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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不关卡佛的事儿

上周末钱粮胡同的老板跟我说译林出版社为《大教堂》办的读者交流会上,她要出席做嘉宾。我看了看那张不知道译林哪个少根筋的家伙拟定的宣传通稿,上面写着早上十点,运了一会儿气才报了名。果然到了那天,除了老板自己以外,被我勾引的几个家伙一个也没出现,我在整个交流会中不断地发短信骚扰还在赖床的、卖呆儿的、不知道干吗呢的几个人,结果一直到交流会结束,各路人马才被我召集整齐,大家就快快乐乐地去吃吃喝喝了。

我对卡佛不熟悉,只能算作是嘉宾的亲友团列席这次交流活动,当天在现场才拿到卡佛的书,打算回去再看,所以最初听大家讨论的时候是心不在焉的,即便如此,我仍然注意到讨论已渐渐地偏离主题,陷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氛围中。每个人都在热烈地讨论卡佛的读者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却没有人真正在讨论这位作家和他的作品,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我想大概是由于肖复兴老师在发言时说,卡佛自己一生不得志,写的都是底层人民的生活,所以读卡佛的人都是一些心想事不成的人。马上便有人说,在中国,卡佛的读者偏偏是中产人士居多,比如苗炜老师写的那位翻译了本书的小二先生,日子过得就蛮滋润的呀。于是大家就这个问题开始没完没了地讨论下去。到最后甚至延伸到了为什么读者要去读卡佛的小说,而不是郭敬明的小说,我听着真有点着急,一个小说家,如果要用世俗的成功标准来衡量他和他的读者,这事儿就挺没劲的了。

其实这问题对我这样一个普通读者来说好简单,那就是任何一个伟大的作家,他的小说里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迷人的气息,这气息也许是可以分析的,但却是不可复制的,你可以抄袭故事,抄袭语言,抄袭结构,但是你却无法抄袭这种气息,所以伟大的作家的小说,从来不仅仅是给人讲好一个故事、讲明白一些道理那么简单,关于这一点,我想用马尔克斯描写海明威的一段话来更确切地说明问题:

他所描写的一切,他曾拥有的每一刻都永远属于他。每回经过欧德翁大道12号,就会看到他和西尔维亚·毕奇在一家现在早就变了样的书店里聊天消磨时间,直到傍晚6点,詹姆斯·乔伊斯可能正好经过。在肯亚平原,才看了一次,那些水牛和狮子还有最秘密的打猎秘诀就归他所有了,斗牛士、拳击手、艺术家和枪手,一出现就纳入他的麾下。意大利、西班牙、古巴,大半个地球的地方,只要提过,就给他侵占了。哈瓦那附近的小村子寇吉马是《老人与海》那个孤独渔夫的家,村里有块纪念老渔夫英勇事迹的匾额,伴随着海明威的箔金半身像。费加德拉维吉亚是海明威在古巴的避难所,他死前没多久还在那儿住过,阴凉树下的房子还保持原状,里面有他各式各样的藏书、打猎的战利品、写作台、他巨大的肖像剪影,还有他周游列国收集来的小饰品,这些都是属于他的,但凡曾被他拥有的,就让他赋予了灵魂,在他死后,带着这种灵魂,单独活在世上。

这就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所必须具备的气质。卡佛如果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那么他必定也同样具有这样的气质,这和他是不是一个loser,是不是一生穷困,是不是描述底层人民的生活没关系,如果读者只是因为自己心想事不成而去一个小说家那里寻找心灵慰藉的话,那直接去读《知音》杂志吧,里面的故事一个比一个悲惨。如果读者是要靠别人讲故事带来生活的希望,为他励志的话,读卡佛的作品还不如看好莱坞励志大片。

那一天我虽然没有发言,但是卡佛的书回家倒是有看,就放在手边,每天早上起来看一篇,很容易地就看了大半,我喜欢那只该死的神经兮兮的老孔雀,最后它往那个丑孩子衣服里钻的时候,请原谅我不纯洁地读出了一些色情的味道。那两口子因为那一天拜访了一对“完美夫妻”,于是中了邪,结束了丁克生活,最后搞了个孩子出来的结局,让我乐了半天。用一只秃毛老孔雀,破假牙和丑八怪孩子就能哄自己玩是一种本事,但这事儿的确不是每个人都做得来的。还有《保鲜》里的那位丈夫,很像我一个朋友的弟弟,他从二十出头就待在家里,有一次我在朋友家上厕所,发现在一堆家具中间还静静地坐着一个人,把我吓了一跳。读到“珊迪听说朋友有个叔叔也是这样在床上耗了二十三年的时候快吓晕了”,我躺在床上坏笑了一会儿,觉得被吓晕了这件事很有趣,真应该把这篇文章给我的朋友看一看,跟她说,看,有人写了你弟弟,后来又想起来,她更爱看的是郭敬明和亦舒的小说,而且她一定也不觉得这事儿有什么可笑的。

就是这样吧,如果一定要我说属于卡佛那独一无二的气息是什么,其实我也说不上来,也不想说,反正书里的一切都是这个叫做雷蒙德·卡佛的家伙的,那只老孔雀,那只恶心的耳朵,那只面包圈,软座车厢,这些都是这个穷鬼的。这些平常的卑微的不起眼的琐碎日子,就这样成了永恒,而他拥有这一切,永远拥有。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纽约的冬天,一个乞丐坐在落了雪的公园里,旁边是他的狗,他讨钱的罐子和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So what, I just want a beer!”

我想生活里有那么多让人绝望的事,有时候把自己当成个作家,是不是日子就可以稍微好过点呢?我天天编杂志都在琢磨着怎么把积极向上融会贯通,可是了不起的小说家从来不负责给人希望,如果有,那也是写作本身,却不关卡佛的事儿。有人觉得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促使卡佛能够在那样的穷困中一直坚持写下去的呢?其实我蛮不喜欢人们把卡佛的写作渲染得那么悲情,也不赞成把卡佛的读者界定为蓝领或者白领。海明威说过:“一旦写作上了瘾,成为最大的乐趣,不到死的那天是不会停笔的。”我认为卡佛也是这样,不需要过度的阐释。我开始变老了,开始特别害怕看人一本正经地讨论文学,我们都不会是第一天才了解生命的虚无。卡佛是一生坎坷,但咱们自己也不是蜜罐里泡大的呀,我一边看他的小说一边在想,这家伙这么穷,也还有辆车呢,美国人民生活真好。大家总是在讨论卡佛的经历坎坷,仿佛是在讨论《渴望》中忍辱负重的女主角一样。卡佛的书介绍到中国之后,总看到人在问,谁在读卡佛?到底谁在读卡佛?我想就是我呀,我在读卡佛,可是这又关卡佛什么事儿呢?又关你什么事儿呢?我可以读卡佛,也可以不读,就像我从不觉得我一定要去读海明威一样,但是我读了,我喜欢上了他。可是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在没完没了的日子里,一个面包圈,一杯啤酒,在夜里读卡佛的小说,看他那些绝望到底的故事,想想也不过如此,想到自己也可以写写自己的小说,这些小小的事情,都是人生中的“好事一小件”。这不就足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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