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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无从选择的选择(1)

居住之道

“四壁粗泥墙,大幅的毛主席像,几串红辣椒。再什么也没有了。”——该处陋室的主人就是《创业史》中的梁生宝。如此寒碜的空间固然是在表明那个时代的清贫,却也似乎是在竭力暗示房屋主人的俭朴。但依我看来,归根结底,它所能说明的还是梁生宝对于居住条件的无所欲求。至少,他不像父亲梁三老汉那样,始终梦想着能够住进“一座三合头瓦房院”。在梁三老汉那里,住宅等同于梦想,它几乎就是希望的全部;而在梁生宝这里,住宅仅仅是个暂时休憩的地方,无关紧要,他的世界永远在住宅之外。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巴什拉在《空间的诗学》中的一句话:“住宅庇护着梦想,住宅保佑着梦想者,住宅让我们得以安然入梦。”接下来,他还说道:“住宅在自然和人生的风暴中保卫着人。它既是身体又是灵魂。它是人类最初的世界。”没错,我们生活于大地之上,其实就是生活在住宅之中;如果不能说大地是无关紧要的,那又凭什么说住宅是无关紧要的呢?住宅是我们存在的方式,我们却常常只是把它当成了可以任意替换的工具。

的确,梁生宝认识不到,当他以为真正的生活是在住宅之外时,这意味着他的身体已经开始远离了自我的心灵。在他眼里,忙碌总是比休憩更有价值,而忙碌毕竟属于住宅之外的热闹,所以无论如何,住宅对于他是不具有任何吸引力的。梁生宝不喜欢休憩,自然也就不可能喜欢梦想。

今天的人们仍旧在像梁生宝那样忙忙碌碌,也仍旧在像他那样疏离着居住的真谛。我时常听见有人这样谈论起自己的住所:“那不过就是一个睡觉的地方而已。”一天当中的绝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是在这个“睡觉的地方”之外度过的。显而易见,住宅的意义在他们那里是多么的有限。不管是临时性的租客,还是永久性的房主,他们仿佛都不太看重身在居室里的时间。我想,应该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才会有大面积“蚁族”的出现吧。当然,许多人一定无法认同我的看法,他们更愿意将其归咎为住房资源的紧缺。然而,我所坚持的理解是,恰恰是因为有了针对这种所谓“紧缺”的迎合,有了对于居住起码意义的放弃,所以人们只能心甘情愿地选择成为蚁族。不是又有一种“胶囊公寓”被炮制出来了吗?这种明明是反居住的住宅缘何一度还备受大众的欢迎呢?难道它证明的不是人们关于居住意义的无知抑或无视吗?这样的寓所之于居住者已经不是什么庇护而是囚禁了,躺在这样的空间里,除了那一连串接近坟墓的梦魇发生,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希望的梦想会光顾?蚁族也好,胶囊公寓也罢,那首先亏待的不是居住者的身体,而是他们的精神。我以为,一旦某个人的精神被固定在了蜗壳里,无论他后来再拥有多么宽敞的空间,身体都注定不再可能获得舒展的机会了。

人们要么喜欢抱怨住房太紧缺,要么喜欢抱怨房价太昂贵,就是不知道抱怨自己太不了解居住的真谛。由于不了解居住的真谛,结果房屋被我们当成了外在于自身的赤裸裸财富,节节攀升的房价进而变成居住意义的重负。由于不了解居住的真谛,结果我们对于住宅的要求仅仅是它的位置是否足够便利,让越发集中的人群肆意吞噬着个人独处的空间。正是源于远离了居住之道的这种认识,我们的住宅不是过于密集,便是距离大地过于遥远。总之,住宅被我们设计成了隔绝于自然的样子,酷似某种刻意的自我放逐。采光、通风、地气以及周边环境等一切与自然息息相关的因素,都被我们视为理当向便利让步的择居条件。即使已经开始富裕的人们终于讲究起了居室的装饰,却一不小心便轻易将它打造成了酒吧、舞厅或者是宾馆的模样,唯独没有居家的感觉。居住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们好像还是一如既往的茫然。

海德格尔说:“所谓人存在,也就是作为终有一死者在大地上存在,意思就是:居住。古词bauen(筑造)表示:就人居住而言,人存在;但这个词同时也意味着:爱护和保养,诸如耕种田地,养植葡萄。”居住言说的是存在的真理,它依偎着大地,蕴藉着爱与眷恋的深意。设若没有对住宅的爱,也就不会有对故乡和家庭的爱。荷尔德林有两行诗句是这样的:“充满劳绩,但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按照海德格尔对此的阐释,栖居就是作诗,作诗就是栖居。无论怎样,那都是关乎诗人的事情。而梦想不恰是诗人的创造吗?那么,居住又如何离得开梦想呢?既然离不开梦想,休憩自然就是不可忽视的了。于是,我们是不是也该提醒那些疲于奔波的人们尽早回家?那是休憩的时间,也是梦想的时间,更是同自己相处的时间。只有在这一时刻,我们才能借助于那有限的空间体验到自由的无限。

对了,这个时代不是又出现了所谓的“宅人”吗?这是一群了悟了居住之道的人吗?不,他们的“宅”不论是从形式还是从内容着眼,皆无异于一种孤立于自然的自恋式禁锢,他们是自我的囚徒;而居住的实质则是自由地栖息于自然之中。所以,一处真正的住宅毫无疑问是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四处要有花草树木,要有虫鸣鸟啼,甚至还要有溪流河湖……或者,如诗人海子所憧憬的那样:“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是,这样的房子似乎只能到乡村那里去找寻了;而放眼望去,我们的乡村却又正在迅速地消失……

越来越年轻

一位女士在二十五岁的时候便开始成天惊呼:“天呐!再过五年我就三十岁了。”仿佛三十岁是她的人生大限,弄得她很是有些惴惴不安。三十岁生日真正到来的那一天,她的天却并没有轰然塌下,但“我都已经开始奔四啦”从此又成为她的人生口头禅。惴惴不安的神情愈演愈烈。终于,就在四十岁生日到来的前一天,因为受不住抑郁症的昼夜纠缠,她只好跳了楼,彻底结束了对于衰老的恐惧。警察在她的睡衣口袋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四十岁永远别想靠近我!”这么看来,她也算是成功了吧。

这里提到的这位女士既非出自小说,也不是选自什么电视剧,而就是活生生的一个现实案例。其实,如今和这位女士有着共同想法的女性绝对不在少数,不同的只是她们大多没有选择跳楼而已。不知从何时起,努力留住年轻竟成了女人们的风尚。她们把白发焗上颜色,把脸上的皱纹拉平;为了不让这皱纹产生,她们甚至求助于医疗手段在皮肉之下注入硅胶或者植入丝状金属。于是,整张脸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表情。年轻似乎是暂时留住了,可那张脸却变得虚假了。人们总是抱怨这个时代的假货太多,殊不知,这个时代的人都已经有许多假的了。那么,这样的年轻又有何意义呢?仅仅是为了给别人的眼睛看看吗?

每每见到那二十几岁的母亲吃力地怀抱着婴儿娇喘吁吁的样子,我就不能不回想起当年我七十多岁的姥姥提溜着两个孙子健步如飞的情景。尽管她们才只有二十几岁,那又能说她们比我七十多岁的姥姥更年轻吗?这样的年轻岂不真的就是虚假?没想到,一向信奉眼见为实的人们,在这个极度崇尚视觉文化的时代,经受的却是空前逼真的欺骗和愚弄。然而,对于视觉的迷恋好像已经让人习惯将虚假当成了幻觉,久而久之,这幻觉又转化成了某种有意的自我麻醉。只要看上去年轻就好,哪怕这年轻并不代表真正的实力。

再说,科技的日益发达又在不断加剧着人们的幻觉。那些得益于这种手段将衰老进行表面延缓的女性,或许以为自己已真有权力控制青春的去留了。所以,每一根白发和每一道皱纹的出现,给她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恐惧,更有莫名的气急败坏。她们把自然的进程一概视为了一种不自量力的侵犯,于是也就顺理成章地把时间当成了自己的敌人。而拒绝时间实际上就是拒绝历史,拒绝历史便意味着拒绝情感的生成。看了大岛渚执导的影片《青春残酷物语》,我们很容易就将年轻与无情联系在了一起,而这种无情不恰是同生命历史感的格外肤浅息息相关吗?

我不知道女性的年轻主义倾向是否使她们变得更加的无情了,但我很清楚男人们倒是因为这种倾向显得越发的冷酷了。如此认识就来自于他们在选择配偶时的观念上:眼下,你要是想让一个三十岁的男人选择一个同龄的女人作为伴侣,那似乎并不比登天容易。他们对于同龄的异性既缺乏兴趣,更缺乏起码的同情心。更有甚者,我的一位属于“奔五”之列的钻石王老五朋友,听说我有意为他撮合的那位秀外慧中的女士已经三十一岁时,竟然将脑袋晃得跟刚吃了摇头丸一般:“不行不行,二十五岁以上免谈。”说句心里话,本来我还一直认为撮合他们实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颇有几分的不落忍。怎奈人家女方大度撂给我一句“牛粪不也是很好的肥料嘛”,好歹总算完全打消了我的顾虑;可万万没能想到的是,结局却意外得让我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呜呼!难怪这个时代的“剩女”越来越多了呐。从这一意义上说,我不得不承认,女性确乎已经把自己“年轻”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啦。然而,这究竟又是谁的过错呢?既然只要年轻,不要历史,所谓的深度、所谓的内在也便统统不那么重要了。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足可以做其女儿的年轻“小妹妹”之间,只需要看和被看就够了。让过去的“共同语言”那一套见鬼去吧,他们彼此不要说话,养眼就行;现在可是视觉文化时代,说话岂不是太累,也太冒傻气了吗?

无从选择的选择

人生似乎就是选择,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选择,我们确证着自己的自由。但是,来到这个世上,却并非出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显然,从一开始,我们的生命经历便是一次被选择的过程。没有这次被选择,我们便谈不上以后那所有的选择。我们所谓的自由,正是来自于这偶然的不自由。因此,我们的自由或许就应该从属于我们的不自由。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而言,我们的自由其实便是不自由。换言之,我们自由着我们的不自由。既然是因为不自由我们才有了自由,那么,自由因此也就成了对于不自由的承诺。或者说,自由之于不自由乃是一种责任。可见,责任存在于自由和不自由之间。如果说活着就是责任,那便意味着人必须时时在自由和不自由之间做出选择。对于人而言,只有选择,没有不选择。即便不能选择生,我们还可以选择死。倘若不能选择服从,我们尚可以选择反抗。在这一意义上说来,人又必然是自由的。人必须是自由的。纵然身体是不自由的,我们的精神还可以是自由的。

这让我想起了威廉·斯泰伦的小说《苏菲的选择》。在纳粹的集中营里,作为母亲的苏菲面临着一个残酷的选择,而这还是纳粹军官看在她不是犹太人的面子上,所赏赐予她的一项“特权”。一双儿女,她只能从中选择一个活下来,另一个则要即刻送往焚尸炉。苏菲无法做出选择,她本能的选择就是不选择,但是,这便等于她选择了纳粹军官的选择,即将两个孩子都送往焚尸炉。万箭穿心的危急时刻,苏菲还是做出了选择,他选择了让儿子活下来,而眼睁睁望着幼小的女儿走向死亡。

苏菲对于这次痛苦的选择一直讳莫如深,她没有向我们说明何以要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不是让女儿活下来。我不能不徒劳地去猜想苏菲当时的心理动机。不过,我可以肯定,这同重男轻女的中国式封建思想全然无关。对于中国人的习惯性思维来说,苏菲的这种选择很好理解。但对于苏菲本人而言,这样的选择一定有着别一番深层含义。我曾想,这和苏菲的性别有关吗?她让女儿去死,实际上表达的只不过是一种自我牺牲精神的象征。抑或,儿子毕竟更大一些,也更强壮一些,较于女儿更有可能在这个邪恶的世界里成活下去。但,我又实在不太倾向于这后一种经济学模式的算计。

我还想过,假如自己就处在苏菲的那个境地里,又该如何做出选择呢?我只能想到两个结果。要么不做选择,也就是让两个孩子相伴着一起走向焚尸炉;要么让女儿留下来,因为她是那么的弱小,她更需要我的关爱。此刻,我根本无法去理会斯巴达克人的生存法则。那么,这又与我作为父亲的性别有关吗?我真的有些说不清楚了。然而,不论何种结果,我所能够清楚的是,我的痛苦和苏菲的痛苦没有任何差别。至于第一种选择,我是选择了自己的死亡;至于第二种选择,我等于选择了痛苦的生存,而这远比前者更令我被动。

后来,我又曾在想,苏菲没有选择把女儿留下来,是否恰恰也和我一样是基于某种深切的爱呢?她知道,要把女儿留在这个世上,那便意味着要让她那不堪一击的身心继续去承受更加严酷的蹂躏。事实上,身为女性的苏菲始终就在承受着这种唯有女性方才能深刻体认到的痛苦啊。俨然,面对着这无从选择的选择,我们还是拥有着不止一种的选择。并且,每一种选择行为的表象之下竟然还隐含着多重意义的选择。这就是我们残酷的人生,它让我们自由着我们的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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