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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看着他那一头被太阳晒褪色的棕色卷发。他的发色比这个时期大部分的人都浅,但也没有那么特别。比起发色,我倒觉得他的蓝眼睛更加特殊。

一时间,我以为他不想再继续聊下去了。但他给自己倒了一大壶苹果酒,又坐了下来,把他那双大手摊放在桌子上。

“我不叫兰德里奇·博基尔,只是本地人喜欢这么叫我。我真正的名字是兰德里奇·卢瓦尔。”

“哦,卢瓦尔河的那个‘卢瓦尔’吗?”

“对。你知道吗,我以前是一个西多派的小僧侣,曾经在博拉斯修道院待过。长大后,我便开始在厨房里做苦役,差不多算是修道院的下人了。后来我当了传教士,再后来,又做了‘福涅尔’,操作他们的烤箱。那段日子挺不错。吃的不错!”他自顾自地点点头。

“后来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离开?”

“我没有离开,是他们把我赶出来了!”

“为什么?”

“在做晚祷的时候,他们抓到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

“噢。”

“如果我在其他例行的祷告时间被抓包的话,后果可能就没那么严重。最不走运的就是,我偏偏是在晚祷时间被发现的。他们给了我一点钱,给了我一个工作机会——就是在他们管辖的某片土地上经营属于我自己的磨坊,就是这个地方。你看,他们不乐意把自家僧侣的丑事外扬。他们会觉得丢脸,不仅仅是在整个社区面前丢脸,还会在其他修道院面前丢脸。他们也给我提供过磨石,但要价太高了。我每年要给他们二十德尼厄尔[6]的租金,还要给他们八袋面粉。在面粉需求量大的时候,他们还会让我只给他们供货。不过,我只要想到自己在这件事情中也并非一无所获,就觉得这笔买卖也不算太差。”

“你获得了什么?”

“当时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就是玛丽!”说完他便粗声大笑,我也只好和他一起笑。

“当然,事情也不完全如我所愿。”他接着说,“我一直都知道那些僧侣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中隐藏着一些真相。他们给我起名为兰德里奇·卢瓦尔,因为那里是我父母的家乡。我三岁的时候,他们就直接把我卖给了一个修道院,可能是因为当时他们有经济困难,养不起我吧。我听说他们是个贵族家庭。在去博拉斯修道院之前,我还在另一个修道院待过,但这个新名字是博拉斯修道院的僧侣给我取的。这也许是某个任性的笑话。我曾经希望,能在某一天查到我最初生活的那个修道院,然后说不定就能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但现在,这个愿望永远都不会实现了。”

“你还是会找到真相的。”

“在这种时候?”

有一瞬间,我感到很惊讶。

他继续说道:“在现在的境况下,我能够养活这个家庭就已经很幸运了。我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或时间去做其他事情。”

在他说完后,我们沉默了片刻,喝光了自己壶中的酒。我试图转移话题。

“最近有什么新闻?”

“人们最近都在谈论十字军东征的事情。”

房间里渐渐暗了下来,他点亮一根蜡烛,我们又接着聊。我发现他对本地的情况十分了解,人也很有修养,不过他对这个社区外的世界并不关心。就在苹果酒快要浇灭我的好奇心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措手不及。

“我昨晚好像听到了狗叫声,猎狗的叫声。”

“哦?真的吗?”

“是的。所以当我发现你全身都是人的粪便时,我不由得好奇你是从哪里来的。”

“哦……”一想到自己当时的模样,我就觉得很难堪。地牢里的腐臭味实在太重,所以我很难注意到自己在城堡厕所里沾到的脏东西。我从隧道出来后,在河边用水洗了一下身子,但没有肥皂,我没办法把那股味道和脏东西完全洗干净。

“我不知道那些狗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偷猎的人带来的吧。我说过,我一离开韦兹莱就被抢了。”说谎让我感觉很不好受,但假如我说出真相的话,他会相信我吗?

“我知道了。”他在粗糙的桌面上用手指慢慢转动着酒壶,藏在眉毛阴影下的眼睛好奇地瞥着我。

***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床上的,我想,应该是兰德里奇把我扶上了床。喝了那么多苹果酒之后,我不可能还站得起来。

口哨声和米尼翁抱怨它辛苦劳作的呼哧声把我吵醒了。我探头朝门外看,他们就在外面,米尼翁围着兰德里奇不停转圈,漫天的面粉和麦壳让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缥缈的仙境中。

“早啊!”兰德里奇朝我挥手,大声说着,“今天我妻子会来,所以这是个好日子!她会在中午前到。我在水槽边给你准备了一把……剃刀和一条毛巾,假如你想刮胡子的话。”他笑着,拿我的名字开了一个双关语的小玩笑[7]。“我建议你还是刮一下胡子。她是个很挑剔的女人。”

根据太阳的方位推测,这个女人来的时候刚好是正午。她十分强势,带着两个孩子坐着牛车。虽然我已经把胡子刮干净了,但还是没有得到她的认可。不过兰德里奇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之后,她露出了还算礼貌的微笑。

兰德里奇搀扶着她庞大的身躯从车上下来。她紧紧把小婴儿抱在胸前,一岁大的儿子则安稳地睡在车座上的摇篮里。

她在磨坊里那张大桌子前安坐好,兰德里奇和我开始把一捆捆小麦和大麦从车上搬下来。她给兰德里奇带了些吃的,还有打磨好的工具。

“兰德里奇,她好像不喜欢我?”

“我跟你说过的,她不太信任陌生人。先生,你就装作很忙,友好一点,就可以了。”

我们把车上的货物搬下来,又把它们和一袋袋粮食堆在一起。兰德里奇随后把我领进屋。他倒了三杯苹果酒,把年长一点的那个孩子抱了起来。两个孩子都已经因为无聊和疲倦开始哭了。

“亲爱的兰德里奇,给他们点东西玩吧。”玛丽说道,轻轻抚着她丈夫的脸颊,仿佛在用他们的亲密向我强调,我是个彻底的局外人。

兰德里奇拿出一匹还没做好的玩具马,这是他专门给大儿子埃尔韦做的。这个一脸不高兴的小男孩完全没有因为这个玩具而变得开心起来,但他倒很乐意把这个木头玩具用力往桌面上砸。

“先生,您是从布鲁塞尔来的?”玛丽问我。

“啊,是的。”我点着头圆谎。

“那您是来这边朝圣的?”

“没错,我是。”

“先生,那您是做什么的?”

“嗯,我是老师。”

“啊!太好了!您在家乡那边很有钱吧!”

“对。但我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了——我是说我现在没有钱。都被强盗抢了。”

“哦,是的,我丈夫跟我说了。”她突然对我笑了,“但您还可以工作,对吧?”

“是啊,当然。在我住下的这段时间里,我都会帮兰德里奇的忙。

“啊,这很好。”

说完,她便从腋下拉起自己蓝色亚麻裙的裙边,转身去给她的小婴儿喂奶。看来,我的面试结束了。我看着兰德里奇,但他只是漠不在意地笑了笑。

玛丽在这里待到快天黑才离开。我紧张兮兮地乱忙一气,根本找不到和兰德里奇独处的时间。我只想问他玛丽对我的看法。

“现在很不安全。”马车一离开这里,他便说道。“我问她在里奥有什么新闻,她说真正的新闻只有一个:有个男巫从城堡里逃了出来。她认为那人是你,而且她会把这事说出去的。很快就会传出你人在我这里的消息,所以你明天必须得离开。让,我很抱歉,但为了你的安全,实在没有更好的法子了。玛丽是个好女人,但就像我说过的,她不相信陌生人。我一直在想……去年七月,我在圣母升天节[8]上认识了另一个磨坊主。这瞻礼是这片区域最重要的盛会,每个人都会参加。他就住在里奥的另一边。我觉得他会帮我们的。明天我会先去探访他,在我回来之后,你就必须要离开了。我会给你点钱,也会告诉你怎么去他那儿。玛丽不认识他,所以你的安全应该没问题。”

听到他话中的“我们”,我心中感激万分,只能紧紧攥住他的手与他相握。至少他没有抛弃我。

“现在,我们多喝点苹果酒吧!你知道吗,你的眼睛……”他一边从整条面包上撕下一块,一边对我的脸做了个手势,“你的眼睛一边是蓝色的,一边是棕色的。我们管这样的眼睛叫‘天使之眼’。”

“哦?为什么?”

“因为它们就像教堂里的彩窗玻璃。你见过彩窗吗?这里大多数人都没有去过大教堂或者大修道院,但人们都这么说……”

“有,我见过大教堂。”我很想告诉他关于博韦大教堂的事情,但这个时候它还没建成呢。

“我去过巴黎的圣丹尼斯大教堂,你去看过吗?”

“我在那儿待得不久。不过确实是去过一次。”

“啊,那里真的很漂亮。在你们英国,还有坎特伯雷……”

“对。”

“噢,看来你不太想聊这个。但你知道吗,我觉得你不是个男巫。不,应该说无论你做过什么,我都觉得你不是坏人。如果你能够逃过这一劫,请不要忘记我。我的朋友——对你来说,他比我更有用。他不需要照顾妻儿。”

***

第二天早上,我再一次头痛着醒来。兰德里奇已经离开了,当然是骑着米尼翁走的。

我在溪边坐了一两个小时,思考着我的未来。他回来的时候,我还坐在那儿。

兰德里奇给我打包了午餐,还给了我十个德尼厄尔——这种钱币是古罗马银币的衍生品,后来被称作“便士”。我们骑着米尼翁离开,马背上没套马鞍,我坐在兰德里奇身后。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就在里奥城外一英里的地方。

“我的朋友,我们必须要在这里分开了。不要忘了我。如果你有机会参加明年夏天的圣母升天节,我们就在庆典上见面吧。现在是中午了,不要在里奥浪费太多时间,也不要跟任何人讲话——你的口音会暴露你的身份。你就径直到我朋友的磨坊去,最好在天黑之前赶到。祝你好运!”

他抓住我的手,用力握了握。我感激地捏了捏他的肩膀。

“再见,兰德里奇。我不会忘记你的。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

“别担心,我的朋友。努力活下去。人生中总会有困难的时候。”

说完,他便让米尼翁掉了个头,朝反方向骑去。我则朝里奥的方向走去。没过多久,我就到了里奥。

里奥和一个村子比起来也没什么区别:一小群东倒西歪、用橡木作梁的房子挤在一个市集广场周围。这些房子还是那些有钱人的——就是那些商人和货币兑换商。其他小屋就只是各种披屋和草草搭起的茅屋了,跟糊了墙的篱笆小屋没什么两样。只有那些大房子会把外墙粉刷成白色。其中一间大房子外挂着一张板子,上面简陋地画了一座城堡。

是一间旅社!

我身边忙碌的人们大多穿着跟兰德里奇和玛丽差不多的衣服:女人们都穿着利落的亚麻裙,其中有些颜色鲜艳,她们基本上都光着小腿,穿着靴子;男人们则都穿着及膝的束腰外衣,我能从他们衣服的下摆、袖口和领子处看到他们穿了很多层衣服。无论男女都戴着厚重的皮带,上面装饰着巨大而锃亮的带扣。我知道,这种穿衣风格在这个时期特别典型。不过他们都会把带扣好好装饰一番,让自己更加出挑,显然这是当地传统。他们工作的时候,大多数人的表情都很冷漠,却又散发出一种顽固而果断的气息。整个里奥都弥漫着一种寂静的平和。

历史书里的场景此刻正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眼前!它和课本上的描述相差不大,只是更加脏乱。

当我走在通往旅社的那条街上时,腐烂的恶臭和人们排泄物的味道冲击着我的鼻子,我有些不适应。我不敢往每间房子前的大水槽里看,但一只猫和几条脏兮兮的狗正对里面的东西又嗅又舔。

旅社旁边的一个小院子里系着三匹马:一匹棕色的小母马,一匹高一些的灰马,还有一匹身形较大的棕色母马。那匹小母马比那种小矮马大不了多少。

我原以为会有人走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助,但完全没人注意到我。我把领子拉高,挡住鼻子。东齐的埃尔韦四世很有可能在每个市镇安插眼线,派那天在城堡里见过我的人出来寻找我的踪迹。如果我是他,我就会这么做。

我明白我应该径直穿过城镇,但这间旅社吸引了我的注意。这种聚会场所对任何历史学家或情报员来说,都很有吸引力。如果我想打听点新闻或者消息,来这里准没错。我走向敞开的门口,踏进屋子。大房间里充满了五十来个人低低的聊天声。壁炉里闪烁着的橘色火光让人昏昏欲睡,天花板上映着火光跳动的影子。我走向吧台。

“请给我一杯麦芽酒。”

“好的先生!”吧台后这个身材硕大的黝黑男人转过身,用一个皮杯子从身后的酒桶里舀了一大杯麦芽酒。

这比倒酒要快多了。

“四分之一奥波尔。”男人伸手说道。

我懵了,拿出四枚德尼厄尔和一些兰德里奇给我的散钱,放在手掌里给他看。他拿了一块四分之一银币大小的碎片,然后摇了摇头。

“哦哟!来!”他又舀了一大杯麦芽酒,重重地放在吧台上,溅出来的酒洒在我们两人的身上。

“哦!好的。”

这里的皮酒杯比英国的大一倍,所以我现在只用了一枚银币的一小块碎片买到了四品脱麦芽酒。感觉还挺划算的。

我看了看吧台上的其他客人,确保自己没有吸引太多的目光。随后,我马上拿着自己那两杯各两品脱的麦芽酒离开吧台,转移到一张空桌子坐了下来,尝了尝杯子里冒着泡的温暖液体。这酒很明显兑了水,但喝起来还算可以。我观察着酒吧里每个人的脸,试图猜测他们的想法和职业,还试着读了读一些人的唇语。但潜意识中,有什么东西困扰着我。吧台边上坐着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他付钱之后便离开了。

他看起来很有钱,应该是商人或者工匠。

现在有一些人在盯着我看。我闭上眼睛,回避他们的视线,但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是一副银边眼镜。

奇怪!

这幅画面一直挥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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