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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人(2)

这顶帽子怎么会来到我的手里,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不会是谁送给我的。我相信一定是我母亲给我买的,而且是我要我母亲给我买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削价出售的货色。买这样一顶帽子,怎么解释呢?在那个时期,在殖民地,女人、少女都不戴这种男式呢帽。这种呢帽,本地女人也不戴。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为了好玩,我拿它戴上试了一试,就这样,我还在商人那面镜子里照了一照,我发现,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体上那种讨厌的纤弱柔细,童年时期带来的缺陷,就换了一个模样。那种来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资质也退去不见了。正好相反,它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有拂人意的选择,一种很有个性的选择。就这样,突然之间,人家就是愿意要它。突然之间,我看我自己也换了一个人,就像是看到了另一个女人,外表上能被所有的人接受,随便什么眼光都能看得进去,在城里大马路上兜风,任凭什么欲念也能适应。我戴了这顶帽子以后,就和它分不开了。我有了帽子,这顶帽子把我整个地归属于它,仅仅属于它,我再也和它分不开了。那双鞋,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和帽子相比,鞋倒在其次。这鞋和这帽子本来是不相称的,就像帽子同纤弱的体形不相称一样,正因为这样,我反而觉得好,我觉得对我合适。所以这鞋,这帽子,每次外出,不论什么时间,不论在什么场合,我到城里去,我到处都穿它戴它,和我再也分不开了。

我儿子二十岁时拍的照片又找到了。那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和他的女朋友埃丽卡和伊丽莎白·林纳德合拍的。他人很瘦,瘦得像一个乌干达白人似的。我发现他面孔上有一种妄自尊大的笑容,又有点自嘲的神色。他有意让自己有这样一种流浪青年弯腰曲背的形象。他喜欢这样,他喜欢这种贫穷,这种穷相,青年人瘦骨嶙峋这种怪模样。这张照片拍得与渡船上那个少女不曾拍下的照片最为相像。

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浅红色呢帽的人,也就是有一张照片上拍下来的那个女人,那就是我的母亲。她那时拍的照片和她最近拍的照片相比,我对她认识得更清楚,了解得更深了。那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处房子的院子里拍的。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在一起合拍的。我是四岁。照片当中是母亲。我还看得出,她站得很不得力,很不稳,她也没有笑,只求照片拍下就是。她板着面孔,衣服穿得乱糟糟,神色恍惚,一看就知道天气炎热,她疲惫无力,心情烦闷。我们作为她的孩子,衣服穿成那种样子,那种倒霉的样子,从这里我也可以看出我母亲当时那种处境,而且,就是在拍照片的时候,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看出了一些征兆,真的,从她那种神态显然可以看出,她已经无力给我们梳洗,给我们买衣穿衣,有时甚至无法给我们吃饱了。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母亲每天都挣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时候,这种绝望的心情连绵不断,有些时候,随着黑夜到来,这绝望心情方才消失。有一个绝望的母亲,真可说是我的幸运,绝望是那么彻底,向往生活的幸福尽管那么强烈,也不可能完全分散她的这种绝望。使她这样日甚一日和我们越来越疏远的具体事实究竟属于哪一类,我不明白,始终不知道。难道就是她做这件蠢事这一次,就是她刚刚买下的那处房子——就是照片上照的那处房子——我们根本不需要,偏偏又是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偏偏是在这个时候,难道就是这一次。或者说,她已经知道也该轮到她,也得了他为之送命的那种病?死期竟是一个偶合,同时发生。这许多事实究竟是什么性质,我不知道,大概她也不知道,这些事实的性质她是有所感的,并且使她显得灰心丧气。难道我父亲的死或死期已经近在眼前?难道他们的婚姻成了问题?这个丈夫也成了问题?几个孩子也是问题?或者说,这一切总起来难道都成了问题?

天天都是如此。这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一切肯定是来势凶猛,猝不及防的。每天在一定的时间,这种绝望情绪就要发作。继之而来的是一切都告停顿,或者进入睡眠,有时若无其事,有时相反,如跑去买房子,搬家,或者,仍然是情绪恶劣,意志消沉,虚弱,或者,有的时候,不论你要求她什么,不论你给她什么,她就像是一个王后,要怎么就怎么,小湖边上那幢房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买下来的,什么道理也没有,我父亲已经气息奄奄快要死了,还有这平檐呢帽,还有前面讲到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鞋,就因为这些东西她小女儿那么想要,就买下来了。或者,平静无事,或者睡去,以至死掉。

有印第安女人出现的电影我没有看过,印第安女人就戴这种平檐呢帽,梳着两条辫子垂在前胸。那天我也梳着两条辫子,我没有像惯常那样把辫子盘起来,不过尽管这样,那毕竟是不同的。我也是两条长辫子垂在前身,就像我没有看见过的电影里的印第安女人那样,不过,我那是两条小孩的发辫。自从有了那顶帽子,为了能把它戴到头上,我就不把头发盘到头上了。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拚命梳头,把头发往后拢,我想让头发平平的,尽量不让人看见。每天晚上我都梳头,按我母亲教我的那样,每天晚上睡前都把辫子重新编一编。我的头发沉沉的,松软而又怕痛,红铜似的一大把,一直垂到我的腰上。人家常说,我这头发最美,这话由我听来,我觉得那意思是说我不美。我这引人注意的长发,我二十三岁在巴黎叫人给剪掉了,那是在我离开我母亲五年之后。我说:剪掉。就一刀剪掉了。全部发辫一刀两断,随后大致修了修,剪刀碰在颈后皮肤上冰凉冰凉的。头发落满一地。有人问我要不要把头发留下,用发辫可以编一个小盒子。我说不要。以后,没有人说我有美丽的头发了,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再也不那么说了,就像以前,在头发剪去之前,人家说我那样。从此以后,人家宁可说:她的眼睛美。笑起来还可以,也很美。

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两条辫子仍然挂在身前。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我用的是托卡隆香脂,我想把眼睛下面双颊上的那些雀斑掩盖起来。我用托卡隆香脂打底再敷粉,敷肉色的,乌比冈牌子的香粉。这粉是我母亲的,她上总督府参加晚会的时候才搽粉。那天,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就像当时的樱桃的那种颜色。口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也许是海伦·拉戈奈尔从她母亲那里给我偷来的,我记不得了。我没有香水,我母亲那里只有古龙香水和棕榄香皂。

在渡船上,在那部大汽车旁边,还有一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8],司机穿着白布制服。是啊,这就是我写的书里写过的那种大型灵车啊。就是那部莫里斯·莱昂-博来[9]。那时驻加尔各答法国大使馆的那部郎西雅牌黑色轿车[10]还没有写进文学作品呢。在汽车司机和车主之间,有滑动玻璃窗前后隔开。在车厢里面还有可以拉下来的折叠式坐椅。车厢大得就像一个小房间似的。

在那部利穆新汽车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他的衣着是欧洲式的,穿一身西贡银行界人士穿的那种浅色柞绸西装。他在看我。看我,这在我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在殖民地,人们总是盯着白种女人看,甚至十二岁的白人小女孩也看。近三年来,白种男人在马路上也总是看我,我母亲的朋友总是很客气地要我到他们家里去吃午茶,他们的女人在下午都到体育俱乐部打网球去了。

我也可能自欺自误,以为我就像那些美妇人、那些招引人盯着看的女人那样美,因为,的确,别人总是盯着我看。我么,我知道那不是什么美不美的问题,是另一回事,是的,比如说,是另一回事,比如说,是个性的问题。我想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你愿意我美,那就美吧,或者说漂亮也行,比如说,在家里,觉得我漂亮,就漂亮吧,仅仅限于在家里,也行,反正希望我怎样我就怎样就是了。不妨就相信好了。那就相信我是很迷人的吧。我只要信以为真,对那个看到我的人来说,就是真的,他想让我符合他的意趣,我也能行。所以,尽管我心里总是想着杀死我的哥哥,这种想法怎么也摆脱不掉,但是,我仍然可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是迷人的、可爱的。说到死这一点,只有一个惟一的同谋者,就是我的母亲。我说迷人这两个字,同别人总围着我、围着一些小孩说迷人可爱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我早已注意到,早已有所察觉。我知道其中总有一点什么。我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装服饰,不在美容修饰,不因为施用的香脂价钱贵不贵,穿戴珍奇宝物、高价的首饰之类。我知道问题不在这里。问题究竟何在,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一般女人以为问题是在那里,我认为不是。我注意看西贡街上的女人,偏僻地区的女人。其中有一些女人,十分美丽,非常白净,在这里她们极其注意保养她们姿容娇美,特别是住在边远僻静地区的那些女人,她们什么也不做,只求好好保养,洁身自守,目的是为了那些情人,为了去欧洲,为了到意大利去度假,为了每三年有六个月的长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就可以大谈在这里的生活状况,殖民地非同一般的生活环境,这里这些人、这些仆役的工作,都是那样完美无缺,以及这里的花草树木,舞会,白色的别墅,别墅大得可以让人在里面迷路,边远地区的官员们就住在这样的别墅里。她们在等待。她们穿衣打扮,毫无目的。她们彼此相看,你看我,我看你。她们在别墅的阴影下彼此怅怅相望,一直到时间很晚,她们以为自己生活在小说世界之中,她们已经有了长长的挂满衣服的壁橱,挂满衣衫罗裙不知怎么穿才好,按时收藏各种衣物,接下来便是长久等待的时日。在她们中间,有些女人发了疯。有些被当作不说话的女仆那样抛弃了。被遗弃的女人。人们听到这样的字眼落到她们身上,人们在传布这样的流言,人们在制造这种污辱性的谣传。有些女人就这样自尽,死了。

这些女人自作、自受、自误,我始终觉得这是一大错误。

就是因为没有把欲念激发起来。欲念就在把它引发出来的人身上,要么根本就不存在。只要那么看一眼,它就会出现,要么是它根本不存在。它是性关系的直接媒介,要么就什么也不是。这一点,在experiment之前,我就知道了。

只有海伦·拉戈奈尔在这个法则上没有犯过错误。她还滞留在童年时期。

很久以来我都没有自己合身的连衫裙。我的连衫裙像是一些口袋,它们是我母亲的旧连衫裙改的,它们本来就像是一些口袋。我母亲让阿杜给我做的不在此列。阿杜是和我母亲形影不离的女管家,即便母亲回到法国,即便我的大哥在沙沥母亲工作的住处企图强奸她,即便不给她发工钱,她也是不肯离开我的母亲的。阿杜是在修女嬷嬷那里长大成人的,她会刺绣,还会在衣衫上打褶,手工针线活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没有人去做了,但是她依然拿着头发丝那样细的针做得一手好针线。她因为会刺绣,我母亲就叫她在床单上绣花。她会打褶,我母亲就让我穿她做的打褶连衫裙,有绉边的连衫裙,我穿起来就像穿上布袋子一样,早就不时兴了,像小孩穿的衣服,前身两排褶子,娃娃领口,要么把裙子拼幅缝成喇叭形,要么有镶斜边的飘带,做成像“时装”那样。我穿这种像口袋似的连衫裙总要系上腰带,让它变化出一个样子来,所以这种衣服就永远穿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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