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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5)

对罗依的审问进展得十分艰苦。这种黑道上的人是不会轻易把家门里的事情吐露给警方的。但是中午我们那两位审讯专家回家时仍然带回一些成果。罗依承认他在冯世民的公司里做事。这次从香港到北京是按公司的安排,来找潘小伟谈谈,向他询问意大利小提琴的下落。罗依说这把小提琴是冯世民的财产,被潘小伟的大哥潘大伟巧取豪夺。在事实面前罗依承认他在潘小伟白天离开天龙饭店以后,到饭店总服务台冒充尼格拉斯取了潘小伟交到那里的客房钥匙。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见他持有饭庙的房卡,也就是住房证,就把钥匙给他了,疏忽大意没有仔细验对房卡上的姓名和房号。罗依拿了钥匙打开潘小伟住的房间,搜了潘的行李物品,没有找到小提琴。小提琴虽小,但也不是个好藏好掖的东西。在他搜完行李的时候,恰逢客房服务员开房打扫卫生。罗依向我们承认随便进入他人房间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虽然未曾偷拿半点钱财,但他仍表示愿意接受警方处罚。

罗依交代,那天傍晚他在自己房间里听见斜对面潘小伟的房间门声响动,便在门镜中偷看,看见潘小伟提着行李从他门前路过往电梯方向走。猜想这位少爷要溜,于是赶紧跟踪上去。潘小伟是先他一个电梯下楼的。等他追到大门口时潘小伟已经不见踪影。他没想到晚上碰见楼层的服务员,竟然知道潘小伟的去向。他马上表示可以代服务员去港华中心送还潘的钱包。服务员开始不肯,说不麻烦了,自己下班正好路过去一趟就行。他当然知道服务员送这一趟钱包自然会得到不薄的小费,于是就拿出了两百块钱塞给服务员,说是替尼格拉斯先生表示感谢,服务员马上就把钱包给他了,并且告知了潘小伟的房号。

罗依说他是九点半钟赶到港华中心的,他到407房间找潘小伟交涉,发生争执,潘动手用桌上的茶壶砸他头部,以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从时间上看,罗依恰恰是在我们上楼找潘小伟的前几分钟进入潘的房间的。

海岩:潘小伟不是偷偷来大陆避风的吗,天龙帮居然马上知道他的动向,派人追踪而至,可见神通广大。

吕月月:潘小伟到北京避险,是他大哥一手安排的,做得极为缜密。但是黑帮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扑朔迷离。潘小伟的行踪是怎么被天龙帮探知的,至今我们都不清楚。

海岩:我看潘小伟的照片,面相上倒是清俊单纯,像个学生。没想到出手这么狠,三下两下就把罗依撂平,不愧为黑帮子弟!

吕月月:在审罗依之前,也就是那天的当天晚上,伍队长和刘保华审了潘小伟。潘小伟的说法和第二天罗依说的,完全不一样。潘小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真实姓名,也承认了此次北京之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天龙帮的加害。他说他离开天龙饭店搬到“港华”,是因为发觉被人跟踪,他的房间也被人翻动。他以为换个地方住就万事大吉了。不料在他快离开房间时服务员送来了他早上交洗的西服。其实这西服中午就洗好了,但服务员并不送回房间,因为只有等到客人回来了再送才可能得到小费。潘小伟付完小费又忙着收拾行李,行色匆匆地忘记带走付小费时拿出的钱包。恰恰是这个钱包暴露了他的去向。他在港华中心下了出租车就拿不出车费,他已经身无分文。出租车的司机以为他是骗子,揪住不放,把车横在饭店门口不走。在饭店打公用电话都要钱,于是他求助饭店的大堂副理打电话到天龙饭店询问钱包的下落。没料到这个电话把罗依给招来了。罗依送来的不是钱包,而是一根很细的钢丝绳。他假冒饭店服务员说是送一个访客留言,赚开了房门,进门就用细绳扣住潘小伟的脖子想把他勒死。结果不巧勒在了下巴上,就差这么一寸,潘小伟侥幸活命。挣扎之中,抓到桌上的茶壶给了罗依一下,开了罗依的瓢儿。大概也就是这时候,我们来了,敲门,潘不敢应声。他当然不敢应声,我们就自己开门。这时候潘小伟是惊魂未定,顺手抄起一个立式衣架,谁进去他打谁,薛宇第一个进的,潘小伟一看不是服务员,又能开门,准不是好人,然后薛宇就轻度脑震荡了。

海岩:那你们分析,究竟潘小伟说的真实呢,还是罗依讲的真实?

吕月月:当然是潘小伟的真实。第一,合情理;第二,我们在现场发现了那根细钢丝绳;第三,潘小伟的下巴上确有一条钢丝绳勒出的红印,他不能没事自己勒自己吧。

从已经发生的全部情况分析,我们判断,天龙帮派罗依追到北京,首先是要找那把提琴。他们大概怀疑潘家把提琴让潘小伟带出香港了。当罗依发现提琴并不在潘小伟手中以后,就决定除掉潘小伟,大概至少以此能再次向潘家显示天龙帮的法力无边吧。天龙帮和罗依本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过分小看了潘小伟,以为他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学生,手无缚鸡之力,一捅就得死。没料到潘小伟能置死地而后生。

海岩:有一点不知你们后来有没有搞清楚,这把小提琴究竟是潘大伟在古董商那里买下来的,还是真的如罗依所说,是从冯世民手上巧取豪夺的?

吕月月:根据后来我们调查掌握的情况,琴是潘大伟从古董商那里直接买来的没错,但是在这两年潘冯两家的势力较量上,潘家越来越处于劣势。为了和天龙帮修好,潘大伟在去年把这把小提琴作为寿礼送给了冯世民。可不久前天龙帮的一个小兄弟叛变投靠了潘家,不知轻重地偷了这把小提琴作为给潘家的见面礼,激怒了天龙帮,无论潘家怎么解释,还是爆发了一场大火并。火并虽因偶然误会而起,基础还是积怨多年的利益冲突。由此看来,罗依的交代也不是无中生有。

海岩:那这两个人,潘小伟和罗依,你们怎么处置呢。

吕月月:罗依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地点又在北京,中国政府有司法管辖权,后来这个案子结束后,罗依被依法起诉,怎么判的我不知道。

海岩:潘小伟呢,怎么处理?

吕月月:潘小伟没有犯罪,我们不能对他采取任何法律措施。他在香港也没有任何案底,也就是说,算是个清清白白的人。一个清清白白的香港同胞来大陆旅游观光,那当然只能让他回饭店住。于是问题来了,我们想通过他找到小提琴的线索,所以得看住他不能让他跑了,可又不能任意限制他的行动自由。

海岩:可不是嘛,现在是法制社会,潘小伟又是香港同胞,我想象得出是很难处理的。

吕月月:在审完潘小伟以后,我们把他送回港华中心饭店,当然,给他换了一个房间,加强了楼层的保安措施。下步拿他怎么办,得请示。伍队长让刘保华赶快整理出对潘小伟的审问笔录,当然,写在文字上应该是“讯问”笔录,因为他并不是作为犯人或者被告人或者是被我们采取了刑事措施的人接受问话的,所以不能用“审”字,应该用“讯问”两个字,说明他最多是证人的身份。刘保华那天没回家,连夜整理讯问记录,以便第二天如果要对罗依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时候,好向市局或检察院报材料。伍队长则让我跟上他去找处长,这时候大约是半夜两点多钟了。

处长家住在奶子府。奶子府你知道吗?就是靠近灯市西口那边,离天伦王朝和国际艺苑饭店挺近。处长就住那儿一栋六层高的宿舍楼里。

我们到的时候,他因为已经和伍队长通过电话,所以早从床上爬起来在客厅里等我们。伍队长先把这一晚上的情况和潘小伟的交代汇报了一遍,处长抽着烟听着,听完了没表态,先笑着问我,是不是头一回见这阵势,犯怵没有?我说还行吧,队长说月月表现不错,一点没犯怵,就是手里有杆枪见着42人就搂不住火了,那小子举着衣服架子是吓傻了你没看出来吗?我要不拉住你你非把他崩了不可。我说,队长我不至于那么不懂政策吧,我根本没怎么的他,可你看他对薛宇下手多狠。队长说噢,这点我倒忘了,他打了薛宇你心疼了,所以你要替薛宇报仇伸冤是不是?我说不是不是,不是那个意思。同志之间这么长时间在一块儿都是战友了,就像上前线打仗,战友的牺牲最能激发对敌人的仇恨……队长说得了得了你别越描越黑。

处长问:“怎么,月月和小薛不错?”我说没有,就一般朋友。队长说他们俩还行吧,小薛挺喜欢月月,月月呢,女孩子嘛,拿点架子。我说我有什么资本拿架子呀。海岩,我不知道你懂不懂女孩子的心理,一般都不习惯别人当面议论自己。可那天我们两个头头儿这么说我,我感觉挺好,他们论年龄都是我的长辈,他们议论我的时候,口气、表情,都很真诚,挺温暖的。我现在回想起来,感觉挺好。

后来处长言归正题,问:“对潘小伟你们有什么想法,怎么处理?”

队长说:“目前要继续查清小提琴的下落,潘小伟这根线不能撒手。”

处长又问:“人住在饭店里,你们打算怎么控制?”

队长说:“潘小伟目前主要是想摆脱天龙帮而不是摆脱我们,他要避免冯世民的追杀,也需要有我们帮助,而且作为当地警察,我们也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他提供保护。这就是所谓坏事变好事,要是没有今晚这场虚惊,我们今后保持和潘小伟的接触,并且做他的工作,还不方便呢。”

处长说:“那倒也是。”他又问:“老伍,这么说吧,你对做好潘小伟的工作,求得他的合作,查清小提琴的下落,有几成信心?”

伍队长说:“五成。”

处长一瞪眼:“五成等于没说。五成不等于说一半一半吗?!”

伍队长说:“我觉得潘小伟这个人,年轻,涉世不深,在跟他交谈时我观察,人也算比较单纯,不油。可能从小富贵惯了,所以有点少爷脾气,但从言谈举止上看得出是受过教育的,有文化。我想,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不至于一点情理不通吧。而且从香港警方提供的情况看,他从来没有参与过他家族的违法活动。也就是说,还没有陷进去,应该拔得出来。”

处长也很赞同,说:“你有信心就好。”又说:“我倒是担心,这小家伙对他们家族的事,知道多少,对这把小提琴的来龙去脉,知道多少。”

队长:“这就难说了,也许全不知道,也许全知道。”

从处长家出来的时候已经三点多钟了。处长基本同意了伍队长提出的方案,说明天再跟局里汇报汇报。我和伍队长坐进汽车,队长说先送我回家,其实我们队长人特别好,现在很难找到这样敬业的人。你想他总不回家他儿子伍冬冬怎么办,队长夫人去世好几年了,队长一直为了冬冬没有再续。他一做饭做一大盆,菜也做得多多的,放冰箱里,每天让冬冬自己热了吃。冬冬很可怜,我们队长这一点非常让人尊敬。

后来队长开车送我回家。我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后,本来一直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里。那年五月份我妈从老家到北京来看我,住在她同学家的一间多余的房子里,就在地安门那儿,那些天我下了班就到我妈那儿和她一块儿住。

海岩:在地安门哪儿呀?

吕月月:就在狗不理包子餐厅旁边一个胡同里,平房。我们那儿算是北京的贫民窟,全是危旧小平房或者违章建筑。又像是《水浒传》扈家庄里的盘陀路,分岔极多,进去你就出不来。队长送我到胡同口,胡同窄,车开不进去。我下车时队长突然叫住我,他说了一句话。我当时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这句话,断送了我的一生。

海岩:什么话?

吕月月:他侧着头看了我半天,说:“月月,这个案子,你要唱主角了。”

第4次谈话

海岩:月月,你昨天最后说的那句话,使我非常不解。你说你们队长的一句话就断送了你的一生,是不是太严重了?你是不是感到有很多人,包括你们队长在内,都做过许多对不起你的事,由此使你痛恨他们,甚至痛恨一切人。你昨天说的这句话让我想了一个晚上。我想象你这样一个大学生,又在所谓“国家机器”中工作,落得现在这样的地步——啊,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以你所受过的教育和训练,怎么会跑到那样一个夜总会里靠挣小费过日子呢。难道你觉得你的青春,你的事业、前途,在那个醉生梦死的地方可以体现吗?可以让你满足吗?我觉得你的过去和你的现在十分矛盾。按一般人的观念来推断,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去干这种近似于卖笑为生的工作,是不是一种自暴自弃呢?这个问题从我第一天见到你我就百思不解,直到你昨天说你们队长一句话就断送了你的一生,好像有点印证了我的分析。

吕月月:我不是自暴自弃。我从公安局辞职以后,没有工作,我外语不太行,去不了外企。可我又非常需要钱,你知道,在夜总会里一个小姐要是做得好的话,一个月不会少于一个巴掌。

海岩:五千。

吕月月:对。没人恨钱。像我现在,每月光租这间破破烂烂的房子,就得八百多块。

海岩:当然比你在公安局挣工资多多了。可你觉得干这活儿有意思吗?以后年纪大了怎么办?

吕月月:谈不上有没有意思。挣钱嘛,没办法。我最怕的就是陪客人喝酒,最多的时候我一晚上喝二十多杯白兰地,人都紫了(苦笑)。有时候真是把苦胆都能吐出来,还得去陪。一个晚上我就能为夜总会老板挣几千块甚至上万块,我这钱挣得不容易,是拿命在挣。

海岩:就一直这么挣下去?挣钱是你的生活目标吗?

吕月月:等挣够了,找个地方隐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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