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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历史缘起与功过得失

——五六十年代马克思主义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中的应用

一、1954年马克思主义方法“评红”的历史缘起与自身策动

1949年,由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带来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变革,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面临着脱胎换骨的转型,在精神——文化领域,意识形态的变革也势在必行。毛泽东常常将中国的革命力量分为两个方面:武装的大军和文化的大军。武装斗争既然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诞生,那么应该有什么样的文化和意识形态与之相配合并巩固它的地位呢?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领袖们和领导集体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聚焦在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方面——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推行与普及、树立与巩固。

可以将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电影《武训传》、《清宫秘史》的批判,看做是毛泽东推行马克思主义文化艺术批评的尝试,成功与失败、经验与教训,都已经表明新旧文化无法避免的冲撞,新的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登台亮相,带有武装斗争的战役性、你死我活的不可调和性,对文化界的大多数人来说甚至是猝不及防的。对这两部影片的批判也许只是一种前哨接触,稍后而来的“评红批俞批胡”运动,使这种思想斗争进入了新的阶段。

与前两次电影批判不同,前两次批判都带有自上而下的特点,毛泽东首先发现问题,并发动批判运动,而文化界、批评界是被动回应。对《红楼梦》的批评则是先由两个小人物(李希凡、蓝翎),向红学的资深研究者俞平伯先生发难,进而引发了毛泽东的介入并提高为无产阶级文化领导权的斗争。

当时李希凡、蓝翎发表在《文史哲》1954年第9期、《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第24期(1954年10月10日)的两篇论文分别是《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评〈红楼梦研究〉》。文中的主要观点是:(1)以现实主义“倾向性”的理论批判了俞平伯关于《红楼梦》是自然主义的“怨而不怒”的艺术风格论;(2)以阶级斗争的叛逆性主题否定了俞平伯的色空主题论;(3)提出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毛泽东的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代替对《红楼梦》以“自叙传”为主的考证学研究。

李希凡等的观点得到毛泽东的赞同,除了文章具有符合意识形态变革的时代需求外,还与毛泽东长期以来对《红楼梦》的看法有关。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对贺子珍说过,不能将《红楼梦》看成是一群男女青年缠绵悱恻、打打闹闹、哭哭啼啼的爱情故事;延安时期,毛泽东又讲过《红楼梦》是了解中国社会的一把钥匙,至少要读三至五遍才能深入堂奥。1954年3月10日,毛泽东在杭州同工作人员谈起,多年来,很多人研究《红楼梦》,并没有真懂。它是讲阶级斗争的[1]。可见,毛泽东对《红楼梦》很早就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个人的感悟体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观点。所以,当他读到李希凡、蓝翎的文章的时候,不能不将他们的观点引为知音,并看做是马克思主义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中的初次尝试。更何况这种观点带有向胡适派“新红学”挑战的意味,毛泽东没有放过它对于当时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意义。“因此,在1954年10月16日写的那封引起轩然大波的关于《红楼梦》研究的信中,一开始就肯定了两位青年作者的文章‘是三十年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旧的错误观点,就是‘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2]

《红楼梦》研究由学术问题升格为政治问题,转化为思想文化宣传领域内的思想斗争,毛泽东的目的是为了清除上述部门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1954年10月24日,毛泽东在修改袁水拍《质问〈文艺报〉编者》一文时,特地加上了这样的两句话:“《文艺报》在这里跟资产阶级唯心论和资产阶级名人密切联系,跟马克思主义和宣扬马克思主义的新生力量却疏远得很,这难道不是显然的吗?”曾经拒绝发表李、蓝文章的、当时的《文艺报》主编冯雪峰11月4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检讨我在〈文艺报〉所犯的错误》一文,说:“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内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长期统治着的事实,我就一向不加以注意,因而我一直没有认识这个事实和它的严重性。”“这完全表明我对资产阶级的错误思想失去了敏锐的感觉,把自己麻痹起来,事实上做了资产阶级的错误思想的俘虏。”

这只是争夺文化领导权的开始。毛泽东深深地失望于那些自称是学得了马克思主义,而一到用时却束手无策、无所作为的文艺界领导人,尽管这些领导人大多数来自于长期并肩战斗的营垒内部。此次和后来纷纷落马挨批的冯雪峰、丁玲、邵荃麟、林默涵、何其芳、周扬等,从20世纪20年代到五六十年代,他们的文坛地位和历史功绩是骄人的,然而他们却被毛泽东怀疑、抛弃了,他们的历史遭际固然有宗派主义、极左猖獗等时代因素在作祟,但是主要原因是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没有达到毛泽东所期望的那个高度,或者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改造执行不力。毛泽东始终认为,无产阶级必须占领思想文化宣传舆论的主阵地,向被小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学者、文人、权威所把持的学术领域进攻,刻不容缓,任务艰巨,情况复杂,甚至会出现反复,因为,一些新的“变质分子”也会从内部产生。所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洗礼绝不亚于武装斗争在全国取得胜利那样的艰难。众所周知,毛泽东过高地估计思想战线的严峻形势,发动了一次又一次“左”倾的大批判运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被林彪、“四人帮”一伙利用,虽然周恩来、刘少奇、陈毅、邓小平、彭真曾进行过不懈的抗争,最终因为毛泽东个人的权力失控和明显偏左而使阴谋家们一次次得逞。

回眸20世纪50年代的这场红学论争,从大的历史方面讲,毛泽东明显犯了“操之过急”、“分寸失当”、“打击残酷”的错误。社会的意识形态在文明社会中具有阶级性,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但是,意识形态又具有独立性,它不可能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而迅疾改变,意识形态的复杂性也是不容忽视的,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也不是靠一场或几场运动就能解决问题的。意识形态中的文学离经济基础最远,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尚未完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力还处于较低水平的情况下,要求文学迅速成长为纯而又纯的无产阶级文学,从描写对象(工农兵),到艺术风格(为劳苦大众所喜闻乐见),都与旧题材(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划清界限,与外国的朱紫杂陈的文化遗产(毛泽东曾将积极推出外国不同时期的文学看成是不积极扶植无产阶级新文学,把一个时期的文化部戏称为“外国死人部”)划清界限。此外,毛泽东还错误地判断了当年中国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和政治倾向。就当时由国统区进入新中国建设领域的知识分子主流和大多数而言,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但是,他们是容易倾向于进步的。目睹几十年来社会动荡、政治黑暗、吏治腐败、民族屈辱、独裁专制等,知识分子的思想困惑、学术困惑也走向了危机的边缘,他们迫切需要走出旧我,和新建立的人民共和国一起实现新生。遗憾的是,他们得到的不是和风细雨式的雨露滋润和潜移默化,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批判和冲击。仅就俞平伯个人而言,把他死死地拴在胡适的战车上,是有失于明察和审慎分析的。在政治上,俞平伯没有像后来的胡适那样投靠蒋介石政府,在红学观点上,也与胡适的某些消极观点握手言别、分道扬镳。比如,俞平伯先生认为《红楼梦》具有“写实的、理想的、批判的”三种因素,承认现有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唯一保持悲剧结局的现实性文本,俞平伯的观点不断地自我演变、否定,正有越出胡适的框架之势。然而,历史用它的粗线条、大扫帚给俞平伯先生归了类,这样对俞平伯的批判因政治热度过高,多少打击了他学术上自我更新的热情。

从红学研究本身来看,红学变革也有自身因素的策动。自《红楼梦》诞生以来,红学索隐派占据盟主地位。中国旧文艺理论严重滞后,特别对小说这种文体的轻视,导致了小说理论的观念混乱。一方面认为小说不登大雅之堂,属于文艺末流,从而没有纳入精密的理论研究,对小说即兴感谈多;另一方面,又认为小说是野史逸趣,总是历史的一部分和附庸,可以在历史中求证。这样,个人趣味至上的感悟评点形成一派,索隐历史事件的又形成一派,两派在小说是否虚构上,在指谁家事、谁家人的问题上,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纵观100年的论争,索隐派突入红学研究的大本营,一会儿是周春的《红楼梦》隐张侯家事说,一会儿是江顺怡的“作者自道其生平”说,一会儿是梦痴学人的说“道”谈“易”说,直至本世纪初,索隐派愈演愈烈,出现了自1916年到1919年的三部著作,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影响巨大,使《红楼梦》陷于稗官野史的求证之途。

索隐派在红学研究方法上的先天失足,是将小说误置深陷于“求实指证”之迷魂阵而不能自拔。小说的真实概念与虚构概念纠缠不清,人物的原型性与概括性关系不明,情节的历史因素与创造因素相混乱离,导致了红学研究的歧途和低水平重复。

然而,20世纪毕竟是欧风美雨浸滋蔓绕的世纪,中国已无法闭门造车,无视西方文化包括小说观念的巨大引力。王国维便是在“红楼梦”研究中第一个从美学上引入西方哲学方法的国学大师。王国维认为《红楼梦》是概括的产物,犹如“雕刻与绘画之写美人也必此取一膝,彼取一臂而后可”,批评了《红楼梦》乃“述他人之事”和“作者自写其生平”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悲剧说”,从而在美学层次上演说了《红楼梦》的“义理”。王国维扭转红学之风的努力影响深远,但这是潜在的。在王、阮的“顺治与董鄂妃之故事”说,蔡元培的“揭清吊明”说、邓狂言的“明清兴亡史”的众声喧哗中,1904年王国维的那本力图将《红楼梦》纳入文学研究、美学研究和哲学研究的《红楼梦评论》陷入了“雾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的境地。

索隐派的红学研究不具有现代的学术品格,和“五四”后要求民主与科学的时代氛围背离,这引发了胡适的介入。与索隐派的玄思冥想、胡乱猜疑相反,胡适提倡有证据的讨论。胡适借重于考证的扎实功底和对新材料的搜罗整肃,澄清了《红楼梦》的作者之谜,进而确认了“自叙传”说,后被俞平伯、顾颉刚、周汝昌等发扬光大,成为20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红学研究中的强势派。索隐派被以胡适、俞平伯为代表的新红学派给予重重一击,日暮西山之势无可挽回,虽然直至20世纪70、90年代还有海外的杜世杰、国内的霍国玲等人的顺治索隐说、雍正索隐说,但毕竟难以气候蔚然。

在新红学派运用乾嘉学的“考证”方法大获成功的时候,其自身的局限性也显山露水、浮出海面。“自叙传”处处求证作者自诉生平演义家事,违反了小说虚构与真实、概括与体验相统一的创作规律。仿佛是为了证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雪芹,考证派在红学研究中将作者与贾宝玉互相比附、将曹家与贾府相比附,甚至把红学变成了曹学,腰斩《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否定在历史中实际存在并发生着影响的《红楼梦》的全本——现实性文本,陷入了自我幻想的探佚中,大有将红学重新引入歧途之势。问题已经历史性地被提了出来,红学的发展面临着一次新的挑战。

二、马克思主义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中的历史功绩

50年代后,《红楼梦》研究中的马克思主义声音响遏流云,一尊天下,固然与新中国以马克思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有关,同时也与马克思主义在文学观点、美学观点上相比于以往的索隐派和胡适的考证派更进步、更科学有关。

第一,将《红楼梦》研究还原为文学研究。从周春到胡适,从张侯家事说到“自传”说,都未将《红楼梦》看成是文学(胡适认识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但他只是将《红楼梦》研究看成是“有证据的讨论”),看成是文学的一种体裁样式,看成是文艺学、小说学的研究对象。小说的一般规律——虚构性、概括性、创造性被弃置不顾,而孜孜以求“历史真相”、“作者自况”、“家族史”。拒绝西方科学的文学观,强调红学的特殊性,以至于使特殊性背离文学的一般性,也就意味着红学脱离文学共性而成为历史学、考证学的附庸。胡适对新红学的贡献自不待言,然而不良的影响也是存在的,他的史料搜集、观点考证只是为了满足求证作者是谁、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不是一个作者等。胡适当时提出:“我建议我们推崇这些名著的方式,就是对它们做一种合乎科学方法的批判和研究,(也就是寓推崇于研究之中)我们要对这些名作做严格的版本校勘和批判性的历史探讨——也就是搜寻它们不同的版本,以便于校订出最好的本子来。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更要找出这些名著作者的历史背景和传记资料来。这种工作是给予这些小说名著现代学术荣誉的方式;认定它们也是一项学术研究的主题,与传统的经学、史学平起平坐。”[3]胡适当时将主要精力用于版本考证并强调版本考证的重要性自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是,版本研究是基础,生长其上的应该是“义理”的阐发。胡适根本没有将《红楼梦》的“意义分析”与“审美分析”视为研究的主干。胡适在没有对《红楼梦》进行考证研究的情况下,1918年9月,在《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中,说《红楼梦》打破了中国“大团圆”的文学模式,认为《红楼梦》是中国悲剧文学和白话文文学不可多得的代表并肯定了它属于中国“第一流小说”。胡适后来越来越轻视《红楼梦》,与他越来越陷入考据与考证有关。在没有史料就无法考证、没有考证就不能研究《红楼梦》的观念的制约下,俞平伯先生的红学研究主要是从文学角度来验证了胡适模式的“科学性”。从1925年发表《〈红楼梦辨〉的修正》以后,俞平伯愈对自叙传的观点发生动摇,但是到50年代,仍然坚持将贾宝玉看成曹雪芹是理解《红楼梦》的一把钥匙。由于《红楼梦》是未完成的小说,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脱榫”,对《红楼梦》成就的评价也不是积极的。经过这次批判,俞平伯检讨了自己在《红楼梦》研究上的观点,这种自我批判也不能看成是纯粹的“自诬”之词,俞平伯直到晚年对《红楼梦》观点的彻底改变,是他不断否定自我、走向科学的真诚选择。

红学向考证的偏斜,势必将版本问题放在《红楼梦》研究的首位。而《红楼梦》历史性地存在着多种版本和抄本的现象,造成了红学研究中众多的热点问题。版本、抄本不同,固然与作品思想意义、艺术成就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理解作者的创作思想有关,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不是细枝末节的问题。然而,版本研究无论如何只是《红楼梦》研究的基础,而非主体。更为令人难以认同的是,一些研究者乐此不疲,在考证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众多不切合之后,走向了彻底否定后四十回的道路,进而否定了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和历史传统中的一部分的一百二十回本,即程高本。推崇脂本脂批,竭力要恢复后四十回或三十回(周汝昌认为《红楼梦》八十回后只有三十回)的原貌,除了文献考证上能发现全本可以使《红楼梦》成为“全璧”之外,否则就必然会把《红楼梦》研究变成续书的人言言殊的探佚学研究。面对这样的偏斜,马克思主义的回答是,将《红楼梦》研究在尊重现实性文本的基础上,从烦琐的考证中摆脱出来,参照多种版本、抄本,拿出一个尽力恢复原貌的本子,以其他几个本子为参考,一方面进行《红楼梦》的普及和推广,一方面进行思想分析和艺术分析,将《红楼梦》由考证变为文学研究。

第二,现实主义创作论的引入,解决了生活——作者——作品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现实主义文学及理论在19世纪形成、成熟,经20世纪苏联文学界的进一步总结和阐释逐渐完备。中国50年代对苏联文学理论的借鉴的重要内容是对现实主义的引进和“拿来”,《红楼梦》既然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那么,它就不可能是作家个人的生活实录。因为,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典型的概括与本质的真实。当时,李、蓝直接搬用了恩格斯对巴尔扎克的小说分析特别是现实主义与作家世界观的关系的分析,认为《红楼梦》不是作家主观意图的直接产物,而是由于作家忠诚于生活的观察和感受,突破了主观局限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对封建社会的社会关系有深刻认识的“百科全书”式的作品。现实主义的文学观念,深深植根于这样的一种文学认识:生活是作家反映的对象,是艺术的唯一源泉,艺术作品与作家所生活的时代有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既不能将作品看做是时代生活的毫厘不差的镜子式写实映照,又不能将作品看做是作家个人的身世记录和智力游戏。换言之,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创造性反映的产物,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现实主义文学观敞开了文学与时代、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哲学、政治、宗教、美学、日常意识等的多重性、开放性关系,纠正了在作者与作品之间持单一性观点的自叙传偏至,从而使红学赢得了繁荣昌盛、活力激发的新局面。局限于自叙传的研究,势必把红学演变为曹学,使红学中心位移到作者一边,这种作法颇有舍本逐末的嫌疑,已超出了中国古代所讲的“知人论世”的合理性限度。将《红楼梦》研究还原为文学对象、美学对象,是红学发展的现代性诉求,它与“本土性”的索隐派决裂,显示了向西方文学观念、苏联等更为科学的文学观念的靠拢和接近。20世纪,整个西方和苏联的文学美学的主流,就是反对将文学视为作家“意图”的单纯实现,因为在创作中,作品的客观意义往往超出了作家的动机和前置性意图,经过创作,被物化了的语言作品接通了与文学传统“文学性”、与社会、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所以西方的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派、结构主义都认为:根据作家在创作之前、之中、之后的宣言和说明,来研究文学作品存在着意图谬误的普遍性。奇怪的是,20世纪西方的这一倾向对我国的红学研究在50年代之前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影响。而“本土性”的索隐派与“原创性”的自叙传日益合流,走向互援,一时间形成掎角之势。索隐派和自叙传在研究上的共性是方法与对象的脱离,拿历史的附会与作家的附会来阐释作品,显然是缩小了、狭隘了、弱化了作品的研究范围、社会意义、审美价值,这也是与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和现实主义的创作论格格不入的。因此,《红楼梦》研究在本世纪的传统性固守与现代性诉求就构成了红学研究的一对基本矛盾。

现实主义的美学原则之一是典型化。典型概念对于文艺本质的揭示,沟通了虚构与写实、个性化与概括化、个别与一般、原型与形象、真实性和假定性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在评价文学作品时,总是将文学作品是否达到了典型的高度,作为衡量一部作品(特别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19世纪的叙事文学)是否成功的关键。过去,研究《红楼梦》在这样的两种观点中摇摆,根据作者自己的说法,一是据实描写,未敢稍加穿凿,二是真事隐去,作“假语村”言。何者是作者的本意呢?显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观念,对作者的这种矛盾的说法,正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将《红楼梦》说成是某一段真实的历史,或某个人的传记,像把《红楼梦》仅只看成是“荒唐言”一样是不科学的。曹雪芹所说的真实,正是鲁迅所说的打破了“瞒”和“骗”的真实,而不是据实录用的真实和所谓贾家可以等于曹家,宝玉可以等于作者的真实。

第三,从人物的艺术形象分析、小说的结构艺术、作品的思想成就、文学史的角度,指出并证明《红楼梦》在我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卓越地位。胡适当年否定《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艺术作品的看法,一些原因来自于他对《红楼梦》的自然主义的“自传”定性上,另一些原因则是他没有从文学的角度来进行研究。胡适在致高阳的一封信中,曾说了一段令红学家异常不满的话:“我仔细评量《红楼梦》前八十回里的诗词曲子以及书中所表现思想与文学技术,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曹雪芹是个有天才而没有机会得到修养训练的文人,他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往来朋友、中国文学的背景等等,都没有能够给他一个可以得到文学修养训练的机会,更没有能够给他一点思考、发展的机会,在那个贫乏的思想背景里,《红楼梦》的思想见解当然不会高明到哪儿去,《红楼梦》的造诣当然也不会高明到哪儿去。”[4]胡适低估《红楼梦》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将《红楼梦》当作了一部思想性的著作来评价,看到曹雪芹儒释道不分,看到曹雪芹在男女尊卑的问题上矫枉过正、见解幼稚,看到曹雪芹流连于诗词诔赋而又不能超越前人(胡适没有看到小说叙事、情节因素对诗词的制约),于是就将《红楼梦》打入另册,这实在是没有将《红楼梦》当作小说、将曹雪芹当作文学家的缘故。然而以文学研究中审美标准与历史标准相统一的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价,就不能不承认,《红楼梦》的思想成就和艺术成就不仅在中国就是在全世界都是一流的。虽然,当时的众多批评家对恩格斯的这个美学与历史相结合的标准把握得不是十分准确,但是,他们毕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将文学批评推到了时代的高度。可以永远留给我们作纪念的成绩是何其芳的《论红楼梦》、吴组缃的《论贾宝玉典型形象》、蒋和森《林黛玉论》、张锦池的《论薛宝钗的性格及其时代烙印》等。这些成绩从文学的方面对《红楼梦》在全国的普及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它们盖过了红学在版本学方面的成就,将红学的中心切切实实地转移到了对于作品的感性把握和意义认识上,《红楼梦》研究被版本专家垄断的局面一去而不复返了。显然,说贾宝玉是一个典型形象,以作者的某些经历、事件、体验、思想等为原型,概括了众多桀骜不驯的、不合封建礼仪规范的贵族青年的一些叛逆特点,这种说法要比贾宝玉就是作者曹雪芹的观点科学。显然,说贾府的衰败是作者对传统价值观支撑着的社会大厦势将倾覆的本质揭示,要比认为《红楼梦》是自写自家兴盛枯败、哀怨身世、忏悔罪恶更为视界高远和开阔,典型论承认个别、经历、体验、心理对于创作的基础意义,同时,又将目光从有限指向普遍、社会、历史、文化的无限。尽管当时主要是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讨论《红楼梦》的,但传统红学研究所最缺乏的就是对《红楼梦》的社会意义、历史意义的认识和评价,看不到这些,也就无法评价曹雪芹那特立独行的审美情怀、深刻的悲剧意识以及对社会人生的表现力、透视力,和在此基础上所表露的人类理想——社会理想、爱情理想、人生理想等,这显示了曹雪芹不同于传统的文人一般的“愤世嫉俗”、“怀才不遇”、“放浪形骸”。显然,说宝黛钗的故事是一出爱情悲剧、婚姻悲剧,而不是什么贾瑞式的调情和“三角恋爱”,将贾宝玉的形象类比于《金瓶梅》中的西门庆玩弄女性的形象是一种飞跃。在《红楼梦》自1791年有印本以来,中国相当多的读者是不能正确理解其伟大意义的。而那些封建文人又依据个人趣味,对《红楼梦》进行的错误评价,加重了人们对于《红楼梦》的错误认识。比如,认为《红楼梦》是影射清代宫廷的,是康熙诸皇子争储的故事的隐写。《红楼梦》脱胎于《金瓶梅》,比《金瓶梅》更“黄色”,是诲淫诲盗之作等。显然,执著于研究《红楼梦》对纯洁的“人情美”、“女性美”、“自然美”的赞颂,比依据于故事框架、作者的主观宣示而说《红楼梦》是宣传厌世哲学要更符合作品的感性描写。

三、马克思主义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中的历史经验

毋庸讳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这场“评红”运动中,也有不少需要总结的经验。回顾这段历史,总是令我们感慨万分。从1954年的评红热潮到1963年纪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红楼梦》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没有像那时受到重视和深入研究。尽管“文革”前的红学研究往往是学术与政治相纠结,但学术上的进步毕竟是主要的,这一时期与“文革”中的红学变成阴谋文学的一部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当然,看不到五六十年代红学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也是错误的。

第一,是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学方法进行简单化的处理,忽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倡导的美学标准和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文学研究方法。将马克思主义方法简单化的做法首先表现为阶级分析法的简单套用和滥用上,于是,广义的社会学、历史学的唯物史观的观点,变成了一定社会制度形态中阶级关系一般描述。既然封建社会中的矛盾主要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斗争,那么,《红楼梦》也就成了阶级意识的政治文本。20世纪50年代,众多评论从作品中寻找阶级斗争的线索,人物评价也以此为准绳。于是,宝玉、林黛玉的叛逆性成了阶级斗争的“英雄”,晴雯、司棋的刚烈个性成了《红楼梦》中底层阶级进行反抗斗争、争取爱情自由的楷模,成为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而薛宝钗成了王夫人、贾政等封建卫道者的“帮凶”,袭人则是被压迫阶级的叛徒。这种将《红楼梦》作为政治文本阐释,人物评价进行阶级性抽象,“好与坏”的一元化道德评价对审美评价的僭越,是和曹雪芹的认识不相谋的,这样的观点是脱离作品的感性描写和作家的圆形人物观的。应该说,《红楼梦》中是有阶级意识的反映的,作家的“末世意识”显然属于衰败、没落的贵族阶级的哀怨情调,阶级压迫也有触及,但这不是作品描写的主要部分。把《红楼梦》当成是政治意识的载体进行阶级斗争的分析,也是一种对象与方法的不适应、不相宜。应当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一开始就反对将文学纳入政治研究。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评价歌德的时候,反对评价歌德的文学成就用“政党的”或“人的”(即道德的)观点作为标准,而提出以美学和历史相结合的标准来评价。恩格斯的这个说法在19世纪50年代评价拉萨尔的悲剧时得到了重述。美学和历史相结合的标准是建立在对象决定方法的基础之上的,既然文学作品是作家审美意识的凝结和物化,是渗透着作家政治评价、历史评价、道德评价等多种因素在内的、最终以审美评价为主的精神对象,那么凭什么不以审美分析为主同时辅以政治、历史、道德分析对《红楼梦》进行研究呢?为了通过阶级定性抬高作家的历史评价,将曹雪芹说成是农民阶级的代表、说成是“市民阶级”的代表,正是不顾事实的“天方夜谭”,要正确评价一个过去时代的作家,也不是以阶级性为唯一的标准。这些观点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学理论被广泛地政治化、哲学化的背景上,当时许多学者在“文学从属于政治、服务于政治”的观念的制约下,主要是肯定了《红楼梦》深广的认识价值,这些思想与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过于强调文学的认识价值有关,但给人造成的印象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只重视文学的思想性、认识性、阶级性、社会性,而忽视《红楼梦》丰富的美感层次,包括体验性、个体性、人类共性、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等,甚至不能谈《红楼梦》有超阶级性、超现实性、普遍的精神性的一面。这些作法显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文艺的再现与表现、思想与情感、典型与个性、现实与观念、社会进步和个体自由之间等所造成了新的分裂,极大地损害了马克思主义在文学研究领域的声誉。

第二,把马克思主义在文学上的一些言论当作公式进行套用,是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推向极端和教条主义的又一表现。恩格斯在分析巴尔扎克的创作、敏纳·考茨基《新人与旧人》和哈克奈斯的《城市姑娘》的时候,提出了现实主义与世界观、文学的真实性与倾向性的问题。巴尔扎克用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战胜主观偏见的例子,成为我们当时分析旧时代作家及文学成就的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喜欢现实主义作家,是因为当时的批判现实主义是时代最进步的文学,也带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个人趣味在内,他们的论述和作家分析是我们研究文学的很好范例,但不是可以一劳永逸地对待一切旧文学的公式,也不能成为我们将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定于一尊的借口。不幸的是,我们当初的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未能融通个别论点与整个学说、原理之间的关系,运用变成了套用,深入研究变成了浅尝辄止。虽然何其芳、吴组缃等一直呼吁要将艺术分析和社会分析结合起来,并反对庸俗社会学。但是,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学者并不多,大量的文章是从概念到概念,知性分析代替了具体分析,政治分析代替了文学的审美分析,这就难免令人们对有些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分析失望。20世纪90年代,周汝昌先生把“百科全书”式的条分缕析讥之为“知识摆摊”,看来不是无根之谈。当时批评这种倾向的冯至指出:“第一,很多文章是公式化的,以为把下边的这套公式在一个作家或一部作品头上一套,便可以解决问题。(一)作者生平;(二)作品内容;(三)作品的人民性(从书中找出一两段描写劳动人民的,便算是人民性);(四)现实主义精神(有时把描写逼真就认为是现实主义精神);(五)结论。如果作品有什么落后思想,不加分析,只说是‘受时代的限制’。把这样一套公式到处套,是不解决问题的。读者读了,除了一些零碎的知识外不能得到什么,只是起一些茫然之感。”[5]何其芳也指出:“典型被归结为一定的社会历史现象的本质,说典型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政治问题,这样一些片面的简单化公式在不久以前的《红楼梦》问题的讨论中十分流行。”[6]

应当指出,《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其主要价值不在于是否描写了阶级斗争。和《水浒传》直接描写阶级斗争相比,《红楼梦》毕竟较少涉及社会生活的经济层次,关于社会关系的描写,也主要局限在一个贵族大家庭的内部。《红楼梦》不仅极少涉及阶级斗争,而且也极少涉及社会生活的物质层面、经济层面。唯有阶级分析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的观点,至少在文学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根本误解。曹雪芹写的主要是精神层面的问题现象——贾宝玉的爱情、追求、反叛、困惑、绝望的精神转变历程,社会、家庭和个人的物质生活方面主要是他生活的背景,并不具有艺术画面的主体的意义。而他与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的感情交往过程,也主要是从心理感受、性格塑造的角度来描写的,《红楼梦》的这种形而上的理想性质,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是绝无仅有的。鲁迅说,《红楼梦》将中国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正说明了《红楼梦》的研究,需要有新的方法和角度。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理论,关于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与真实性、独立性与统一性、现实性与超越性的关系的理论,统治阶级内部阶级思想不可避免分化的理论,正可以为我们研究《红楼梦》的复杂性和审美性提供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红楼梦》,解决历史和时代提出的问题,促进红学的学术转型和现代性发展,历史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美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否认马克思主义在《红楼梦》研究中的成就,是缺乏历史主义和科学精神的表现。丢弃马克思主义至少意味着在思维方式上的倒退和在文学研究中再走偏锋。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突出特征就是实践性和批判性,不深入到时代中解决它所提出的问题,不对模糊混乱甚至是错误的思潮进行积极而主动的批判,那么,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就成了一句空话。五六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在红学研究中的实践,不管它有多少不成熟和不完善,但它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文学问题的大胆尝试,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现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即使是在《红楼梦》研究方面,我们也面临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迎接挑战、力求创新的相当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原载《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第4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注释:

[1]边彦军:《毛泽东论〈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93年第4期。

[2]陈晋:《毛泽东与文艺传统》,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2页。

[3]《胡适口述自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30页。

[4]王蒙:《双飞翼》,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33页。

[5]转引自欧阳键等:《红学百年风云录》,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69—170页。

[6]张宝坤编选:《名家解读〈红楼梦〉》上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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