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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爱好

据说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圣徒亚瑟跪在耶稣身边,用一只杯子接住了上帝之子的鲜血。此后这个杯子就成了基督教的圣物,百邪不侵,百毒不浸。

当然随着时光的推移,圣杯失踪了,传说中亚瑟将它藏在一个最圣洁的地方,只有心灵纯洁的武士才能找到。之后,寻找圣杯的工作被虔诚的基督徒们持续了两千年。当然,找到圣杯都死了,因为完成了终身的事业,必死无疑。

在传说中,这个死亡的过程极为享受,因为找到圣杯的基督武士在发现圣杯的一刹,就会看到光华缭绕的耶稣自天而降。他微笑着,从身上的伤口中取下一块肉,这就是武士们最后的圣餐。武士吃掉这顿圣餐后,便高兴死了,所以见到圣杯没有一个活下来的。

贾七一得知这个故事时已经中了邪,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圣餐,当然圣餐不是上帝之子的肉,而是天下最好的美食,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爱好,除死方休。

至于他是如何养成这个爱好的,那还得从小说起。所以我们就不得不贾七一的家庭了,虽然这个家庭毫无传奇色彩可言却出了一大堆神人。

贾七一的名字与执政党的生日毫无关系,而且“七一”是他的真名而不是代号,更不是外号。贾七一的哥哥叫贾六六,妹妹叫贾七七。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名字就是出生的年份。

俗话说:人的名,树的影,又说:鸟过留声,人过留名。还有人说:坐不更名,立不改姓。这话倒有点意思,人混到只能坐着而不能躺着,的确挺背的,但即使这样也不能改了名。

至于姓就更重要了,那是祖宗基因的象征,人即使连坐着的资格都没有了,也不能改了姓。当然了,也有改的,什么东西都有个例外。譬如说皇上赐姓,皇帝自然比祖宗厉害,改也就改了吧。但一般来说姓氏是没办法改变的,所以家长的任务就是给孩子起个好听的名字,这是他们最大的权力。

贾七一的父母是对儿老实人,没什么文化,基本上属于半文盲,所以给孩子起个响亮的名字可就费姥姥劲了。

贾六六是家中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的年份又比较特殊,起名简直成了全家人的心病。据说当年给贾六六连起了八个名字都觉得不顺耳,也是,他们家这个姓太别扭,什么东西都不是真的,搞不好就是政治问题。

贾六六出生前,所有的老人都断定老妈怀的是个儿子,据说怀孕时肚子比较平坦的大多闺女。如果肚子前方凸起,按老太太们的说法是带着“尖儿”呢,基本上都是儿子。老爸琢磨着,既然是儿子,干脆就叫贾文革吧。

居委会大妈得到这个消息时,差点昏死过去。这文化大革命还能有假的,你们家是不是要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没辙儿,必须改名。后来老妈决定把这个儿子叫贾卫东,但没几天老妈就越琢磨越不是滋味了,假卫东?假装疯魔地保卫东方,那不是伪军吗?搞不好孩子没长大就成叛徒了。贾卫东这个名字还没声张出去,就被枪毙了。

名字还没起好,老妈就自作主张地把孩子生了下来,老爹怒道:“还没计划好他就出来了,都成大跃进了,干脆就叫贾跃进吧。”

这回连孩子他爷爷都急了,大跃进是真的假的,跟咱家有什么关系?这不是给自己找雷吗?最后贾七一的爸爸一拍大腿,不是六六年生的吗,依次类推就叫贾六六了,以后孩子起名也本着这个原则,这回咱们家可省心了!

后来贾六六上学了,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六六粉,再引申一步就是毒药。于是贾六六念书时,最劳神的事就是解释自己的名字:“我叫叫贾六六,比‘六六六’少一个六,所以跟农药没什么关系。”

再后来贾七一出生了,他这个名字好,没人敢拿他的名字开玩笑。有好几年的时间里,幼儿园的老师都不敢叫贾七一回答问题,万一叫了他的名字,自己也得跟着立正,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

六年后,贾七七出生了,这是他们家唯一的女孩,而七七这个名字多少也带了几分妩媚的气息。但现在问题出来了,无论是老妈还是贾七七的两个哥哥,都认为这个名字起得不大学问,多少有些欠考虑。七七是什么?是鹊桥会的日子,是中国的情人节,女孩以情人节当名字,总有点那个。

贾七七是家里最幸运的孩子,打小生活条件就比较优越,而且家里就这么个女孩,自然是娇生惯养。本来按道理她不应该出生,贾七七出生的时候,咱们国家已经实行计划生育了,但贾家是少数民族,多少占了些民族政策的便宜。

对了,必须得声名一下,贾七一家是满族,最少娘家人是四代满族,至于婆家人则全是汉族的。当然满族不满族的本来没什么用,连他爸爸都不知道满族和汉族到底有什么区别,户口本上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其实贾七一的爷爷、爸爸、老妈都是汉族人,只有她奶奶是满族人。贾七一和贾六六出生的时候,户口本上也都是写的汉族。但后来老爹发现了当少数民族的好处,于是就把奶奶的户口搬了出来,此后全家都改成满族了。

事实证明,老爹的决策,英明、伟大、高瞻远瞩。少数民族的身份不仅使家中又多了个闺女,更在贾七一高考时发挥了关键作用。那年他的分数比分数线低了十分,但作为少数民族的贾七一享受了十二分的加分,贾七一这才堂堂正正地上了大学。

每想起这事,贾七一都由衷地感谢党的民族政策,感谢老爹的高瞻远瞩,最感谢的是自己,当时要差了十三分可怎么办哪?

回过头来,咱们再说说贾七七的事。她长大后,名字的特有属性就逐渐体现了出来。从上高中开始,三妹就一个情人接着一个情人地换,一个目标接着一个目标地征服。十年来,她的浪漫史就从来没断过,大多情况下是若干个情人同时招呼着,搞得贾七七这叫个忙,简直是手忙脚乱。

她一天能有四次重要约会,经常把约会的对象搞差喽;她一个月能失恋三回,谁也搞不明白她到底是在为谁伤心。反正家里就瞧她的了,一个大姑娘家上窜下跳,没一天安生的。

开始那些年,老妈让她气得死去活来,娘俩打得跟热窑似的,动不动就拌嘴。老妈在心认为,贾七七是半个女流氓,可终归是自己的闺女呀,于是苦口婆心地劝,但一点效果都没有。这几年老妈也皮实了,根本不拿贾七七的男友当回事。一旦贾七七带着新任男友上门,老妈连杯茶都不预备,冷脸一呱嗒,爱谁谁。至于男友的家庭情况、工作状况,老妈更是懒得打听,反正她不相信贾七七能带回个守本分的人来。

有时贾七一也挺奇怪的,三妹的社交面居然比自己还要广泛些。她的男友中,除正经人以外,几乎函盖了社会各个层面。什么导演、演员、画家、设计师、记者、鱼贩子、药贩子、粮食贩子、竟然还有个山东来北京倒卖花生的,最近又多了几个自由职业者。

贾七一经常琢磨:三妹哪儿来的那么多男友资源?就算贾七七长得不难看,就算三妹还算年轻,就算她——,就算什么?三妹除了这两点还有什么呀?这群不开眼的东西!

好在贾七一从来不为妹妹操心,他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呢。

顺便咱们还得交代交代贾七一的工作,其实前文中我们已经提到了,但并不详细。实际上贾七一就是个业务员,当然他是个经理级的业务员,平时挺来钱的。

他所在的那家公司是八十年代末期成立的,一开始就是个皮包公司,靠倒卖批文起家的。但公司老板有些真本事,没几年硬是把一个只有公章的皮包公司变成了实体,堂堂正正地做了民营企业家。

贾七一毕业时,学校分配实行双轨制,其实都推到自谋职业那条轨上去了。他家没有政府机关的门路,没有大企业老总做干爹,贾七一只得自谋生路。于是应聘到这家公司做业务员,一干就是将近十年,从普通业务员一直干到副总经理,也算是功臣了。贾七一不仅收入可观,而且是老板的绝对心腹,几乎能做公司的半个主。

大约七、八年前的时候,公司老板去深圳出差,无意中发现了未来餐饮界的超级武器——明档。所谓明档就是带玻璃窗的低温冷藏柜,顾客在餐厅点菜时,能明白无误地看到菜品的原料、搭配、菜量和卖像。当时这东西刚刚在深圳出现,贾七一的老板很有战略眼光,当下就以合资的名义,在唯一一家生产低温冷藏柜的企业里注入了大量资金,事实上把明档生产线买了下来,而后他把明档的概念带进北京的餐饮市场。

也就从那时起,贾七一和全北京的高档酒楼发生了关系,没多久便混成了各大餐饮企业的座上客。

贾七一生意做得塌实,价格公道,从不搞欺诈,而且售后服务更是有求必应。由于他为人也不错,社会关系广,哪家酒楼有个大事小情,贾七一保证会倾力帮助,就是碰上红白喜事,他也照样会随个份子。至于替人家找交通队的朋友要车本,给人家经理的孩子联系学校之类的事就更不在话下了。时间一长,大多数酒楼老板和他交上了朋友,明档也随着贾七一的身影在北京餐饮界普及了。

与酒楼老板成为朋友,最大的好处是饱了口福。

贾七一经常出没于宾馆、酒楼,有业务谈业务,没业务瞎聊天,他几乎和所有大饭店的老板都是朋友,所有的朋友又都给面子,于是贾七一整天整天地在酒桌上混着,当时海燕对他有意见也是可以理解的。可这没办法,朋友是不能得罪的,人家拉着自己吃饭,那是给咱面子,怎么能推托呢?再说,贾七一根本就没想过要推托,那不是跟自己的嘴找别扭吗?

几年之后,贾七一的肚子上坠了一摊肉,要不是皮带擂着,真担心这堆肉会砸到脚面上。但贾七一的饭没白吃,现在他最少也是半个美食家了。就拿吃肉来说吧,他能吃出河北猪肉和四川猪肉的区别来。河北猪肉有点儿柴,主要是水分不够;四川猪肉的水分倒是够了,却多少有股子腥气。注水肉吗,他一眼就能看出来,比卫生监察的那些人强多了。至于虾、蟹、鱼、鹅,就根本不值一提了,看一眼就知道是哪个省的户口。

要说中国人的好吃是世界闻名的,咱们光大菜系就分成了八个。

清清淡淡却什么都敢往锅里送的粤菜,火暴、辛辣而雄霸一方的川菜,历史和中华民族一样悠久的鲁菜,江浙女子一般甜甜蜜蜜、扭扭捏捏的淮扬菜……,再加上各种地方名吃就更是数不胜数了。有人说天上有多少颗星星,中国就有多少种菜品,这话一点都不过分。

北京的富人比蟑螂都多,兜里的钱更是多得生了虫子,于是北京就成了全国各大菜系争夺的焦点。几百年来中国最出色的厨师都以能在北京显示身手为荣,最有名的饭馆都要在北京抢占一席之地,所以北京人的舌头是刁钻得出了名。而贾七一子自认为拥有北京最名贵的一条舌头,没别的,全是吃出来的。

其实贾七一好吃是有传统的,他家是地道的老北京,老北京都馋,贾七一的爷爷最馋,馋得还颇有些讲究。

前几年贾七一听说,有个著名学者专门写了篇文章,大意是说文明发展到相当程度后,人才知道馋。北京人最馋,只能说明北京的文化底蕴最深厚。

老北京人最爱讲究个规矩,其实就是臭毛病,一般情况下,规矩是破不得的。贾七一的爷爷就是这么个死守规矩的主儿,虽然他们家只有三间小平房,虽然老人家到死也没吃过满汉全席,但积攒下来的规矩依然不少。

比如老头规定立春一定要吃春饼,秋天必须要撮几只螃蟹,夏天的茶一定要是碧螺春,春秋总得预备点儿香片。至于什么时候该吃黄花鱼,什么时候该吃涮羊肉,老人家记得那叫清楚,到了日头那是非吃不可的,天塌下来都不行。而且老头绝对不求人,吃什么都是自己做,他认为饭馆里的大师傅都是外地人,外地人不可能做出什么正经吃食来。当然老头的自负是有道理的,就拿他的炖吊子来说吧,小肠、肺尖、鸡软骨,一水儿的精品。小火煨着,一炖就是半天,那叫香!香到什么份上?香到能把半个北京城的猫都引过来。平时老人没事就往饽饽店跑,家里的饼干筒总是满的,冬瓜条、槽子糕,茯苓夹饼,萨其马是样样不少。最让人钦佩的是,老人从不吃独食,儿子小的时候带着儿子吃,后来又带着孙子、孙女一起吃,反正几十年下来,家里的钱都塞嘴里了。

虽然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日子越发艰辛,货品日渐稀少,但老人家依然变着法地吃。吃春饼时,没有摊鸡蛋,老头就也过油的面糊代替。吃饺子时没韭菜,老头就发动大家去天坛里挖野菜。黄花鱼缺货,老头就去龙潭湖撒网,鱼没网到却弄回几只脸盆般大小的蛤蜊。切成片,下锅溜着吃也别有风味。最困难的是秋天吃不到肥螃蟹,贾七一的爷爷硬是坐上去官厅水库的长途车,自己下水去抓,晚上保证带回一筐来。

所以贾六六、贾七一从小就不亏嘴,身子板长得也壮实。

八一年,贾七一的爷爷病得不行了,老人临死前望着全屋子孙道:“我没留下钱,可我给你们留了一肚子好下水!”说完,老人自豪而骄傲地去世了。

所以贾七一的嘴馋是有传统的,他活了三十来岁,除了吃以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爱好。

但老妈认为病擦口入,总想剥夺他这个爱好,队此贾七一的态度很简单——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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