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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0世纪红学研究的启示

第一编 观念与艺术

红学观念直接制约着对红楼艺术的认识和评价,因此红学需要确立文学本位的观念。梳理红学观念演变的历史脉络与流派之间的历史缘由,正确评价红学中所使用的传记学、社会学、美学方法等,包括对《红楼梦》悲剧结构的分析等,有助于更宏观、更深入地把握《红楼梦》的主旨和艺术成就。

一、20世纪红学研究的发展脉络和主要成果

当20世纪的跫跫足音向着我们走来的时候,红学,这个在传统眼光中不无贬义的一门学问,在中华民族接受科学与民主洗礼的漫漫长途中,也迎来了发生裂变的新时代。在这个新世纪里,最先映入人们眼帘的红学著作是王国维于1904年出版的《红楼梦评论》。在这部著作中,王国维依据德国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哲学对《红楼梦》进行了有别于传统的理论研究,与中国传统的感悟式评点不同,它的结论是经过严密论证的,它仿佛预示着一个新世纪的到来,一个依据西方近代科学观念进行红学研究时代的到来。同时,不无遗憾的是,与其说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从美学上对《红楼梦》进行研究的著作,毋宁说它是对叔本华哲学的悲观主义的观点依据于《红楼梦》宝玉出家故事框架所作的概念演绎——它在极大程度上是对《红楼梦》这部巨著所进行的肢体分解——取其一点,不及其余的结果。尽管其观点——认为小说的主旨是欲望的痛苦和生的解脱,即所谓“自犯罪、自忏悔、自惩罚、自解脱”——在今天看来这种濡染着科学色彩的论证实际上是皮相之论,但它对本世纪红学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

我们不能忘记,20世纪初年的中国,是帝国主义在神州大地上瓜分民脂民膏的乐园,也是西方各种哲学观点在不再神秘的东方野马驰骋的新域。前者是中国人被迫接受的,后者是中国人寻求解放的自愿自觉。在各种思潮、流派、主义的激烈摩荡、较量、冲突中,王国维对《红楼梦》的研究如此,胡适对《红楼梦》“重事实”、“重证据”的研究也未能例外。

如果说,王国维的悲观主义情绪是20世纪初“民族危机论”的反映,那么胡适的实用主义则暗合着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救图存”的心态。对于中国的知识界来说,在长期的失败主义面前,在沉重的历史包袱面前,对新尝试和探求新道路的诱惑,远远胜过冥想玄思中的各种悲观主义论调。如果说,王国维的著作没有很好地发挥其理论的社会意识形态功能的话,那么,1917年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则很好地契合了时代的需要。蔡元培先生认为《红楼梦》是“排满”之作,这当然可以看做是对辛亥革命在意识形态上的舆论回应。然而,这一著作在方法上却是属于上一世纪的,牵强附会的人物比照,充满着主观随意性,它的科学品格严重不足,显示了其与新世纪对红学研究要求的格格不入,导致了胡适强调解决“问题”、回避“主义”的“考证派”,以科学的姿态和面目实现了对它的成功批判和迅即取代。

所以,真正敲响红学研究新世纪钟声的是胡适。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的发表、1923年俞平伯的《红楼梦辨》的出版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完结——索隐派红学研究的终结[1],标志着20世纪红学研究的开始——以“自叙传”为主的红学研究占领了20世纪的前半世纪。尽管此前王国维、蔡元培的著作,王梦阮的《红楼梦索隐》(1916年)等,早已在20世纪筑起堡垒,但他们均无里程碑的意义。从世纪回顾的角度来看,真正抢占20世纪红学滩头阵地制高点的是胡适和俞平伯。蔡元培的红学著作已成为红学研究史上的一段佳话,王国维的红学著作中的观点也难以为继,更多的时候它是作为失败的教训被例引的。当时,胡适讥讽索隐派、影射派的红学研究是在“猜笨迷”,虽然说法粗鲁,却击中要害。从后来索隐派的大多数著作来看,它们确是面对《红楼梦》进行自娱自乐式的胡思乱想,不具有理论品格和学术品格,根本不能与新兴的考证派“新红学”相抗衡。虽然20年代、30年代,直至90年代[2],一直有索隐派的红学著作不断出版,可是,它们永远地成为了历史。后来,刘世德在《质变:从“旧红学”到“新红学”》一文中,如此评价“新红学”的伟大贡献:“它成功地用考证方法代替了索隐的方法,用‘尊重证据’的实事求是精神替代了主观臆测,赋予《红楼梦》研究以科学性,把红学从荒诞无稽的游戏中解脱出来,还原为学术性的事业,把《红楼梦》研究从邪路拉回了正途。”[3]

本世纪的第一个10年是“旧红学”索隐影射说的余续绵延,20、30、40年代则可以说是考证派的“自叙传”说走向辉煌、独领风骚的时期。

“自叙传”红学研究的三个代表人物是胡适、俞平伯、周汝昌。

他们的主要研究成果是:(1)《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2)《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书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的化身,贾府的兴隆衰败隐叙了曹家的受宠和抄家的历史;(3)《红楼梦》是未完成的作品,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以上为胡适的贡献)(4)《红楼梦》的艺术风格是“怨而不怒”;(5)《红楼梦》的主题是反映了封建地主家庭的衰落,是作者“色”、“空”观念的反映;(以上是俞平伯的贡献)(6)《红楼梦》是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特殊政治斗争的产物;(7)根据“脂评”而彻底否定了后四十回,认为《红楼梦》的全本曾存在过,由“脂学”而发展到“探佚学”。(以上为周汝昌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及其在文学上的观点从20年代开始在中国启蒙、流播、普及,但它在二三十年代还没有指向红学研究,甚至它在40年代对红学研究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的(只有王昆仑同志的《红楼梦人物论》有重大意义)。

随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的胜利,马克思在文学上的观点影响到红学研究方面,看来是必然的。只在时间上存在着或早或晚的问题。解放初期,毛泽东号召中国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无疑在时间上起了促进作用。

1954年李希凡、蓝翎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发表标志着20世纪的红学又进入一个新阶段、新领域。他们二人的第二篇文章《评〈红楼梦研究〉》一文,指出:“把《红楼梦》这样一部现实主义杰作,还原为事实的‘真的记录’,认为这部作品只是作者被动地毫无选择地写出自己所经历的某些事实。这样引申下去,《红楼梦》就成为曹雪芹的自传,因而处处将书中人物与作者的身世混为一谈,二而一的互相引证,其结果就产生了一些原则性的错误。”[4]1954年10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钟洛的《应该重视〈红楼梦〉研究中的错误观点的批判》,称李、蓝的两篇文章是30年来向古典文学研究工作中胡适派资产阶级立场、观点、方法进行反击的第一枪,可贵的第一枪。

公正地讲,“新红学”确实有许多伟大的贡献,但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派”,同时在学术观点上也存在着千疮百孔的漏洞。把小说《红楼梦》说成是作家的“自叙传”,这一考证结果就是远离作品的实际的。从艺术创作规律的角度讲,对“自叙传”的否定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人们迟早会发现把文学作品说成是作家的自传是一种狭隘之论,局限于作家的个人身世经历研究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远远不能够满足人们要求更深入地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愿望。由于胡适和俞平伯把考证放在第一位,也确实忽视了对这部巨著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的评价和研究。李、蓝的第一、二篇文章,指斥俞平伯过分看重作者思想中的落后因素,如色、空观念对作品的影响,忽视了作者的现实主义手法在作品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仅只把《红楼梦》看成是作家的自传,而忽视了其更广泛的社会意义;将宝黛爱情与贾瑞的“调情”混为一谈;将作家的文学修养与文学的传统性混淆起来等。这些观点受到了强烈的抨击是历史的必然,是红学研究深入发展的必然。红学研究的主潮迅即发生转换——由考证而社会—历史分析而阶级分析。“自叙传”说的一统天下的局面终于一去不复返。

李希凡、蓝翎的论文发表后,红学研究依据于当时人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而得出的主要的观点是:(1)《红楼梦》是作者概括众多封建贵族家庭的衰败命运而得出的对于封建制度必然灭亡的认识。这部巨著是反映封建社会方方面面和众生相的百科全书,并非是作者的“自叙传”。(2)《红楼梦》的客观内容是对阶级剥削、压迫、反抗、斗争的描写[5],是以宝黛反抗封建礼教、争取爱情自由为中心的贵族大家庭的生活图卷。[6]这里反映着作家世界观的矛盾,但其主导倾向是反封建的主题思想,而非“色”、“空”观的主题说。(3)在艺术方法上是现实主义的典型概括,并非“精剪细裁的生活实录”(周汝昌语)的自然主义。(4)对后四十回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主要是肯定了后四十回的贡献。

从宏观的历史的角度讲,红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的新观点并不是对“新红学”所有观点的否定,这显然是一种辩证否定,即有一定继承的否定。在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方法的尝试者也采纳着、捍卫着胡适的观点。只不过,由于这一否定采取了绝对对立的论战形式,并伴随着危害学术自由、最终演化为对个人围攻的政治运动,使得人们和后来者对红学研究有一种前后截然割断的感觉。

二、20世纪红学研究的两种方法及其得失

考证派所运用的方法实际上是文学研究上的传记学方法。传记学方法依据于这样的文学观念:没有被艺术家所经历、体验过的生活,就不可能被艺术家在作品中描绘和表现。换言之,艺术作品中所描绘和表现的场景、人物、故事,都是艺术家直接或间接经历和体验到的实际生活的一部分,要了解艺术作品的意义,就必须研究作家的一生,包括家庭、婚姻、学术修养、生活经历、趣味爱好等。20世纪的前数十年传记学方法之所以风行,一方面可以说是外国科学思维方式的影响,更重要的内因是20世纪对《红楼梦》新材料的发现(胡适在此一方面功不可没)也是空前的,这些新材料的发现,有力地支持了传记学方法所进行的“自叙传”的研究。

有趣的是,20世纪为传记学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中发挥无与伦比的效应准备了十分丰富而又十分充足的文献材料。曹雪芹出身世家,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也是世袭望族的大家子弟;曹家由汉入满,贾家也满汉不清;曹家有王妃与皇室有葛藤,贾家则直接出了一个皇妃;曹家曾世居江南南京,贾家也自金陵而来;曹家在江南接驾四次,贾家在江南也接驾四次;曹家经历了由盛到衰的沧桑巨变,小说中的贾家也是由荣而枯、富贵不再,其共同的重要原因是被皇帝抄家……有太多的理由让人相信,书中的贾家就是曹家,贾宝玉就是曹雪芹。有太多的理由让人们相信,曹雪芹是在写自己的家族的历史。

《红楼梦》的作者之谜,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不解难题。确定《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并且发现他是曹寅的孙子,这无疑是胡适的伟大贡献。但是,曹雪芹的资料又是不充分的。特别是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直接材料的缺乏,使得否定《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似乎是为了证明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自叙传”的观点越来越极端,把曹雪芹的家族历史、个人身世与《红楼梦》故事内容进行一一对照式的比附和映照、印证,便成为后来考证派红学研究的主要意趣和旨归,这预示着“新红学”派已走上了日薄西山的穷途末路。

传记学方法在“自叙传”观念的统摄下,演变为对作家身世与小说故事的比照,有一定的必然性,这又不能不说是胡适的责任。因为胡适是“自叙传”说的始作俑者。把文学作品视为作家个人的传记或家族的历史,这本身就超出了科学文艺观的界限,滑向了实证主义的泥潭。这是传记学方法走向极端的结果。传记学方法在运用中的主要失误表现在:第一,混淆作家个人身世与作品主人公故事之间的界限;第二,在考证作家身世和作品评价上本末倒置,以考证代替对作品的历史分析和美学分析。这两点,在周汝昌先生的红学研究中都有所反映。

周汝昌先生在红学方面的人物比附如同他的杰出贡献一样,令人赞叹复又吃惊。例如,周汝昌先生认为书中的史湘云就是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表妹、移居西山之后的新娘、逝世后的寡妻。[7]周汝昌先生完全将书中人物与生活中的人物混淆起来,正像曹雪芹的个人身世经历有三次婚恋变故一样,“宝玉的一生也是经历了与三位少女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林黛玉先逝,薛宝钗后亡,最后与史湘云在贫困不幸的境遇中终得重会”[8]。这些观点,由于材料的不完全、不充分,只有靠想象来弥补,众多的假设、琐碎的考证、牵强的比附,极大地损害了造诣深厚、渊博多能的周先生在学术上的严谨形象。可以说,周汝昌先生既是考证派“自叙传”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将传记学方法庸俗化的最突出者。

再如,周汝昌先生把考证看成是红学的主干,甚至将对《红楼梦》的艺术分析和历史意义分析开除到《红楼梦》研究之外。“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为什么这样说呢?我的意思是,红学有它自身的独特性,不能只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不需要红学这门学问了。比如说,某个人物性格如何,作家是如何写这个人物的,语言怎样,形象怎样,等等,这都是一般小说学研究的范围。这当然是非常必要的。可是,在我看来,这些并不是红学研究的范围。红学研究应该有它自己的特定的意义。”据此,周先生对红学的范围确定为四个方面:一曹学;二版本学;三探佚学;四脂学。[9]

传记学方法在红学研究上没落之后,代之而起的是社会—历史学的方法的兴起。传记学方法统治红学研究数十年,一家独尊,形成人们心理上难以忍受的单一局面。当人们期盼对红学研究的更新时,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无疑是可以发挥巨大威力的。伴随着以马克思主义为武装的政党在中国取得了政治胜利,马克思主义方法的权威地位也变得不可置疑。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学方法,依据于这样的文学事实:文学在社会生活中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它是对一定社会历史存在的反映,脱离它产生的现实土壤,并把它与其他人类精神现象诸如政治、道德、文化、宗教、哲学等相隔绝,我们就无法理解文学作品的内容和意义。同时,我们又知道,马克思也是十分强调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性的,在有阶级的社会里,以政治为中心的各种意识形态都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认为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审美的反映,这就使文学与更广泛的社会生活发生了联系。于是,人们不再局限在作家个人身世的狭小的范围内去理解作品,而是把《红楼梦》放到更广泛的政治背景、时代背景、社会背景、民族文化背景上来考察小说的内容和意义,从而在更多的方面激活了红学研究。不过,20世纪50年代对《红楼梦》的研究,更多的是从小说产生的政治背景——当时一般的阶级关系——出发得出结论的。使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对《红楼梦》进行研究是红学的幸运,但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简化为阶级分析法则又是红学的不幸。

反思那场由红学论战迅即演化为红学运动,又演化为政治运动的历史过程,值得我们总结的经验和教训是很多的。这里,我们只就方法运用的得失来谈一谈我们的观点。首先,是将阶级分析法看成是社会—历史学的唯一方法,并神化为无处不在、无处不灵、至高无上的万应妙药。给《红楼梦》的作者寻找进步的、先进的阶级的思想根源,就是把阶级分析法庸俗化的一个显例。李希凡、邓拓认为“《红楼梦》应该被看做是代表18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未成熟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市民文学的作品”,“曹雪芹就是属于贵族官僚家庭出身而受了新兴的市民思想影响的一个典型人物”,“应该说他基本上是站在新兴的市民立场上来反封建的”,[10]显然,这是想用阶级定性的方法抬高《红楼梦》的社会—历史意义。由于这一说法距中国社会的实际和作家家庭的实际相去甚远,所以又有人认为它反映的是封建社会中革命的农民思想。因为“当时根本矛盾和根本问题只能是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正是“从农民以及以农民为首的劳动人民的革命的发动、革命的思想感情和愿望以及他们对于封建制度的憎恨、仇恨”,“构成了曹雪芹深广的社会批判的主要动力”[11]。把曹雪芹说成是农民阶级革命思想的代表,论据也是不充分的,并且《红楼梦》中所流露出来的作家对贵族大家庭必然衰亡的伤感情绪——即小说本身的倾向流露也不完全支持这一说法。刻意将作家的思想根源定义为“市民说”和“农民说”,是阶级分析法泛滥、庸俗化的反映。阶级分析法的持有者对《红楼梦》思想根源和意义的争论,显示了这一被极端化了的方法之于《红楼梦》的捉襟见肘和难以自运。何其芳最早发现了这种将马克思主义机械化的主张的理论漏洞,并给予了有力的批判。当时,在他正确地得出“作者的基本立场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叛逆者的立场”[12]的结论时,这使得那些希望曹雪芹及其思想能有一个“好的”阶级属性的善良的人们多么失望啊!今天,我们回顾这一段历史会发现,研究作者的阶级隶属进而发现作品中作者阶级情绪的流露对作品的影响未尝不可,可是,以作者有一个先进的阶级立场来衡量作品的价值的高低,又是怎样的一种简单化做法!

将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观念简单化的另一做法是,在把文学看成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时,有意无意地否定了作者的中介作用——艺术家的主观过滤、折射、集中对生活原型的改变。这在对俞平伯的“钗黛合一”论的彻底否定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社会—历史学方法认为艺术是对社会生活(包括人物)的反映,而不是对艺术家观念的反映,在肯定艺术只有一个源泉的时候,否认了作家的主观能动性。认为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审美观念有关系,甚至直接决定了主要人物的塑造,就意味着神秘主义的唯心论。当时,李希凡、蓝翎是这样批评俞平伯的:“这种理论的基础就是不承认文学形象是客观现实在作品中艺术的反映,作品的内容没有客观的基础,人物性格只是作者的某种抽象观念的演化。”[13]俞平伯的“钗黛合一论”认为作者在宝钗、黛玉这两个人物上,持公平允中的观点,没有褒此贬彼的情感倾向,而阶级斗争的观点却力主作者是扬黛抑钗的,因为作者有无可置疑的反封建立场,宝钗认同、服膺、忠诚于封建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宝黛叛逆立场的对立面,自然而然,作者在歌颂宝黛的同时一定对宝钗持否定、批判态度。在红学研究的历史上,持扬黛抑钗立场的人是大多数,阶级斗争的观点正好是对传统阅读趣味的迎合。可是,由于作者在描写宝玉、黛玉、宝钗时的态度相当隐蔽、相当客观,所以,在读者中也有扬钗抑黛说。俞平伯提出“合一”说,实际上是认为作者对黛钗两人均持肯定态度。俞平伯的这一观点不失为一种理解红楼人物的新观点,它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学术价值。李、蓝非常坚定地讲,书中宝玉对林黛玉的喜欢、对薛宝钗的疏远代表着作者评价这两个人物的态度,俞平伯的这一观点被彻底否定了,到了90年代,著名作家王蒙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又回到俞平伯的立场上,认为小说家完全有可能依据主观需求设置小说人物,“不完全把文学人物看成客观的活人,而是清醒地意识到它们是作家心灵的产物,是作家的思想情感的载体……从这种角度看,林黛玉、薛宝钗各代表作家对于人性,特别是女性,应该说是作家所爱恋、所欣赏乃至崇拜敬佩的女性性格的两个方面,也可以称之为两极”[14]。王蒙认为,依据于作家主观观念(实际上,主观观念是对生活的一种总结,客观的社会生活必须取得艺术家的主观形式才能在艺术作品中得到反映)的人物创造,林黛玉、薛宝钗“既是两个活生生的典型人物,又是人、女性性格素质、心理机制的两极的高度概括”[15]。

讨论“钗黛合一论”的目的不在于重新坚持或者回到这一观点上,而在于对艺术家在创作中的中介作用和主体性、能动性予以充分重视。认为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和描绘没有经过艺术家主观观念的筛选、重组、变形、分解、过滤,认为艺术家对生活的反映有直接的生活原型,主观不对这一原型起任何作用,否认作家主观的概括能力,这听起来倒像是“传记学”的“据实录用”的观点。这里,我们发现社会—历史学的持有者走到了他们出发点的反面。在争论中,论战双方是如此滑稽地走向对方阵地,向自我开炮:一派承认艺术家对生活有集中、概括、倾向性,同时又否认艺术家主观观念的影响;一派估计到了艺术家主观的作用,又认为小说就是分毫不差的作者传记。

在历史上,自传学的观点和社会—历史学、阶级分析的观点积怨颇深,这是我们毋庸讳言的。我们的目的是要借镜历史,我们要问为什么本来是正确的、各有其合理性的两种文学研究方法,在经历了一段使用——建功立业之后,都不幸地滑向了错误的深渊?传记学方法的庸俗化,社会—历史学方法、阶级分析法的庸俗化,从根本上讲,是被绝对化的结果。当其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被推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排斥其他一切方法时,它就将自己的片面性暴露无遗。马克思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物存在着普遍联系,而现代科学的任务就是发现在表面上相互对立的两个事物之间的实际联系,使事物在概念上的相互对峙成为虚假[16]。传记学方法和社会—历史学方法并不完全对立,在

社会—作者—作品三者之间,传记学过于重视作者个人身世之于作品的意义,忽视了更广阔的历史、时代、社会对作家创作的影响,而社会—历史学方法则过于重视作家对社会生活的直接反映,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作者作为社会—作品之间的不可缺少的中介作用,忽视了作家对于现实的主观折射之于作品形成的影响。典型化作为一种艺术手段,以个性塑造为目的,以对社会生活的概括为归宿,但它却只能建立在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基础之上,包括作家的个人身世、家族历史、学术修养、独特的情感体验等。阶级分析与自叙传之间的对立,表现在众多的红学研究著作中间。但在那些对作品进行切实分析的红学家那里,在那些没有被形而上学所束缚的理论家那里,这种对立是不存在的。我们援引一例,如红学家冯其庸说:“曹雪芹的《红楼梦》主要取材于他自己的封建官僚大家庭和他自己的经历,他是以他身经的时代、家庭和个人的生活遭遇作为他的小说主要生活依据的,无论是小说情节的典型化、时代环境的典型化、封建贵族家庭的典型化以及小说人物的典型化,都在不同程度上,与他的家庭和生活经历有关。”[17]这里,典型化的观念可以和艺术家的个人身世相连,也可以和广阔的社会生活相连。事实也正是如此,有的小说家偏重于以广阔的生活背景为典型化对象,有的则偏重于以个人的身世经历为典型化对象。在小说创作动因、过程、手法的复杂性上,特别是像《红楼梦》这样的大型叙事作品存在着难以一时穷尽的丰富性和相对性,这是并不奇怪的事情。

如上观点不应当看成是对两种长期以来相互对立的观点的简单调和,而应该看成是对文艺创作规律的深层认识。有了这样一个自觉,对自传学的文学研究方法就不应该持排斥的态度。有了这样一个自觉,就不应该像胡适那样仅将作品看成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胡适《红楼梦考证》)。冯其庸对《红楼梦》典型化的看法,虽然不是批评这两种方法在文学研究上的庸俗化倾向的,但这完全可以看成是针对他们的一剂良药。

三、20世纪红学研究的启示

梳理本世纪以来红学研究的线索是十分必要的。当我们站在世纪交变的历史交叉口,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们不能不对未来的红学研究寄予变革的希望。走出极端主义的思维模式,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的指导地位,把《红楼梦》中的精华深入挖掘出来,使它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的精神财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红楼梦》是一部复杂的文学作品,其中包含着多种多样的生活内容,涉及宗教、文化、哲学、政治、道德等意识形态领域,并与作者的人生观、价值观、阶级意识、传统观念、社会理想、文学美学思想、园林美学思想等相关,所以,仅从一个方面、运用一种方法来研究它,只能得到《红楼梦》在某一方面的“认识抽象”,这一方面的结论只有放在与其他结论的相互关系中,重新放在作品中,才能审视其合理性。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做到多种规定性的统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导言》中曾经谈到过他在研究政治经济学时对科学研究方法的体会:“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18]我们今天对《红楼梦》的研究也面临着怎样从稀薄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问题。说《红楼梦》是一部阶级斗争的书,说《红楼梦》是一部宣扬人生无常、荣枯无定的书,说《红楼梦》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书,说《红楼梦》是以写宝黛爱情为主的言情小说,等等,应该说,各种说法都有其合理性,但它们又不是对《红楼梦》最准确的、唯一的概括,它们从一个方面或个别词句上涉及了《红楼梦》的内容,但却没有看到各自观点在书中的恰当位置,而是试图将自己的观点凌驾于他人之上,试图用某一单一观点一劳永逸地将《红楼梦》的底蕴阐释净尽。用一个观点排斥另外一个观点的方法,其原因是看不到《红楼梦》是一个复杂的艺术整体的客观事实。我们说方法和对象要适应,是说对象决定着方法。方法依据于对象而存在,非哲学——世界观层次的方法并不能在所有的对象面前万能。《红楼梦》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决定着传记学方法存在的合理性。《红楼梦》中有阶级对立的描写,就决定着阶级分析法存在的合理性。然而,任何艺术作品又不都是作家的自传,也不是对阶级斗争理论的演绎。这就决定了传记学方法、阶级分析法都各有其局限性。实际上,这两种方法都不是文学研究的最高层次的方法。因为,文学作品作为对象的存在,是审美的对象,包含着相对巨大的历史内容。因此,我们才知道,马克思是美学批评和历史批评的统一论者,而坚决地拒绝用“政党的”观点来评价艺术作品。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要对艺术作品使用美学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就是从对象决定方法的原则出发的。与其研究曹雪芹在作品中并不怎么突出的阶级思想,不如研究曹雪芹那融合了各种社会意识的美学思想,与其研究曹雪芹的家庭身世,不如研究曹雪芹的社会理想和历史意识。面对一个相对复杂的艺术作品,就必须采用多种方法协同分析,达到马克思所说的多种规定性的统一。

红学研究中所得出的相互排斥、对立的观点,实际上正是马克思所指出的,研究还处于“稀薄抽象”的阶段,还没有上升到《红楼梦》的“具体”认识阶段,即全面的认识阶段的产物。承认《红楼梦》有自传因素,不等于否认作者没有用典型概括;承认《红楼梦》的内容涉及阶级斗争,不等于《红楼梦》所写的社会关系纯粹是或主要是阶级对立;承认《红楼梦》逼真地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不等于说它就是康熙、雍正时期的王朝政治或者说没有作者主观的折射——社会生活直接地被反映到了作品中。表面上看来是相互矛盾的观点,实际上是统一的,它们统一于艺术家对对象的审美把握和艺术描绘中。《红楼梦》中有生活中的多种因素,又以生活原态的方式被表现出来,各个因素相互融合,有如生活本身。曹雪芹的伟大和高超也正在这里,他在不知不觉中把一个渗透着主观评价的画面非常客观地展现在你的眼前,让你沉醉、让你联想无穷。

清理红学研究的世纪遗产,还在于能够正确地评价红学研究中的各家观点。实际上,《红楼梦》研究中的对立学派所产生的对立观点,在大多数读者心目中是互补的,尽管他们在论战的时候采取了各执一端的态度。红学研究的落脚点在《红楼梦》本身,观点的价值要靠读者依据对《红楼梦》的切实阅读来评判。我们不能依凭海内外的风潮而摇摆,或者对传记学的红学研究全面肯定,或者对阶级分析法的红学研究全面否定。即使在红学研究的某一派别内部,也应持分析的观点。如:俞平伯先生虽然在整体形式上可以划分到传记学派之中,但他一开始就与胡适有分歧,在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分析上,俞平伯更重视作品本身的意义。在今天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研究刻意求深的时候,俞平伯则指出红学研究应该“浅一点”,“比如问贾宝玉是谁?”“大观园在哪?”这是“钻牛角尖,越搞越烦琐,便失去了研究的意义”。(1986年俞平伯先生应邀赴港讲学的演讲)[19]应该看到,早在20世纪20年代,俞平伯先生这一倾向就十分明显。再如,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旗号的红学研究中,也有与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的观点,有些论者将阶级对立看成是《红楼梦》艺术描写中无处不在的关系,在小说人物关系上只看到对立,而看不到统一,甚至在父子之间也是只有对立,这种将社会关系简化为只有阶级关系的观点,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也不符合《红楼梦》艺术描写的实际。

现在,该是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研究方法的本来面目的时候了。20世纪传记学方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在红学研究中的经验和教训,已远远超越了其本身的意义。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必将带来红学研究的世纪变革新生。

(原载《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1期)

注释:

[1]索隐派红学并未退出历史的舞台,继蔡元培、王梦阮之后,还有阚铎、邓狂言、寿朋飞等人的以索隐为能事的著作不断出版。虽然索隐派红学家个个以指点迷津、解人痴梦的导师自居,然而人们给它的评语却是捕风捉影、牵强附会、走火入魔、匪夷所思。实际上,索隐派内部对《红楼梦》内容的随意性解释相互冲撞、相互否定,最后是走向了自我否定,“自己把自己打倒”。张国风:《〈红楼梦〉趣谈与索解》,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327页。

[2]80年代末、90年代的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的《红楼解梦》(燕山出版社1989年初版、中国文学出版社1995年增订版)中依然是用索隐的方法来说明《红楼梦》的内容的,霍国玲的研究成果在红学界受到冷遇,进一步说明索隐派各种学说被排斥在以“考证派”和“社会—历史学派”为世纪主流的红学研究之外。事实上,人们对索隐派红学研究已表现出不胜厌烦的、不屑一顾的态度。

[3]《文学评论》1986年第2期。

[4]李希凡、蓝翎:《红楼梦评论集》,作家出版社1963年版,第24页。

[5]毛泽东同志认为《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所讲的四大家族的“护官符”是全书的总纲。毛泽东曾对女儿李讷讲,《红楼梦》写了阶级对立、阶级斗争,后来又说《红楼梦》是政治历史小说。

[6]刘世德、邓绍基在《〈红楼梦〉的主题》一文中的概括是“我们可以这样说,描写以贾家为主的四大家族的衰败和没落,从而对封建社会作了深刻而有力的批判,使我们看到封建贵族、地主阶级必然走向没落和崩溃的历史命运,这就是《红楼梦》的重要主题”。见张宝坤编:《名家解读〈红楼梦〉》上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3页。

[7]参见周汝昌:《曹雪芹小传》,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47页。

[8]同上,第256页。

[9]周汝昌:《什么是红学》,《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

[10]《红楼梦问题讨论集》第3集,转引自何其芳:《论〈红楼梦〉》,见张宝坤编:《名家解读〈红楼梦〉》上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9页。

[11]转引自何其芳:《论〈红楼梦〉》,见张宝坤编:《名家解读〈红楼梦〉》上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8、169页。

[12]张宝坤编:《名家解读〈红楼梦〉》上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77页。

[13]李希凡、蓝翎:《红楼梦评论集》,作家出版社1963年版,第192页。

[14]王蒙:《双飞翼》,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26页。

[15]同上,第331页。

[16]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谈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体会时说,“只有抛开互相矛盾的教条,而去观察构成这些教条的隐蔽背景的各种互相矛盾的事实和实际的对抗”,才能把僵死的教条“变成一种实证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70页。

[17]张宝坤编:《名家解读〈红楼梦〉》下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853页。

[18]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2—103页。

[19]华路:《红楼梦一百问》,云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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