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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内援

我的脖子是被它的左手抓住的,我对它说钥匙在左边的口袋,那么它势必要换手,那么我就可以掏出瑰雪给我防身用的手枪,反手给它来一枪了。当时决定跟太娟走的时候,手枪就给我暗中上膛了,所以现在,只要直接掏出来,反手,再扣动扳机就行了。

但是,想是这么想,老活死人倒是精明无比,它嘿嘿一笑,对我说那么你就掏出来给我吧。

我额头上的冷汗,大滴大滴地冒了出来,口袋里哪里有钥匙,那戒指在我胸口挂着呢!它若是知道我骗了它,还不把我给弄死。再说,让它得知戒指就在我脖子上挂着的话,到头来还是一个死字。

“好,我拿,你能松手,让我透两口气吗?”

它一听,就微微地松了一下手。

我感觉呼吸顺畅了很多,就大口大口地呼吸起来,还干呕了几下。

“钥匙呢?”老活死人看见我没打算拿钥匙出来,手上就又要用力。

“我拿,我现在就拿。”我连忙制止了它的举动,左手也伸进口袋里瞎摸了起来。

然后,我装作摸到了,就把手伸出,不过左手却捏紧了拳头,让它看不到里面有什么。

“给我!”老活死人喝道。

“好,我给,你别冲动,看好了。”

我把手凑近跟前,就要张开,而它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我的手上。

突然,我大喝一声:“瑰雪,我不活了,钥匙你接着啊!”

说完就一把扔了过去!

就在此时,老活死人低沉地吼了一声,也顾不上掐死我了,猛然发力把我拨拉一边,上前就冲了出去。

不过它往前冲了两步,就停了下来,愤怒地回过头寻找着我的身影。

因为,我口袋空无一物,手里也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装装样子。可是就在我还没倒地之前,就已经掏出了手枪。

“别开枪!”

瑰雪也动了,她疾步到了老活死人背后,右手箍住它的脖子,左手按住了它脑袋,猛地发力一扭,“噶咔”一声,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老活死人放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颓然地倒在地上,脖子扭曲成了一个诡异的角度,身体和四肢在痉挛着,它张大着嘴巴,眼神里充满了惊愕,似乎还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所谓兵不厌诈,这回我算是走了狗屎运,侥幸逃生了。

“爷爷!”太娟颤抖着叫唤了一声,想要上前,但是脸上闪过一丝挣扎的神色,却止步不前了。

“很好,你就先在一旁呆着,我先把这老东西给解决了。”瑰雪看到太娟的举动,满意地笑了笑,转而对我说道:“想不到你小子脑袋挺灵光的,救了自己一命,果真是大智若愚啊。”

瑰雪拾起了太娟的菜刀,又走到老活死人身边,蹲了下来,在它的衣服上擦干血液以后,用刀锋在它身上磨蹭着,淡淡地道:“事已至此,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就交代一下吧,别说我不讲人情,毕竟你也救了我们一命。”

“你能不能别杀我,我不会说出去的,求求你了。”它看见瑰雪轻轻地摇了摇头脸上闪过失望的神情,突然又说道:“太,太娟,娟儿,你能不能给爷爷说说情,不然,她真会把爷爷给杀了。”

“你能不能,别……”

太娟踌躇着开了口,虽然前一刻老活死人要杀了它,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活死人也勉强算是人,那么多年的爷孙情,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抹去的。

“嘘。”瑰雪又恢复了那副流里流气,她冷笑了一下,对太娟说道:“我还没来得及处理你呢,就乖乖地呆在一旁,别废话!”

我突然有点同情起了这位名叫太娟的女孩儿,好吧,虽然它是个活死人,但它的本性还是好的,心肠软重感情。不知怎么的,我就对它说了:“太娟,你就要别犯傻了,它要杀了你,还要杀了我们,如果放它走,我们都活不成啊。”

“可是……”太娟欲言又止。

“别可是了,放了它,我是不会答应的,因为我不想死。”我有点不悦,它这么妇人之仁,再不遏止它的念头真会出岔子。

太娟看见没有了其他余地,便快速地伸手擦了擦眼睛,站在那里一眼不发。

过了那么久,它也一早换好了衣服,里里外外也干透了,因此它身上的尸斑,也重新消褪不见。我暗暗观察了了一眼,心想它在不湿身的情况下,长的还是挺不错的,宛如一个小家碧玉,可是一淋水,那个样子就令人不敢恭维了。忽地转念一想,把自己吓了一跳,它可是个活死人,胡思乱想干嘛?

“想死得痛快点,你可以跟我说说,那个神秘人叫什么名字?”瑰雪说着,就在老活死人的胸膛坚定而有力地划了一个大口子,她还啧啧地说道:“活死人,也是有痛觉的吧。”

“啊……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每次他出现的时候都穿着黑袍,甚至就连他的相貌,我也没看过。”老活死人惊骇欲裂,却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生怕惹恼了眼前这位刽子手,刚才不可一世的猖獗,早就不知飞哪里去了。

“难道,他就没有什么特征?你别给我耍花样!”瑰雪有点不耐烦,又是一刀划在了它的肚皮,噗啦一下,肠子都欢快地溜了出来。

“有!有有有,我知道他也是个活死人,你能不能饶我一命?”

“除此之外,你还知道点什么,统统给我说出来!”

“没有了……你……”

它还没说完,瑰雪就已经手起刀落,咔嚓一下,她手持着菜刀,干脆利落地把老活死人的脑袋从脖子处一分为二。

这个场面,从瑰雪说要杀活死人开始,我就不停地在脑海里上演了无数遍,从来没想过,死亡就这么突如其来地发生了,搞得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甚至过了很久,我都处于短路的状态之中。

直到瑰雪叫我在房间里看看,有什么可以引火的东西,我才懵懵地迈开犹如千斤重的脚步。我无法反驳瑰雪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想要活下去,就要杀死眼前这个老活死人。我也无法定义活死人与活人之间的区别,但是我认为,有思想的东西,都应该理解为活着。可是,为了自己的立场,随意掠夺对方的生命,就真的是正确的吗?或许,这就是人性吧。

在一个角落里,我找到了一桶煤油,大概有七八斤重的样子。

瑰雪在茅屋中里里外外都淋上了煤油,我说她要是烧了房子,南村里正在搜索我们的活死人一定会察觉。她胸有成足地笑了笑,指着太娟说她难道不认识出去的路吗?别忘记了我们手中还有个活地图啊,等它们追来,我们早就远走高飞了。

我正想说不找到轮盘,是不会出去的,太娟却畏畏缩缩地说:“我,我没离开过南村,不知道出去的路。”

……

“你居然没出去过?”瑰雪一脸的不可置信。

“咳咳,瑰雪,那啥,咱们还没找到,嗯,轮盘呢,这么走了,就等于白来了。”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几乎都把人家往死里带了还不知廉耻地开口,我都有点看不起自己。

“什么?还想找轮盘?你不要命了!总之本大小姐是不会去的了,你就死了这份心吧。”瑰雪勃然大怒,摩拳擦掌的,仿佛恨不得就给我一巴掌。

她这人刚认识还不觉得什么,逐渐深入地接触她以后,才会慢慢地了解到,她的个性有时候简直就是像个发情了的犀牛,脾气暴躁得不可理喻。

看了一眼她手里的菜刀,想了想,我还是壮着胆子说:“你可别忘记了,咱们是立了血誓的,你可不能反悔。”

瑰雪听了就是一顿,随后就像泄了气的皮球,颓然地道:“枉我聪明一世,居然被你给套住了,行,算你狠,本大小姐就算把这条小命搭上,也帮你找回轮盘,总行了吧?”

“嗯,我没啥要求了。”我琢磨了一下,还是觉得脑袋空空的,想不出任何办法,于是对她问:“你有什么对策?”

“呵呵呵,对策?”瑰雪哼了一声,把菜刀扔到地上,说:“我们掉头返回南村,先把剩下的活死人杀个干净,再抓住神秘人索要轮盘了。”

“你太蛮干了,这不是摆明要回去送死吗?”我愕然不已,满以为她会有个折中的法子,没想到却是要硬抗,她能干得过它们吗?如果能,她也不至于带着我逃命了。

“我正想问你呢,还想着回去,不是想着小命都不要了?到时轮盘还是在神秘人手里,而你却是要见阎王爷了。”瑰雪一脸轻蔑,头一侧,干脆就不理我了。

“你们不用回去,轮盘,我已经带来了。”

一道声音突兀响起,把我和瑰雪还有太娟,两人一活死人吓了一大跳,瑰雪反应极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的腰间里掏出了手枪,大喝地道:“是谁!”

“是我,李大福。”

话音刚落,李大福的身影便出现在门口之中。

他浑身湿透了,也和太娟一般,皮肤变成了青灰色,还有皮肤表面,那些密密麻麻的尸斑。我见到他,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纵然之前不止一次看到活死人的异样。

“只有你一人?难道你也是来送死的吗?”瑰雪向前两步,无意之中就把我护在了身后,拿过我手里的枪,对准了李大福。

李大福嘿嘿一笑,道:“怎么,不久前还叫我福伯来着,现在就要拿了我的老命?给,这是轮盘!”

说完他一个甩手,一件物事就朝着我们飞来,瑰雪手急眼快,一把接住了,她递给了我,说打开看看。

我接了过来,挺沉的,这是一个浅绿色的布包,我打开拿出来一瞧,是一块直径三十公分,青铜材质的圆形铜牌。好像是一位能工巧匠手工打造组合而成的,为什么说是组合呢,因为它其实是由大到小的八个圈组成,每个圈上面都刻满了玄之又玄的花纹图案,和我胸口的戒指花纹同出一辙,之所以称作是轮盘,应该每个圈都能转动。中间有一个孔,不用想,一定是放青铜戒指的了。

“小虎,跟我走,福伯带你出去!”李大福对我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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