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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英伦笔记(2)

在随后的几天,我看到越来越多的人佩戴这种罂粟花。在伦敦的地铁站,我还见到了一位老妇人,她挎着一篮子绢做的罂粟花,不时有人放下1英镑,拿走一朵罂粟花。原来人们佩戴的罂粟花来自这里。那么,这个纪念日怎么会与罂粟花联系在一起的呢?

据介绍,1915年,一位叫麦克雷的加拿大军医目睹了比利时Ypres战场上连续17天的血腥鏖战后,写下了一首诗篇《在弗兰德斯的田野》,诗中描绘道:“暮色中,在将士们倒下的地方,一束束血红的罂粟花生机盎然,冲破死亡的阴霾怒放。”而一位名叫米歇尔的美国姑娘读了诗篇深受感动,在1918年“一战”停战协议签字的前夜,她在自己的胸前佩戴了一朵罂粟花。之后,佩戴罂粟花的人增多,这一习俗逐渐传到欧洲。两年后,英国老兵协会采纳罂粟花作为正式的纪念象征,并在1922年发起了第一个“罂粟花募捐”活动,制作罂粟花出售,筹款帮助战争遗孤和遗孀。于是,在阵亡将士纪念日佩戴罂粟花,逐渐在英国和大部分英联邦国家成为传统。

10日晚上,我在住地看了BBC的一档直播节目,是在伦敦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举行的荣军日音乐会。伊丽莎白女王和丈夫爱丁堡亲王,以及英国首相卡梅伦、反对党领袖米勒班德也来到音乐厅,观看了演出。节目中,许多身着笔挺军装的士兵在舞台上列队、歌唱,艺术家也献上一首首动听的歌曲。86岁的女王身着黑色套装,左胸的一簇红罂粟花格外鲜明。她还数次起立,和全体观众一起合唱。音乐会接近尾声时,成千上万片血红的罂粟花瓣从天而降,静静地飘落在舞台上,飘落在士兵的身上、军帽上。最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走上台来,手里也捧着一束罂粟花,献给台上的军人。孩子稚嫩的声音仿佛在提醒所有的人:世界需要和平。

亲历约克市纪念活动

11日上午,我们正好途径约克市,亲身经历了这个特殊的时刻。约克有近2000年历史,是英格兰最古老的地区之一。

上午10时半,我们来到市中心市政厅前,街道两旁都是年代久远、造型精巧的楼房。只见狭小的街道两旁,无论男女老少都伫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目光朝一个方向望去,似在静静地等候着什么。不一会儿,远处传来了军乐声,乐声逐渐大了起来,在仪仗队的带领下,一队队士兵出现在人们眼前,他们身着陆海空等不同兵种的军服,整齐地向前迈步,后面还有一队十多岁的童子军。过了一会儿,从另一头又走来一列队伍,所有的市民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向队伍投去充满敬意的目光。队伍打头的是几位老人,身着戎装,胸前挂满了勋章,迈着有力的步子向前行进,中间还有几位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最后两位老兵是坐在轮椅上通过的,他们的神情庄重,充满光彩,赢得了最热烈的掌声。

我有些疑惑,年迈的英国老兵是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那四五十岁的人又打过什么仗呢?同行的国际问题专家杨健告诉我,英国近二三十年也打过仗,如马岛战争,同时英国军队也参与过北约的各种军事行动,现在在阿富汗还有9500多名英国士兵在执行任务,包括哈里王子也在阿富汗。

11点刚过,我们来到里曼公园,这里也是一个纪念地,刚才所有列队通过的军人、老兵都集中到纪念碑前,而路人也都聚集在这里,密密麻麻的。11点整,只听一声炮响,全场鸦雀无声,人们开始默哀,无论是时尚的姑娘小伙子,还是拄拐棍的老人,亦或是童车里的孩子。两分钟后,又是一声炮响,军乐重新奏起,人们这才慢慢散开。这是值得深思的炮声:94年前的这个时刻,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枪炮声终于沉寂,而之后,世界却并不平静,战争仍然一次又一次发生,这是为什么?

这一幕场景,让我不禁联想起俄罗斯的胜利节。5月9日是欧洲的“二战”胜利日,也是俄罗斯的胜利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就是苏联的卫国战争中,苏联牺牲了2000万军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牺牲的亲人。因此,这个节日格外受到重视。每逢五逢十大庆,红场都要举行隆重的阅兵式。在胜利广场、无名英雄墓、凯旋门等地,以及公园、大街上,到处都是胸前挂满军功章的老兵,他们都已满脸皱纹,但依然腰背挺直,有的手里还拿着自己年轻时的照片。素不相识的人们纷纷把手里的郁金香献给这些老兵。

我的脑海里又闪过前一天晚上电视转播的音乐会的场景。镜头多次停留在飘落罂粟花的士兵军帽上,拍得很美。我想到,血色罂粟花象征着为祖国而战的战士。而这个纪念日其实也是一个警示:不要忘记战争的惨痛教训,希望世界上少一些战火,少一些流血,让大地上多一点和平的阳光!

(本文刊于2012年11月16日《新民晚报》新民环球周刊)

伦敦的雾

浓浓的,略带点儿淡紫色的雾,笼罩在看不出波光的泰晤士河上。河面上,一只只飞翔的海鸥若隐若现。远处,一座高大宏伟的哥特式建筑在浓雾中显得邈远朦胧。

莫奈的这幅题为《海鸥·伦敦·国会大厦》的油画,我是多年前在莫斯科的普希金造型艺术博物馆第一次看到的,当时就被它深深地震撼了,印象派画家笔下的雾,真是韵味无穷。关于这幅画,我还听说过一个故事。当年莫奈将这幅画送去展览时,伦敦全城的人都被激怒了:“为什么把著名的伦敦雾画成了紫色?雾怎么可能是紫色的?”莫奈答道:“我只是画下了伦敦雾的原貌。”第二天一早,怒气未消的伦敦人打开窗户,细看他们的城市,惊讶地发现:伦敦的雾,果真是微微带紫色的!可是,他们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却一直未发现伦敦的雾有这么美,也许是熟视无睹的缘故吧。于是,莫奈因这幅画而成为“伦敦雾的发现者”。

在莫斯科留学期间,我曾无数次在莫奈的这幅名作前流连,想象着那个遥远的不列颠海岛上,笼罩在那个大都市上空的雾究竟是什么颜色的。

现在,我终于来到了英国。一下飞机,就觉得空气十分新鲜,一路上处处是鲜花。第二天一早,迎接我的是灿烂的阳光,蓝白相间的双层塔桥、金碧辉煌的白金汉宫、金光闪耀的大笨钟、气势恢宏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绿草如茵的肯星顿花园,无不沐浴在透明的空气中,显露出夺目的光彩。此后几天均是如此。几百年闻名于世的“雾都”,竟不见一丝晨雾。

后来,一位当地人告诉我,伦敦其实也不是自古以来都有雾的。18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从纺织业开始,进行了一场产业革命。80年代因蒸汽机的发明和采用,产业革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伦敦的工业燃料以木柴和煤为主,空气污染十分严重,一个个烟囱冒出的浓浓黑烟和海岛上丰富的水汽混合在一起,便形成伦敦天空的雾。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大力治理环境,不少工厂关闭,还有的迁到了郊外,燃料也用电力、太阳能等替代,烟囱已成为历史陈迹,雾也就渐渐消散了。同时,伦敦的绿化令人羡慕。据统计,公园和绿地面积占全市的一半,难怪空气那么新鲜。

英国环境治理的又一个成就是泰晤士河。原先泰晤士河也因工厂排放的污水而发黑发臭,经过几十年的整治现已消除黑臭,河里已发现了105种鱼!在伦敦,人们并不喝大桶装的纯水,我也和他们一样拧开冷水龙头喝水,这水便是经过六道净化过滤后的泰晤士河河水。

离开伦敦前一天,我们坐船沿泰晤士河漫游,突然,我眼前出现了一幅熟悉的画面:河水、海鸥、国会大厦……此时距莫奈作画的1904年已近一个世纪了。面前的泰晤士河虽然没有荡起碧波,但也较为清澈,米灰色的国会大厦比画中的清晰多了,高高低低的尖顶精美细致、层层叠叠的立面结构繁复,似一部凝固的气势磅礴的交响乐。

100年来依然如故的是那一只只在河面上轻巧掠过的海鸥。

没有见到伦敦的雾,我不感遗憾。

(本文刊于1998年10月24日《新民晚报》夜光杯)

小城故事

斯特拉福是英国中部的一个小城镇,周围有着大片绿色的原野。街道极为干净,两边都是两三层楼的小房子,有着尖顶和阁楼,简洁精巧。平整的石板路、黑色的铸铁马灯保留着小城数百年前原有的风貌,而骑楼上垂下大串大串缤纷的鲜花,又给小城增添了许多鲜活的色彩。

小城仅2.5万居民,每年却要接待370万的游客。这370万人来此只是为了一个人:莎士比亚。这里,是这位大文豪的出生地。

一个生活在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士一世时代的英国人,以一部部惊世骇俗的戏剧作品,无可争辩地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剧作家。400多年来,他的戏剧在世界各地被用各种语言上演,经久不衰。

作为戏剧学院的毕业生,学的专业又是戏剧文学,莎士比亚理所当然成了我们的“祖师爷”。记得在莫斯科戏剧学院学习时,在外国戏剧史课中,莎士比亚竟占了整整一学期,给我们授课的是俄罗斯莎士比亚研究会主席巴尔塔什维奇。记得为了应付这位学问渊博却十分严厉的教授的考试,我曾在一个学期中把莎士比亚的37部作品全部读完。对莎剧研读得越深,我越是为剧作家罕见的天才而惊叹。此次乍到向往已久的大师的出生地,我真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恍恍惚惚如在梦中。

莎士比亚并非出生于文学世家或贵族之家,他的父亲是个皮手套工匠和商人。在小城的莎士比亚博物馆里,我见到了那个时代留下的皮手套,做得很精致,手指套特别长,因为当时流行长指甲。当年,在斯特拉福城中心有莎士比亚父亲的商店,经商的成功使他参加了市政委员会的活动,并担任过几年市财务官。博物馆里,保存着莎士比亚的出生记录、小时候读书的学校的课桌,还有一个剧院的模型,是一个圆形的剧院,剧院叫做“环球剧院”,莎士比亚离开故乡到伦敦,去的就是这个剧院,这个名称源于当时的一句名言——世界大舞台,舞台小世界。

莎士比亚的故居是一幢两层楼的木房子,保存完好得令人惊讶。这是因为莎士比亚在世时,其戏剧就为英国人所骄傲,因此保留了许多和他有关的东西。屋顶是褐色的茅草顶,底楼地是石板铺的,柱子是木头的,都是16世纪的原物(茅草顶每隔若干年换一次),屋子很简陋,不过每个房间都有壁炉。窗户玻璃上有许多道弯弯曲曲的刻痕,那是来参观的名人的签名,用钻石刻在上面,有司各特的,有亨利·艾瑞、大卫·嘉尔尼等莎剧演员的。莎士比亚故居从19世纪起就已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了。所以,这些名人刻下的签名,也成了文物。

莎士比亚妻子安妮的娘家也被保留了下来,供人们参观。莎士比亚是1582年和安妮结婚的。妻子家的条件似乎比他家更好,底楼有一张极老的木靠背长椅,靠背特别高,椅面却特别窄,据说莎士比亚来求婚时就坐过这张椅子。不过,我想坐在上面一定很不舒服。

漫步在幽静的小镇上,我忽然想到,如果当年莎士比亚没有离开小镇,那他就永远只是一个普通的威廉。不过,他为何要放弃小镇安稳的生活,要千里迢迢到举目无亲的伦敦去(当时去伦敦不易,中途经过牛津,还要换马车休息),到剧团去当一名演员?要去过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而许多19世纪的作家,如列夫·托尔斯泰,却宁愿躲到幽静的乡村,撰写长篇巨著。也许,16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飞速发展,作为首都的伦敦,闪耀着诱人的光芒。而向往城市生活,向往激情,向往冒险,是许多男人的理想。莎士比亚这一走,面前是完全不同的作为“大舞台”的世界和作为“小世界”的舞台,他的创作激情喷薄而出。其实他的离去,才是他艺术生涯的开始。伦敦,才是他的艺术生命的诞生地。

但故乡毕竟为有这样一个儿子而自豪。斯特拉福每年有一个莎士比亚戏剧节,全世界的有名剧团都以到这里来演出莎剧为荣。“有没有中国的剧团来参加莎士比亚戏剧节?”我问故居博物馆的讲解员。“有,是《李尔王》,是用中国传统戏剧的形式演出的。”我想起来了,那是上海昆剧团的《血手印》。

小镇的饭店也很意思,外观和故居的风格统一,也是古旧的深褐色的茅草屋顶,里面充满了静谧、温馨的氛围。雪白的顶上用黑色线条分隔,垂下古朴的吊灯,宽大的窗几乎占据了一整面墙,和煦的阳光和深深浅浅的绿色一同涌入。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精美的盘子,加上古雅的壁灯,每个角落都可以入画。

小镇的街口有一尊雕塑。本身并不大的雕塑放在一个高高的底座上。这是一个青铜的小丑,他戴了一顶滑稽的帽子,身子向右倾斜,右足翘起,左手高高地托着一根奇怪的“权杖”,动作有趣,形象生动。

我有些奇怪,为什么写了《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那么多著名悲剧的莎士比亚,他故居的街口放的却是一尊小丑?可能,当年莎士比亚离开故乡到伦敦去,最先当的是跑龙套的小演员,和小丑也差不多,这是他的艺术生涯的起点。也可能,刀光剑影、血腥残杀、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对于剧作家来说,在历史和现实中看得太多了,在笔下和舞台上也塑造得太多了,面对冷酷、无情、荒谬的世界,最后他只能将这一切付之一笑。

莎士比亚最后还是回到了家乡,那是1613年。三年后的4月23日,他去世了。这一天,也是他的生日。莎士比亚葬在他的父母身边。他死后七年,他的两位朋友才出版了第一部莎士比亚戏剧集。300多年过去了,这部最早的戏剧集全英国只剩90本了,在故居博物馆里还陈列着一本。

记得莎士比亚的同时代剧作家本·琼生曾为这部戏剧集题词:莎士比亚是时代的灵魂,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的世纪。

故居门前,一丛丛鲜花正静静地开放。

(本文刊于1999年《文汇报》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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