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女生约爸爸去“天星小轮”幽会的事之后,妈妈回了新西兰。爸爸在证监会找了个新工作,然后爸爸、弟弟和我三人住进了香港大酒店,准备等一间公寓空出来就搬家。爸爸说这个酒店是香港最好的酒店之一。酒店里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三个不同的餐厅,和一个酒吧。在酒店大堂的洗手间里,站着一个中国女人,她把白色小毛巾递给客人,然后指指一个银碟子示意客人给小费。
我们住在酒店10楼。我和弟弟住一间房,爸爸一个人住在隔壁。虽然我那时才9岁,在九龙小学念书,但每天都要一个人带着弟弟上下学。一开始我很害怕,因为坐车要坐很久,但渐渐地我也就习惯了。
以前,妈妈每天早上都很用力地给我梳头,梳得我很痛;可现在我从不把头发梳到底,所以头发打满了结。有时候妈妈给我们打电话。每当我问起她什么时候回香港,她总是只说一句——
“乖乖听爸爸话。”
爸爸下班回来之前,酒店的保姆会照看我们。她允许我一个人出门。有时候我在海运大厦的商店里转悠,或去“时思糖果店[1]”买棒棒糖,要不就去书店买文具。有时商场大厅那里会上演中国木偶剧,我就翘着二郎腿坐在前排看。我是那儿唯一一个洋人小孩。
我听不懂那些木偶扯着京剧似的尖嗓子在讲什么,但我能听出它们是高兴,生气还是难过。我喜欢看他们从那个小小的舞台一头移动到另一头时,漂亮的绣花袍子在身后像波浪一样翻腾,头上华丽的凤冠珠光宝气,摇曳生姿。
当音乐突然加速,直至琴瑟和鸣鼓乐喧天,我就知道戏已经接近尾声。那声响振聋发聩又激动人心,听得我心跳加速。
还有的时候我就在尖沙咀的街上转悠。路上总可以看见些好玩的东西,比如商店门口的小佛龛,祭台上装满了沙的罐子里竖着一把把粉红色的香。有时候早上在上学路上,我看见店主们把香点上,祈求一天好运。我望着那缕芬芳的轻烟袅袅升起,而那柱香则消散在一片细细的烟灰里。
路上有一个人,我叫他“半只脚”。他每天搬个红色小板凳,坐在一堆摊在人行道上的报纸杂志后面,从早坐到晚。他没有一双像样的鞋子,左脚穿了一只塑料拖鞋,右脚什么都没穿。他的右脚更像一只没有手指的拳头,脚跟以下除了一团肉块以外什么都没有。有一次他注意到我在看他,故意抬起那只脚亲了一下。我看到,他只有可怜兮兮的几颗牙齿。
除了“半只脚”,还有个白胡子老头在路边卖表带、棉花和指甲钳。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长的指甲。他左手小拇指的指甲像一把锋利无比的小型钢刀一样伸出来。我正想着他干嘛不把那东西剪掉,就看见他用那把“刀”把一块小小的电池从手表后面挑了出来,顿时恍然大悟。
路上还有一些老婆婆:有些戴着斗笠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用扁担挑着成筐的碎石,或用坚硬的竹笤帚扫去沙土。天黑了以后,总有个我奶奶一般年纪的婆婆带了块布摊在汇丰银行的大理石台阶上,在上面放上一排塑料梳子,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喊着“5块钱两把!”
酒店的门童喜欢拿我练习英语,所以每次我跟他们讲话的时候都讲得很慢。他们拍拍我的金发说“真漂亮”。他们总是笑容可掬,也爱开玩笑。有时候他们从要拿去顶楼套房的水果篮里拿出一片水果给我,而如果我在游泳池完成一记漂亮的跳水,或是在水下憋了很久呼吸,他们都会在旁鼓掌欢呼。
其中一个名叫艾迪。他每天都会来我的房间,检查那个我爸爸说绝对不能碰的小冰箱。我坐在床上,看着艾迪把冰箱里的每一样东西都点一遍,点完一样就把它从清单上划掉。等他看到东西一样不少,他就会说一句“没问题”。
爸爸下班回来后,我们会等到弟弟睡着以后才出去吃晚饭。有时候我们会去一家叫做“香味屋”的餐厅吃自助餐,他们那儿有全世界各国料理,我可以选我喜欢的吃,还能来上一瓶姜汁汽水。
有的时候我们不出门,而是待在他的房间里,他喝着小酒,聊起他喜欢的诗和看过的好电影。他告诉我,他17岁的时候,发现他爸爸死在客厅的椅子上。他还说,妈妈现在只是需要“冷静一下”,他们肯定会和好的。
我想我姐姐,也想我妈妈。我每天都想她们。我想知道妈妈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带上我和弟弟。有时候弟弟在睡梦里还要找妈妈。有时候他问我,我们是不是要永远住在酒店里了。
后来,我开始从小冰箱里拿东西,尽管我知道爸爸不许我这么干。艾迪并不总是每天都来检查,况且我觉得他应该不会注意到冰箱里少了一块巧克力棒。而当我发现他没注意到以后,我胆子更大了,而且开始玩花样。我把可乐罐上的拉环粘回去,这样他就不知道里面的可乐已经被我喝了。我还把弟弟的乐高积木塞在空的瑞士三角巧克力盒子里。
吃东西的感觉很棒。我喜欢吃饱后心满意足的感觉。我喜欢用食物让自己不去想爸爸妈妈将要离婚的事,不去想从今以后我要住在哪儿。
一天我回到酒店,发现艾迪正在重新往冰箱里装东西。这下我可真闯了大祸,但他什么都没说。我默默地等着爸爸来教训我,但是他也没有。于是我越拿越多,然后把糖纸和空罐子藏在衣柜最上面的橱里。
我的肚子变得滚圆。爸爸给我买了条紫色的新裙子,但我的肚子还是整个挺在外面。
“不许再吃布丁了。”他说。
后来的某一天,爸爸被叫去前台,他们递给他一份账单。他说肯定是他们搞错了,但听到他们说没错时,他抓起我的手拖着我上楼,要我给他看我的秘密柜子。当他看见整个柜子里塞满了空的可乐罐头,巧克力包装纸和蜜糖花生的袋子时,他叫出声来。
“天哪!”
他把一堆一堆的垃圾丢在床上,整张床不一会儿就被垃圾铺满了。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半月我都没有零花钱。艾迪到我的房间来把冰箱腾空了,然后彻底停了它。
不久以后,爸爸告诉我和弟弟,我们要回新西兰去和妈妈姐姐一起住。
“那你呢?”我问道。
“我得留在这儿工作。”
“那我们什么时候回香港?”
“我也不知道。”
在我们走之前,他在酒店房间里给我们拍了张照,照片里我顶着一头打满结乱蓬蓬的头发,而弟弟则戴着一副啤酒瓶底那么厚的眼镜,手上拎了个只剩一只手的泰迪熊。
回到新西兰,妈妈没什么钱,所以我们必须住在一套拥挤的二居室出租房里。弟弟和妈妈睡一张床,而我和我两个姐姐睡着另外一个房间里。妈妈必须出去工作。她开始重操旧业给人做头发,但她不太喜欢这个工作。她说她结婚的时候以为爸爸会照顾她一辈子。一天晚上她说我们明天下午茶的时候要吃“甜甜圈”。我还以为是在中国面包房里买的那种美味的金黄色面包,结果却发现“甜甜圈”根本不是面包,而是羊和牛的内脏。有时候我们也吃牛羊的脑子。妈妈把那堆恶心的,像是谁的呕吐物一样的东西泡在一碗盐水里,然后把它做成肉饼。
爸爸想尽办法试图挽回妈妈的心。他每天晚上给妈妈打电话,还在电话那头给妈妈放尼尔·戴蒙德[2]的民谣。很快电话账单变得非常昂贵,我们的电话被停,我们不得不开始用马路对面的公共电话。
我开始去新的学校上学,但是我知道没多久我的爸爸妈妈就会复合,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到我们以前在香港的生活,所以我并不想让自己太适应新的环境,以免以后舍不得离开。爸爸每次回来看我们的时候我都很开心,我还听见他跟妈妈保证说以后再也不花心了。他带妈妈去烛光晚餐,还留下来过夜。但是有一次妈妈在他皮夹里找到一张中国女人的照片,就把他赶了出去。等后来他走了,妈妈说她恨中国女人,因为她们总是装出一副娇滴滴的样子。
我拿了妈妈让我买书的钱,偷偷跑去乳品店买了一袋什锦软糖和一大块焦糖巧克力,然后站在店门口把它们吃完。
再后来,妈妈又和一个男人好上了,于是我们搬到了萨默菲尔德的一间房子里,而我则是第6次转学。这个男人在伍尔斯顿的一间橡胶工厂上班,离过婚,带着三个都已经成年的孩子。妈妈和这个男人决定结婚的时候,我故意问他们我要不要改跟他姓。
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爸爸的音信,我非常非常想念他。后来我们收到从伦敦、瑞士和哥本哈根寄来的明信片。我把它们收在一本老相册里,在下雨的日子里拿出来翻看。我试着去想象那些漂亮的酒店,各种各样的食物,和第一次见到一个陌生地方时那种兴奋的感觉。
我仔细研究他龙飞凤舞的字迹,发现他的字里爱加些华丽的圈,字体向左倾斜,发现他写的“i”上从来不加点。
注释:
[1]See's Candies,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著名糖果品牌。——译者注
[2]尼尔·戴蒙德(Neil Diamond)20世纪60到80年代美国最为成功的流行歌手和创作人之一,整体风格属于典型的民谣+流行摇滚。——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