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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在尼克松的白宫里的官衔,也就是我因盗用公款、作伪证、妨碍执法而被捕时所担任的职务是:总统青年事务特别顾问。我的薪水是三万六千元一年。我在行政大楼的地下一层里有一间办公室,不过没有秘书,这办公室正好是在他们为尼克松总统策划夜盗和其他罪行的办公室的下面。我可以听到头顶上有人在走动,有时还在高声说话。在我自己这一层,我唯一的同伴是取暖和空调设备,还有一台我想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可口可乐机。我是唯一光顾这台机器的人。

是啊,我成天阅读大学和高中的校报和杂志,还有《滚石》[1]和《蝲蛄》这两份刊物,以及一切宣称代表青年说话的东西。我把流行歌曲中的政治性话语分门别类。我想我之所以能够担任这一职务,主要是因为我在哈佛的大学时代也曾经是个激进派。那是从大三开始的。我担任过共产主义青年团哈佛支部的联合主席。我担任过激进周报《海湾州进步派》的联合主编。换而言之,我是一个公开的,而且引以为豪的持证共产党员,直到一千九百三十九年希特勒和斯大林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为止。这使我觉得天堂和地狱结成了联盟来共同对付世界上软弱可欺的各国人民。从此以后,我又成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半信半疑的拥护者了。

在我们这个国家里,有一阵子做共产党员是完全被允许的,因此我做共产党员并不妨碍我在哈佛大学毕业后得到罗兹奖学金到牛津大学去进修,在此以后还在罗斯福政府的农业部里谋得一个职位。特别是在大萧条时期,眼看有一场争夺天然富源和市场的大战就要发生,一个年轻人认为——不论男女,不论有病无病,年轻年老,胆大胆小,有才无才,人人都有机会工作,并且能够、也应该按照他或她的简单需求得到报酬——究竟有什么不对,要引起如此反感呢?只要让世界各地的老百姓掌握了全世界的财富,解散了他们各自国家的军队,取消了他们的国界,只要他们从此以后互相以兄弟姐妹相待,甚至以父母子女相待,如果全世界各地的老百姓都这样,战争就永远不会再来。在这一博爱慈善的社会中,唯一被排斥的人,就是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想得到比自己实际需要更多财富的人。我有这样的看法,怎么就把我当作精神有毛病的人呢?

即使时至今日,我已到了悔恨莫及的六十六岁高龄,如果遇到有人认为将来总有一天地球上会出现世界大同,天下一家,我仍感到满腔同情。如果我今天遇到一千九百三十三年的我,我还是会对他同情和佩服得五体投地。

因此即使在尼克松的白宫里,我的理想主义也一点都没有消失,甚至在监牢里也一点没有消失,甚至在我最近的一个职位——拉姆杰克集团的家乡唱片部副总裁——上也一点没有消失。

我仍认为和平、富裕、幸福总是能够想办法实现的。我是一个傻瓜。

我在一千九百七十年到一千九百七十五年间担任理查德·尼克松的青年事务特别顾问,一天抽四盒没有过滤嘴的派尔马尔牌香烟的时候,没有人向我要过什么事实、意见或者其他什么材料。我甚至用不着去上班,我满可以把时间花在帮助我可怜的妻子打理她室内装饰的小生意上,她以我们在马里兰州契维蔡斯郡[2]的单层砖瓦宅院作为门面。唯一拜访过我在地下室下层办公室的客人是总统的“特别窃贼[3]”,我那间办公室里的金黄色墙纸尽被香烟熏黑了,而他们的办公室就在我的头顶上。有一天我咳嗽发作,他们这才发现有人就在他们脚下,可能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进行了实验,一个在楼上大声叫喊、蹬脚,一个在我的办公室听着。他们终于相信我什么也没有听到,不管怎么样,我反正是个不碍事的老笨蛋。在上面叫喊、蹬脚的那个,原来是中央情报局的特务,间谍惊险小说作家,布朗大学毕业生。在下面听的那个,是前联邦调查局的人员,曾经担任过地方检察官,福特哈姆大学毕业生。至于我自己,我已说过,是哈佛大学出身的。

而这个哈佛大学出身的完全明白,他写的不管什么东西,都不会有人看一眼,就同白宫其他文件一样,撕成细条,捆打成包,做废纸处理。但他仍旧就青年的言行写了二百多份周报,还加了脚注、参考书目、附录等等,应有尽有。在我写的材料中,结论多年来很少变化,我完全可以每星期把同一份电报发给白宫。这份电报可以这么写:

年轻人仍不愿正视世界裁军与经济平等显系根本不可能之事。此或因《新约》之故(请参阅《新约》)。

瓦尔特·F·斯代布克

总统青年事务特别顾问

每天在地下室下层做完了无益的劳动以后,我就回家去找我这辈子娶过的唯一一位妻子,那就是露斯,她在我们马里兰州契维蔡斯郡的单层砖宅院里等我回家。她是犹太人,而我却不是。因此我们的独生子有一半的犹太血统,他如今是《纽约时报》的书评家。他娶了一个夜总会黑人歌手,她带来了前夫的两个孩子,于是家里的种族和宗教问题就弄得更复杂了。因为那个前夫是波多黎各血统的夜总会滑稽演员,名叫杰里·却却·里维拉,有一次拉姆杰克集团在好莱坞的洗车场遭抢劫,他在旁看热闹,结果无缘无故地中了流弹死亡。我的儿子把他的孩子过继过来,因此法律上来说,他们就是我的孙子孙女,也是我仅有的孙子孙女。

日子照样过下去。

这两个孩子的祖母,我已过世的妻子露斯,生于维也纳。她们家在那里拥有一家珍本书店——那是在纳粹分子把铺子强占去以前。她比我小六岁。她的父母和两个兄妹在集中营遭到杀害。她自己被一家基督教徒藏了起来,后来在一千九百四十二年被查获,同那一家的家长被一起逮走。因此,她本人在战争的最后两年是关在慕尼黑附近的一个集中营里,最后被美军解放的。后来,一千九百七十四年,她在熟睡中死去——病因是心力衰竭,那是我被逮捕前的两个星期。不论我到哪儿去,不论如何狼狈,我的好露斯总是跟着一起去的。如果我对她的付出稍有钦佩的表示,她就会说:“我还能到哪儿去?我还能干什么?”

她可以当个出色的翻译家。她对外语能应付自如,而我在这方面就不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我在德国待了四年,但从来没有学会德语。而欧洲各国的语言,露斯无一不会,至少能说一点儿。她在集中营里等死的时候,就请其他被囚的人教她她原先不会的外语,以此作为消磨时间的办法。这样她就精通了吉卜赛人的罗马尼亚语,甚至学会了一些巴斯克语的歌词。她也可以当个肖像画家。那是她在集中营干的另外一件事:用手指蘸上灯上的烟油,把过往人的肖像画在墙上。她也可能成为有名的摄影家。她十六岁那一年,也就是德国吞并奥地利前三年,她在维也纳拍了上百个乞丐的照片,这些乞丐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受伤致残的老兵。这些照片出了集子,我最近还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发现了一本,让我又伤感又惊叹。她也会弹钢琴,而我则五音不辨。我甚至不能跟着调子唱“莎莉在花园里”。

我什么都不如露斯,你可以这么说。

到了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我开始不走运了,尽管我在政府中担任过种种高级职务,尽管我认识不少重要人物,但却哪儿也找不到一个体面的差使,这时全靠露斯拯救了我们在契维蔡斯郡受人冷落的小家庭。虽然她开始碰了两次钉子,情绪很消沉,但后来说起这两次失败来却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她第一次碰钉子是到一家鸡尾酒酒吧去弹钢琴。老板不要她,说她弹得太好了,他酒吧里的顾客“……欣赏不了这种高雅的情趣”。她第二次失败的尝试是给人家拍结婚照。照来总是有一种战前的阴暗气氛,怎么修版都涂不掉。好像整个婚礼宴会慢慢地要在战壕中或者毒气室中收场似的。

可是后来她当室内装饰家却成功了,她用水彩画来招徕顾客,为他们装饰房间。我当起了她的笨手笨脚的助手,给她挂窗帘、靠在墙边举起墙纸的样片、给她接顾客的电话、跑腿、取货、送货等等。有一次我把价值一千一百元的蓝色平绒窗帘给烧了。怪不得我的儿子从来不尊重我。

他哪儿有机会尊重我呢?

我的天——他的母亲这么操劳,努力供养这个家庭,省吃俭用,勤俭度日。可是他的那个失业在家的父亲,却总是不争气,碍手碍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最后为了抽支烟,把价值一大笔钱的窗帘付诸一炬!

哈佛大学的教育真是好!做哈佛大学出身的人的儿子真光荣!

这里插一句,露斯身材娇小,皮肤黝黑,颧骨很高,双目深陷,一头乌黑的直头发。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德国纽伦堡,那是在一千九百四十五年八月底,她穿着肥大的军用工作服,我还以为她是个吉卜赛少年。我当时是国防部的文职人员,三十二岁,以前没有结过婚。我在战时一直是文职人员,但掌握的实权比陆海军将领还大。当时我在纽伦堡第一次看到战争所造成的破坏,不禁大吃一惊。我是被派去照看美、英、法、俄四国的战争罪行审判代表团的膳食和住宿问题的。我在此以前曾在各地为美国士兵设立休养中心,因此对酒店的业务稍懂一些。

吃喝住方面,我在德国人眼里简直可以说是个独裁者。我的工作用车是一辆白色的默塞德斯[4]轿车,这是一种四扇门的敞篷车,前座有挡风玻璃,后座也有挡风玻璃。它还有个警笛,前挡板两头都有小插座,可插国旗。我当然插上了美国国旗。这汽车一定是年轻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它是集中营创始人海因里希·希姆莱当初不可一世的时候送给他妻子的结婚纪念日礼物。我不论上哪儿去,都有一个带枪的司机。读者可别忘了,我父亲就当过百万富翁的带枪司机。

八月间的一天下午,我坐车经过纽伦堡的主要大街科尼希街。战争罪行法庭原来在柏林开庭,如今要搬到纽伦堡来,只待我把一切准备妥当。大街上仍到处是瓦砾,正由德军战俘在清除,他们是在美国黑人军事警察炯炯的目光监视下干活的。当时美军仍实行种族隔离。每一支部队不是全黑的就是全白的。不过军官除外,不管什么部队一般都是白人。我当时没觉得这样的安排有什么不对。我对黑人一无所知。克利夫兰市麦康家的宅邸里没有黑人佣仆,我上学的学校里也没有黑人。甚至到我当共产党员的时候也没有同黑人交过朋友。

在科尼希街有个圣玛莎教堂,屋顶已被燃烧弹烧掉。在那教堂附近,我开着默塞德斯轿车在检查岗前停了下来。站岗的是个美国白人军事警察。如今文明生活既已开始恢复,他们的责任就是检查有没有可疑的人:不论哪一国军队——包括美国军队——的逃兵啦,仍然逍遥法外的战犯啦,趁战火逼近无人顾及而逍遥法外的疯子和普通罪犯啦,投降了的德军或者被德军俘获的苏联公民啦——他们如果回国去,肯定就会被关进监牢或者被杀掉。不过不管怎么样,凡是俄国人都得回俄国去;波兰人回波兰去;匈牙利人回匈牙利去;爱沙尼亚人回爱沙尼亚去等等等等。不管怎么样,反正都得回自己的国家去。

我当时很想知道军事警察用的是哪一种译员,因为我找不到合适的人为我工作。我特别需要精通三种语言的人,除了英德两种以外,还需擅长法语或者俄语的。这种人还必须诚实可靠,文雅有礼。因此我下了车,走近去观察他们是怎样进行查问的。使我意想不到的是,查问工作是由一个看上去像吉卜赛人的少年进行的。不用说,这就是露斯。她的头发在除虱站被剪去了。她身上穿的是军用工作服,没有部队番号的标志或军阶的肩章。她正在想方设法让一个由军事警察押到她面前的衣衫褴褛的人听懂她的话,哪怕是对方眼光突然一亮也好。看着她说话,真有意思。她恐怕已经换了七、八种语言,就像音乐师变换速度和音调似的那么从容自如。不仅如此,她还变更了手势,因此她的手总是跟着不同的语言适当地舞动。

突然之间,那个人的手也像她那样舞动起来了,他嘴里发出了与她同样的声音。后来她告诉我说,那个人是南斯拉夫南部来的马其顿族农民。他们找到的共同语言是保加利亚语。他尽管没有当过兵,还是给德军抓来了,作为奴隶劳工被派去加固齐格菲防线[5]。他一直没有学会德语。他告诉露斯,如今他要到美国去做富翁了。我估计他后来给遣送回马其顿了。

当时露斯二十六岁,可是由于七年来吃得那么不好——光吃土豆和萝卜,瘦的像根火柴棍似的不分男女。后来我才弄清楚,她才比我早一小时到这路障,是军事警察临时请她当翻译的。我问军事警察的一个上士,估计她有多大,他说大概“十五岁”。他以为她是个还没有变声的男孩子。

我把她请到我的汽车后座,问她详细情况。这才知道她那年春天刚从集中营放出来,才只四个月,出来以后却一直想方设法躲开一些原本可以帮助她的机构。她满可以住在难民医院里。可是她不想再把自己的命运交托给别人了。她打算永远孤身在外露天流浪,漫无目的,这是一种宗教式的病态的快乐。“没有人再碰我,”她说,“我也不再碰别人。我就像在空中自由飞翔的鸟儿。这样真美。只有上帝——和我。”

我对她是这样想的:她像《哈姆雷特》里温顺的奥菲莉娅,由于生活太残酷,使她无法忍受,于是就癫狂起来。我手头有一本《哈姆雷特》,为了重温一下我的记忆,就翻到奥菲莉娅在人家问候她但她不再能做出明白反应时所唱的莫名其妙的歌。

这首歌[6]是这样的:

我怎么能分辨,

你真正的爱情,

与别人的不同?

看他的纸帽和权杖,

还有他的鞋靴。

他已经死了,太太,

他已经死了;

他的头上是长青草的土堆,

他的脚边是一块石头——

如此等等。

露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千百万奥菲莉娅之一,在我的汽车里昏了过去了。

我把她送到设在帝堡的一家有着二十张病床的医院,当时这家专门为战争罪行审判的相关人员而开设的医院还没有正式开张。院长是我在哈佛时的同届同学,本·夏皮罗医生,他在学生时代也是共产党员。他如今是军医,陆军中校衔。在我上学的时代,哈佛大学里犹太学生人数不多。当时有严格的限额,规定每年招收多少名犹太人,名额很少。

“你把什么东西送来了,瓦尔特?”他在纽伦堡对我说,我当时手中抬着失去知觉的露斯。她体轻得像条手绢。“是个姑娘,”我说,“她还有一口气。她能说好几国语言。她昏过去了。我知道的就只这些。”

他手下的人正闲着:护士、厨子、技术人员等等。陆军向他提供最好食品和药物,因为日后会有高级人士来看病。于是露斯不花一文钱得到了地球上最优等的医疗照顾。为什么?我想主要是因为夏皮罗和我都是哈佛出身。

大约一年以后,在一千九百四十六年十月十五日,露斯做了我的妻子。战争罪行审判已经结束。我们结婚的那一天,大概也是我们怀上我们独生子的那一天,帝国元帅海尔曼·戈林骗过了绞刑手,吞了氰化物。

露斯换了一个人,这全靠维生素、矿泉水、蛋白质,当然还有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她在医院里住了才三个星期,就又是一个头脑健全、思维敏捷的维也纳知识分子了。我聘她当我个人的译员,到哪里都带着她。通过另外一个哈佛熟人,威斯巴登后勤军需署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上校——我敢肯定地说,他是个黑市商人——我为露斯弄到了全套的行头,奇怪的是没有人要我一文钱。毛货来自苏格兰,布料来自埃及,丝绸我想一定来自中国。皮鞋是法国货——都是战前的产品。我还记得有一双是鳄鱼皮的,还配有一只手提包。这些货色都是无法计价的,因为多年以来欧洲没有一家商店,而且在北美也没有一家商店能供应这样的好货了。尤其是,尺寸还正好是露斯的尺寸。这些黑市珍品是用加拿大皇家空军油印蜡纸的盒子装起来送到我办公室的。并由两个一言不发的年轻男子驾驶一辆前德军救护车送来。露斯推测其中一个是比利时人,一个像我母亲那样是立陶宛人。

我接受这些东西自然是我身为公仆的一件最严重的贪污行为,也是我唯一的一次贪污行为——直到“水门事件”之前。我做这件事完全是为了爱情。

露斯刚出院开始为我工作,我就向她展开猛烈地求爱攻势。她的回答有点奇怪好笑,又一针见血——但最主要是带有悲观色彩。她认为——而且我得承认她完全有权利认为——人性皆恶,不论是施苦行的人还是受酷刑的人,或是在旁观看热闹的人。她说,他们只会制造毫无意义的悲剧,因为他们智力不足以实现他们本意上要做的那些好事。她还说,我们人类是一种疾病,虽然患及的只是宇宙中的一星一点,但能不断蔓延。

“你怎么能向我这么一个女人求爱呢?”她在我追求的初期就问我,“我可是认为大家最好都不再生孩子,最好人类都不再继续存在!”

“因为我知道你并不是真正相信这一套,”我答道,“露斯——你瞧一瞧自己,多么的生气勃勃!”这是实话。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无不带有——至少是偶然的——挑逗的意味,如果不是为了论证人必须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挑逗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是多么的讨人喜欢啊!工作顺利进展的功劳被归于了我。我得到了本国政府的殊功勋章,法国授我荣誉团骑士勋位,英国和苏联都写了表扬信和感谢信给我。但是一切奇迹都是露斯带来的,不管出了什么差错,她还是能让每一个客人都乐意原谅。

“你既然这么嫌恶生活,怎么还能仍旧这样生气勃勃呢?”我问她。

“即使我想要孩子,我也生不了孩子,”她说,“我就是这样生气勃勃地活着的。”

在这一点上,她当然错了。她完全是猜测。她后来还是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很不招人喜欢的人,我在上面已经说过,他如今是《纽约时报》的书评家。

那次同露斯在纽伦堡的谈话继续进行。我们是在圣玛莎教堂里,距当初命运把我们带到一起的地方不远。教堂当时还没有恢复开放。屋顶已经又安上了,但原来的玫瑰花窗现在是用一块帆布代替着。据看守教堂的老头儿告诉我们,窗户和祭坛都被英国战斗机的一发炮弹炸掉了。从他一本正经的样子看来,那也是宗教的奇迹。我必须承认,我很少遇到一个德国男人对自己国家毁坏的这一切感到伤心。不管造成破坏的是什么炸弹,他谈论的总是炸得有多准。

“生活不仅仅是生孩子而已,露斯。”我说。

“我要是生个孩子,这孩子一定是个妖魔鬼怪。”她说。这话后来倒应验了。

“别管孩子不孩子了,”我说,“想一想就要出现的新时代吧。人类终于、终于吸取了教训。一万年来疯狂和贪婪的历史的最后一章,正在此时此地——在纽伦堡被记录下来。将来还有人把它写成书,拍电影。这是历史上最重要的转折点。”我相信这个。

“瓦尔特,”她说,“有时候我想你才只有八岁。”

“在新时代诞生的时候,”我说,“只能是这个年岁。”

全城各处的钟都敲了六下。在这齐鸣的钟声中添了一个新的声音。那是纽伦堡的一座老钟的钟声,不过露斯和我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是远处圣母大教堂里一座古怪的叫“曼林劳芬”的钟发出的深沉的“当、当”声。那座钟是在四百多年前铸成的。我的祖先,不论是立陶宛的还是波兰的,当时大概都正在抵抗伊凡雷帝[7]。

那座钟露在外面的部分由七个机器人组成,代表十四世纪的七个选帝侯[8]。根据设计,他们围着的第八个机器人,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查理四世,场面是庆祝他在一千三百五十六年把教廷排斥于遴选德国统治者之外。这座钟战时曾被炸毁,但一些在摆弄机器方面心灵手巧的美国兵在占领本市以后就利用业余时间修理它。我遇到的德国人大部分都意颓气丧,无心去顾及这座钟还走不走。但是它如今又开始走了。由于美国人的巧手,选帝侯又围着查理四世转了。

“好吧,”钟声消失后露斯说,“你们这些只有八岁大的孩子在纽伦堡这里杀了恶魔,千万不要忘记把它埋葬在十字路上,在他的心房上插一根桩子,要不然下次月圆的时候你们又要见到他了——”

注释:

[1]《滚石》(Rolling Stone)和《蝲蛄》(Crawdaddy):这两份都是美国知名的音乐杂志。

[2]契维蔡斯郡(Chevy Chase):美国马里兰州有名的富人区。

[3]“特别窃贼”(special burglars):这里指的是“水门事件”中潜入位于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安装窃听器并偷拍有关文件的5名尼克松竞选班底成员。

[4]默塞德斯(Mercedes):现译作梅赛德斯,即奔驰,全名是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

[5]齐格菲防线(Siegfried Line):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在其西部边境地区构筑的对抗法国马其诺防线的筑垒体系。

[6]这首歌节选自《哈姆雷特》第4幕第5场。

[7]伊凡雷帝(Ivan the Terrible,1530-1584):又被称为“恐怖的伊凡”,他是俄罗斯历史上的第一位沙皇,在他的统治下,俄罗斯帝国得以统一并强盛起来,沙皇大权独揽,地方势力受到很大的打击,中央集权制逐渐形成。

[8]选帝侯(electors):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查理四世于1356年颁布《黄金诏书》,根据这个诏书,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七个选帝侯在法兰克福城选举产生,且不再需要罗马教廷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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