谓的“爱情奇遇”。

对此,林常嘲讽我:“少女心兮,不可欺兮。”

我有段时间跟一个学长发短信发得勤,渐渐地就跟林聊起他。我一本正经地与林谈论他的体贴、关心和彬彬有礼,什么下雨了会提醒我带伞啦,在我感冒时催促我吃药啦,在晚自习打来电话,含义不明地说一句“没什么特别的事儿,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啦,让我不得安宁。

我心里明白,我所描述的他给的关心,如果有三次,那也是从三十次冷漠里拎出来的啊。我知趣得很,从不向林说他的名字。

林说,她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她在自习课上悄悄地把耳机塞给我,里面放着美国女歌手A Fine Frenzy的Almost Lover——这首歌有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未及恋人》。

我们有段时间每节自习课都听这首歌,直到林的手机被班主任缴了。年少的我每每听得几欲落泪,试图将虚无的感情强加给我那平庸无奇的十六岁。我才高二啊,是那种能偷看到喜欢的人一眼就开心得快飞起来的年纪,对于爱情,我一无所知;对于自己,我同样一无所知。

我当时愚蠢地认为,我和林拥有着相同的心事。这种想法让我有一种可耻的、隐秘的骄傲:“看哪,林,我多少还是有一样东西和你一样吧。”这样的骄傲不久后就破碎了。

那是上午一个课间,林的那个瘦瘦高高的好看的学长气势汹汹地来到我们班,在门口大声呼唤林的名字。林当时坐在教室中间,装作没听见。

那个学长径直走到林的座位旁,把一个精致的项链盒重重地放在林低头应付的习题册上,继而似是被迟来的羞涩击中了,轻声说了一句:“给你的,不许不要。”全班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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