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一眼看到结局。付出了一定能得到回报,是个越长大就越不相信的童话故事,在爱情里尤其如此。
旅行的意义,就是暂时搁浅掉一些烦恼,去拥抱未知。并以逃离的形式去寻找答案。
在来我的店帮忙之前,陈茵在上海做一个小白领。因为一次旅行,她遇见了现在的爱人,来到了这个城市。
那次偶遇,推翻了她命运的多米诺骨牌。
且行且珍惜
1
毕业后的第三年,我辞职了。辞职后,我去了一趟黄山。
十月中旬左右,我坐大巴从上海出发,老同学晓春从杭州出发,我们约在黄山脚下的小镇汤口。
汤口是个非常小又朴素的镇子。一百块的房间有空调热水,特别划算。晓春要晚几个小时,我放好行李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决定先转转,然后找点吃的。
小旅馆的妹子很热情地介绍我去吃鸭子。我想我一个人不用那么大的排场,还是啃个黄山烧饼算了。
我啃着烧饼在小镇上乱逛,脖子上挂着大相机,遇到好玩的就拍一拍。
然后我拍到了一个男人。当然,他只是恰巧入了我的镜头里。我靠在桥上,把最后一口烧饼咽下去,再扭头,就看见那人已经站在了我的旁边。
“你一个人来玩吗?”他问。
“和朋友一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来搭讪。
“男朋友?”
“不是,和闺蜜。”我说。
“你从上海来的吗?”
“你怎么知道?”
“刚才看到你从大巴车上下来。”
“呵呵,是吗?你是本地人?”
“我从合肥过来。”
“哦。”我很不擅长和陌生人聊天,就低头弄相机。虽然他长得挺帅的,但也很有可能是骗子啊。人在江湖飘,一不小心就挨刀,还是小心为妙。
“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又问。
“我叫郭渡。”看我“呃”了一声,他大概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所以先自我介绍了。
“我叫晨曦。”我临时瞎编乱造了个名字。你叫国度,我还不能叫晨曦了?
“名字很好听啊。”他说。看来也不是很会聊天的人,我想。
“谢谢你啊。”我说,“我先回旅店了。”
“你住哪个旅店?”他竟跟在了我的后面。
“青年公社。”我说。
“我也住那儿,我们一起回去吧。”
于是我们一前一后往小旅馆走。一路上倒也没说什么话。感觉他这个人也淡淡的,一般骗子应该会热情许多吧。我胡思乱想着。
在小旅馆的大厅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翻着当地的旅行简报,等着晓春。叫郭渡的那人也没有上楼去,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窗外经过一拨又一拨戴着小红帽或小黄帽的旅行团,导游举个旗子,拿着大喇叭,安排大家去坐车。
“曾经我是个导游。”郭渡忽然说。
“是吗?现在呢?做导游好玩吗?”
“现在我做销售。”他回答。
“为什么不做导游了呢?”
“年纪大了,跑不动了。”
“你才多大啊。做销售也要到处跑,差不多吧。”
他笑笑。沉默了大概一分钟说:“这是我第78次来黄山。”
“哇。”我不禁坐直了盯住他看,“都是以前带团的时候来吗?”
“差不多。以前做导游的时候,每周都有一个黄山团给我带。”
“做导游真好,大好河山览尽。”我说。
“也没什么,看得多了,也就那样。人都还是喜欢新鲜感吧。其实我最后一次带团的时候出了事儿。一般旅行团都会先在屯溪停一天,安排西递宏村的游览。从屯溪来黄山的路上,大巴车侧翻。虽然不是什么大事故,只有几个游客轻伤,但因为我当时不在客车上,所以责任认定时,吃了点亏。”
“你怎么没在客车上,导游不应该全程陪游客一起吗?”
“当时车上有个地陪。跟团的有一个女孩子没有上车,我留在屯溪等她。”
“后来呢?”
“后来我就没团带了,一直写反省材料。”他笑笑。
“那个女孩呢?”我问,忽然觉得他讲了这么多,关键词应该就是那个女孩。
“她后来成了我的女朋友。”他微微笑着。我心下放宽了许多,骗子才没耐心来编这么长的故事。看来他只是想说说话吧。
“那你们怎么没有一起来玩?”
“半年前,我们分手了。”
“唔。好遗憾。”我客气地说。
“没什么啊。”他也客气地说。
“那当时那个女孩为什么没有在屯溪上车呢?”
“当时她……”他刚开口,就看见晓春背着一个大包跳了进来,喊我:“亲爱的,我想死你了。”
我站起来,我们抱了好一会儿。郭渡也站了起来,看着我们笑。
我只好介绍:“刚认识的新朋友郭渡。这是吴晓春。”
晓春大方地伸出手去,他局促地伸出手来,简单地一握后放开。
“我先去登记放东西,哪间房?”晓春问。
“我陪你。”我说,回头给郭渡一个歉意的告别的微笑。他的故事才听一半,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听完。不过,这样的故事,每个人都有一打,无外乎就是两人共燃了一次火,各自取了一些光和热,然后坐在火边无奈地看它慢慢地熄灭。
2
在房间里,和晓春交换礼物。她拿出一枚紫晶戒指来,白金的指环,碎钻闪耀,紫晶通透,我试了试,刚好。忽然想起这戒指她曾经跟我晒过,便问:“这不是陆逊送你的唯一一个小戒指吗?”
“是啊。”她不好意思地瘪瘪嘴,“我们分手了,我也不想还给他,扔了也不舍得,不如给你了。反正也值几个钱,万一哪天落魄了,还能卖掉吃几顿牛肉面。”
“什么时候分手的?”
“一个月了。”
“为什么分手啊?”
“我不喜欢他了。”
“你快算了吧。你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他是从少女时代就种在你心里的一棵树啊。你要在那棵树下跳舞、旋转、美丽温柔一辈子。你忘了你说的话写的诗了?”
“是真的,陈茵,我真的不喜欢他了,忽然发现的。”她试戴我送的丝巾,在脖子上打成一个标准的完美蝴蝶结。
“好吧好吧。不喜欢就算了呗,反正新时代里,只谈一次恋爱有些亏。”我笑嘻嘻的,心想她不过是任性几天,这戒指我还是不戴了,帮她寄存一番吧。
许久晓春都没有说话,我再看她,发现她的肩膀耸动,像是哭了。
“你怎么了啊?”我蹲在她面前,帮她擦坠下的大颗泪珠,可是擦不净。然后看她越来越激动,开始抽泣。
“到底怎么了?”我着急地紧握住她的手。
“陆逊生病了。”她哭着说。
“什么病?”
“红斑狼疮。”
“什么时候发现的?”
“半年了。”
“确诊了吗?怎么治疗?你这个时候离开他……是他要求的吗?”
“半年里我一直在陪他治疗。不,不是他要求的。他要结婚,要我照顾他一辈子。很直白地说的,说把余生都献给我了。可是那种病,没有痊愈的可能。我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
我站起来,抱住了她。
“你知道,一直以来,我们两个人是我喜欢他多一些。是我追的他,跑到杭州去找他,每天像照顾孩子那样照顾他。他妈妈不同意我们的事儿,一直阻挠。可现在他妈妈知道他的病之后,根本就不阻挠了,反而亲自来找我,说同意我们结婚了。然后要给我们买房子,房产证上可以加我的名字,但是我得写个婚前保证书,以后不会离婚什么的。我当时脑子就炸了。如果,如果陆逊他对我有温柔之心,怎么样都会说些不愿意耽误我的话吧。可是他没有。如果他但凡为我多想一些,我一定一定不会离开他,可他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利用我一辈子。你明白吗?”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了,许久才拍着晓春的肩说:“他们若是这样锁着你压榨你,想都别想。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珍贵的,你也是父母的宝贝女儿,你要是不管不顾地和他结婚了,你爸妈会心疼死。”
“这事儿我一直没告诉别人。我怕别人骂我自私,曾经把爱情看得比一切都重的人,在病痛面前还不是选择了逃避?我知道我确实也在逃避。我自己也一直在问为什么会这样?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而我为什么又给出这样的答案。我最喜欢他的时候,觉得把命给他也没什么。可现在,也许……是我不够喜欢他了吧。”
我安慰她:“不管你怎么样选择,都要对得住自己。我支持你。如果真的已经把他当过去式了,就不要再纠结了。上帝就是这样不公平,无端给人一个大祸临头。生病是不可抗力,爱情却不是法律合同。所以,你不必要让自己背负那么多。”
晓春擦掉眼泪:“我们好不容易聚在一起玩一次,不想说这些不开心的了。明天有什么计划?”
“没事儿啊,我愿意陪你。”顿一顿,我又说,“要走出来又何其容易?有没有想过离开杭州?”
“我会考虑的。”晓春挤出一个凄楚的笑来。我这才发现,她瘦了好多,整个人都是憔悴的,眼睛里还未干透的泪花,像粒粒水晶,让我心疼。
3
晓春喜欢上陆逊那一年,我们才高三。他是她枯燥学习生活中的一道光,是她的男神。她追求他的道路是艰辛的。那么远,那么久,那么固执,那么勇往直前。大学四年,他身边从不断女朋友,晓春找不到位置。大学一毕业,就追着他的脚步去了杭州。以一个“老同学”的身份,潜伏在他的周围,心甘情愿地做着所谓的“红颜知己”。半年后,终于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一直都不大喜欢陆逊。因为他略微有些自负和高傲。他喜欢弹吉他,又爱扛着相机拍照片,长得也白净,所以,很能吸引女孩的目光。
还记得大三那一年,晓春给我打电话,让我买武汉的特产小吃给陆逊寄。要糯米鸡、豆皮、鸭脖子之类的真空包装小吃,发空运。
“干吗啊?”我问。
“他女朋友想吃。”
“这你也管?”
“他提出来了,不好不管吧。”晓春说。
“真贱啊你。”我骂她,只好跑去买了寄出去。
那时,我愤恨地觉得,陆逊就是男生中的“绿茶婊”。利用别人的喜欢去索要,甚至不需要撒娇,之后一句简单的谢谢,几个晚上心不在焉的晚安,就是索要之后的馈赠。
晓春是典型的付出型人格。每个节日,陆逊的生日,她都准备礼物,要么寄过去,要么人肉送过去。
见到一个人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了尘埃里。说的就是那时的晓春。
我向来觉得,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儿。一个人难成舞,三个人不固定。可就算后来与陆逊在一起了,晓春对他也要拽着拉着哄着才能踉跄着跳完那么一曲。
都说女孩敏感,但有时也会一叶障目。我不想做谁爱情的军师,更不愿意去劝放弃,虽然也含含糊糊地表示过让她留心眼儿,不要受伤害。可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走过了才知道对不对,不走一走,心里总是火烧火燎,猫抓狗咬。
没有人能一眼看到结局,愿望总是美好又茂盛,现实却会枯败凋零。付出了一定能得到回报,是个越长大就越不相信的童话故事,在爱情里尤其如此。若非陆逊一直以来消耗她消耗得太厉害,她断不能在这个时候割舍而去。
失望的时候没有说,并不等于不在意。
谁都不傻,怎么能感觉不到是爱意还是敷衍?不过是一次一次地为对方解释,终于在最后一次,再找不到能说服自己的理由。
我还是佩服晓春,不管是追逐时还是放弃时,她都那么勇敢,从未辜负自己。
那一夜我在凌晨才睡去,和晓春絮絮地说着彼此这些时日的所感所想,只觉得人生无常,且行且珍惜。
4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可以吃午饭。晓春眼睛微肿,泪痕初干。洗漱化妆,尽力打扮。看她对着镜子挤出一个笑脸,就算心疼,也只能嘻嘻哈哈赞美一个。
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要的就是这种对自己和时间的怜惜。
我们出旅馆,去前台小妹介绍的老店吃鸭子,大快朵颐。
吃饱喝足出来,租车去情人谷。据说《卧虎藏龙》在那边有取景,心中很期待。
玩了一圈回来,小旅馆的大厅里,坐着郭渡。
“嗨。”他跟我们打招呼。
“嗨。”
“今天去哪儿玩了?”
“情人谷。”
“怎么样?”
“你应该也去过78次了,你觉得呢?”
“哈。”他笑,“情人谷去的少,不过十几次。”
我也笑笑,准备上楼休息,再下来吃晚饭。
“那个……晨曦……”他喊住了我,“晚上一起吃饭吧。”
“晨曦?”晓春瞪大眼睛看我,我对她眨巴眨巴几下眼睛,她扭头憋笑。
“好啊。”我说,去拉晓春,看她点头。于是与郭渡交换了手机号,约定了晚上吃饭的时间。
不过,郭渡找的这家店,倒是比小妹介绍的那家味道好很多。
吃饭的时候,我这个树洞自然不好把别人的感情事件摊上饭桌,大家就随便聊聊旅行的事儿。郭渡介绍了一些旅行小贴士,哪些是久负盛名却不必要去的地方,哪些是小众但美得令人唏嘘的所在。
“既然你这么懂,明天陪我们进山吧。”晓春大大咧咧地邀请他。
“好啊。”他一口答应,“我的导游证还没有过期,帮你们买票还可以打折。”
晓春拍手,我也觉得赚了。
第二天三个人披星戴月坐最早的班车去黄山。乘缆车上去,走西海大峡谷路线。那年,西海大峡谷刚开通,人很少,也没有什么旅行团,所以我们爬得十分惬意。看云雾缭绕,青山绿水,满目红叶苍岩。
我扛着相机,看见什么拍什么。郭渡也只爬过西海大峡谷两次,所以,还算新鲜。遇到景点,也会详细讲解。他个子高,有两条令人叹为观止的大长腿。在一些不那么容易上去的地方,总会伸出手来,拉我们一把,很绅士。
他有一双无害的眼睛,看向你的时候,有很真诚的东西流露。就算没有说,似乎也在表达:相信我吧,我没有坏心,我只是很寂寞,想要一个朋友。而你,恰巧就是我在等的人。
其实我倒很想听听他接下来的故事。
晚上就住山上,6人间的男女混合宿舍,又臭又脏,但累得还是沾床就睡去。
早上又早早爬起来看日出,迎客松前人潮拥挤,遗憾的是,那天并不是一个好天。太阳并没有像咸蛋黄那样,穿过红霞跳出来,而始终白茫茫一片,含羞带怯披着纱衣。
没有看到明信片上的风景,我们便决定休息休息下山去。因为带的吃的昨天已经瓜分干净,山上吃饭又贵得令人咋舌。饥肠辘辘中,只想着山下的老鸭汤还有昨天没有勇气尝的鳜鱼。
回到小镇,吃东西,回房间洗澡,躺了一会儿,腿都快疼裂了。晓春也躺着,悠悠地说:“黄山确实很美。有机会一定再来。希望下次来的时候,心情不像这次这样。”
“好啊,”我说,“下次我们还一起来。”
“陈茵。”晓春默默了一会儿,喊我。
“怎么了?”
“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难道你觉得我是人生赢家吗?”
“我以前从未想过日子会过成这样。工作一般,恋爱惨淡,和之前想象的完全是两个样子。”
“都一样啊。”我说,“我也是一无所有。”
少女时期总想着,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信手拈来,想要的全宇宙都会帮自己拿到。可后来才知道,想要的一切都在天边。需要一个人爬过暗长的隧道,不顾危险,胆战心惊,不流连,不留恋,咬牙切齿,一直勇敢。
也许有一天,终可以得到那些美好,有姿态睥睨刀锋,有心情回头看看,可没人知道这一路奔波,心中的光怎样从万丈高降到半寸低,又怎样在冷到僵硬时独自钻木取火,自暖自怜。
那么再来一遍要不要?
一万次提问,都只得一个答案。
要。
“所以,没什么遗憾啊,”我说,“没有过好之前,我们可以过好之后啊,从现在开始加油吧。”
“是啊。我不遗憾。不管是之前那么不顾一切地喜欢过陆逊,还是现在不顾一切地放弃了。我不遗憾,也不后悔。”晓春说。
隔着半米床距,我们相视而笑。
5
手机响了,是郭渡。
“你们去不去西递宏村?”他在电话里问。
“下午去,晚上住那边,明天好好玩。”我说。
“那带上我吧。”
“也行。”我答应了。
“那我先去买票,4点钟在楼下等你们。”
“谢谢你了,辛苦辛苦。”
挂了电话,我跟晓春说了郭渡想同行。晓春笑得特别暧昧:“他是不是想追你啊。”
“追什么追啊。才认识几天啊。”我不置可否。只是觉得,郭渡的热情里确实有一些我不太明白的意味。为什么他会向我走来,跟我搭讪,又挤进我的旅行里?
下午四点,我们一起坐车去屯溪。这路线,郭渡太熟悉,所以吃饭,订房间,路线,都由他包办了。
晚上吃完饭,我们拖着疼痛欲断的腿,兴致勃勃地逛屯溪老街。我很喜欢那里带有历史厚重感的建筑,还有青色的石板路。天气好,不冷不热,人流拥挤。吃点小吃,买点特色的笔墨纸砚做纪念品,旅行就是这样,慢慢地走,慢慢地感受。
逛了一会儿,我们进了一家小酒吧。年轻的女孩坐在小舞台上,弹着吉他唱《光阴的故事》。累惨了的我们仨,懒懒地靠在沙发上,点了几杯鸡尾酒。
有酒的晚上,便想听故事当下酒菜。于是,趁着晓春去洗手间,我试探着问了郭渡:“一会儿可以讲讲你的故事吗?你的前女友,她当时为什么没有上车?”
显然,他也有倾诉的欲望,于是跟我碰了杯,点了点头。
晓春回来后,他把之前跟我说过的又讲了一遍,接着讲了后来的故事。
“她没有上车,是因为她记错了集合的时间,一个人跑到一家老书店,翻找一本旧书。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我们集合要坐车的酒店楼下急得哭。当时我特别生气,但看到她哭,也就算了。于是和她一起租了车准备去汤口,谁知道刚上车就接到了司机出事的电话。”
“那次,大家都没有玩好。当然,出事也不能怪她。回到合肥,我焦头烂额地写检查,自掏腰包给旅客快递礼物来挽回旅行社的声誉。之后,我就被放了一个月的假,回家休息。当时也想好了,不再做导游了,准备做别的工作。销售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嘴皮子可以,能喝,待人真诚,有学历证书,很容易就能找到工作。很快,我便找到了一份销售太阳能配件的工作。第一天上班,我便看到了她。
“她和我在一个办公大楼上班。公司在6楼,我在13楼。第一天上班是10点钟去人事部报到,我特意去得早了些,结果就在电梯里碰到她了。她是那种有些迷迷糊糊的笨笨的女孩子,显然是迟到了。我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吓得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说:‘哎呀,我以为是老板。’”
郭渡说到这里,脸上浮现特别温暖的笑容,似乎在回忆里,女孩的样子融化了他的心。
“入职之后,我开始参加公司的培训。然后经常在电梯里遇到她。她似乎才上班不久,属于那种什么事儿都要做的跑腿小妹。有一次,我在电梯里遇到她,她愁眉苦脸的。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还没过试用期,迟到了几次,被上司在例会上点名批评。怕是要再找工作了。我问她为什么总会迟到。她说她从小就这样,小时候都是被她妈打着才能起床,现在一个人在外面,全部靠自己,作为一个起床困难户,根本听不见闹钟响。我当时便告诉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可以每天早上叫她起床,手机不静音就好了,我保证她起得来。”
听到这里,我偷偷笑了,多少爱情故事,都是从说早安和晚安开始。
“那多麻烦啊,她说,不如我搬到你附近住,早上你喊我起床后,我们还可以一起坐车。其实打不到车,对我来说也是一件困难事。我说,随便啊,都可以。我每天一个人开车上班,也觉得无聊呢。我住的公寓有很多空房子,她很快也搬过来,就住在我的隔壁。
“我们接触多了起来,每天一起吃早饭,一起吃晚饭,一起上下班,有的是时间沟通感情。偶尔还会一起看电影,逛街,去超市购物。她花钱大手大脚,平时的收入其实只够房租。但她家庭条件很好,家里面是开厂子的,由爸爸和哥哥打理。她打着工作的名头一个人出来,其实更像是在体验生活。”
“她漂亮吗?”晓春问。
“挺好看的。”
“白富美啊。你赚了。”晓春下了结论。
郭渡笑笑继续说:“后来有一个小长假,我们都没什么事儿。她说还想来一次黄山,上次没玩好。我们便一起来了。我带她爬的是西海大峡谷。那是第一年开放,途中几乎就我们两个人。江山多娇,大自然特别能给人勇气。爬山的时候,我一直拉着她的手,在一线天那儿,我情不自禁吻了她,就算定下了关系。我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就是忽然发现自己一直很宠她,很想对她好,看见她烦恼,自己也烦恼。她哭,自己也难过。她笑嘻嘻的,自己心也开花了。当时只觉得,人生其实就像走栈道,步履惶惶,无法回头。能有她在身边,哪怕只在一刻,也觉得特别好,不负人间走这一遭。”
郭渡讲完,沉默了下来。
“那你们为什么会分手?”我忍不住问。
“分手了?”晓春瞪大眼睛。
“她出国了。”
“工作?留学?”
“结婚。”
“啊?”我和晓春同时张大了嘴巴。
“她和她的未婚夫早有婚约。和我那一段,不过是想拥有一段没有杂质的爱情,留下些青春的回忆。”郭渡艰难地笑了笑说。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她未婚夫知道吗?”
“知道。她未婚夫来上海接的她。她对我坦诚,我不怪她。我们在一起一年多,都是美好。她从来不和我为任何事情争吵,就算我错在先,也总是先哄我。现在想想,她应该是早就知道会分手,所以把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的吧。”
这是个悲伤的爱情故事,这把每一天的相守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的感觉,令人唏嘘。
“那你来黄山,是故地重游,睹物思人吗?”晓春问。
“有一点这个意思。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是她婚礼的时候。”
“天哪,不知道怎么安慰你了。”晓春说。
“那你走出来了吗?”我问。
郭渡说:“还好,没有感觉特别凄惨。因为遇到你们,讲出来多少也释放了心结,我和她可以画上句号了。也算不虚此行。”
晓春偷偷捏捏我的手,笑问他:“你是不虚此行啊,遇见我们陈茵,哦,是晨曦,她也是单身哦。你要知道,忘记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刻开始一段新的恋情。”
郭渡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脸红,扭头瞪晓春:“你真是,别乱点鸳鸯谱。”
谁知道郭渡竟说了一句:“我也觉得晨曦很好,立刻开始一段新恋情也不错。”
我耳朵都热了,悻悻起身上洗手间,才不要被他们消遣。
6
之后的旅行,还算完满。谁的心里都有囹圄,暂时跨不过去,就交给时间。眼下自然还是要尽情享受大好时光,不问明天。
之后晓春回杭州,我回上海,郭渡回合肥。
送别时,我再次热情地邀请晓春到上海来。她说:“随缘吧。”
等她上车后,我收到了她的消息:“其实我一直在后悔。我很怕有一天真的见不到他了。所以我不能离开杭州,我想和他在一个城市里。万一真的有什么事儿了,我可以很快地去看他。别骂我,我不愿意被他拖累,被他消耗,但我也没有足够的力气就这么拔腿离开。虽然是隔靴搔痒,可我还是想离他近近的。起码现在是这样想的。也许有一天,我会爱上别人……再说吧……”
我长呼出一口气,回她:“也好,随心。”
去合肥的车很多,但郭渡故意买在了我的后面,很贴心地要把我送上车。
等车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和我搭讪,邀我吃饭同游,又毫不顾忌讲故事给我听?”
他脸微红,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我只好作罢。上车的时候跟他拱拱手:“青山不倒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他挥手说:“希望很快见面。”
坐在车上,我被这莫名的离别搅得特别失落。又要回到只有我一个人的城市,又要开始我独自一个人的日夜,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坚持些什么,也不知道这坚持是否有意义。
手机上,郭渡的短信发来:“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7
爱情有很多种模式。有一种压在心底,有一种略显轻率,有一种守成积习。
下车的时候,远远看见背着电脑包的林嘉文。之前通过电话,他出差回来,早我一个小时到站。于是在车站等我。
我朝他挥挥手,他笑着朝我走来。
林嘉文是我的同事。
两年前我们一起入职。我爱上他,像是春风吹绿了叶子,秋风吹落了菊瓣,在不知不觉之中。
我们相处得舒服,小龙虾季节里他陪我吃遍了大店小店,世界杯时间我陪他坐穿了酒吧。郁闷的时候会分担,开心的时候也会分享,更不用说那些虐单身狗的节日里的跟风约会。他见过我的眼泪,我清楚他的窘况。很多个类似水到渠成的时刻,“喜欢”明明可以张口即出,却不能说。
只是因为有一次去他家,他妈妈当着他的面儿说:“我们家不能娶一个外地儿媳妇。所以,小陈啊,如果认识不错的上海女孩,介绍给我们嘉文吧。”
“没问题啊,阿姨。”我说。
从他家出来之后,我并没有感觉难过,只是觉得难堪。还记得林嘉文小心翼翼地笑着跟我说:“我妈有心脏病,我都得宠着她。”
还记得我也笑嘻嘻地跟他说:“你是个好儿子。还好,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否则……”
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
我是在辞职之前才想清楚的,我们之间,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母亲的一句“不准”才没有开始吗?不,不是。我们之间,其实也是我一个人在跳舞。
他也许也喜欢我,给过我很多温暖的时刻,只是这喜欢,太淡,相比其他来说,不够值得。婚姻关系自然要计较利弊,我理解他母亲和他的选择。他也并非没有温柔之心,不开始,也许就是他最大的温柔了。
他不是郭渡的前女友,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去制造回忆。
我不是吴晓春,无法一边跳着独舞一边等他也许永远不会膨胀起来的与我共舞的兴致和勇气。
我也早已不再喜欢我们之间这种黏黏糊糊的暧昧,虽然,它很美。但更美的绝不止于此。
林嘉文照旧要帮我拉皮箱,我拒绝了:“以后少联系吧,我也许要有男朋友了。”
我走出去了十来米,回头看他,他呆若木鸡,站在原处。
8
睡前,我回了郭渡的短信:“人生若只如初见,且行且珍惜。”
9
合肥是个不大不小的城市。
第一次去,我便喜欢上了它。
它节奏稍缓,我脚步的频率恰好可以跟上去。
与郭渡聊了很久之后,我终于接受邀请,去看他。还记得那天,清风不疾不徐,日光不缓不烈。恰值圣诞节前夕,随处可见圣诞树与红色的Merry Christmas标语,每一个商店的橱窗上都贴着雪花,每一个人的面容都温柔喜悦。
我们一起站在三孝口的天桥上。他指指东边,郊区有一座矮山叫大蜀山。又指指西边,那里是人潮拥挤的步行街。指指南边,文化输出产业报社和电视台的所在地。又指指北边,城隍庙最火爆,可以淘到便宜小商品。
郭渡也不是本地人。他在这个城市读大学,工作,恋爱,换工作,又恋爱。
桥下,有很多电动车在车流中飞驰。他忽然指着一个骑车的男人说:看,那是合肥电视台的主持人,我经常看他的节目。
那个白净的小电动,载着那个白净的男人呼啸而过,我对这个城市的好感,更增加了一些。
后来,我就租住在那附近,经常能看到那个主持人,骑着电动车,或者步行去上班,头发一丝不苟,面容冷淡白净,在人群中经过,像是再普通不过的谁。
也许因为那年,我正是可以爱得要死要活的年纪,逻辑管不住身体。所以,这一场奔赴根本没有任何犹豫。
郭渡很好。是一个火球一样的人,把自己的光和热源源不断地输给了我。
恋爱总是美好的。大概,他给前女友的那些,“就是很疼她,她难过了我会难过,她开心了我心里也开了花”这种感觉,又都给了我。
有时我们牵手走在路上,他会忽然停下来看着我笑。问他笑什么,他不好意思地说:“你能来,我太幸运了。幸福就是这种感觉吧。”
我没有追问他与前女友的其他细节,他既然坦白过那段往事,也自觉划上了句号。我没有参与其中,那么就与我无关。与我无关的过去,我不想探究,当然也是在划距离:既然我们只问明天,那么,你也不要探究我的过去。
越相处,就越发现他其实是个很朴素的人。对我的好,喜欢用“吃”来贯穿。
知道我爱吃面,他几乎带我吃遍了合肥所有好吃的面馆。他经常出差,但不管他去哪里,总会带一些小礼物给我,大多也是吃的。虽然特产这种东西,味道总会差强人意,可我还是欢欢喜喜吃个干净。
他幼时家境不好,绝不会去夹盘里的最后一口菜,一定要留在最后给最想吃的那个人。但家人都是这样想的,所以,那最后一口菜,便总是剩下。
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他跟我讲起这段心酸的经历。
“其实那剩下一口的感觉就是对家人的爱和温柔啊,不对吗?”他笑容淡淡地说。
“对。”我点点头。
饭桌上,糖醋排骨的盘子里只剩一块。谁也没有去动。
我很心安。
Tips:
最好喝的咖啡,是饥寒交迫时,谁无意中递过来的那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