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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夏枫用手指量了量地图上的距离,问道:“船上补给已够,不作停留十天时间可以到达帕特南吗?

帕特南现在被奥里萨人占领了,曾经它属于高康达苏丹国。三十几年前,高康达跟巴布尔打仗,输赢未论,巴布尔就死了,战争地这个国家也散了架。不大的地盘分成好几块,各土邦拥王自立。从帕特南可以进入海得拉巴,这段路程各方势均力敌,形成畸形的和平状态,持续五六年了。

从地图上看,圣雄号要抵达海得拉巴,最佳的停靠港口是内洛尔,那里是海得拉巴的重要海港。但夏枫他们不敢直接进入,四百人太过醒目,一旦被盯上,行事诸多不便。

莫卧儿人称这些王国为邦,因为太小了嘛。可是到了南部才知道人家也不承认莫卧儿在北部的地位,认为他们就是异教强盗。不敢惹圣雄号,也不会有好脸色给。

夏枫和唐轩之找来姜戈和奇哈尔以及精兵队长,五个臭皮匠抱团商量了一翻,最后一致认定夏枫的方案是正确的。

奥里萨不比海得拉巴,此地国王换得可勤快了,贵族因经济落后而变得野性十足,谁的拳头硬谁就做老大。管理制度从上至下都不如海得拉巴严格,便于他们混水摸鱼。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因奥里萨人的船舶技术落后,死亡率又高,加上内乱不断,就如一个孱弱的少年,成日处在饥饿当中。来了小弗朗机人以后,情况还稍有好转,灾年时,很多渔民可以进入血汗工厂求得温饱;虽然大山被肆意开发,矿难事件频频发生,但总有活下来的,比以前饿死的人少多了。

唐轩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说道:“十天时间肯定不行,最少十五天,这样的天气船工消耗过大,不能太赶。我们需得节约用水,越走越闷热,你可再没法子天天洗澡。”

是啊,蚊虫肆虐,空气呼进去都是黏呼呼的粘喉咙。

唐轩之教夏枫熬草药,以驱蚊避瘟。好多时候,在热带海域渴死的没有病死的多,一旦发起瘟来,简直是灭顶之灾。

白天炙热无比,太阳一落山,海风又刮得人生寒。但是姜戈却说这已经是最好的季节,南部一年比一年气温低,可是却不下雨,冬日旱灾严重,他走的那年,村边的瓦西西河已经干涸见底。

夏枫突然想到如今处在历史上的小冰川时代,怪说德里的冬天冷得要烤火……

船上陆续有三个精兵发烧,幸好不是中暑,唐轩之几剂药下去,两天就好了。这位圣雄大人,在精兵们眼中犹如神一般存在,他能打仗还能治病,医术堪比德里的大巫医。精兵就差在唐轩之脚边摆上香烛,每天三拜九叩了。

一路披星戴月,半月后,他们终于按计划抵达帕特南。莫卧儿的大旗早已不管用,旗子收了,现在圣雄号就是一条普通商船,只是船身上用两南北两种语言刻写的“圣雄号”几个文字有些碍眼。

碍的当然是别人,南部是印度教正统圣地,公元前佛教护法名王阿育王的孔雀王朝,其首都华氏城就在巴特那,圣雄号上个月还在那儿停留过。估计那些虔诚的教徒一看这船来自莫卧儿,会在心里嘲笑他们大言不惭吧。锡克教和***,在人家眼中,是要避而远之的。所谓教派,多是狂热份子的挚爱,其天性就排外。

奇哈尔不敢贸然将船靠岸,在外面停了一个时辰,终于等来帕特南的巡示水军。

他上去毕恭毕敬地回话,姜戈吞吞的翻译。如此往来七八句,姜戈突然转过头来紧张地问夏枫:“他们问船上装的什么货物,如果携带有武器就不准我们靠岸。”

精兵队长啐道:“你傻啊,不知道说没有?”转头发现夏枫和唐轩之均是一脸凝重,便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姜戈又道:“他们要上船来搜查。”

夏枫掏出腰包里早已准备好的金子,对他小声说道:“你过来,拿去给那人,就说我们要停靠半年,这是泊船费。”

精兵队长大惊,这是多少金子,金灿灿的晃眼,足有一磅重吧,真要花这么多?

姜戈没有犹豫,马上把金子抛到了对方的船上,“我家主人说,这是泊船的费用,劳烦大人了。”

“姜戈,你说我回来领船之时,还会再给。”夏枫又道。

姜戈依旧照办……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那水兵头子非常满意,打着手势让圣雄号跟他入港。

唐轩之好奇,问夏枫她到底带了多少金子过来,敢如此豪爽。

“该上交的税和分给圣君的钱我都扣下了,巴依那里一分钱也没留。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少啥也不能少了钱。”

唐轩之想到那次偷偷跑来德里,只带了五百两银子,花光以后还饿了大半天肚子的事情,觉得夏枫讲的极有道理。笑道:“常言道,能花钱的人才是把赚钱好手,你有我外祖之风。”

“不敢当,别扯闲事了,想想靠岸后怎么安排吧。留哪些守船,带哪些人走。船上要留火药跟枪支,这船得保住了,可别回来的时候船都没啦。”

“行,我去安排。”

他的确会安排,靠岸后让奇哈尔买了几百套商人服饰,下船的精兵全部要扮着商人。带了四百人和三百条枪走,余下一百人五十支枪。

奇哈尔当然留下看船,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唐轩之消失在码头,低下头,掂了掂手里的两百卢比和二十个金姆尔,摇头叹气:如今有这么多富余钱,竟然不准去玩庙妓,圣雄大人可知我们怎么度过船上的日子。

他长吁短叹,一个小兵嘿嘿笑道:“不准下船玩,我们可以把妓女带上船呀。”

奇哈尔瞪了他一眼:“那这点钱够花吗?混帐,圣雄大人不在,训练不能停了,给我每天照旧练起来。”

小兵摸摸头,心下埋怨:不是你说的想女人了吗。

唐轩之跟夏枫上岸第一件事就是买骆驼和马匹,然后才去购食物跟补给,寻好线路,浩浩荡荡朝西行驶,预计七天路程走到海得拉巴地界。它处在东西高止两座山脉中间,地势平坦,最为富庶;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也是遭受战火荼毒最少的城市。

夏枫和唐轩之都不方便骑骆驼暴露在外,所以他俩坐车,姜戈又干上了老本行——赶车。

车上的二人隔着帘子可以把路途风景尽收眼底,南部人黑呀,无论男女,有些黑得跟非洲土著差不多,姜戈跟他们比起来还算顺眼的。

四百人的队伍,已经竭力缩小了阵容,一匹骆驼五个人轮流骑,紧紧挨在一起,中间的两辆马车上是枪支和火药,上面还各坐了五人,行在官道上依然非常壮观,想低调是做不到的。沿途除了受当地路霸的盘剥,还有不少乞丐尾随,男女老幼都有,有些甚至纠缠了五六里路,空洞又枯槁的神色让人看了心里发紧。

姜戈提前就告诉过夏枫,队伍不能停更不能给吃食,一旦给了就收不住口子,会有更多的人涌上来,到时他们走不了。南部矿产丰富,当地人早就习惯了一年四季行走的商人,不管是否天灾,看见商人乞要货物和吃食,早已是一种“传统”。

“这个传统可不好。”夏枫如此安慰自己,闭眼不看,免得心里难受。

乞丐时不时的钻出来一个,夏枫和唐轩之都是硬着心肠视若无睹。

但是,前面的小姑娘却不同,夏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琐住了她。那姑娘估计比自己还矮半头,额上有朱砂,或许该称着小妇人,她背上竟还驼着一个孩子。无论古今中外,全世界的乞讨者都一样,她手中也拿着一个碗来表明身份,跪伏在地,没敢挡路,但也没太靠边。骆驼和马车都避让着,稍不留神就会压着她。

太阳晒得孩子的屁股泛出红色干皮,情况不太妙,蔫耷耷趴在小姑娘背上,黑黑小小的一坨,活像从煤窑子里逃出来的小病猫儿。

夏枫的坐驾越走越近,那姑娘不着痕迹朝中间又挪了挪,差不多算拦路了。她见这辆马车加上车夫就三个人,肯定是主人,也明白越是大商队越是不会胡乱劫人,所以才敢如此行事。姑娘的目光刻意涣散,作出濒死之态,却见马车直直朝她撞过来,赶紧退开,鞠楼着身子追赶,嘴里吐着夏枫听不懂的话。

“不准。”唐轩之一把拽住夏枫伸向包袱的手,摇头:“这是她的命!如此这般生如蝼蚁之人数不胜数,你可救得过来?”

“我知道。”夏枫死死咬着嘴唇,盯着他,思绪飘远……如果她没有穿越过来,原主是不是就如这个姑娘一般。

唐轩之不忍心,放开手,道:“动作快点。”

马车帘子为了散热颜色极浅,他俩的拉扯动作没有逃过人家的眼睛,小姑娘背起孩子小跑起来。不知是颠得太厉害,还是饿了,背上的孩子放声大哭,差不多是干号,一声一声有气无力。

小姑娘顾忌背上的孩子,又不想放过“贵人”的施舍,边跑边回头把孩子抱到胸前,撩开破烂的衣裳就开始奶孩子。

这一幕让夏枫差点流下泪来,孩子孩子奶孩子?有奶水吗?大喊道:“停车呀!”

夏枫翻身跳下车,拿出那包预备吃一天的咖喱饼子,跑过去全部放在小姑娘的面前,一句话没说转身便回头。她不敢多呆,刚刚不小心瞟到了孩子一吮一吮的嘴,原来,真的可以吸出汁水。这彻底颠覆了夏枫二十几年来的认知,猛然觉得那小姑娘连卑贱的人类都不算,而是一只丛林中被遗弃的可怜猴子。

这哪是人类社会,就是原始丛林啊!

“嗒咪朵,哈咪朵……”小姑娘朝夏枫不停瞌头。

姜戈翻译道:“大人,她说谢谢您,愿神主护佑您。”

我知道,夏枫却说不出来,挥手让马车继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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