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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再版前言(2)

因为怕自讨没趣,我没有提出翻译此书的事,但心中却始终放不下它。不知怎的,在我印象中,好像没有一本书像它那样打动我。到了1984年末,我又把书借来读一遍,觉得其中故事虽然不同于一些常见现象,但并非以情节曲折离奇取胜,而有一定深度,例如有作者对男女相悦这种人间至情的本质和种种形态的观察,有对婚外恋者的家庭背景和心理状况的思考,还有对爱情与婚姻、激情与理智、情欲与道德、个人意愿与社会习俗等等所作的精细剖析,因此相当耐读。

当然,同传说中那种坐怀不乱的君子相比,莱恩南相去甚远。但仅凭古书中一句“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树立起来的这位道德楷模,两千多年来对世道人心又有什么积极影响呢?有钱的不照样纳妾嫖娼,有权的不照样强抢民女,做皇帝的不照样三宫六院?连那个自称天父耶和华之子、耶稣基督之弟的洪秀全,尽管打的旗号是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但有了一方地盘就要广纳女色充实后宫了,而他所谓兄弟姐妹的太平军将校士卒,即使是夫妻也不准住在一起。

莱恩南的故事之所以感人,是因为这书中人物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是因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也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他作出的反应也可能是我们的反应。当然,他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所作所为,也未必能匡正世道人心,但他不是那种高高供奉在云里雾里的道德偶像,而是同我们十分接近的凡人。我们甚至可以视他为亲友,从他的情感经历中有所感悟。

其实,即使要说教育意义,那么同空洞抽象的道德教条或难以企及的崇高标准相比,这书中的故事更有真实感,给读者的启发和教益也许更为生动,更有说服力,使人们的印象更为深刻。

就说我吧。读了这本书之后,别的不谈,至少从“春”里可以看到,年轻男子的情欲来得容易去得快,并不十分专注,很难长久倾注于年长许多的女性身上。而一位女性如果的确爱上了比她年轻十多岁的后生,那么只要她还有理性,就会有自知之明,知道她很难长久吸引对方;只要她对那后生的感情是真正的爱,就不会做出实际上使那后生受到伤害的举动,从而明智地结束自己的感情冒险。

同样,从“夏”中也可看到,这时的爱情比“春”来得深沉持久,也更炽烈,更有明确目标,而为了达到目标,已敢于冲破世间成法和社会习俗。然而,尽管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既然被世间成法和社会习俗承认,要打破这种婚姻状况将付出很大代价,后果甚至很可怕。

主人公在“秋”中的“表现”就更有“正面意义”。尽管那年轻姑娘极富魅力,而且几乎不顾一切地追求他,使他的心自然而然产生感应并极度矛盾,但是“秋”毕竟是成熟的季节,他终于放弃别人也许求之不得的机会,没有“重新投入青春和美的怀抱”,而是给姑娘留下一封带有祝福的告别信。

这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固然不是纤尘不染的铮铮铁汉,却也不是专爱拈花惹草的轻薄之徒或偷香窃玉的情场老手,更不是表面上道貌岸然的伪善淫棍,而是感情丰富真挚又有道德感的人。他正因为同普通人一样,既有人性中的弱点,也有人性中的优点,而且都袒露得淋漓尽致,所以他在我们的心目中倒是相当可亲的人物。同时,他的三次情感纠葛表明他爱情上的日趋成熟,在道德上的日趋完善,使他仍然不失为真正高尚的人。

看了两遍之后,在一本日本版外国文学“事典”中看到对该书的专项介绍,又在“民主德国”出版的一套丛书中看到此书德文译本,更牵动了我的心思。1986年末,我把翻译此书的打算向上海译文出版社谈了,正巧其出书规划中有一套“高尔斯华绥文集”,于是我的这本顺理成章地归入这个文集。

这么多年的愿望一旦能实现,当然要全力以赴。但真到译时,就常有力不从心、捉襟见肘之感。特别是书中描写心理活动的地方较多,有些词语或句子间跳跃较大,阅读时一扫而过,但翻译时颇费思量,甚至对自己的译法是否正确或贴切没有把握。

全书译好后,本该像通常那样写点前言或后记,作为对读者的交代或对书的介绍。但是,对我译的这第一本长篇小说,我却没有这样做。这倒并非我有“不着一词,尽得风流”的野心,而实在是对那种突如其来的当头棒喝余悸未消。考虑之下,觉得还是“闲话少说为妙”,反正书已译出,最主要目的已经达到,而且我的这本在那文集中将是毫不起眼的薄薄一本,不给它写前言后记也罢。

这使我想起当年被称为美洲出现的第十位缪斯的安妮·布雷兹特里特(1612—1672)。她姐夫未征求她意见就把她的手稿带往英国出版,成为新大陆诗人问世的第一本诗集,但她对此既感到意外,又感到遗憾,写了一首《作者致自己的诗集》[6],它最后的八行为:

我想用漂亮衣裳把你打扮好,

但家里只能找到粗糙的布料。

穿这衣服去平民间流浪无妨,

可要留神别落进评论家手掌,

你去的地方要没人同你相熟;

要是谁问起你父亲,就说没有;

问起你母亲,就说她呀苦得很,

所以才让你这个模样出了门。

如果套用这诗中比喻,那么本书可说是我领养的外国孩子。我因为喜欢这孩子,就擅自领养了他,脱下他挺括合身的英语外衣,换上一套我以拙劣手艺仿制的汉语外衣,就让他去面对读者了——也由于害怕某种类型的“评论家”,我不仅没有为这孩子说几句好话,甚至对他的身世也只字未提。

现在看来,这种害怕当然是多余的。因为在那之后不久,上海译文出版社经过慎而又慎的考虑,决定组织力量重译Gone with the Wind——这时我未参加一起译,并非因为心有余悸,而只是想集中精力译诗。

拙译《殷红的花朵》于1990年9月开印。我拿到印成的书还没细看,却发现此书已登上出现不久的“半月热门书”排行榜[7]。这倒很出我意外,因为对这书没有任何宣传。当时我想,也许是作者的姓名起了作用——说不定很多读者同我一样,正是怀着对《苹果树》的美好回忆才拿起这本毫不起眼的书吧。现在想来未必如此。因为我后来看到美国大书商Charles Scribner's Sons出版的本书,出书时间是1914年,就是说,最晚在英国初版的次年,就有了该书的美国版。而且在美国出书的头六个月里,作者得到的版税是700多英镑,约合如今的4万6千英镑。可见该书当时至少也受到美国读者的欢迎。

其实,受读者欢迎并不奇怪,因为作者本人曾认为,本书是他代表作《福尔赛世家》之外的最好作品,而就某些方面来说,甚至是他最佳作品。当然,这些都是我原先不知道的,但我从不怀疑拙译能得到一些读者喜爱。有的高中学生和已过知命之年的人曾向我表示这本书很好看。有两位读者使我尤为感动,并为有这样的读者而自豪。

一位是金石家,是我年轻同事的父亲。那同事对我说起,她父亲看了这本书,觉得非常精彩,不仅在书上圈圈点点,还在不少书页上写下阅读感受。这情况当然使我颇感兴趣,而那同事听她父亲介绍后读了这本书,随即作了缩写,发表在1996年10月5日的《文汇读书周报》上(两年多之后又有介绍故事梗概的短文发表在《中华读书报》)。可惜这时书已出版多年,难以满足见到文章而来购书的读者了。

另一位是云南经济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几经周折后,她从上海译文出版社得知我电话号码,便来联系,说大约在1991年念大学一年级时借到这书,读罢难以忘怀,在电台里主持读书节目后便遍寻此书,却未见踪影。在电话中,她凭记忆背诵了书首的四行短诗:

请你取走我胸前这朵花,

把我发辫中的花也取走;

随后离开吧,看夜色多美,

高兴瞧着你走去的是星斗。[8]

说来惭愧,我作为译者,对这几行诗的印象已很淡薄,听了她的背诵,才勾起一点回忆。更让我感到有趣的是,这位节目主持人告诉我说,她是这本书的“铁杆”读者,而她有个朋友并不欣赏高尔斯华绥,她想让这朋友也读读这书,也许能改变对高尔斯华绥的看法。

几次电话谈话的结果,是我应邀上她的读书节目《书海扬帆》,向云南听众介绍《殷红的花朵》。

作为这本原先不为国人所知作品的“发掘者”和译者,看到和听到这样的“反馈”,我的欢愉之情的确难以言表。但我知道,它之所以能吸引读者,正像它能吸引我一样,是因为原作精彩,而也许由于拙译传情达意的不足,这种精彩已蒙受了损失。如果这样,将是我极大的遗憾。

黄杲炘

2000年8月

2013年7月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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