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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雨后(3)

每次拜访都是坤陪着他去。坤是个韩国人,可能有部分泰国血统。他至少有150公斤,胖得几乎看不出脖子在哪,每一寸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覆满纹身,有些纹身历史久远得可能在他还是个瘦子时就纹了,因为腿肚子上的龙和坤本人一样肿胀。普雷姆无意间提过,自己的皮带大概只能在不拴紧的情况下勉强套在坤的大腿上。拜访那些人没有什么太多的事要做,就是向这些被吓坏的代理们介绍一下自己,表达一下宋的失望,然后留五分钟让坤和他们相处一下。接下来可能有小小的暴力,虽然说没必要闹进医院,但是拜访的效果往往非常好,然后接下来的几周里收入会暴涨。

生意很不错,普雷姆几乎都要相信自己其实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了,至少每个月他送红包到当地警察局的时候,都觉得法律和秩序站在他这一边。收到坤的紧急信息的那天,普雷姆正打算到城北去和他的代理们见面。不出二十分钟,普雷姆就赶到了仓库,看见一个一身黑衣的泰国人不耐烦地站在威武的川崎摩托旁。和坤不太熟的人可能会觉得他脸上永远只有一个表情——用咄咄逼人的怒视宣告着暴风雨的来临。为了维持自己的硬汉形象,这个韩国人百分之九十五的时间里都是这种表情。坤一旦笑起来就带着一股子憨气,仿佛一个永远摸不透笑话含义的低能儿。而坤把头盔扔给普雷姆的时候难得地露出了微笑,这让普雷姆心里面直打鼓,那感觉就像老天爷要和他开一个玩笑,而坤知道这个笑话会是什么后果。

“宋要你载他到挽叻[4],去跟踪和老板做生意的某个人。他需要一个技术好的司机。”

普雷姆欣然颌首,一只脚跨上川崎。那个陌生的泰国人甚至都没打招呼就轻巧敏捷地坐到了后座上。没几分钟他们就来到了通往河边的素里翁路。后座的男人让他在文华大酒店的入口处等着。45分钟后,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从酒店的停车场里开出来,驶进了一条巷子。

“就是那辆车。”

豪车转进了是隆路,朝着他们来时的方向开去。普雷姆轻松地穿过车流,确保自己紧紧地跟在其后。

“靠过去,我想看看他和谁在一起。”普雷姆把车子停在雷克萨斯的旁边,看着红绿灯的计时器,上面显示着20。还剩12秒的时候,普雷姆感觉坐在后面的人从夹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倒数8秒时他听见金属的摩擦声,而剩下4秒的时候雷克萨斯的后车窗在一阵枪声中应声而碎。

“快走。”

不用他再说第二遍,普雷姆把油门加到最大冲出路口,把本来就四散的行人冲得更是七零八落,他甚至没有时间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被吓得不轻,只想离那辆雷克萨斯越远越好。普雷姆急转进一条巷弄,加速冲进素里翁的路口。

“好了,放松点。我们安全了,没必要惹人注意。”

普雷姆知道他说得对,没几分钟就要到仓库了。这个人把自己和普雷姆的头盔都取了下来,仿佛只是和朋友远足的没事人一样。坤在仓库前等着,黑衣人把手枪扔进门边的桶里,从坤的大手里抓走一串钥匙,没一会儿就了无踪影。

普雷姆看着坤,心脏发了疯似的“砰砰”跳着,无法接受刚才发生的事情。坤扔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有五千铢和宋的小纸条:

“欢迎加入。”

这桩谋杀成了翌日的报纸头条。其中一个死者是曼谷颇有名气的商人,关于其死因的猜测纷至沓来。网络上盛传是他的妻子雇了一个杀手,起因很有可能就是另一个死者。警方起初说那人是个漂亮的年轻女人,穿着设计精美的衣服。但是她在手提包里的身份证以及在尸检中所发现的、藏于名牌内衣之下的男性特征,都证明警方搞错了。显然这个商人喜欢人妖,而现在他和新情人双双遇害,他那被背叛的妻子自然成为最大的嫌疑人。警方发言人表示,他们一定会搜出凶手以及袭击时出现的那辆摩托。

普雷姆目瞪口呆地坐在他的公寓里,意识到宋给他设了个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去参与一场谋杀。现在他已完完全全地入了黑道,再也没有退路了。

两个礼拜后,他和坤去拜访科克。科克不是普雷姆的代理,然而宋说他从这几个月的彩票收款里拿了好几千铢,尽管钱是拿不回来了,但还是要杀鸡儆猴,告诫其他人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普雷姆解释了科克犯下的错后便走了出去,准备让坤去完成他那部分任务,但是坤却堵在了门口——还好对着他的是枪托而非枪托。

“一枪在蛋上,一枪在头上。”坤淡漠的声音像是在定午餐。

普雷姆接过枪,耸耸肩。“好吧,一枪蛋上,一枪头上。”

一共打了四枪,科克才停止抽动。

那个梦仍困扰着他,但没有那么频繁了。有时候他感到被单湿了,以为真的是血,结果发现是自己在梦中失禁了。白天他拼命想忘掉珀,甚至放弃了想和她和好的愿望,夜里则希望那个噩梦不会再来。

大多数肮脏的任务都是坤完成,但是宋坚持让普雷姆插手染指。所有的命令都由宋直接下达,大多数是谋财害命和维持人员内部稳定,偶尔还要提防那些没脑筋的新手不要给他们造成麻烦。曼谷的市民对于街头暗杀的报道已经习以为常,除非事情异乎寻常或者是有外国人卷进来,不然没人去关心。摩托袭击事件之后,两人的犯罪活动只登上了两次头条。

一反常态的是,这个韩国人迷上了一个叫明的摇摆舞女,她在娜娜娱乐中心的第三层工作。那天坤到那个俱乐部原本是想要她离开俱乐部和他一起生活。而亨里克是个48岁的丹麦人,头光秃秃的,穿着卡其色的短裤和人字拖,至少有110公斤。令人遗憾的是,坤到达酒吧的时候刚好看见他把手放在明的比基尼上。坤的力气相当可观,他似乎没花多大力气就把这个丹麦佬扔过了栏杆。不过更令人赞赏的是他的准度,娜娜酒吧的地板上总是聚满了女郎和顾客,亨里克在唯一没有被占满的三平米地板上被摔得惨不忍睹。妈妈桑确保坤已经逃离现场,并不再让顾客到酒吧里和三楼的栏杆旁。让所有目击者认同那个人是自己跳下去的并不是件难事,这件事被作为自杀事件记录在案。但让坤懊恼的是,明从这个城市逃走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很快就在芭提雅出现,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宁。

坤在第二起事故里也是关键人物,但那件事精心策划得很好。两人用了四天来摸清目标的日常活动:每晚的十一点她把自己的菲亚特500停在曼谷郊外别墅的大门外。她得花几分钟才能摸到电子钥匙上的按钮,然后等上四五秒大门才会徐徐打开。在计划的最后一天,坤开着一辆十四吨的前军用卡车来到荒凉的街道上,把那辆菲亚特撞向四十米开外的现代四驱车,然后把一个毫无生气的柬埔寨醉汉拖到驾驶室。这个人被灌下了过量的酒和药品,不到一个小时前心脏就已经停止跳动了。普雷姆的摩托车就停在不远处,以确保他们可以在警报响起之前逃走。第二天报纸上铺天盖地的都是这则消息——《大警官夫人遇难身亡,肇事司机醉驾且嗑药过度》。自从杀死了科克之后,普雷姆又杀了四个人,而且只要一发子弹就可以搞定。

彼卢瓦在曼谷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旅行,以被丢进漆黑的昭拍耶河[5]告终。在这之后,普雷姆回到了他的公寓里,关上门并锁了三道锁。他踢掉脚上的皮鞋,将亚麻上衣扔在椅子上。像以往一样,他翻了一下电视节目,没发现什么好看的。然后直接拿过酒瓶灌了一大口威士忌,走向浴室。

那天下午两点,宋打来了电话。这本来是坤的任务,但两天后就是皇后诞辰庆典,然后又是母亲节,这个韩国大汉得回家陪他的家人。普雷姆对坤的请求很是吃惊,他从没想过他还有家庭。

普雷姆离开邮局才一会儿工夫,宋的电话就打来了。他寄了一些玩具给他在呵叻的侄子侄女,还用ATM机转了一些现金给他们的父母。当他回到素坤逸街的时候,他发现一个不错的摊子。那些摊子主要是游客光顾,不过普雷姆常常会和小贩们聊上几句,并且收藏一些制作精美的刀具。他新买的这把小刀十分锋利,不过更吸引人的是它的把手,制作非常精湛。普雷姆刚把小刀放进口袋,手机就响了。

宋解释了一下那个农民的事情,并重复了那句几年前他对普雷姆说过的话:“那么大的数目,我们是不会支付的。”

普雷姆很想问一句,为什么不把卡拉彭扔在那,让他孤立无援,就像珀那样。不过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这一次他们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普雷姆通过后视镜打量着坐在丰田车后面的农民,那人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但当他们离开主道停在码头边上时却变成了疑惑不解。普雷姆推算的时间十分精准,这时巴比妥药[6]立马就开始起作用了,使农民陷入沉睡。普雷姆几乎是本能地割开了这个男人的喉咙。当他开车离开时,回想起那一幕,心里却开始浮现出一丝悔意——把尸体扔进河里之后他将那把小刀也扔了下去,很难再买到那么好的刀子了。

午夜刚过,普雷姆熄灯倒向床。他的胃在紧缩,太阳穴也在抽动。不是因为威士忌,而是因为他已深陷梦中——梦见拿着刀子的珀,还有血,大片大片的血。

注释:

[1]此处原文为泰语“Mai pen rai.”,意为“没关系”。

[2]铢,即泰铢,泰国官方货币。

[3]呵叻,又称那空叻差是玛,位于泰国东北部,是东北高原上的大府,也是通往东北地区其它各府的关口。

[4]挽叻,泰国曼谷市的一个区。

[5]昭拍耶河,中文俗称湄南河,是泰国最主要的河流,也是东南亚最大的河流之一。

[6]巴比妥类药,催眠药中主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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