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喝光,把人爱够
“我曾经非常喜欢你”
很多年后的同学会上
他对我说
“我都不知道呢!现在呢”
“好像不喜欢了”
“喔”
真好
这样我喜欢你
就能比你喜欢我长了
第52届金马奖现场,一身校服扮成林真心的林志玲,拉着王大陆转了好几圈。
“你怎么没长大呀!”
王大陆说:“可是我长大会变这样。”
镜头一转,是《我的少女时代》的片段。
那个喜欢了她十五年的男孩,在屏幕上轻轻说着,好久不见。
林志玲害羞地捧着脸颊回应着。
——好久不见。
那时候,我在听刘若英的《我们没有在一起》。
突然就觉得歌词莫名地契合——
你一直说的那个公园已经拆了
还记得荡着秋千日子就飞起来
慢慢的下午 阳光都在脸上撒野
你那傻气 我真是想念
……
世间有种很纯粹的感情叫“识于微时”。
谁都有过年轻平凡、碌碌无为的年纪。因为平凡,不须面对攀缘而上的凌霄花与处处生危的刀枪斧钺。
林志玲与言承旭相识时,都是台湾凯渥旗下刚出道的新人模特,面貌尚未经过雕琢,一如璞玉。
林志玲充其量只是个容貌清秀的学霸女孩,而言承旭,因为担负着家庭重担,显得腼腆青涩。
那条路走呀走呀走呀 总要回家
两只手握着晃呀晃呀 舍不得放
你不知道吧 后来后来我都在想
跟你走吧 管它去哪儿呀
……
彼时,两个年轻人带着两张满是胶原蛋白的脸蛋四处工作,也无暇多顾及爱情。但总有一刻,是想牵住他的手不想松开的吧。
在开往下一个工作地点的车里,她靠在他的肩头歇息,好像连工作也变得有滋有味。在吃着路边摊的时候,看着她小心翼翼吹着汤的侧脸,似乎关东煮也和世间佳肴没什么两样。
林志玲说,她最爱小王子。言承旭就攒着钱带她去日本箱根的博物馆里,看童话里的小王子。却没想到故事的结尾,就像小王子和玫瑰。
深爱。深爱且疏离。疏离且不语。
那时候小小的你还没学会叹气
谁又会想到他们现在喊我女王
你哈哈笑的样子倒是一点没变
时间走了 谁还在等呢
……
记得是在上小学的时候,连门口的零食铺都突然开始卖《流星花园》的光碟。印刷模糊的劣质盗版碟就挂在对开的门两边,铺货之广,让人以为整条马路上只有音像店。
言承旭突然就变成了王子。这对年轻人显然还无法适应彼此角色的转换。
后来林志玲坠马,言承旭写道:公主生病的时候王子在打仗,王子说他不管了,他要放下战争去看公主,但战友说,外面枪林弹雨,所有人都在看你的动静。
年少时已知“人言可畏”,本就是人生之大哀。但他还是去了,可是公主的病床前,有了其他的男人。他不由分说地把所有的心疼与关切,扭曲成为质问与争吵。
年轻时,我们用自以为对的方式表达爱情,并不在意对方是否能听得懂。花花世界里,有更多足够成熟的人,懂得善用人言,察人脸色,衬托得少年更加形貌青涩。于是,分手在所难免。
可是呀 只有你曾陪我在最初的地方
只有你才能了解我要的梦从来不大
……
二〇〇六年的亚太影展上,林志玲和言承旭同屏,两人尴尬地握手。在《快乐大本营》上,林志玲看到了言承旭的片段,还是忍不住要泪流满面。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唱完骊歌还有下次再见,也以为所有的分离,不过像是今天放学我们挥手再见,明天又能一早再见。
但许多离别,说了再见也不会再见。今年,言承旭公开了女朋友张熙恩,许多媒体用了标题“不再等待林志玲”。我自以为言承旭在这个时候公开女友,是出于对林志玲的保护,他一定也不愿见到这样的标题捆绑。
毕竟我们不能希冀世间的每个人都是徐太宇,这样的等待对于爱情也太不公平。只是大家都是俗人,对于相爱过的人都抱有“破镜重圆”的期待。
我不知道林志玲或是言承旭后来还有没有再去过日本箱根,故地重游,怀想故人。冥冥中想起那个有关小王子的童话,想起那朵失落的玫瑰。
但就这样默默怀揣记忆而彼此祝福前行,也很好。
我知道你也不能带我回到那个地方。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明朝再遇,期你同行。
再听刘若英的这首歌,突然有些想要流泪:“你说的那个公园已经拆了,你再也不能带我回到那个地方。”
以为分开后,至少还有约会的地点,可以睹物思人,但迁去的建筑,就好像错过的时光。
既然如此,不如趁着阳光正好,把酒喝光,把人爱够。
那个越来越难哄的小男孩
我的外公,学的是暖通专业,毕业于同济大学——全中国这个专业排名最高的学校。
暖通这个专业,在我的理解里,大概就是做供暖通风、空调系统之类的什物。
放在如今,这绝对算是根正苗红的高才生。可是,试问六十年前,哪有人会用空调和供暖?这又是一个怎样寂寞的专业?
那个志存高远的小伙子日夜不休地汲取着知识的养分。可图书馆里翻译的德语文献、精心描摹的每一张设计图,都是他的国家咬着牙也做不出来的东西。
那时的他,有没有在某一刻,感受到某种袭上心头的绝望?
曾经有一次,听家属楼的邻居大伯说,外公在设计院的退休晚会上,握着新来的名校学生的手,老泪纵横,一遍又一遍地说着“你们赶上了好时代啊,你们要感谢国家啊”。
那位尚且年轻的学生,一如平日里的我,拗着手指用力地挣脱了出来。
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国家。那是国家要他去做的,那是国家要他忍受的孤独,他觉得很荣耀。
而那时候,我笑他傻。
——题记
1.他明明很害怕死亡,却想装作不在乎。
外公住在设计院的家属楼。那是一栋阴冷潮湿的老楼,剥落的电线裸露在墙外,路灯时常亮不起来。亏得整栋楼都是设计院退下的老将,路灯坏了,他们就弄个梯子,拿着电笔,颤颤巍巍地爬上去把电线接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能修路灯的人越来越少。路灯坏了好久,都没人来修。
我从学校回来看他,他说:“小囡,你帮着做个事好吗?楼下的灯好久没亮了,你扶着梯子,我爬上去看看。”
我说:“以前不是二楼的赵爷爷弄吗?我们住顶楼,下去不方便。”
他叹了口气,装着很不经意地说:“你赵爷爷,年前走啦!”
可我知道他在意。
福建的风俗,是在逝者出殡时,锣鼓声大噪。本来他每日必要晨练,只要听到殡葬的锣鼓唢呐,便借着各种理由躲在房间里。
看见别人送的花圈摆满家属楼走廊,他总远远地躲着。
但凡兄弟姐妹去世,他观不了殡葬礼,连在墓园里走一圈都推托。
楼下常把电闸拉上的乐呵呵的赵爷爷走了,邻居家换过灯泡的周叔去年病逝了。
他不知道自己的那盏灯还能亮多久。
故人西去难舍下,他执着不走,在老屋里守着风烛残年,大概也因为那些老去的楼道、乍暗还明的孤灯,好歹还留个生者的印记。
前些年,外公开始研究养生,印了好多关于养生的书。老学究的做派,一份一份订好,让我数好了,一共十七份。他乐颠颠地去分给他的老朋友。
回来的时候,我见他还揣着一份,就问是不是我没数好。
他搔搔头。
“那个……就是那个锦芳哪……没吭声,就这么走了……”
薄薄的复印纸,被他揉得起皱了。
“可惜了,本来这书里还有教怎么治肝癌的呢……可惜了……”
2.我不敢告诉他,那段历史好多人已经忘记了。
去年的抗战胜利日大阅兵,我在网上放了一段录制的视频,内容是外公边看大阅兵,边高唱《歌唱祖国》,似乎觉得自己唱得不够壮烈,还边唱边拍着大腿,啪啪地做着伴奏。
大阅兵那天,我睡醒时,电视里已经在放飞和平鸽了。但我一点也不紧张,我知道在之后的一周里,自己还会无数次地看到完整版的重播。
果然,之后的一周里,外公护着遥控器,任是谁,他也不让挪开中央台。
猎奇心总是让人愿意相信颠覆自己的既往思维的言论。小时候,第一次上国外的网站,看到那些与之前的认知相差甚远的言论,顿觉自己以前受到了欺骗。
总觉得,自己的祖国虽好,但比起外国的“月亮们”,又有些不够好。
每次去旅行,若去北京,外公要问我有没有去天安门;去江西,要问我有没有去井冈山;去江苏,要问我有没有去雨花台烈士陵园;去浙江,要问我有没有去嘉兴南湖。
听得多了,我连随口欺骗都懒得,每次都用烦躁的语气回呛他:“没有!没有!都没有!”
外公通常是哦一声就走了。
我觉得他的论调太老派,于是在他面前,有意无意地摆出一副针砭时弊的模样。
“你知道国外的创意园多棒!我们的要是有它的十分之一就好了!”
“你看国外的版权意识多好,如果我在国外就不会被抄袭了!”
他有时拍案而起:“胡扯!”
我拿最新的国外周刊给他看,他气得吹胡子瞪眼。那时候,我笑他落了时代。
直到后来,我在他摞着的表面覆有层层灰的书堆底下,看到了他老战友的旧照片。老战友早已入土,而外公带着他的照片,活到了白发苍苍。
我突然开始知道他执着的是什么。
——如果今天的这一切都没有用,当初的那些牺牲,又算得了什么呢?
兄弟们半生戎马,换来江山和睦。而今无处铁蹄,处处莺歌,人们却嗤之以鼻:不过是理所当然。
我曾陪他去看了那位战友,那一刻他眼睛里的苍凉,突然让我不忍看。
祭酒一杯,而我该怎么告诉你,你已经被人遗忘。
3.他固执地想证明,自己还有用。
我害怕他发现,我已经长大。
外公到了晚年,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就喜欢炒股。
外公炒股不像别人那样炒的是乐趣,他每天一早就开始观看晨间证券分析,在笔记本上逐条记下理财师的话,像个听课的好学生。每天开市后,就整个人贴在电脑桌前,连午休时间都不懈怠,晚上还要听晚间的证券分析。日程安排得比任何一个学生都紧张。
我这样一个理财废物,实在是不能理解那红红绿绿之间跳跃的数字有什么巨大的魔力。
有一次,他硬要霸占我新买的电脑炒股票,说在新电脑上,字体大、亮度好,选新股快。
我不乐意,非要让他用自己的电脑。
他竟像个孩子般闹起来,说若不让他用,他就要自己一个人大老远跑去证券市场。
后来我屈服了。外公坐在我面前操作电脑,像一座渐渐萎缩的肉山。
我这才意识到:他老了,像是变成了一个需要我奖励糖给他的小男孩。
每次我回去把钱拿给他时,他总说“不用,我炒股,我有钱”。
大概吸引他的不是股票本身,而是那种“我还有用”的心理暗示。他像个邀功的老将,在说着“你看我多棒”,“你看我多能干”,来掩盖他渐渐老去的事实。
所有人都知道,那个曾经很厉害的人老去了。
只是我不想让他知道。
他参加老年活动还要揣一包糖回来,以为我会很高兴。
我没告诉他,那已经是很久以前,在我还很小而他还很年轻的时候的事情了。
他去参加老年活动,我就站在门口,等着他回来,等着他迈着小步急急地走到我面前,满是皱纹的大手拢在背后,一脸笑容。
“小囡,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蛋糕?”
“不对,再猜。”
“口香糖?”
“不对,再猜。”
“是糖。”
“对咯!是糖,是糖……”
如何才能拥有“恋爱力”
1.
我上大学的时候,同届有一个女神苏苏。
美其名曰“女神”,是因为她身边追求她的男孩从来没有间断过。
我恰巧住在她宿舍的隔壁。这种感觉就像天上的仙女儿冷不丁地降在你的周围一样,光彩夺目,把你衬托得像只丑小鸭。
我曾经一直以为她身上的“女神气”大概是天赋异禀,取决于一张漂亮的脸和凹凸有致的身材。
后来发现并不是。她身上喷涌而出的“恋爱力”,可以牢牢地激发优质荷尔蒙。不仅是男生,连女生靠近她的时候都能够被吸引。
苏苏性格好。这种好性格不是仅仅用“乖巧”就可以形容的,是别人同她在一起会感觉到一种舒适感。“如沐春风”这个词说起来容易,但真正让你听到她的话如同在耳边搔痒的又有几个呢?
2.
苏苏是个浑身充满正能量的姑娘,无论谁跟她在一起都能被引导到生活的正面。
她曾经交过一任很奇葩的男朋友,吝啬得不行。听说近郊的商场新开业做活动,每一个去的人能用一毛钱买一个鸡蛋,每人限买二十个,他就拖着苏苏欢快地去了。
听说那天现场排成长龙,队伍从商场收银台排到店门口。
两个人排了大半个小时,被骚乱的人群几次冲散,才拿到了四十个鸡蛋。苏苏把够吃一周的鸡蛋拿去给朋友,就连隔壁宿舍的我们也沾了光。从煎蛋、煮蛋到洋葱炒蛋,她在朋友圈里炫耀着新学的厨艺。
后来,她回想起这个前男友的时候也是一副并不介怀的口吻,说确实觉得有些无语,但是感觉队伍也不长,聊着聊着天也就到了,不拿二十个鸡蛋太扫兴,不如拿回来一起分享,也是幸事。
她就像能够纾解压力的小橡皮人儿,和她谈恋爱就像冬天里多了一个小火炉,再冰冷也变得温暖起来。
3.
苏苏的“恋爱力”还体现在她极富有生活情趣。我想,大概没有人会拒绝那种把什么日子都过成诗的姑娘。
苏苏不算是爱好广泛,但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她开了一家网店,平时做一些小工艺品,像是古风的小簪子、胶塑成的手镯、暖暖的奶油手机壳。原材料价格不贵,设计重在用心。
我们大学的宿舍是要在楼道里统一投币打热水的。有段时间苏苏在玩胶,一下午我就看她提着热水瓶里里外外跑了好几趟。
后来她把成品发上朋友圈,我们也来了兴趣,便去请教她要怎么做才好。她倒是很热心,就开始给我们展示原材料和做法,并告诉我们哪些细节亟待改进。
而我们在做了个残缺不全的半成品后,就完全没了兴致,集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