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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吃的逻辑与禁忌(1)

吃饭吃出了一个社会

除了宠物,动物之中大概只有人类是会有规律进食的,每日三餐。虽然没人规定这三餐该在什么时刻吃,但大家都明白它们有自己的合理时段。你绝不会把半夜的消夜当作早餐;就算吃的都是一碗公仔面,但只要时间变了,它的名字和概念也就不同了。按照不成文的习惯,早餐首先是早上起床之后吃的第一餐。假如某一日你起床起得晚了,当然可以把午饭当早点;可是只要这天你约了人中午见面,你就一定不会和朋友说“让我们一起吃早餐吧”。因为按照习惯,中午那段时间吃的东西叫做午饭,而早午晚三餐自有其模糊的时间坐标。

很明显,人的这种独特进食模式不是来自动物的本能,而是一种因应环境后天养成的习惯。但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之一、德国的西美尔(Georg Simmel)曾经写过一篇很有趣的小文章《饮食的社会学》。他指出人之所以定时吃饭,是为了要和其他人同桌共食。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每天三餐的规律,不限定吃这三餐的时间,我们就很难和其他人一起吃饭了。而和他人共同分享食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一种非常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快到农历新年了,中国人讲究一家团圆,这团圆的最大象征就是一家老少一起吃一顿年夜饭。组织家庭之前,一对情侣谈恋爱,上街拍拖,二人晚饭难道不是其中最重要的节目之一吗?毕业在即,要感谢老师的教导,同学们多半会筹备一次盛大的谢师宴。老友里旧,很少会相约行山甚至看电影,通常还是要在饭桌上闲话家常。子女长大了,各有各的生活,偶尔回家吃顿晚饭喝碗汤水,就是保证亲情持续紧密的良药。而且,别忘了中国人有多少买卖都是在餐桌上完成的。就算不和新伙伴谈大买卖,公司同事一起吃午饭的时候说说老板坏话,岂不也是纾缓工作压力增进彼此情谊的方法?

更不要忽略婚宴与丧礼的“解秽酒”,几乎人生之中所有重要的仪式都少不了同桌共食的环节。假如没有一起吃饭这种习惯,我们的社会根本就不能正常运作下去。西美尔认为就是为了让大家有饭聚的机会,人类才会慢慢发展出每日三餐,而三餐各有定时的常规。尤其是繁复的现代社会,这套规律更使得大家可以在各自忙碌的日常劳务之中找出空当,过自己该过的社会生活。

自从西美尔之后,很多学者进一步研究共食习性在人类历史上起到的作用,最妙的大概就是发现了民主政治与吃饭的关系了。大家都知道古希腊是民主的发源地,原来古希腊的公民观念和宰牛祭献的仪式有关,成年男子要在这个仪式之后才算是被人承认的公民,拥有公民该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例如投票权与出任公职的责任。这个宰牛仪式的重点还不是杀牛祭神,而是大家共同分享牛肉。分牛肉是件很需要技巧的动作,主事者必须按人头平均分配,让每一个准公民吃到同样分量同样重量的肉。吃牛肉的公平就意味着人的公平,没有谁能吃得更多,也没有谁能拥有更多的政治权力。大家吃完这顿公平牛肉大餐,就成了人人平等的公民,既要投票,也要轮流出任议员与执政官员。

不知道和这项古希腊传统有没有关系,听说香港民主党的核心成员每次商讨大事,都要到中环一家日本餐馆吃饭开会。那家餐厅的东西好不好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能聚在一起吃饭。看来,搞革命的确是请客吃饭。

人类实在是一种奇异的生物,我们居然能够和一些才认识没多久的人共桌饮食。甚至,我们可以约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吃饭,第一回见面就是在饭桌上。这对其他动物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见过野狗在街边搜寻食物的情景吗?假如有一头野狗正在大快朵颐,其他陌生的狗是不能随便靠近的,就算不冲过去一起分食,只是呆呆地双眼瞪视,也是一种极具挑衅意味的威胁,那头啃着饭余菜渣的狗必将警觉,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发出威吓的低吼。

著名灵长类学家珍·古道尔(Jane Goodall)曾经长年观察黑猩猩的生活,看看这些与人类基因最贴近的动物怎样建立它们的家庭和社会。她发现即使是这么像人的动物也不大轻易接受共食的行为。有时候一对母女同时看到一棵果树,做女儿的就必须让母亲先上;如果它敢造次,老妈就会毫不客气地打退它。如果女儿真想分上一杯羹,就要做出乞求的可怜状,才能从老妈的身边取走一点比较瘦弱干枯的果实。

表面上看,这是很没有“人性”的行为,哪有做妈的不先喂饱孩子,还要抢着吃好东西呢?可是再多花点时间观测研究,学者们就知道原来这一切“异常”的行为是有意义的。孩子看到吃的让妈先上,不就和我们人类在饭桌上礼让长者或地位崇高的宾客一样吗?而那头猩猩女儿的乞怜,其实是在表明自己的地位比较低下,需要服从地位比它高的前辈。

换句话说,黑猩猩在进食的时候自有一套仪式,在这套仪式之中,群体成员不断地确认彼此的关系和既存的权力分配。人类和其他灵长类的分别实在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因为每一次同桌共食,于我们而言,也是一种重复确定社会地位与权力高下的仪式,只不过我们的方式看起来比较文明比较有礼貌。我们让最值得礼敬的人先入座,而且还要让他坐首座;我们把最好的东西放在他的面前,布菜的秩序也是由他开始;最后,要是他没先动筷子刀叉,我们是谁也不敢乱动的。一起吃饭,因此是一种社会仪式,一种确定社会关系和认识自己身份地位的仪式。

年尾的公司团年饭是仪式,一家人的年夜饭更是仪式。我们可以想象所有的饮宴饭都是仪式,而这些仪式有大小之分,重要的程度有优次之别。一切仪式之中,过年前后的饭尤其重要,是一年的高潮,因为公司和家庭是最重要的两个社会单位。我们赶回家过年团圆,当然是要交流感情;但它也是一个子女晚辈再次向家长表忠,而家长长辈再次宣示自己地位的场合。再简单点说,年夜饭就是一个认知自己身份的仪式;吃过这一顿,我们才能在新的一年做好父母或子女的本分。

如果你单身,情人节晚餐必须一个人吃,那就真是一件值得珍惜的幸事。唯其如此,你方能体会何谓分享。

我们常听人说,重要的不是吃什么,也不是在哪里吃,更不是花多少钱去吃,而是和谁在一起。可是在情人节前的一切饮食信息与媒体广告里面,我们获得的却是相反的信息,以为菜式越丰富精巧,环境越温馨浪费,甚至付的价钱越高,我们的情人节就越难忘。

只有在失去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真理。例如很多很多年前,他在一家小学代课,我偶尔去接他放学。下午五点左右,学校门口附近的车站会架起几个小摊,我最爱光顾其中一档卖油炸番薯饼的。油是回锅油,粉浆极厚,但我还是觉得它很香甜。通常买下两块,一块我吃,另一块留给他。其实他并不欣赏,总是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喜欢这种东西。相比之下,卤水鸡腿更对他的胃口。尤其九龙塘火车站里那家早已不复存在的小店,据说它的卤水鸡腿至今仍叫广播道上的老DJ怀念。

为什么明明知道他不太爱吃油炸番薯饼,我还老是要多买一份给他呢?大概是因为我想证明自己的喜好有道理,希望他经过屡次重复的亲身体验,也终能发现油炸番薯饼果然好吃。这里头潜藏了一种非常自大的愿望,那就是希望把你所爱的人变成和你一样的人,和你有相同的偏好,有相同的口味。

然而,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喜欢分享。所谓情人节大餐,或者所有与情人在一起的早餐、午餐及晚餐,其重点难道不正正就是分享吗?只不过“分享”是个被我们过度使用而泛滥至苍白虚无的一个词,所以今天我们已经不太能够体会它的意义了。情形就和我最厌恶的“真情对话”一样。不知打何时开始,所有的高官所有的大人物与普通百姓青年学子的会面都叫做“真情对话”,仿佛不加“真情”二字,这个对话就很虚伪似的。久而久之,一切的“真情对话”其实都成了虚伪的训话。“分享”亦如是,官员把网页上人人看得见的资料重复说一遍,居然也好意思叫“和大家分享一下”了。

分享,本是最神秘的一种状态。比方说看见河岸的树上栖息了几只越冬的白鹭,小孩会很兴奋地拉着妈妈的手大叫:“快看!”为什么看见了有趣的东西也想叫妈妈看到呢?难道多了一个人帮眼,白鹭的数量会多了几只?还是它们会变得更可爱更优美?当然不,只是因为我们想让自己所爱所关怀的人与自己同喜,让他也感到兴奋,或者让他见证我的兴奋。

不用黄山云海,不用威尼斯的日落,不用任何人间罕得几回见的奇景,即使是最平凡不过的一段路,最普通的TV Dinner,有人分享,那就是一种满足了。情人的晚餐也当作如是观,东西好吃固然可喜,难以下咽也算是段可以说上很久的体验。广东话的“一齐”与“行埋”都有这层意思,两个人恋爱了叫做“佢一齐”;而“一齐”就意味彼此今后多了一个分享的伙伴。

说回九龙塘地铁站的鸡腿,对当年的我们来说一点也不便宜。我记得他的愿望是“如果以后可以不计较钱包,随时想吃就吃,那就好了”。几年后,当我们终于有能力实现这个愿望,我却很少再搭火车了。我爱上了鹅肝、松露甚至鱼子酱,但他总是念念不忘卤水鸡腿的滋味,仿佛它才是天下至味。再后来,听说那家车站的小店关门了,如今变成一间电讯公司。

然而人生在世,注定是个体;你的喜悦,再亲的亲人也难完全分享;你的伤痛,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体会得到。于是我们反过来更想向其他人靠近,明明知道亲身的经验是别人不能共享的,但还是希望那与人亲密的感觉可以消解一己的孤独。

比如说和其他人一起吃饭喝酒,就是这么一种融入大我消解小我的办法。爱喝啤酒的德国人在近世有一种叫做Mannerbund的聚会,参加的主要是年轻男子,大伙定期挤在一家小酒馆互相碰杯,高声谈笑。所有平常不能公开发表的想法都能在此借酒意肆无忌惮地喷发,所有的不满都可以在觥筹交错间彻底宣泄。于是这批啤酒青年就可以大骂犹太银行家如何贪图暴利;哀叹自己好歹是个纯正雅利安人,怎堪外来人种的压迫。听说这些啤酒小社团就是后来**党的基本支持者,他们都迷醉于集体的力量,愿意为了大我而放弃小我。

经济学教科书告诉我们,可消耗的物品有两大类:一类是私人的(private goods),另一类是公共的(public goods)。公共物品的典型是空气,每个人都需要,而且谁也无法独占,你吸了一口不表示人家就得少吸一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反观私人物品却绝对是个人独享的,例如一块面包,你吃掉它就表示其他人吃不到了。私人物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它只能对一个个体发生效用,一块面包的效益就是让一个吃它的人感到满足。

经济学家赫希曼(Albert O.Hirschman)曾想借着人类同桌共食的习性打破这个二分法。他认为饮食满足的绝对不仅止于个体,它还能够带来集体的效益,例如一齐吃饭培养出来的情谊与团结。然而,一家人除夕吃年夜饭固然是强化了亲情,但就算我们吃的是同一碟菜,却始终不能抹杀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放进嘴的那块猪肉到底不是你吃的那一块,我吃了一条青菜就意味着你只能吃另一条了。即使我十分恶心地把咬了半天的肉吐出来交给你,而你又非常甜蜜温馨地把它接过去吃了,我俩吃的仍然不是“同一块肉”。因为那块肉到了你口中的时候已经不是我当初吃的那个状态了。

于是我们就能理解耶稣最后晚餐的神秘意义了。当时耶稣对着面包说,“这是我的身体,你们大家拿去吃”,然后将它掰开分给门徒。这个仪式完成了把面包变成基督肉身的神奇转化,使得门徒参与了耶稣的牺牲,名副其实地“活在基督之中”。在分完面包与葡萄酒之后,耶稣先是表明此乃“新的盟约”,再吩咐门徒“以后也要这样做以纪念我”。于是“领圣餐”就成了日后代代相传、全天下基督徒之所以为基督徒的重要仪式,成了新约的见证。

这个仪式的意义正在于它想打破食物的根本特性。你分到的那一块饼与两千年来无数基督徒所领受的都是“同一”基督的身体,大家居然可以无尽地分食“同一个”东西。没有一个信徒会说自己分到的那一件与众不同,也没有一个信徒会抱怨别人分得更多分得更好;不,那就是“同一个”身体,每个分享到的都是同一个基督的血肉。

所以最后晚餐是最终极的同桌共食。对于信徒来讲,他们做到了其他人都做不到的事,那就是每个人口中的东西竟然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同桌吃饭是为了打破自身的孤立,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那么最后晚餐就是要使得基督徒达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团结,因为他们不只共桌,而且是真正地“共食”。

2007.2.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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