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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蟋蟀奇冤

(17)

“老爷,不惩罚那出头鸟,只怕有赏罚不明之讥。”板桥给富绅吃了“悬心丸”之后,回到花厅,师爷蒯弼向上司说。

板桥会心一笑:“岂可失信于民。我正要同你商议,由你帮我复审那件蟋蟀案子。”

“那,周典史呢?”蒯弼明白了老爷是要一并处置郎骥。但不解为何要自己参与刑事。

“那乌鸡,大概是吃了郎家的米。辅之,你先给我说说潍县养蟋蟀的风俗。”

蒯弼轻咳一声,答道:“哟,那可大有讲究呢……”

不知从何年何月起,在神州大地上兴起了养促织、斗促织之风。而富饶之邦的潍县,此风更盛。不仅那些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动辄喂养几十罐、几百罐,连一般不愁饥寒的老年人,甚至妇孺也爱养上几罐,闲来斗着玩玩儿。

正象人的命运千差万别一般,促织的命运也是天差地异。落到富家哥儿手里,便象老爷太太似的被照料得无微不至。住的是锃明灼眼的细瓷盖罐,吃的是米蒸的蛋黄、精选的肉丝,当然最佳的食品还是同类的肢体。正象吃尸体上了瘾的恶狼,见了活人也要扑咬一般。同样,吃惯同类尸体的促织,一旦见了活着的同类,也会猛扑过去,毫不客气地咬断对手的脖子。至于何时往罐内喷水、何时洗澡、何时放风,丝毫马虎不得。每天,在朝阳初升,夕阳欲坠之时,那漂亮的瓷罐,便被一一打开——“亮罐”。这时,那些高贵而可爱的斗虫儿,或者昂首阔步,或者静卧罐底,充分享受朝暾的温煦、晚霞的艳丽和清新的空气。它们还象梁山泊好汉似的都有着威武而响亮的绰号:金顶、银盔、双白剑、燕子戟……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养尊处优的斗虫,一旦到了为主人尽天职的时刻,也是决定它们命运的时刻。一场恶斗下来,如大获全胜、而又毫毛未损,更高的宠爱和待遇便随之而来。一旦败下阵来,或者,虽然勉强获胜,但身体的某一部分落到了对手口里。那么,对不起,主人的鞋底儿便是它的归宿。饶幸碰到善良的主人,随手一抛,落得个“放逐”的下场,则是天大的幸事。相较之下,那些死在对手口下的失败者,倒更壮烈些。

至于普通百姓所养的斗虫,却是寒伧得很。住的是破竹筒,裂纹的茶杯,掉嘴的茶壶。即便是特备的“住宅”,充其量是只黑瓦罐。吃的自然也是普通饭食:几粒高粱,一点饭屑。它们惟一幸运的是,往往不因败北而遭厄运,有时大败而归,还能在“旧居”继续住下去。

每届秋季,潍县东门外,通济桥两侧的河边柳荫下,便出现一个热闹的促织市场。不但斗促织,而且买卖促织。促织的身价,以它的战斗力而定。一只善斗的雄性小虫,卖价可高达数两银子之多。斗促织还是一种赌博。赌注从几钱、几两,直到数十两!一年一度的促织市场,象节日庙会一般兴旺!

所谓促织大案,就是由一只小虫引起的。

促织案的凶犯陆林,二十三岁,城南大柳树村人,砍柴为生,与老父相依为命。去年秋天,因与郎知府四少爷郎驹争夺一只蟋蟀,行凶杀死了对方。前任知县秦甸已经审理结案,作出了“寻衅斗殴杀人拟斩”的判语。

为了一只小小的蟋蟀,何至于行凶杀人?一个砍柴的农夫,又怎敢跟知府的少爷争强斗胜?再说进城卖柴,为何要身带凶器?仵作在‘尸格’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飞刃刺入太阳穴,致死人命”,一个樵夫,又哪里学来的飞刃杀人的本领呢?

二十天前,板桥在审阅案卷时,便产生了一系列疑窦。为防止消息走漏,他决定避开周全,只由蒯弼一人协助,秘密进行审讯。

初更梆柝响过以后,板桥和蒯弼由听差打着灯笼引导,来到大牢班房。

一阵镣铐响动,陆林被押了进来。这是一个个子高、粗眉大眼、面貌和善的年轻人。一年多的牢狱之苦,已被折磨得面色蜡黄、瘦骨嶙峋。他步履艰难地走进值班室,跪伏在地,咬着下唇,闭目不语。

县太爷命牢头阚用和狱卒统统退出去,便开始讯问。问过犯人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后,他和气地说道:

“陆林,你不安分打柴种田,侍奉老父,竟干那玩物丧志的勾当。这也罢了。怎么为着一只小小草虫,竟可伤人性命呢?如今落得个杀人偿命之祸——难道就不痛悔?”

陆林被问成杀人死罪时,也曾多次当堂喊过冤枉。可是,越喊皮肉越受苦。从此再不喊冤,但求速死!不想,整整等了一年多,忽然被提出大牢,他以为到了“上路”的日子。不料,县太爷说出了他做梦都不敢想的暖心话。这是咋的?他忽然想起来,前不久,听狱卒议论,新来了个姓郑的太爷。如今坐在上面的,八成就是他。咳,郑太爷又能咋着!官司已是铁打铜铸,谁也救不了自己!唉,也不知哪代袓宗造了孽,让他在二十三岁上遭这冤死……

陆林满心怨恨,仍然闭目不语。

“陆林,有话尽管说,老爷我一定替你做主。”温和的声音又在催促。

陆林睁开眼睛,只见坐在扶手椅上的新老爷,捋着疏须,正关切地望着自己。

象火镰击打火石进出的火花,燃着了纸媒子,倾刻之间,求生的欲望在他心里萌发出来。他哀号道:

“大老爷,俺,没杀人啊!”

“照实说,郎驹是怎么死的!”

陆林低头在胳膊上擦擦眼泪,抽抽噎噎讲出了自己的冤情。

盏过整整一个晚上的审问,第二天又传讯了当时在场的几个证人,终于弄清了蟋蟀案的来龙去脉——(18)

去年八月十二日,陆林正在坡上砍柴,忽听脚下石缝中传出促织的鸣叫声。那声音粗壮洪亮,似唢呐低奏,不像通常促织的叫声那样纤细。他放下柴斧,抽根细枝,往石隙中探捅。不多时,石缝中果然跳出一只大促织。方头,粗颈,巨足,金翅,个头比平常的虫儿足大一倍有余。陆林生平从没见过这样大的促织,十分惊奇,急忙俯身捕捉?那虫儿十分敏捷,一跳足有丈把远。他一捕再捕,总是逮不住。直追出二、三百步,累得气喘吁吁,才好歹将虫儿捉住。他满怀高兴,回家找来只黑陶罐,喂养起来。他给虫儿起了个威武的名字——金狮;打算趁进城卖柴的工夫,拿到促织市场上,看看它的气力如何。

第二天,他进城卖完了山柴,腋下夹着扁担,来到了促织市场。他先站在一旁,看人家的虫儿斗。越看心里越痒,终于按捺不住,慢慢从怀里面摸出黑陶罐,放在地上,揭开盖,把心爱的“金狮”亮了出来。谁知,“金狮”进了促织市,象丹顶鹤进了母鸡群,立刻轰动了整个市场。

“吓,这老土从哪儿捣鼓来这么只大家伙?”

“俺爷嘞,金光耀眼呢!”

人们惊叹着,把陆林跟他的“金狮”,围了个水泄不通。但是,大块头“金狮”并不给主人争气。它害羞似的,紧贴着罐边,顺着须,一动不动地伏在那里。象个初次进城的乡下姑娘,任你怎样撩拨,仍然一动不动,睡着了一般。凡是养过促织的人,都知道,一只善斗的促织,只需用草茎或囊毛,撩拨虫须,立刻就会激它发怒,等到它龇牙磨爪,双须来回探寻,暴怒得只想咬斗的时候,把它放进斗盆中,便会立即冲向对手,拼命撕咬,杀个难解难分,直到腿断颈折,你死我活,或者一方败逃为止。

人们把“金狮”撩逗了好一会,它仍然双须后顺,不怒不叫,颇象一只任人抚弄的哈叭狗。

“这家伙,死活不起性儿,怕是只阉货吧?哈哈哈!”人群中爆发出哄笑。

陆林羞红了脸,慌忙盖上罐盖儿,揣进怀里,打算快快离去。这时,一个在旁边观看的老人对他说:

“喂,后生,别忙走。不起性儿的促织常有。你这虫,不像是只孬货,不妨斗斗看,说不定真是只‘雄狮’呢。”

经不住老人的怂恿,陆林重新蹲下去,揭开罐盖,低声咕噜道:

“谁愿斗?试试。”

陆林刚亮出“金狮”时,人们见那虫儿体格硕大,都怕自己的宝贝吃亏,不敢贸然应战。现在,看到那虫绵羊似的驯顺,都认定这大块头是只孬货,又都争着与他比试。陆林也不选择,随手将“金狮”放进一个人的斗盆中。盆里的一只促织,金头玄翅,已经暴怒异常。它一见敌人进入自己的领地中,顿时将长须摇了几摇,龇牙裂嘴,猛扑上去。“金狮”不慌不忙,迈着方步,轻轻招架,慢慢后退,并不还口。那虫扑咬多时,却也伤不着它。搏斗持续了好一会儿,猛烈的进攻者,不能取胜;从容的防守者,安然无恙。战斗进入了僵持阶段。那人怕累坏了自己的勇士,只得宣布罢手。一场血战,以“平手”宣告结束。接着进行的第二场战斗,“金狮”还是只招架,不还口。在一阵哄笑声中,第三个人把自己的虫儿,直接投入陆林的罐中。这只虫,比先前的两只大得多,头顶金光闪闪,通体乌亮,鸣声粗壮,名叫“大金顶”。它一进入盆中,便频频发动进攻。“金狮”仍然从容不迫,慢条斯理地招架着。

“哟呵!鹅大不捉兔,象大不咬人——乡巴佬的‘金狮’原来是只秃翅蚂蚱!”

“哈哈,哈哈哈哈!”

突然,“金狮”象受了侮辱似的,它巨口抵裂,向后一挫,突然跳起,扑向敌手,照准“大金顶”的脖子,一口咬去。只见它脖颈一缩,头一摇,“吱”的一声叫,“金顶”已被摔出罐外,一颗头垂在胸前,几乎被咬落下来,后腿蹬了几蹬,一命呜呼!得胜的“金狮”一声不响,又静静地伏在罐边,好像刚才的一切,与它毫不相干。

乡巴佬时促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死对手,大获全胜,象半空放了一只特号爆竹,顿时惊动了偌大一个促织市。好强的人纷纷挤上前来,拿出自己精心选出的常胜虫儿跟“金狮”比试。结果,竟无一只是敌手。即使花十多两银子买来的“无敌将军”,到了它的跟前,不用纠缠,勿须恶斗,至多三五个回合,不是腿断翅裂,就是脊开颈折,无一幸免。而那“金狮”不但没有疲劳的迹象,反而越斗越勇。它一纵一扑,一咬一摇,从容不迫,干净利落,一派大将风范。眼睁睁拿着宝贝去送死,等于向无底洞里扔银子,促织市上无人再发那傻气了!

(19)

“金狮”成了骄傲的台主,人人眼红的宝贝!陆林从未这么高兴过。他小心盖上陶罐盖儿,揣进怀里。正想挤出人丛往家走,面前忽然横过两条身材粗壮的汉子。两人一色打扮:头戴镶玉硬壳锻帽,身穿蓝罗长衫。一看便知是贵家公子。两人拦在他面前,一个伸出右拳,捣捣他的肚子,尖声问道:

“喂,敢跟爷的‘飞虎’试试吗?”

“斗了十来只,累了,不斗了。”陆林想走。

“嘿嘿,”另一个斜睨着,扯着沙嗓子冷笑几声,“我量你小子没这胆!”

“谁说的?”陆林红着脸,重新蹲下去,怀里摸出雉儿,打开盖儿,“来吧!”

“小子,咱可有言在先,咬断了脖子,可莫怨爷的宝贝牙快!”尖嗓子大笑着,从仆人手里接过一只青花细瓷罐儿,放在地上。

“来不来?”陆林催促道,并不还口。

“吓,送死还有嫌时辰慢的——新鲜!不用慌,‘伸腿瞪眼丸’给你留着!”沙嗓子一面说着,一面用一根象牙柄的长囊毛,小心地撩逗自己的促织。只几下,那只金额黑翅的斗虫便凶相毕露了。他并栊右手五指,把“飞虎”扣在手心,轻轻放入陆林的瓦罐中。

那“金狮”垂着头,伏在那里,并不理睬闯进来的挑衅者。“飞虎”猛地高高跳起,不偏不倚,正落在“金狮”背上,照准后颈,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陆林惊得几乎叫出声来。心想,这一回他的宝贝没指望了。悔不该无休止地斗下去。他正在心痛,忽见他的宝贝,尾一耸,头一摇,“唧”的一声,将背上的“飞虎”,摔在了瓦罐沿上,来了个肚皮朝天。没等翻过身来,“金狮”高高跳起,稳稳落在敌手胸膛上,一口咬住它的咽喉不放。沙嗓子一见大惊。刚要伸手去救他的虫儿,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金狮”的头,猛地摇两摇,腾地跳在一边。仔细一看,“飞虎”的金头,已经滚在罐边了。

“狗杂种,爷爷十两银子买来的宝贝——你给我赔!”尖嗓门上前揪住了陆林的衣领。

“你自己要斗的——怨谁?”陆林挡开他的手,盖上瓦罐,站起来要走。

“哪里去?”沙嗓子挡住了他的退路,“咬死了我的蛐蛐儿,就想溜?好便宜!”

“乡巴佬,留下你的蛐蛐儿——爷们买了!”尖嗓子一面说着,伸手来夺瓦罐。

“不卖!”陆林把瓦罐放在背后,向后退着。

“多给银子——二十两!”沙嗓子又逼前一步。

“自家养着玩——二百两也不卖!”庄稼人来了犟脾气,牛拉不动。

“妈的不卖就叫它死!”尖嗓子喊一声,飞起右脚,照准陆林拿瓦罐的右手踢去。“噗”的一声,瓦罐飞出一丈多远,“砰”地摔在一块大青石上,粉碎了。“金狮”也被碎瓦片砸成了肉饼!庄稼人心疼得两眼发红,揪住尖嗓门的衣襟跟他讲理。话还未出口,却被沙嗓子从背后猛踢一脚。他站立不住,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那两个人冲上去,拳脚齐下,一顿好打。陆林又痛,又恨,把老子经常嘱咐的“城里大爷爱欺人,遇事让三分——莫吃眼前亏”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他暴怒狮子似的,弯腰抄起挑柴扁担,向尖嗓门的腿上抡去。“拍”的一声,重重地敲在了那泼皮的脚踝上。那家伙“哎哟”一声,趴在地上直叫唤;沙嗓子一看自己的兄弟吃了亏,“嗖”地从腰里拔出一柄明晃晃的牛耳尖刀,一个箭步冲上来,朝着陆林心窝就刺。陆林一急,慌忙用扁担遮挡,扁担正抡在刺来的尖刀上,“当”的一声,尖刀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插进尖嗓门的太阳穴里。眨眼间,那尖嗓门跟他的飞虎一般,两腿蹬几蹬,便呜呼哀哉了。

庄稼人吓呆了,被沙嗓子和他的仆人们饱打一顿,扭送到了县衙门……

原来,被飞刀刺死的好汉,并非寻常人家的子弟,乃是现任湖州太守郎佩迪的四公子,名叫郎驹,今年十八岁。那持刀刺陆林的,是他三哥,显赫的“秃尾狼”——十九岁的郎骥。兄弟二人,明里延师在家攻读诗书;暗地里习拳弄棒,养鹰玩狗,要画眉,养猴子,尽干些惹事生非和给老子爷抛钱的勾当。每到秋季,他们更是不怕花大钱,总要弄上几百罐促织,轮换拿到促织市场上下注咬斗。那只“飞虎”,就是他们刚花了十两银子买回的。那巨虫斗遍了促织市场,没遇到对手。他们自认是稳坐促织市擂台的霸主。可是看着一个乡巴佬的虫儿成了“常胜将军”,哪能容忍?便故意等“金狮”斗累以后,得意洋洋地拿出自己的王牌,想一举打下乡巴佬的威风。谁知,不但“老虎”惨死在“狮子”口下,武艺精通的兄弟也因此送了命!

陆林被扭送到县衙盾,前任知县秦甸第一堂判的是:“与人争斗,误伤人命”。但只过了一夜,他的罪行即变成了“寻衅滋事,行凶杀人”。可怜巴巴的庄稼人,相信“秦大老爷”会主持公道,哀哀哭着,诉说了四少爷丧命的真情。哪曾料道,对他的申诉所作的回答,便是无情的板子、要命的夹棍。等到他最后一次从晕厥中苏醒过来,他的手模已经打在预先写好的供状上了……

(20)

第三天,板桥传齐了原告、被告及一干人证。升堂复审蟋蟀案。不料,县太爷尚未开口问讯,刚刚在大堂跪下的原告郎骥,却首先质问道:

“请问郑老爷,不斩凶手给我兄弟报仇,却来翻腾已经断明的案子——这算咋的?”

“大胆!”板桥猛拍惊堂木大声断喝。身为五年邑宰,他不仅未碰到,也从未听说过这种“民审官”的咄咄怪事。他真想立刻将面前这个抗赈、凌弱、丧尽人性的王八蛋痛打一顿。但想了一想,终于忍了下来。沉吟了一会儿,他厉声问道:

“谁该偿命,自有大老爷我来判断,何用尔来多口!再敢多渎,小心板子无情!”看到郎骥拧头凸眼,不再吭声,板桥继续问道:“郎骥,你兄弟二人抢陆林的促织不成,踢飞了瓦罐,砸死了‘金狮’——可有此事?”

“有。”郎骥以为,就是砸死了千只万只,也无碍于此案,所以回答得毫不含糊。

“郎骥,你可知道,这是抢夺人家的财物吗?”

“一只蛐蛐儿,小小耍物儿,算得什么财物!”

“‘耍物’就不是财物吗?你也读过几天书,总该明白,这商彝、周鼎、秦陶、唐彩,哪一样不是玩物?可是人人珍爱,价值高昂。可见,值钱的玩物,都是财物,陆林的促织你不是已经出到二十两的价钱吗?不是财物,又是什么?”

“……就算财物,能为一只草虫儿,杀死人么?”郎骥开始嗫嚅起来。

“胡说!刑典上条分缕析,了然详尽:财物不论多少,明抢就是强盗。你兄弟二人白昼持刀行劫,按律当监。休道郎驹不是陆林杀死,就是被他亲手杀死,也是自取其祸,与苦主无干!”

“与他无干?难道与我有干!”郎骥的沙嗓子又高起来。

“不错!”县太爷拿起案上的牛耳尖刀,指着说:“这刀柄上刻着‘郎’字,证明凶器来自郎府——郎府的凶器,怎会到了陆林手里?”

“郑老爷!”郎骥恢复了镇静,大声嚷道,“陆林不用扁担打飞了刀子,刀子怎会剌死我兄弟!”

“胡说!你不拔刀行凶,陆林焉用招架?陆林不招架,刀子焉能刺死你兄弟?倘若陆林招架不及,被你杀死,那你也活不到今日了!”

郎骥听了县太爷这一串联珠炮似的叱责,又慌又急,忽地吼叫道:“嘴是两张皮,谁有银子谁有理——”

“哼哼!嘿嘿!哈哈哈——!这真是‘朝天撒尿,浇了自家的头’啊!原来陆林枉吃官司是你用银子买通了的呀!好——啊!本太爷就先打你这个‘有银子就有理’的纨裤子弟!”说着,不等郎骥反应过来,已将刑签掷到地上,“来呀!给我打二十板子!”

四个皂隶按倒郎骥,那上黑下红的水火棍便轮番飞舞起。

不几下,“秃尾狼”便喊起了“亲爷铙命”;二十板子打完,这好汉瘫在地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抽泣着,在供词上打了手模。

“郎骥,你身犯抢劫、行凶两款大罪,天理王法,岂能容得!”板桥从案上拿起判词,厉声念了起来,“……樵夫陆林,无辜蒙冤,当堂开释。主犯郎骥,监刑三年;从犯郎驹监刑二年。郎驹已死,免予追究。此判!”

早已伺候在一旁的两名皂隶,“唏哩哗啦”给“秃尾狼”戴上镣铐,拖了下去。

这时,被宣布无罪开释的樵夫陆林已经哭倒在大堂上,皂隶把他扶起来,卸去刑具,他仍然浑身抽动,恸哭不止。一年多冤狱,险些送掉性命的庄稼人,使足了力气,终于说:“道救命的老爷!俺,俺……”他说不下去了,扑地又跪了下去。

板桥也感到两眼发潮,正想扶他起来,转念一想,急忙放下脸色喝道:“再干那玩物丧志的勾当,死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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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女强】这个世界,不是只是男人的天下了。正所谓巾帼不让须眉,不论是在商场,情场,还是工作……女人照样可以顶起一片天。而也正因为如此,现代的女流,比起只会遵守三从四德远古之人要活的更是精彩百倍。当然,偶尔也会累一点……所以,夜吧……专门排遣现代都市女郎寂寞的极夜场所便油然而生。不过别误会,男人们的夜总会那是用来花天酒地的。而夜吧,全然只为女士开放。清一色工作人员全是美男。可聊天,可带出场。可陪着客人娱乐……当然,前提是不卖身。不过,若是两厢情愿那就另当别论。夜吧之内,“五翼”为顶梁台柱。翼然,翼声,翼云,翼承,翼霖。五个男人,五种不同的类型,让若干女人疯狂,迷醉。尤其……是五翼之首,翼然!不管是情场还是任何一方面,凭着自身的魅力,翼然可以说是一向所向披靡的。不过……“凌总,那边两个男女好像是车抛锚了。”“车抛锚?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别忘了我们现在正在赶时间。走!”冰冰冷冷的声音,出自的赫然却是一身着黑色职业套装的年轻女郎之口。这是第一次,翼然尝到了拒绝的滋味。很新奇……于是,他记住了这个被称之为“凌总”的女人。“啊,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撞到人了,小姐,你没事吧?”露天广场之上,翼然低着头赶路不慎撞到了人。抬首,却见居然那位“凌总”,只是对方的眸瞳之中透露的,是全然的陌生!连句基本礼貌的“没事”都没回答的,那位“凌总”赏给了夜吧头牌翼然一记冰冷的视线便转身走人。这是第一次……红到发紫的头牌翼然尝到了被人忽视的滋味……对方居然全然不记得他!第三次相遇,没想到,却是在自己的地盘……夜吧。直觉的,翼然认为对方不应该是那种需要招别人排遣寂寞的人。可是对方出现在夜吧却是事实。出于好奇,更是出于被忽视的不甘。头牌翼然亲自“待见”了这位已经见过两次面的“凌总。”没有意外的,即使是第三次见面了,对方眼底露着的,除了陌生还是陌生!潇洒一笑,顶梁红牌诱惑启口:“不知小姐……”“你是牛郎吧?”冰冰凉凉的一句话,顶梁红牌是真的被噎到了。牛郎?虽然自己工作的兴致的确跟这两个字有点像,但……还真是第一次听别人这么“确切”的称呼自己的!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顶梁红牌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是应“是”还是“不是”。“翼然……”冰冷的轻吐顶梁红牌别在胸前的紫墨色特制身份牌,“凌总”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或者该说是结论。“配合我演一场戏,酬劳……你说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