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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家

我一直梦想的家是住在乡下农家似的小院,背山面水,左右或是草地斜坡,或是一带疏林。房子不要多,一小厅,一卧室,一书房。两边厢房可以招待朋友。院子要宽敞,种花,栽树,养一条看门狗,养一池野鱼。地面宁可是土,或铺一层青砖,走道则用卵石点缀,免得下雨的时候泥泞难走。地面不抹水泥,让细小的野草能从砖缝里探出头来。靠墙跟的地方,不妨留着些原来自生的青蒿、老鸹眼、狗尾草,甚至气味顶不好、带刺的果实还爱沾衣服的苍耳子之类,夏天或许能引来几只土蜂和一种瘦得像头发似的小蜻蜓。

为了遮阴纳凉,院子里不能缺少棚子。可是,是葡萄好呢,还是紫藤好?紫藤当然更漂亮,可葡萄能吃啊。搭丝瓜架子也是不坏的选择,艳阳下叶绿花黄,垂着细长的果实,随时可摘下做一碗丝瓜蛋花汤。丝瓜架子上还能放养两只蝈蝈,入夜听它们清远的仿佛来自“豳风”的鸣唱。如果记得那个坏脾气的艾讷居士,豆棚下正是读书谈古的好地方。事实上,有一种开深紫红色花,结深紫红色豆角的眉豆,整个植株都美,而色彩之明快,怕要胜过紫荆很多。

院墙用砖砌,顶上围成小槽子,浅浅的一点土,种大花马齿苋。只要有土,风一定会吹来一些野草的种子,一阵雨水后长起来。那些细小的不知名的草,看上去只是一点姿态,一点绿色,影响不到马齿苋。而且马齿苋凋谢之后,还得靠它们保持墙头的生机。即使到了冬天,彻底枯干了,形体不变,零乱的一小丛,也比光秃秃的墙头悦目。

过去的村庄,门前一定是一道河,一池湖水,至少是一个小水塘,否则洗衣洗菜和牲口饮水都不方便。有水,也许可以养几只鹅或几只鸭子,数目不要多,添些热闹就成。鹅的无来由的傲慢,鸭的仅仅是外表的笨拙,不妨当作人间喜剧看。鸡鸭都是自己养的,不忍食其肉,三只两只,权当宠物,实际比养宠物简单,还更实惠,起码可以拣几只新鲜蛋吃。

坐在土场上和坐在铺了大理石的门厅、坐在铺了厚厚地毯的房间的最大不同,是土场上的无穷生机,透过井水泼上去之后泥土散发出的气味,透过踩来踩去总也踩不死的小草,透过飘过的落叶和落花,透过匆匆赶路的蚂蚁,以及无数次的鸟鸣和虫吟,将你包围其中。我相信地气的说法,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命属土,赤脚或穿着软底鞋踏在土地上,我觉得舒适、快乐,而且自信。

有个朋友自小喜欢养花,做生意不久,积攒了一些钱,开始谈他的理想:在郊区买一块地,自己设计造房子,院子里假山流水,莳花饲鸟。后来他确实这样做了,并没花费太多钱。也许要买一些瘦漏透的怪石,也许自己带人去山里就能找到。我们曾经结伴去山里寻找过老树桩子做盆景,不难找,就是侍弄起来耗工夫。他爱好,自然有耐性,相信他能整出个模样,但后来始终没机会去看一看。

江南的庭院不是大盐商就是退休的官僚或乡绅世家修建的,寻常百姓哪里办得起。亭池楼阁,依次布置,我自然也喜欢,但知道此生无望。那么,我的院子里有两棵老树也就将就。我不喜欢那些高大挺拔、笔直得令人绝望的树,宁可它爱怎么分叉就怎么分叉,矮矮的,歪歪斜斜的,枝繁叶茂,易于攀爬。树下如能请人搬来一块大石头,光滑的那种,青白色的麻石,小孩子可以爬上爬下的,那就更完美了。

倪云林的平远山水,居的意味浓,所以亲切。石涛的山水,尤其是他的册页,比如《东坡时序诗意图》,比如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珍藏的《山水蔬果花卉图》,也是一样。看他们的画,你巴望自己就是画中人。可是有的画家,他们的画也真的好,不过那山水不是让你玩的,是让你敬仰的,因为那样的险怪、幽僻,还有高寒,了无尘俗气,只有得道者如高僧、隐士、老道,才经受得起。这样的画我也喜欢,同时佩服,但绝不敢动“假如有一天……”的念头,不过以此作为参照,知道人是有局限的,知道世上总有仰之弥高的东西,就算你所有的梦想皆已成真,前方永远有什么值得你盼望。

奢侈的家,假如允许幻想一番,而且不算矫情,我很羡慕刘松年《四景山水图卷》中的一段。那是一个大宅院,临水而建于高台上,背后山石荦确,奇峰突起。一道小桥通外,桥边一带围栏。院中大树参天,遮蔽了高台的一角。房屋半藏于树下,半露在日光和月光里。看到此图,每每想起苏东坡,觉得是他诗中的意思。其实苏轼恐怕从未如此豪阔过,刘松年似乎在无意中把他的精神写了出来,让我们今天还能对图感叹。

元人刘贯道著名的《消夏图卷》,最迷人的是画上的一片疏懒情调,尽管画中高士的姿态有些拿腔拿调。我想起小时候在乡下,夏天的味道不是别的,正是这样一种弥漫天地之间的疏懒:坐在门楼子里,爬在树上,坐在高坡的大树下,坐水边阴凉处的大青石上,在看瓜的棚子里,以及,最最随便的,任意一片草坡上,蝉声和阳光下不知疲倦地飞个不停的蜻蜓的翅膀一样明亮鲜艳,你在偶尔一阵轻风中暂入梦乡,醒来时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仿佛未曾移动,你难免惊讶夏日之长,如古经一样耐读,所谓日长似小年。

我这一辈子似乎与家无缘。念大学那几年,八个人挤一间屋,实在挤怕了。到熄灯时间,想多看几分钟书,想在日记上记下两句话,都不行。一切统一,否则影响别人。一个鬼精灵的同学,视力好得不得了,他的上铺靠窗户,熄灯后,他居然能够借着窗外路灯昏黄的一点光,看书,写日记,更多的时候,写诗。

那时想,毕业就好了,有工资,有自己的房间,可以尽情买书。一个人,看书看到天亮也没人管,没看完的书用不着合上,随手扔到哪里都行。

但毕业后的情形并不如设想的那么好。北京住房拥挤,独自拥有一个房间已经很难,何况一套,还要分什么卧室、客厅和书房?

慢慢地熬下来,一次次搬迁,四个人的宿舍变成两个人的,当然小多了。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结婚而另筑“爱的小屋”(这是他的原话),我竟然独自占了整个一间房子,我一生中空前绝后的一次!虽然那房间不过七八平米,两张单人床,一张写字台,一把椅子,差不多就满了。然而确实有了家的意思,主要的,就是完全的自由,完全的放松,无论做什么,不必给别人看。可以让朋友留宿,可以接待远客(自己到别人那里蹭一晚上)。

那么小而简陋的房间,很多人羡慕不已。女朋友来过周末的,嬉皮笑脸地求借一晚;教过的学生,蜜月旅游到北京,权把它当洞房;因为一个人住,相熟的朋友可以百无禁忌,半夜三更来敲门,只因为开夜车饿得发慌,来寻一包方便面(有鸡蛋更好)。

到纽约这么多年,租房子,不断地搬迁,一切从头来。起初是几个人合租,厨房公用,成了俱乐部,一块儿吃饭,聊天,过节也喝喝酒。后来自己租,一家子人,房间可以按功能分类了,还是太逼仄。又因是租的,始终感觉不安定,不知能住到什么时候,因此无心布置。心里说,暂时的,这一暂时,忽忽十几年过去,儿子就在这暂时中成长起来。小孩子,他想着放学回家,外出玩累了回家,家里有他的书,他的玩具,他的电脑。在家里,他自在,开心,放开胆子做他喜欢的事,夏天光着膀子、两脚搁在沙发背上姿态极为不雅地看书,冬天则缩在被子里。可我不应该却总是情不自禁地告诉自己,这是借居之地,随时不得不搬离的。真正的家的感觉,那种安全、舒适、自在、从容、温暖的感觉,始终没有。

如此求田问舍的计较,真可以让有志者嗤笑,所谓“怕应羞见,刘郎才气”么。可我不在乎。刘郎何人?刘禹锡说得好:得相能开国,生儿不象贤。至于他本人,何曾有过一天光明磊落的日子,又死得那么窝囊。

酒过三巡,人生的又一张牌翻过。酒有优劣,菜有精粗,是旷野秋虫唧唧,还是华堂琴声如诉;是衣香鬓影,还是冷月孤灯;是众口喧争,还是相对无言,到此季节,无论如何,都该有些微醺之意了。微醺中的念想,纵是在大哲人的脑海里,也不免带些孩子气吧。杜甫在成都,他是把万里桥西的草堂当作平生一大功业来经营的,看他不厌其烦地一封封写信(多半以诗代函),索取树苗,索取花卉,索取建筑材料、各项杂物,乃至于直接索钱,都是为了一个家。读他那些诗,说实话,我挺为他难过。但到了《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你才发现,杜甫,终于还是写《秋兴八首》的老杜,他的胸襟,断非常人能及。有时起床后,睡意未退,在屋子里走动,听一段曲子,翻翻画册上的画,总是想起在夔州的杜甫,想起他的“江上形容吾独老,天涯风俗自相亲”。纽约和夔州,冥冥中有什么天意不成,为什么总是摆脱不开?

前些天,读邓云乡写北京民俗的书,有一段写鲁迅买下、后来被周作人独占的八道湾四合院。提周氏兄弟是个引子,邓老先生的会心之处,只在四合院本身。他写书房糊窗纸的明净,窗下书桌的简洁,那种“斜阳却照深深院”的情调,令人悠然神往。要说对四合院我并没太多感觉,谈不上喜欢,而且它和我想象中的居处有很大距离,但邓云乡的描写仍然打动了我。一个人带着感情写其所爱,不可能不打动人心。四合院,也是很乡土的家啊。

在曼哈顿,走过帕克大道,走过中央公园西,走过上东城的第五大道,抬头瞥一眼那些美轮美奂的高楼,好气派的公寓,连看门人都仪态不凡。可是,这样天价的金屋,在我眼里,与其说是用来住的,不如说是给人看的。至于我,我想到的是九岁或十岁那年,床头墙上新贴上的一套年画,当时心中无限神往。那是一套印刷得很粗糙的四扇屏,或许是今人模仿的界画,画面颜色老旧,山水楼阁俨然,其中一幅上面,用赵字题了一首绝句,末二句是:

山中满地白云湿,

不是楼台不可居。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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