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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段恋情

俾斯麦的特点是精力充沛,有才干,务实和喜好揽权。这些特点在他的第一次政治活动中就得到展现。从这一次尝试开始,他迅速而顺利地夺得胜利,而这次胜利又从此转化为他追求新境界的动力。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波美拉尼亚乡间的小乡绅队伍里,虔信派忽然变得很时髦。老塔登及他的妹夫路德维希·冯·格拉赫、路德维希的兄弟(是一位军官,也是君主的宠臣)、老普特卡默、皮尔萨赫——他们都是军官学校的学生,后来在自由战争的时候都成了军官——都在柏林改信了这个新教派,又把这种新教带回了波美拉尼亚,不再信奉自由宗教。他们带回了与他们思想一样的牧师,在家里、乡村里讲经布道,佃户们听了已改变信仰。他们忏悔、开会,在区里听到有人愤怒地或好奇地谈论他们,就十分高兴。

玛丽·冯·塔登是一位秀美的女子,过于健壮活泼,易动感情,喜爱音乐,重欲,却用虔诚来做掩饰。她读让·保尔和布伦塔诺,会弹门德尔松的乐曲。作为莫里茨·冯·布兰肯堡的未婚妻,她认识了他的朋友俾斯麦,那时俾斯麦正在考虑到亚洲旅游。她是爱俾斯麦的,但不肯承认。他则因为她是朋友的未婚妻而对她十分尊重,对此她只能装作很高兴。“他仪表堂堂,外在和内在的光彩,越来越打动我;但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又常感觉到如履薄冰,好像随时会摔落水里。”在她看来,俾斯麦不是一个天才就是一个魔鬼,我们可以从她的言辞中做出推论。玛丽·冯·塔登从波美拉尼亚寄给俾斯麦十几封信,可惜未能到手一观。这里引用的一封就是流传下来的唯一一封。一个家境良好、易动感情的女孩子碰见了30岁的俾斯麦,她心里所想都能在这封信里读到——在波美拉尼亚人的眼中,俾斯麦是一位世人瞩目的人物,但在这个少女心中,他却是一个魔鬼。

玛丽·冯·塔登是一位虔信派的小姐,她试着像个妹妹那样对待俾斯麦。在她、她母亲与俾斯麦的一次长谈后,她写信给她的未婚夫。“我从来没听过什么人会像俾斯麦那样坦白又条理清晰地鼓吹他的不信教或泛神主义……你当然知道奥托的不愉快的看法,他自己也不喜欢这些见解。他的确是一个爽直的人,这性格很好。他十分畏惧相信,他把苦与乐看得很淡,他也有莫名其妙的烦闷和无所事事的感觉。他说:‘我知道我没有信仰,我要怎样才能真的相信呢?上帝得亲自把我抓紧,不然的话,至少也要在我的心里塞满信仰,而不是让我自己费力,也不需要我的同意!’他的脸色有几次黑了又红了,却没能拿定主意离开,虽然他曾答应过要到附近赴宴,可还是留在了这里,十分用力地辩论……这样被刺激,奥托显然是很快活的,爱情已侵入了他的灵魂……你是十分了解他能够怎样慈爱,他现在就是这样。我曾千万次想亲自对他说:‘奥托!奥托!开始过一种新的生活吧!抛弃你那些不守规矩的行为吧!’”

我们的朋友俾斯麦已受过一番宗教拷问,他现在就像16岁时一样,以合理主义为他的武器。但是他也表现出基于激情的全部骄傲,和不肯费心做事(这是他基于官场生活的经验得出的结论)、不肯做能确保升官的事的一面。他认为令他归附上帝是上帝自己的事,就好像在他的私心里,请他出去当官是国王该做的事。随后他忽然变得慈爱,几天后又回到讨论里来,这时旁人评价他是宁静的,喜欢沉思,认真,偶尔因为太认真而着急。

他也曾附和这位秀美而多情的女子。为了她,他曾在她的未婚夫写来的信里得到许多乐趣。她的未婚夫布兰肯堡这时已改信新教派,说他自己的这几封信里写的是:“一个带着对基督教少年般的狂热的朋友写的信,会像一阵很密的雹子落在你那颗尚未皈依的心上,带着极其真挚的向往。”布兰肯堡前后曾三次写信给俾斯麦,却从没收到回信。俾斯麦决定要重拾信仰,要通读新旧约圣经,要向人坦白自己的想法。玛丽身影的出现常在这些行为背后,因为她很想要和“这个波美拉尼亚的远方俊才”做朋友,还说“人们认为他是一个蛮横骄矜的人,但他是这样动人的一个人呐。”她曾送给“她的莫里茨”一朵深蓝色的花,他很快乐地戴上了——同时她又送给俾斯麦一朵深红色的花,心里很明白自己这么做的原因。

在五旬节那天,这对未婚夫妇在园亭里商量,要对俾斯麦有所激励。他们给这个不信教的人看了一封信,出自一个患肺结核的女子。这个女子暗恋着俾斯麦,表示如果俾斯麦不能改变宗旨相信宗教,她没法安心死去。之后布兰肯堡写来一封充满赞美的信,里面有许多郑重其事的话语,说那患肺结核的女子已经死去,可是死前“并没能得到对你的灵魂将不至于流离失所的确信,……啊!你如果能看到这死者是怎样的在为你的灵魂而祈祷”。俾斯麦对此事的回答没有留传下来,因为后来布兰肯堡为政治斗争而一怒之下把这些答复撕毁了。但是在他又写给俾斯麦的信中,有两句话是这样的,“你为什么而流泪?当我读你的信时,我自己的眼里也莫名地含着眼泪,奥托奥托,你所写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后来俾斯麦承认,这些事对他触动很大。但是不久他就不写信了,因为他的傲性决定了他不能受人的怜悯,不愿被人分出等级,更不愿被别人置之不理。总而言之,他不愿意再提这件事。

落在石头地上的雨是很容易被吸收的。我们可以理解俾斯麦听见暗恋他的那个女子的死讯时为什么会落泪,虽然他是个愤世嫉俗的人,是个男子汉,却也是个容易为情所动的人。甚至对重要的政治策略做出决定时,他也容易落泪,后来发生过几次类似事件,足以证明。遇到这样的事,他不可能不表达自己的情绪就让它这样过去。俾斯麦一生都受制于一种奇异的迷信,像他那种个性的人,迷信是通往信仰的必经之路。他一生都很迷信,当有任何特别幸运的事发生在他身上时,他心里总把它当作天意。对于他的最后一次订婚,他曾写道:“我以前曾怀疑有天意,怀疑我是否是天意眷顾的人。可这次我出于激情而不由自主定下的婚事却不明所以地没能成功,于是我不再怀疑有天意了。”虽然这样说,他的怀疑主义的思维依旧活跃。有一次在海上遇到大风,他为此在写给他父亲的信里说:“有几位夫人晕倒了,有几位在哭哭啼啼,而在男客人的房间里,只听见一个不来梅商人在祈祷。而这个商人在我们还没遇上飓风之前,好像更关心他身上穿的背心而不是上帝。……不论怎样,我们的性命好像是因为这个商人的祈祷才得以保存下来的!”当玛丽·冯·塔登举办婚礼的时候,放的烟火很多,引燃了村子,把整个村子都烧完了。有几个信仰虔诚的人说,这时候祈祷比泼水重要得多。俾斯麦引用克伦威尔的话讽刺他们说:“我的孩子们,你们应当相信上帝,还有,千万别把火药弄湿了!”接着,他骑马去救了一夜的火。第二天有人辩驳说,不能允许售卖火灾保险,因为有了火灾保险,就夺去了上帝令人惧怕、进而使人注意品德的一个方法。俾斯麦反驳说:“这是纯粹的亵渎神圣,因为上帝绝不会用这种愚蠢方式使我们向善。”

不久,波美拉尼亚有许多人纷纷议论说,俾斯麦是布兰肯堡夫人的爱人。其实这二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不轨,他们常在一起,谈的都是浪漫主义等。他十分推崇拜伦;她却更喜欢让·保尔,虽然俾斯麦并不喜欢。不久,她有身孕了,俾斯麦就不再频繁登门拜访。玛丽写道:“让我告诉你最近的一些事吧,因为你不再经常来看望我们了。S小姐来了,她是个很俗气的人;……后天我要去一个美术茶会,那里会有读书、祈祷等活动,还有波罗酒。”他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应付这个小社会,因为他在其中如鱼得水,并且能获得他需求的智慧和好的活动。他说这“就像一种家庭活动,而我正是这家庭的一分子,这就好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

虽然这样说,但俾斯麦处在这个小社会里,神经也还是躁动不安的。当他出去散步时,他会突然间感到一阵阵的苦闷。随便两句不相干的话,也会令他勾起愁闷之情。玛丽曾写道:“你知道,如果握手时他发觉对方的手很有力量,他都会觉得苦闷。”玛丽有时戏弄他,用两只玻璃杯敲得叮咚作响,他会请求她停手,还说“这声音多么凄惨啊,听到它会使我回想起霍夫曼写下的故事,有个鬼魂被囚禁在一把提琴里”。

有一天,俾斯麦在布兰肯堡家里遇见了一个名叫乔安娜·冯·普特卡默的姑娘,她不是玛丽那种可爱的类型,身材瘦小,皮肤略黑,是意大利人的后裔。她面容和气,两只灰色眼睛流露出热诚。她与玛丽最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秀雅,她的自然,她感情的热烈。她不是会思前想后的那种人,很容易被情所动,只要一打定主意就很难改变。如果她爱上一个男人,她就会无条件地崇拜他,不求任何回报,甚至乐于为他牺牲自己。而她所求的是这个男人为她指明方向。她能够给她的恋人的,是一个可以避风的安心港口。

俾斯麦,这个许多女人都喜欢的怪物,在她看来,正是她所需要的指南针。她不在乎他这个人信不信教,也许她有过暂时的不放心,因为玛丽给她的信里曾提到“你的自相矛盾并不得罪他,因为他喜欢坦白的人。至于你预测他将来会改变自己的信仰——事实上,他心里觉得自己已经改变啦。但是像他这样的人,向着那光明之处的奋斗是缓慢而艰难的,长期藏在心里,别人是看不到的”。

玛丽的这几句话把俾斯麦描写得很透彻,她把他比作一条冰封的河,要一点点地,带强迫性地来融冰,才能将这条河解冻。她十分了解他那谜语一样难以猜测的性情。以前他要当堤防官的原因,就可以在玛丽的话里找到谜底。他之所以担任这个小官职,其实是为了方便听易北河春汛时河水澎湃的声音,看汹涌的河水冲过河道,亲手规划这凶猛的河的流向,就好像他后来规划政治策略及他自己的人生一样。

俾斯麦从波美拉尼亚搬到易北河边,不是简单的迁居。他的父亲虽然大口喝着雪利酒和波打酒,还是死去了。于是30岁的俾斯麦就得到了易北河边的申豪森庄园,他搬了过去,把尼朴甫出租。尼朴甫是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几百年里都是俾斯麦家族的领地,如今要出租,他心里十分难过。“附近的所有田地、水、老橡树都好像也在发愁似的。我办完了好些棘手的事情,在日落时,就到时我所喜爱的各个地方去辞行。在这些地方,我曾沉静地度过多少光阴!如今我却要抛弃它们了。有一处地方,我本来想在那里盖一座新房子。我仿佛能看见一匹马的骷髅躺在地下,这是我忠诚的坐骑‘加立巴’的遗骸,我骑它有七年之久,走了不知多少英里(1英里≈1.64米)的路,它有时候走得很神气,有时候却不然,有时走得很快,有时走得很慢。我回忆起骑马经过的丛林、田野、湖泊、房屋,仿佛将我以前生活的图画一幅幅重新展开欣赏,一直到我还是个在那里嬉戏的孩童的时候。”

“雨水落在草木上了。我看这日落看了那么久,心里的凄切追悔都要溢出来了。如今我追悔我少年时将睿智、财产、健康都看得无足轻重,茫然无视地为求一时欢乐而糟蹋掉了。……当我回到房子里的时候,我觉得极其愁惨,我亲手种下的每一棵树,那棵我喜欢躺在树下草地上的老橡树,好像都在责怪我不该这样把这里拱手让给外人。工人们更为此责怪我,现在还聚在门外,列举他们如果受制于租客,会带来的种种痛苦……他们纷纷告诉我,他们已经在我父亲手下干了多少年,其中较老的人禁不住流泪,此情此景,我自己几乎也滴下泪来。”

他写下这样动人的语句,有几句简直就像诗歌一样,不由得使人追忆起歌德离开他的避暑亭园时说的话。我们不能不问自己,既然这样痛苦,俾斯麦为什么要离开尼朴甫?是因为缺乏钱财,抑或是因为想住更好的房子?都不是!他之所以离开,是被野心所驱使。

因为他父亲去世的时候,俾斯麦正与上文所说的社会阶层亲密往来,那时他30岁,他认为少年任意恣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心里出现一种新的愿望,也可以说第一次有这样的愿望——将他自己的潜力用在更为广阔的世界里。他的这个愿望引导着他后来五十年的人生,仅有极少数犹豫游离的时候。当时的时代背景使得他趋向于为国效力,最开始的选择是在家世限定的贵族界。他的计划在萨克森更容易实现,那里的堤工局在议会拥有席位。这件事唤醒了俾斯麦沉睡多年的感觉,觉得他与这条河的命运息息相关——他苦心经营,终于把这种感觉变成事实——从易北河堤走个几步,就可以到达议会。这时候有一位虔信派能帮他打通关系,再入官场,去当东普鲁士的钦派委员。但俾斯麦在申豪森写信给他的哥哥,说他并不愿意接受这个职位。

“我虽然可以接受东普鲁士的那个职位,按部就班得到升职,但是我不论被分派什么差事,开始看着好像都不错,一旦就职就觉得不怎么样了,事情太繁重,太无味,等等,这是我的不幸所在。如果我接受东普鲁士的职位,结果也会是一样的。萨克森的堤防官和议员位置——我敢说我必定会被选中的,已经够我忙的了,而且同时我还能兼顾自己的产业……我做的决定是首先偿还我的债务。”同时他也很看好当议员的前程。占着他要争取的议员位置的那个人,健康每况愈下,他听到那人的医生诊断,说顶多还有三四年活头。“星期六在拉特诺有个舞会,我不想去参加,因为我没有居丧期戴的手套。”

他盘算过机会大小,得到能再做一任堤防官的承诺,确信自己会被选为议员,又了解到现任议员的寿命,有了这许多筹备之后,就想法子挤走现任堤防官,虽然他自己有着因故意擅离职守而被免职的黑历史。俾斯麦一面寄出一份求职报告,一面设法减轻他的产业所应纳的治河费。他找到一条古老的规章,提议堤防官必须由自己的地产与堤防有直接的利害相共的关系的人担任。他还找出几百年前的一宗旧案,就是因为这条规章而逼着他的祖先只能交换产业。他做这些事为的是令他得到自己要求的这件差事更加十拿九稳,另外也是指出这样的举动有法可依。最后也有利于他的邻居们,即他如果能从无能之辈手上夺取这个席位,将对他们有益处。我们却要明白,他这样做更多的是要保护他自己的产业,减轻他应付的费用,还能使同阶层的人都晓得有他这个人,并且对他表示欢迎。他的最终目的是要当地方行政长官和代表。

俾斯麦的特点是精力充沛,有才干,务实和喜好揽权。这些特点在他的第一次政治活动中就得到展现。从这一次尝试开始,他迅速而顺利地夺得胜利,而这次胜利又从此转化为他追求新境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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