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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们总该还有别的联系

他没有办法喜欢上别人,任何人,

祝海雅一定对他落了什么咒,叫他这样死心塌地,无可奈何。

飞机终于降落在首都机场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

海雅打开手机,上面提示有一条未接来电,是谭书林的,她拨通他的号码,很快,听筒里传来他低沉的声音:“20分钟前就说飞机到了,怎么这么久?你在哪里?”

“刚刚才落地。”海雅打开头顶的行李舱,一旁早有大献殷勤的男士替她把随身行李搬了下来,她给了这位绅士一个微笑,一面朝机舱外走,“进机场了,马上取行李,麻烦你再等一会儿。”

才挂了电话,方才帮她取行李的那个年轻男人便凑了过来,含笑问:“你也是在美国读书吗?”

类似的搭讪早已多到让海雅完全无视,她拨了拨有些干燥的长发,声音很淡漠:“我已经毕业了。”

不等这个人再想话题,她加快脚步,逆着人潮走进了洗手间。

镜面里映出她疲倦的模样,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十九岁的朝气蓬勃的姑娘,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让她腰酸背痛,皮肤也因为机舱里的干燥难受无比。她匆匆掏出保湿喷雾喷了几下,对着镜子将残妆慢慢补好。

粉底和口红很快让她重现光彩,镜子里的女人纵然妆容整齐,雍容妩媚,七年的时光终究还是在她脸上刻下了痕迹,脸颊不再丰盈欲滴,眼眶下还有着粉底也掩饰不了的黑眼圈。

海雅在洗手间里花了十多分钟把自己打理好,结果刚出去却见那个搭讪男竟然等在原地,看到她从洗手间出来,他笑着挥了挥手。

海雅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岁月的洗练为她披上了一层冷酷的面纱,这种冷酷的威力足以让充满信心搭讪的男人想要退缩,他脸上的笑容立即变得有些牵强,伸出的手也尴尬地停在半空,无所适从。

“有点热。”海雅拖着随身行李朝前走,随意一句话把他的尴尬化解掉,“好久没回来了。”

他识趣地搭腔:“是啊,我也差不多有一年的样子没回国,真有些不习惯。你呢?多久没回?”

“七年。”

他张大嘴,正要发表一下感慨,海雅的手机忽然又响了。

“还没出来吗?”谭书林的不满十分明显。

海雅面不改色地撒谎:“入关有点慢,不要急。”

旁边搭讪的男士更加尴尬了:“……是你男朋友来接机吗?”

海雅想了想,为了解决眼前这个小麻烦,她又一次撒谎:“是啊,好久没见到他了。”

效果很好,他匆匆寒暄几句,便借口先走了。

终于办好入关把行李拿齐,已经是三十分钟后,海雅推着行李车慢悠悠地朝外走,老远就在接机的人群里看到了谭书林。他身高腿长,往那块一站跟男模似的,她想装没看到也不行。

等的时间太长,谭书林脸色有些不好看,不过他终究不会像以前那样乱发脾气,接过她的行李车,他语气冷淡:“等了你一个多小时。”

海雅抱着胳膊跟着他往停车场走,11月的北京还是挺冷的,这会儿夜深人静,到处都静悄悄,冷风嗖嗖地刮在地上,说不出这里的空气与风和芝加哥的究竟有什么不同,可一出来,她便有种强烈的“回到国内”的感觉。

她不由有一瞬间的恍惚,又熟悉,又那么陌生,从她离开这片土地,到再一次回来,中间隔了整整七年多。七年可以发生无数事,也可以改变无数人,可就这么一个瞬间,她觉得这七年的时光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她回来了,给过她无数欢笑与泪水,让她经历地狱与天堂的土地。

被遗忘很久的一丝脆弱袭上心头,可是很快,她甩甩头发,又把它们丢在了角落。

谭书林把她几个巨大的行李箱朝自己的SUV里使劲塞,海雅盯着这辆银色的SUV看了一会儿,问:“这是你新买的车?怎么买SUV了?”

如果她没记错,谭书林向来不喜欢SUV这种类型的车,更偏向轿车。

“大车开着稳。”终于把她的行李塞好,谭书林跳进SUV,一面又说,“上车,我明天一早还要开会。”

海雅耸了耸肩膀:“那真是麻烦你来接机了,我可以自己走的。”

谭书林皮笑肉不笑:“从你非要去美国读研究生,还非耗那边实习两年多……我算算,三年不见了,你还是这么不会说话。”

海雅嗤地一声笑了:“几年没见你倒是变得会说话了。”

谭书林发动车子,打着方向盘继续皮笑肉不笑:“怎么说也是个董事,还不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手机又响了,是妈妈的来电。海雅立即接通:“喂,妈妈,我刚到……对,书林来接我了……嗯,是变了不少……我们在车上呢……爸爸和奶奶呢?哦,她睡了……别,别叫她起了,明天我会再打电话的。爸爸呢?……他没在家?去哪儿了?”

话筒里妈妈有些支支吾吾,海雅皱紧眉头,想了片刻,突然明白过来:“他又去澳门了?”

妈妈只有连连叹气:“我劝了他好几次……他非要去……”

海雅紧皱的眉头又渐渐松开,神色变得平静淡漠,低声和妈妈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她盯着窗外流逝的街灯,过了一会儿,又转过头望向谭书林:“你又给我爸拨钱了?”

谭书林静静望着前面的路,语气平淡:“这些年拨了不少,也不缺这一笔了。”

海雅没有说话。

前两年开始谭叔叔的身体情况就大不如前,谭书林在英国念完硕士后立即回国接手谭家公司的事宜,留在了北京分公司管理,这两年的交接替换,他已经慢慢可以掌握一些资金,也正因为如此,爸爸借钱的对象从谭叔叔变成了谭书林,更可怕的是,谭书林比他父亲要豪爽得多,从来不提“还”字,弄到现在爸爸三天两头往澳门跑,乐不思蜀。

海雅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她的偏头痛好像开始发作了。

“我还不起。”她说的直白,“请你不要再增加我的负债了,好吗?”

谭书林面无表情直视前方,良久,忽然低低笑了一声:“你还真想还钱啊?累糊涂了?出国留学学了那么多东西,还没把你的白痴大脑洗干净?”

海雅竟然无话可说。

车厢一时陷入尴尬的沉寂,像是为了化解这令人不适的沉默,他打开车载音箱,温柔的萨克斯风响起,他笑笑,说:“才见面别弄这么严肃,明儿我还要开会呢,别影响我心情。”

海雅闭眼靠在车座上,无声地忍耐脑袋里一波波的胀裂疼痛。

她懂他们的意思,她试图还清祝家负债的意图那么明显,连妈妈都能看出来,何况谭家人。她在英国拼命地学习,拼命地打工,一刻也不敢懈怠,毕业后立即去了美国读研,一样拼着命,打工,奖学金……只为存下一点钱,将欠债的无底洞稍微填补那么一些。

可是,真正去做了之后才明白,以前的她是多么天真。谭书林说得对,十九岁的祝海雅可以白痴,二十六岁的祝海雅不可能再那么白痴。

她甚至不敢想象以前的自己是怎么鼓足了豪情壮志说能够还债,好像去了美国就能天上下金子。面对庞大的债务,她做的所有努力不过是九牛一毫,还不起,她一个人累到过劳死也还不起。

车停了,海雅睁开发胀的双眼,愕然打量四周:“……不是酒店?”

谭书林又开始努力把她那些巨大的箱子拉扯出来:“有地方给你住,去什么酒店。”

海雅本能地想要拒绝,话到嘴边,不知为什么,又缩了回去。

就这样吧,她为什么不能轻松点?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她累得只想找一张床狠狠睡上一天一夜,那些烦心的事都滚一边去好了。

谭书林住的是高档小区,这家伙渐渐开始能赚钱后,也比以前更能花钱了,生活上他从来不会吝啬自己,跟他在英国读本科那会儿,他三天两头往中餐馆跑,花销之大终于又惹恼了谭叔叔,最后海雅被迫保管两人的生活费,每天买菜做饭,他才不抱怨英国食物不是人吃的了。

或许也是那时候开始,他们的关系才渐渐不再龃龉,无论如何,两个年轻人背井离乡,在完全陌生的国度,心理上的恐慌让他们本能地依赖彼此。可能是因为被她狠狠地拒绝过,也可能是异国他乡的经历,谭书林变了不少,纵然不能称之为成熟,但他的努力学习和渐渐稳重却是有目共睹。他们俩也从一开始的完全不说话,慢慢发展到偶尔能开两句玩笑,时间的潜移默化就是如此神奇。

推开门,海雅见着客厅的真皮沙发就觉得浑身骨头都散架了,一坐上去便跟一滩雪水似的化开,最后干脆躺在上面一动不动。

好舒服,好柔软,暖风吹得她晕晕乎乎,感觉马上就要升天了。

轻缓的脚步声慢慢靠近,一杯水和一板药放在了茶几上,谭书林拍拍她的背:“吃了止疼药洗过澡上床睡。”

海雅努力撑开眼:“……你怎么知道我头疼?”

“废话,你一直捂着脑袋,我又不是瞎子。”

谭书林钻进自己房间翻了半天,出来的时候带了一件新浴袍几条新毛巾,甚至连新牙刷都有。

“起来了,去左手最里面的房间,有浴室。”

难得这样细心的谭书林,她不由感慨地夸他一句:“你就是小叮当啊!”

“有空废话不如赶紧睡觉。”谭书林明显懒得搭理她的玩笑,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砰一声把门给关上了。

客厅里没有声音,她没有再说什么。谭书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从见到她一直到现在,它们始终不争气地微微颤抖着。

三年没见到祝海雅,大学毕业的时候他本以为她会和自己一样留在英国读研,谁知她悄无声息早已报好美国的大学,连一句解释都没有给他。他气过,伤心过,甚至没有送她离开,自己先赌气回国过暑假了,研究生毕业后他也没有去美国看她,虽然那时候他们通信正常,关系也恢复如初,他依旧在赌着一口气似的。

没有人比他更明白,这种赌气毫无意义,可他又能怎么办?变回以前那个蛮不讲理的熊孩子?他们都不是十几岁了,两个成年人,彼此有千丝万缕脱不开的干系,谁都不想让关系再度变得冰冷。

何况,被她毫不留情的拒绝后,他就对过去的自己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厌恶。他想改变,想变得更好,想成为可以让她刮目相看的男人,但她视而不见。

谭书林靠在门上,缓缓吐出一口气,想要把内心的躁动吐出来似的。

和她分开的这三年,他想过喜欢别人,他也不想吊死在祝海雅这一棵树上。他学的越多,年纪越大,便越发现到,他和她之间更像是一场交易,当他们越成长,经历得越多,产生感情的可能性就越低,即便真的结婚,幸福的可能性也很低。

他是学商的,及时止损他明白,比起她不爱他,他更害怕自己的感情在漫长的折磨中被消耗殆尽,最终变成恨,这样的结局让他不寒而栗。

三年来,朋友介绍,长辈介绍,他见过不下几十个女孩子,比祝海雅年轻美貌身材好的更是一大把,他也试着交往了几个,可他怎么也忘不掉她,午夜梦回,眼前只有她的双眼,她的容颜。

想她,他好想她,想得要疯了。

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抑制自己推开门再度去找她的冲动,太愚蠢的行为。

轻轻的关门声传来,祝海雅应该是进客房了。谭书林无声无息地拉开房门,客厅里暗沉一片,几个巨大的行李箱堆在沙发旁,她的丝巾也放在上面。

他慢慢走过去,将那截柔软的真丝围巾握在手中,低头深深吸了一口气。

祝海雅的味道,残留的香水味,洗发液的淡香,化妆品和护肤品交织在一起的香气,好像他已经将她拥入怀中一样。

真好,她回来了,与他一墙之隔,近在咫尺。

他没有办法喜欢上别人,任何人,祝海雅一定对他落了什么咒,叫他这样死心塌地,无可奈何。

早上在公司开会的时候,谭书林总有些心不在焉,老想着自家金屋里藏着的祝海雅。她起没起?该不会一个招呼都不打又偷偷溜掉吧?他忘记冰箱里有没有食物了,她肯定饿坏了……

这个上午过得真难熬,好不容易午休,谭书林跟一阵风似的窜出办公室,路过必胜客买两只披萨,兴冲冲地往家赶。

轻手轻脚打开房门,客厅里的窗帘都已经被拉开,一室阳光,浓郁的咖啡香弥漫在空气里,海雅从厨房伸出一只手算是跟他打招呼:“你过的什么日子啊?冰箱里除了啤酒就是过期的面包,连盒鸡蛋都没有,买冰箱是当摆设的吗?还好我翻到厨房柜子里有咖啡……”

谭书林有种浑身都暖洋洋的感觉,这真是又熟悉又让他怀念的情景,好像他们又回到了英国,时常她打开他的冰箱,对着空空如也的冰柜怪叫,然后他就可以吃到她亲手做的饭菜了。再到后来,他开始故意不往冰箱里放吃的,就为了可以每天等她打工回来跟他一起吃饭。

“我带了披萨。”他晃晃手里的披萨盒,“中午先将就着吃吧,晚上带你去吃好的,我请客。”

海雅端了两马克杯的咖啡出来,可能是刚起,她身上还穿着浴袍,长卷发松松散在背后,半干不干地滴着水。

谭书林喉头有些发紧,他一面撕开披萨,一面故意开玩笑:“穿成这个样子就出来,是想勾引我么?”

海雅压根不搭理他无聊的玩笑,毫不客气抓起一块披萨咬上一大口,腮帮子都鼓起来了,紧跟着再喝一大口咖啡,要是叫她妈妈见着她这样吃东西,少不得就是一顿骂,太粗野太没形象。

可他一点也没觉着她粗鄙,留学的那几年她忙起来连饭都吃不上,为了节省时间,她吃饭的速度被压缩到最快,甚至经常一边啃面包一边下楼。比起曾经那个细嚼慢咽淑女般的祝海雅,他像着了魔一样,反而更喜欢现在这个她。

“下午你有什么打算?”谭书林将披萨上的青椒全挑出来扔在盒子上,一面问。

“你不上班?”海雅好奇地看着他,之前沈阿姨和妈妈不是都说谭书林摇身一变成工作狂人了么?不像啊。

“暂时没什么要紧事。”他也塞了一嘴披萨,“可以趁机休个小假。”

“你做主吧。”海雅将剩下的披萨塞嘴里,“北京你待三年了,你比我熟,不过我可不想去爬长城,明天要坐飞机回S市呢,我才不要又累得腰酸背疼。”

谭书林微微一惊:“明天就回?这么快?不多玩两天?”

“总有机会玩的。”海雅抽出餐巾纸擦手,“这么久没回家,还是早点回去看我爸妈,而且回S市也有些手续要办,签证要换了。”

谭书林眼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慢慢放下披萨,近乎调侃地开口:“还真要回美国工作啊?一夜睡过来还没清醒点?”

那时候海雅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持留在美国找公司实习,为此他父亲很有些意见,原本他是想让这两个孩子毕业后一起来谭家的公司上班的,何况海雅几乎年年都能拿奖学金,资质上非常优秀。

要不是他压着,她哪里来的机会在美国逍遥两年?

海雅没有回答,低头默默地撕披萨,片刻后,忽然说:“回头还要麻烦你,把这些年我家欠的账做一下,我回S市后也要看看家里公司的账目,能还一部分先还一部分吧。你也不要再给我爸打钱了,这不是帮忙,而是纵容恶习。”

谭书林一听到这种话就烦躁,她急着还钱就好像急着跟他们家斩断关系似的,他忍不住嘲讽:“你真以为能还清债务啊?还是你就想这么拖着,既不出钱也不出人?”

这话说得太难听,海雅放下披萨,定定望着他,良久,她终于开口:“公司股份可以转让的。”

谭书林终于惊愕了:“转让股份?你父母知道吗?”

这些年谭家不是没想过走这条路,可海雅的爸爸始终固执地不肯放手,海雅上来就谈转让股份,她父母还不得气死?

海雅的神情始终平静,语调更是平淡无波:“我只是告诉你,我没有那么卑鄙。”

是啊,她宁愿转让股份,也不愿意和他结婚,就像当初,她宁愿跟一个恶劣的诈骗犯谈恋爱,也不愿跟他说一句话。

怒火又烧了起来,很快被他强行压抑下去。她刚回国,为这些事吵起来实在煞风景,更何况,大叫大吵起来,他和以前的自己还有什么区别?

谭书林低头将餐巾纸折成一只纸飞机,随手抛出去:“好了,不说这个。换衣服去吧,我带你逛逛。”

——所谓带她逛逛,就是来故宫吗?

海雅有些傻眼地看着眼前的人山人海,再抬头望向谭书林,问:“来故宫‘逛逛’?”

她本以为随便找条商业街看看,要么就是去人民大会堂啊天安门啊,再不行还能去水立方啊鸟巢啊,甚至后海的酒吧一条街她也能接受,来故宫是什么意思?

谭书林摩拳擦掌兴致勃勃两眼放光:“我早就想来玩玩了,今天总算有了个机会。”

这位大少爷,到底是他陪她,还是她陪他啊?

更倒霉的是,海雅穿的是细高跟,走了不到半小时就萎了,找了条石板凳坐着,死也不肯再起来。

谭书林还趁机羞辱她:“你平时不是挺能吗?就这点体力?”

她干脆装死。

谭书林丢下她去买饮料,排队的时候忽然听见旁边传来一阵低低的啜泣,他转头望过去,原来是一对学生情侣闹别扭,男孩子丢下女孩子大步朝前走,那可怜的女孩一路小跑追着他,拽着他的袖子,小声哽咽地说着什么,可他就是不停,把头仰得高高的,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他突然就想起高中时的自己与祝海雅,他们从没一起逛街玩过,一直都是她可怜兮兮地在后面求着他,而他骄傲得什么都不听,折磨她,令她时常泪流满面,他却始终笃定她一定会永远跟在后头。

心里有一种无可抑制的难受,她曾经把自己稚嫩的感情完完整整地奉献给他,他却像踩蟑螂一样把它们彻底踩烂了。再也找不回她温柔的目光,她为另一个男人改变,那个人不是他。

谭书林端着饮料回头,一眼就在人群里找到了祝海雅。她愣愣地坐在椅子上发呆,眉眼间始终弥漫一种冷淡疏离的气息,这个时候她心里在想什么?想着去美国工作?还是想着要怎样切断谭祝两家千丝万缕的关系?抑或者,想着那个七年前突然销声匿迹的男人?

谭书林走过去,把温热的奶茶递给她,随后挨着她坐了下来。

“海雅。”他低低地唤她,突如其来地问了一个问题,“留学的时候也有不少人追你,你一个都没答应,为什么?”

海雅揭开奶茶盖子的动作停了下来,过了好久,她才开口:“为什么这么问?”

谭书林放下奶茶,像是在做什么重大决定,他的手握在一起,手指无意识地搓动,最后低头凝视她,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开口:“海雅,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两家之间没有什么欠债,你……还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海雅还是没有正面回答,她垂下眼睫,又一次问:“为什么这么问?”

为什么吗?他也说不清。

“我……给你父亲打钱,并不是想要增加你的负担。”谭书林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你对欠债的焦虑,我这么做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之间——至少对我来说,债务绝对不是最重要的联系,除了钱以外的,我们总该还有别的联系。”

他期待地凝视她,想要从她脸上看出一些情绪的波动,可她的睫毛低垂,他什么都看不到,她用拇指把奶茶盖子拨得噗噗响,就是不说话,她的沉默和规律的噪音令他无比烦躁。

实在受不了这种气氛,谭书林久违的傲气又冒头了:“当然,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话音未落,海雅的手机突然响了,谭书林心中竟飘过一丝庆幸:幸好,他还没来得及说出更难听的话。

“喂?”海雅声音平静,“妈妈?怎么了?”

听筒里传来妈妈的哭泣声:“雅雅!你爸爸出事了!”

海雅猛然呆住了。

S市的冬季总是阴雨绵绵,湿冷的寒意粘在每一寸皮肤上,令人瑟缩。

谭书林很不喜欢这种天气,尽管这里是他出生的城市,可是气候与N城太相似,时常勾起他想要遗忘的那些不快回忆。

数辆黑色轿车在漫天飞雨中缓缓前行,今天是海雅父亲下葬的日子,他去的那么突然,叫人措手不及,海雅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

医生说他是突发的脑淤血,本来这些年他的身体就每况愈下,却从来不考虑修生养息,还总爱去澳门赌钱,这次是因为赢了几把太过激动,加上饮酒过度,回到酒店就倒下了,再也没能睁开眼。

沈阿姨一直在车后座低低地啜泣着,断断续续的哽咽声让谭书林心情更加阴郁,终于忍不住回头轻轻叫了一声:“妈,别哭了。”

去世的是海雅父亲又不是他的老爹,她哭这么伤心实在叫人费解。

沈阿姨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么多年一点长进都没有!你怎么不替雅雅想想?她这么多年没回家,连见都没来得及见一面,她心里什么滋味?祝家顶梁柱倒了,就剩她们母女两个,谁来照顾?你连这些都想不到,还谈什么照顾她!”

谭书林哑口无言,他当然不会没想到,可难不成他也要跟老妈一样哭哭啼啼么?那是女人的发泄方式,何况,她为之心疼的对象,迄今为止一滴泪都没有掉过。

他回想起海雅得知噩耗后的神情,还有她终于见到她父亲遗体的神情,她的平静让人不由得心中产生畏惧,连他也不例外。她的心里究竟在想什么?有时候他觉得她非常清澈好懂,然而有更多的时候,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完全读不懂祝海雅这本书。

始终保持沉默的谭叔叔忽然开口:“老祝走了,他的公司只怕也是一团乱,本来就半死不活。书林,你找个机会和海雅谈一下,把股份转让给我们算了——她不是成天想着还债么?这个就当还掉了,既然迟早是一家人,迟就不如早,早点把这事定下来。”

沈阿姨犹豫了一下:“可是……雅雅愿意吗?之前跟老祝提了那么多年他都没答应,就是小惠那关也难过吧?”

谭叔叔呵呵一笑:“小惠哪里懂这些,她只要日子还和以前一样过就行。何况海雅也不是小女孩了,到现在应该知道这些年的债绝对不是她个人的能力可以偿还的,再说本来也没有债不债的说法。这丫头聪明是聪明,就是爱钻牛角尖。”

说着他拍了拍谭书林的肩膀:“你们都是年轻人,有些话好说。你不如劝劝她,不要去美国了,留在国内,她自己家的公司她怎么能当甩手掌柜?”

目的地到了,谭书林先一步下车,朝海雅走去。

她今天穿了一身黑色长裙,不施粉黛,没有了化妆品的掩饰,她的黑眼圈和苍白的脸色分外触目。她怀里抱着骨灰盒,微微低着头,眼脸也低低垂着,浓密的睫毛把眼睛挡住,使她看上去有一种适度的悲哀。

她妈妈却一直在哭,下了车沿着台阶一层层往上走,走得越远,她的哭声就越大,沈阿姨紧紧揽着她,不停在她耳边低声安抚,但似乎并没什么效果。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妇人从来受不得惊吓,曾经还因为海雅的事发了心脏病,谭书林真担心她突然又晕过去。

冰冷的雨水淋湿了每一个人的头发和肩膀,大理石的墓碑也湿淋淋的,海雅将骨灰盒轻轻放下去,一颗雨水从她的睫毛上滑下来,像是一颗泪珠。

她静静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爸爸还很年轻,精神焕发双目有神。她又记起自己终于见到他遗体时,他胖了太多,巨大的肚皮,灰色的皮肤,还有这些年添加在脸上的纹路。

不光是爸爸,还有妈妈,还有奶奶,七年时光的影响力超越任何想象,不知不觉,她长大了,而他们却老去了。身后的妈妈还在断断续续地哭泣着,她注意到她没有染发,头顶一片花白,蜷缩在沈阿姨怀里的身体显得佝偻而苍老。

意识到他们都老了,再过一些年,妈妈和奶奶也都会去世,海雅心中忽然慢慢浮现一种十分奇异的感觉,像是失落,又像是空虚,还有点惶恐,夹杂着悲哀。

他们曾是她的神,她的天和地。

那时候她幼小而柔弱,他们年轻而强大,她是多么的害怕他们,又是多么无助的依赖他们,满心想要做一个完美的好孩子,得到他们的爱。他们自私,知道公司半死不活却依旧不放弃玩乐;他们也无情,明知道她不愿意,却还是逼着她嫁给谭书林;他们还会口不择言,气头上连把她嫁给有钱老头的话都能说出来。

他们给了她一个家,遮风挡雨,不必颠簸流离;他们给了她优渥的生活,不必为钱财奔波,风吹雨淋;他们养育她长大,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祝海雅。

时至今日,一切都反转过来,现在,是他们脆弱地依附她的时候,她成了他们的神。

睫毛上的雨水很沉,海雅眨了眨眼睛,又一颗雨水掉在唇边,冰冷的。

她悲伤吗?她是悲伤的,至亲离开人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她的悲伤深邃刻骨,可她却流不出眼泪,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她的心已经被麻木和空虚吞噬。

爸爸,你在地下看着我,我是不是已经长大了?有没有变得成熟?还是变得冷酷了?

不会有回答,冰雨刺痛她的头皮和肩膀,她抬起头,缓缓吐出一口气,化作白雾袅袅散开。

墓室被完全合上,妈妈的哭声骤然变大,她突然抓住一旁谭书林的袖子,涕泪交流近乎哀求:“书林!你千万别不要雅雅!我们已经没什么人能依靠了……你别不要雅雅……”

谭书林急忙扶住她,连声安慰。

一阵淡幽的冷香慢慢靠近,海雅走过来轻轻搂住妈妈的肩膀,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种远在天边的淡漠:“妈妈,别哭了,小心身体。”

妈妈抱住她,哭得快要断气:“你不要再任性了,不要再任性了……雅雅……你爸爸都去了……我只有你……你和书林好好的不行吗?不要让你爸爸在地下也担心……”

海雅没有说话,只低头静静看着她,她平静的神情让妈妈的哭声渐渐小了下去。

“回去吧,再淋雨要受凉了。”海雅扶着她转身下台阶。

谭书林愣了一小会儿,反应过来后急忙追上帮忙搀扶。祝海雅的平静让他不知该说什么,最终只小声说了一句:“海雅,节哀。”

她轻轻“嗯”了一声,扬起睫毛看了他一眼,带着一种妥协后的温柔,她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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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西·露丝(绰号红玫瑰)是伦敦警察厅的一名高级警探。大多数警察都意识不到,和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搭档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天价艺术品在从卢浮宫运往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的途中被盗,“神秘皇后”派出“猎人”将它追回。此时,红玫瑰凯茜的注意力正放在与伦敦地产社团恐怖活动斗争上。直到她的师傅,成为“猎人”的目标。故事发生在现代的伦敦,是一部快节奏而又惊险刺激的城市惊悚片,会让你怀疑童话是否真的有美满的结局。
  • 我少年时期的烟花:海飞自选集

    我少年时期的烟花:海飞自选集

    这是作者海飞刊发于各文学期刊的中短篇小说合集,内容涉及城市与村庄,男人与女人,情欲与私欲,人性的善与恶,它是一个人间缩影,也是作者多年来对各色人等以及各类人生的观察与思考。作者笔下,妓女、工人、少年、老板、村民、匪徒……在文字里交替出现,如同一幕幕各不相同的电影。
  • 重生之世族嫡女

    重生之世族嫡女

    独守空房三年,以为能融化夫君对她的怨,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狠心的陷害,三尺白绫结束她无知的一生。老天垂怜,她竟然意外重生,重回到及笄那一年,既然可以重来,她就要活出自我,寻找真爱,绝不嫁那无情赵王爷。重生后的她,不再是任人搓圆掐扁的无知少女,虽然不幸被卷进了夺嫡的漩涡里,她依旧顽强地生存着,见招拆招,遇神杀神,遇魔杀魔,再涉足商场,成就一番事业,勇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最终成为天运皇朝第一位兵部女尚书。唯一让她她头痛的是桃花运也随之而来………无情赵王爷:玲珑,本王真的爱你,非你不娶。南宫玲珑:去!找你的青梅竹马去,本官不当第三者。某王爷难堪。笑面狐狸(右相:玲珑,你的英姿深深地勾走了本相的心,所以,本相跟定你了。南宫玲珑:来人,把右相大人的狼心奉上。瞬时一颗血淋淋的狼心捧到了右相的面前,某女笑哈哈地说着:“右相大人,你心在此,请带回相府好生供养。某相垂泪。冷酷将军:该死的女人,你摸了我的身,睡了我的床,你敢不负责?南宫玲珑:将军,你认错人了。她玉手一挥,一排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站到了将军的面前,某女笑盈盈地说着:“将军,她们都说摸了你的身,睡了你的床,看看,你可认出其中一个?别被人睡了找不着主儿负责哈。某将军吐血。男扮女装的敌国妖孽王爷:我们拜过天,拜过地,入过洞房,你是我王妃了。南宫玲珑脸都绿了,那是她不知道他是男的,和他结拜为异性姐妹,还同床共枕了一个月,汗,谁想到自己成了梁山伯,这妖孽倒成了祝英台。(注:本文纯属虚构,切勿模仿!)
  • 迢迢星河只为你

    迢迢星河只为你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三年过去,她慕栩又回来了。当初她做为交换生,来到了这个美丽的城市,暮城。谁知自从见到了他,她的人生轨迹就改变了。一场晚宴,一场车祸,所有的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三年后,一次又一次的相见,一次又一次的羁绊,不知是谁留住了谁,不知是谁先打开心窗。
  • 快穿女主:男神是我的!

    快穿女主:男神是我的!

    为了让家人复活,林瑜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快穿之路,然而为什么,总有一个人一直在不停地撩她宠她。日常吃醋的某人:你看他做什么?我不准。林瑜:我只是在想怎么报复他。脸色稍缓的某人:我帮你,你别看他了,看我看我,我最好看。林瑜:……(本文1v1甜宠文,男主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