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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采葑采菲(1)

第一节

解放前夕,余楠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当——至少余楠认为他是上了胡小姐的当。他们俩究竟谁亏负了谁,旁人很难说。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他们俩中间那段不清不楚的糊涂交情呢。

余楠有一点难言之苦:他的夫人宛英实在太贤惠了,他凭什么也没有理由和她离婚。他实在也不想离。因为他离开了宛英,生活上诸多不便,简直像吃奶娃娃离开了奶妈。可是世风不古,这个年头儿,还兴得一妻一妾吗!即使兴得,胡小姐又怎肯做妾?即使宛英愿意“大做小”,胡小姐也绝不肯相容啊!胡小姐选中他做丈夫,是要他做个由她独占的丈夫。

胡小姐当然不是什么“小姐”。她从前的丈夫或是离了,或是死了,反正不止一个。她深知“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所以要及时找个永久的丈夫,做正式夫人。在她的境地,这并不容易。她已到了“小姐”之称听来不是滋味的年龄。她做夫人,是要以夫人的身份,享有她靠自己的本领和资格所得不到的种种。她的条件并不苛刻,只是很微妙。比如说,她要丈夫对她一片忠诚,依头顺脑,一切听她驾驭。他却不能是草包饭桶,至少,在台面上要摆得出,够得上资格。他又不能是招人钦慕的才子,也不能太年轻,太漂亮,最好是一般女人看不上的。他又得像精明主妇雇用的老妈子,最好身无背累,心无挂牵。胡小姐觉得余楠具备她的各种条件。

胡小姐为当时一位要人(他们称为“老板”)津贴的一个综合性刊物组稿,认识了余楠。余楠留过洋,学贯中西,在一个杂牌大学教课,虽然不是名教授,也还能哄骗学生。他常在报刊尾巴上发表些散文、小品之类,也写写新诗。胡小姐曾请他为“老板”写过两次讲稿。“老板”说余楠稍有才气,旧学底子不深,笔下还通顺。他的特长是快,要什么文章,他摇笔即来。“老板”津贴的刊物后来就由他主编了。他不错失时机,以主编的身份结交了三朋四友,吹吹捧捧,抬高自己的身价。他捧得住饭碗儿,也识得风色,能钻能挤,这几年来有了点儿名气,手里看来也有点积蓄;相貌说不上漂亮,还平平正正,人也不脏不臭;个儿不高,正开始发福,还算得“中等身材”。说老实话,这种男人,胡小姐并不中意。不过难为他一片痴心,又那么老实。他有一次“发乎情”而未能“止乎礼仪”,吃了胡小姐一下清脆的耳光。他下跪求饶,说从此只把她当神仙膜拜。好在神仙可有凡心,倒不比贞烈的女人。胡小姐很宽容地任他亲昵,直到他情不自禁,才推开说:“不行,除非咱们正式结婚。”

余楠才四十岁,比胡小姐略长三四年。他结婚早,已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已先后考上北平西郊的大学,思想都很进步,除了向家里要钱,和爸爸界线划得很清。女儿十六岁,在上海一个教会女中上学,已经开始社交。宛英是容易打发的。胡小姐和她很亲近,曾多方试探,拿定她只会乖乖地随丈夫摆布,绝不捣乱牵掣,余楠可以心无挂虑地甩脱他的家庭。可是余楠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和胡小姐正式结婚,却总拖延着不离婚。胡小姐也只把他捏在手心里,并不催促。反正中选的人已经拿稳了一个,不妨再观望一番。好在余楠有他的特点,不怕给别的女人抢走。

余楠非常精明,从不在女人身上撒漫使钱。胡小姐如果谈起某个馆子有什么可口的名菜,他总说:“叫宛英给你做个尝尝。”宛英得老太太传授一手好烹调,余楠又是个精于品尝的“专家”。他当了刊物的主编,经常在家请客。这比上馆子请客便宜而效益高。他不用掏腰包,可以向“刊物”报销。客人却就此和他有了私交,好像不是“刊物”请客组稿,而是余楠私人请的,并且由他夫人亲手烹调的。胡小姐有时高兴,愿意陪他玩玩,看个电影之类。余楠总涎着脸说:“看戏不如看你。”当然,看戏只能看戏里谈情说爱,远不如依偎着胡小姐诉说衷情。不过,胡小姐偶尔请他看个戏或吃个馆子,他也并不推辞。因为他常为胡小姐修改文章,或代笔写信。胡小姐请他,也只算是应给的报酬。有一次胡小姐请他看戏,散场出来,胡小姐觉得饿了,路过一家高级西菜馆,就要进去吃晚饭。余楠觉得这番该轮到自己做东了,推说多吃了点心,胃里饱闷,吃不下东西。胡小姐说,“我刚听见你肚里咕噜噜地叫呢”,一面说,就昂首直入餐馆。余楠少不得跟进去,只是一口咬定肚里作响是有积滞,吃不进东西。他愿意陪坐,只叫一客西菜,让胡小姐独吃。胡小姐点了店里最拿手的好菜;上菜后,还只顾劝余楠也来一份。余楠坚持“干陪”,只是看着讲究的餐具,急得身上冒汗;闻着菜肴的香味,馋得口中流涎。幸喜账单未及送到他手里,胡小姐抢去自己付了。胡小姐觉得他攥着两拳头一文不花,活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听说他屡遭女人白眼,想必有缘故。不过,作为一个丈夫呢,这也不失为美德。他好比俭啬的管家婆,绝不挥霍浪费。反正她早就提出条件,结了婚,财政权归她。余楠一口答应。在他,财政权不过是管理权而已,所有权还是他的,连胡小姐本人也是他的。

时势造英雄,也造成了人间的姻缘。“老板”嘴里说:“长江天险,共产党过不了江。夹江对峙是早经历史证实的必然之势。”可是他脚下明白,早采用了“三十六计”里的“上计”。他行前为胡小姐做好安排,给她的未来丈夫弄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主任。这当然是酬报胡小姐的,只为她本人不够资格,所以给她的丈夫。余楠得知这个消息,吞下了定心丸,不复费心营求。他曾想跟一个朋友的亲戚到南美经商,可是那个朋友自己要去,照顾不到他。他又曾央求一个香港朋友为他在香港的大学里谋个教席。那个朋友不客气,说他的英语中国调儿太重,他的普通话乡音太浓,语言不通,怎么教书,还是另作打算吧。他东投西奔,没个出路。如今胡小姐可以带他到巴黎去,他这时不离婚,更待何时!

他对胡小姐说,家事早有安排。他认为乘此时机,离婚不必张扬,不用请什么律师,不用报上登什么启事,不用等法院判定多少赡养费等等,他只要和宛英讲妥,一走了之。胡小姐很讲实际,一切能省即省,她只要求出国前行个正式婚礼。余楠说,婚礼可在亲友家的客堂里举行,所谓“沙龙”结婚。胡小姐不反对“沙龙”结婚,不过一定要请名人主婚,然后出国度蜜月;“沙龙”由她找,名人也由她请。她只提出一个最起码的条件——不是索取聘礼。她要余楠置备一只像样的钻戒,一对白金的结婚戒指。余楠说,钻石小巧的不像样,大了又俗气,况且外国人已不兴得佩戴珍贵首饰,真货存在保险库里,佩戴的只是假货。至于白金戒指,余楠认为不好看,像晦暗的银子,还不如十八K的洋金。

胡小姐并不坚持,她只要一点信物。余楠不慌不忙,从抽屉深处取出一对椭圆形的田黄图章。他蘸上印泥,刻出一个阳文、一个阴文的“愿作鸳鸯不羡仙”,对胡小姐指点着读了两遍,摇头晃脑说:

“怎么样?”

胡小姐满面堆笑说:“还是古董吧?”

胡小姐见识过晶莹熟糯的田黄。这两块石头不过光润而已。余楠既不是世家子,又不是收藏家,他的“古董”,无非人家赠送他和宛英的结婚礼罢了。即使那两块田黄比黄金还珍贵,借花献佛的小小两块石头,也镇不住胡小姐的神仙心性呀!她满口赞赏,郑重交还余楠叫他好好收藏。她敛去笑容说,还有好多事要办,叫余楠等着吧。她忙忙辞出,临走回头一笑说:

“对了,戒指我也有现成的!”

用现在流行的话,他们俩是“谈崩了”。

胡小姐择夫很有讲究,可是她打的是如意算盘。不,她太讲求实际,打的是并不如意的算盘。她只顾要找个别的女人看不中的“保险丈夫”,忘了自己究竟是女人。她看到余楠的小气劲儿,不由得心中大怒。她想:“倒便宜!我就值这么两块石头吗?我迁就又迁就,倒成了‘大减价’的货色了!”那个洋官的职位是胡小姐手里的一张王牌,难道除了你余楠,就没人配当了!她现成有她爱恋的人,只为人家的夫人是有名的雌老虎,抱定“占着茅房不拉屎”主义,提出口号:“反正不便宜你,我怎么也不离!”胡小姐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中了余楠。多承余楠指点了她“一走了之”的离婚法和“沙龙”结婚法。她意中人的夫人尽管不同意,丈夫乘此时机一走出国,夫人虽然厉害,只怕也没法追去。反正同样不是正式的离、正式的结,何必委曲求全,白便宜你余楠呢!她在敛去笑容,叫余楠“等着吧”的时候,带些咬牙切齿的意味。他害自己白等了一两年,这会儿叫他白等几天也不伤天地。她临走回头说的一句话,实在是冷笑的口吻。她只是拿不稳她那位意中人有没有胆量担着风险,和她私奔出国。所以当时还用笑容遮着脸。

余楠哪里知道。他觉得胡小姐和他一样痴心,不然,为什么定要嫁他呢。

他“痴汉等婆娘”似的痴等着她的消息。不过也没等多久。不出十天,他就收到胡小姐的信,说她已按照他的主意,举行了一个“沙龙”婚礼,正式结婚。信到时,他们新夫妇已飞往巴黎度蜜月。行色匆匆,不及面辞,只一瓣心香,祝余楠伉俪白头偕老,不负他“愿作鸳鸯不羡仙”的心意。

第二节

这封信由后门送进厨房,宛英正在厨下安排晚饭。她认得胡小姐的笔迹,而且信封上明写着“南京胡寄”呢。胡小姐到南京去,该是为了她和余楠出国的事吧?宛英当然关心。她把这封信和一卷报刊交给杏娣,叫她送进书房去。她自己照旧和张妈忙着做晚饭的菜。

这餐晚饭余楠简直食而不知其味。他神情失常,呆呆地、机械地进食,话也不说。熏鱼做得太咸些,他也没挑剔。一晚上他只顾翻腾,又唉声叹气。余楠向来睡得死,从没理会到宛英睡得很轻,知道他每次辗转不寐的原因。第二天他默默无言地吃完早饭就出门了。宛英从字纸篓里找出那封撕碎又扭捏成一团的信——信封只撕作两半,信纸撕成了十几片。宛英耐心抚平团皱的碎片,一一拼上,仔细读了两遍。她又找出那一对田黄图章,发现已换了簇新的锦盒。

宛英不禁又记起老太太病中对她说的话:“阿楠是‘花’的——不过他拳头捏得紧,真要有啥呢,也不会。”西洋人把女人分作“母亲型”和“娼妓型”。“花”就相当于女人的“娼妓型”。不过中国旧式女人对于男人的“花”,比西洋男人对女人的“娼妓型”更为宽容。宛英觉得“知子莫若母”。显然这回又是一场空,证实了老太太所谓“真要有啥呢,也不会”。宛英和余楠是亲上做亲。余楠的母亲和宛英的继母是亲姐妹。宛英和余楠同岁,相差几个月。一个是“楠哥”一个是“英姐”。余老太太只有这个儿子。她看中宛英性情和婉,向妹妹要来做干女儿,准备将来做儿媳妇。宛英小时候经常住在余家,和余老太太一个床上睡,常半懂不懂地说自己是“好妈妈的童养媳妇”。她长大了不肯再这么说,不过她从小就把自己看作余家的人。她和余楠结婚后连生两个儿子,人人称她好福气,她也自以为和楠哥是“天配就的好一对儿”。她初次发现楠哥对年轻女学生的倾倒,初次偷看到他的情书,初次见到他对某些女客人的自吹自卖,谈笑风生,轻飘飘的好像会给自己的谈风刮走,全不像他对家人的惯态,曾气得暗暗流泪。她的胃病就是那个时期得的。她渐渐明白自己无才无貌,配不过这位自命为“仪表堂堂”的才子,料想自己早晚会像她婆婆一样被丈夫遗弃。她听说,她公公是给一个有钱的寡妇骗走的。她不知哪个有钱的女人会骗走余楠,所以经常在侦察等待。假如余楠和她离婚,想必不会像他父亲照顾他母亲那样照顾妻子。

余楠每月给老太太的零用钱还不如一个厨娘的工钱。宛英的月钱只有老太太的一半。宛英曾发愁给丈夫遗弃了怎么办。她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她可以出去做厨娘,既有工钱,还有油水,不称意可以辞了东家换西家。如果她不爱当厨娘,还可以当细做的娘姨。她在余家不是只相当于“没工钱、白吃饭”的老妈子吗!出去帮人还可以扫扫余楠的面子。不过宛英知道这只是空想,她的娘家和她的子女绝不会答应。

余楠“花”虽“花”,始终没有遗弃她。老太太得病卧床,把日用账簿交给宛英说:“这是流水账,你拿去仔细看看,学学。”宛英仔细看了,懂了,也学了。老太太不过是代儿子给自己一份应给的管家费。宛英当然不能坏了老太太的规矩。余楠查账时觉得宛英理家和他妈妈是同一个谱儿。老太太病危,自己觉得不好了,趁神志还清,背着人叫宛英找出她的私蓄说:“这是我的私房,你藏着,防防荒,千万别给阿楠知道。”她又当着儿子的面,把房契和一个银行存折交给宛英,对儿子说:“你的留学费是从你爹爹给我的钱里提出来的,宛英的首饰,也都贴在里面了。这所房子是用你爹爹给我的钱买的。宛英服侍了我这许多年,我没什么给她,这所房子就留给她了。存折上是你孝敬我的钱,花不完的,就存上;没多少,也留给宛英了。”“留给宛英”是万无一失地留在余家,因为余楠究竟是否会“有啥”,老太太也拿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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