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萧时把车停到路边的时候,鹿可还惨白着脸,紧闭双眼,双手紧紧抓着安全带不肯松开。
萧时蹑手蹑脚地解开安全带,偷偷地打开车门,想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溜下车。
结果他的脚还没迈出去,一个冰冷的女声就喝住了他。
“萧时,我要杀了你!”
萧时不敢回头,跳下车后就开始拔足狂奔。
鹿可想起刘秘书的嘱托,心中不敢松懈,手忙脚乱地推开车门,跟了上去。
当来到露天停车场,看到里面停着的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时,鹿可总算明白萧时为什么会舍得停下来了。
原来是已经到了敦皇娱乐的总部了。
卫锦身为影、视、歌三栖明星,靠刷脸愣是挤上了一线,前段时间还出了一本自传体小说,一时间风头无两。
敦皇娱乐大厦的楼下,聚集了一大堆粉丝,其中多以十三四岁的少女为主,她们穿着印有卫锦头像的T恤,举着各式各样的荧光牌,或蹲或坐或站地守在大厦门口。
这时候,黑色轿车门打开,一位身穿卡其色休闲裤、白色衬衫,头戴长长的鸭舌帽的男人,从车里走了下来。
粉丝们瞬间就疯狂了,蜂拥而至。幸亏经纪人早有准备,在卫锦的前后左右都配了保安。再加上又是在敦皇娱乐的大门口,保安很快就反应过来,拦着疯狂的女粉丝,为卫锦让出路来。
“锦宝,我爱你!”
在一片尖锐的女声中,林深这大嗓门就显得十分突兀,不只是女粉丝们纷纷回头,看向这个不管是从年龄还是性别都不太像她们中一员的男粉丝,就连原本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默默回公司的大明星卫锦也被他吸引了,摘下墨镜朝他这边望过来。
也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好看啊,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女粉丝为他要死要活的……鹿可撇撇嘴,余光不小心扫到了萧时,差点吓晕了。
这个双手捧脸,面带桃花,含情脉脉的“少女”,还是她认识的那个林深吗?
“你是我的粉丝吗?”卫锦迈开大长腿,没几步就走到了萧时面前。他这话一出口,周围就传来无数女粉丝的心碎声:我们都是你的粉丝啊,锦宝你为什么不看我们啊?!
“锦宝!我爱你!”萧时伸出双手就要朝卫锦扑去,幸亏鹿可手疾眼快先发制人抓着这家伙的衣领,再加上卫锦身边的保镖完美的配合下,才算拦下了这个恨不得分分钟扑倒卫锦的疯狂粉丝。
卫锦显然也被吓到了,连退几步,只是这么多人看着他又不好意思直接走开,只得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
“你是要签名吗?带了本子来我就给你……”
“签这里,签这里!”萧时伸长了脖子,把脸凑了过去。
这下不仅是卫锦,就连鹿可都要无语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萧时这货是从哪个异次元里蹦出来的奇怪生物啊!
最惨的是卫锦,自己点的粉丝,跪着也要签完。他从助理手里接过签字笔,强忍着呕吐的冲动,抓着林深的脸,刚签完一个“吴”字,就听萧时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喟叹。
“锦宝的手又滑又嫩,好舒服啊!”
发嗲的语气、幸福的少女表情,配上一张阳刚到不能再阳刚的脸……这画面太美,围观群众表示不忍看。
卫锦再也忍不住了,丢下笔落荒而逃。鹿可默默地看着那位当红小生消失的方向,忍不住摇了摇头。
萧时在这位大明星的心里留下的心理阴影面积肯定不小。
大明星消失在玻璃门后,保安才散开,可狂热的女粉丝们没散,这次她们不是围着大明星卫锦,而是围着刚被大明星钦点,还要“脸签”的萧时。
“你是哪里跑来的臭不要脸的!都吓到我们锦宝了!”
“大叔,拜托你回去好好照照镜子行不行,长成这样就不要出来吓人了!”
“还签在脸上,要不要脸啊!”
……
然而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活在象牙塔里的少女,战斗力和萧时这种跨越了性别的“撕神”自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萧时脸一垮,兰花指一跷,经典的国骂脱口而出。
“一个个黄毛丫头也好意思对我指手画脚……”
一口气说了上千个骂人的词语,从头到尾不带换气的……这词汇量简直能去写一部“花样骂人百科全书”了!
鹿可全程看得目瞪口呆,连刘秘书的嘱咐都忘了。
直到某个被惹怒的女粉丝朝萧时泼了一杯奶茶,全世界才安静了下来。
乳白色的奶茶全招呼在了萧时的头发上,黑色的奶茶珍珠出现在他的脸上、肩上……萧时伸手一抹,一颗珍珠顺着他的脸滚了下来,顺着珍珠滴下来的,还有黑色的墨水——那是卫锦刚才签了一半的字。
萧时看着手上黑色的墨水印,周身寒气陡起,他猛地抬头,看着那个泼他奶茶的女生,眼神凌厉得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
自此,卫锦的粉丝与萧时展开了一场世纪骂战,由于太惨烈,双方“残暴”的程度惊呆了敦皇娱乐的保安,为了和谐社会的长久发展,他们十分明智地召唤出“救世主”——警察叔叔!
这也就是为什么鹿可会出现在民警办公室里的原因。
无辜被牵连,成了“派出所一日游”游客的鹿可,此时内心是崩溃的。
闯祸的明明是萧时,凭什么她要陪他来听训啊!她脸上被那几个小姑娘用指甲划出来的口子,现在还疼着呢,毁容了谁负责!
眼看着身边的那些小粉丝都已经被父母拎着耳朵拖出警局了,鹿可忍不住抬起被打肿的半边脸,望着对面还在喋喋不休的警察大叔,问道:“大叔,我们可以走了吗?”
不说还好,此话一出,大叔更来劲儿了。
“我说小姑娘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男朋友有病,你不把他看好,放他出来为祸人间!怎么,现在叔叔我就说你们几句还不乐意了?”
鹿可满头冷汗,只能连连称是。
“得了,幸亏啊都没啥大事,你们签了字就出去吧。”
大叔递过来两张A4纸,鹿可一心想着赶紧离开这儿,看都没看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她回头看萧时,这家伙居然还好意思双手环胸装高傲。
鹿可心里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看到萧时这样,更是怒火攻心,一巴掌就招呼了过去。
她的力道不小,萧时被她打得往前一倒,像座大山一样,磕在了警察大叔的办公桌上。
萧时揉着被磕痛的额头,一双漂亮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鹿可,看那眼神像要吃了她一样。
萧时的这招能唬住小粉丝,可唬不住鹿可,她抬手对着他的后脑勺又是一巴掌。
“签字!”
萧时回头看了鹿可一眼,眼神里满是哀怨,活脱脱一个受尽欺负的小媳妇。
“那群女人先挑的事,我又没错,干吗要签认错书?谁爱签谁签,老子不干!”
这个时候了还敢称老子!
鹿可的嘴角抽了抽,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萧时的手就把签字笔往他的手里塞,然后按着他的手在认错书上签了名。
萧时挣扎反抗都无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面的警察大叔把认错书收了过去,那小眼神都要把他戳穿了。
一天相处下来,鹿可对他这种虚张声势的眼神已经完全免疫了,她拎着他起身,问道:“警官,那我们可以走了吗?”
“可以走了。”警察大叔看着他们鼻青脸肿的样子,还是有些不忍心,从抽屉里拿出一瓶碘酒递给他们,“回去好好上药,小姑娘家的,破相了就不好了。”
鹿可接过药,连连道谢,还没走出几步,就听到警察大叔又开始念叨:“唉,小姑娘啊,以后看好你男朋友,有病就要吃药,别放弃治疗。”
鹿可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警局门口。
萧时挽起衣袖,那和女粉丝们大战三百回合的气势再次复苏。
这家伙难不成还想和警察叔叔“撕”不成!
鹿可被吓得腿都在打战,见刘秘书已经开车过来在不远处等着他们,赶紧一路拖着萧时把他塞进了车里,直到从后视镜里再也看不到警局了,才松了一口气,回头一看萧时,吓得只想跳车。
鬼啊!
这个脸色惨白,化着夸张的烟熏妆,活脱脱一个非主流的娘娘腔!
借着窗外的灯光,鹿可勉强看清了这个“鬼”的真面目。
这不是林深又是谁!
大半夜的,有必要涂这么厚的粉,化这么浓的妆吗?装鬼吗?
这家伙大晚上的化妆吓人真是有病!
对了……这家伙的化妆品是从哪里来的?
正在开车的刘秘书读懂了鹿可脸上的疑惑,略带无奈地解释道:“BOSS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所以车上有萧时藏的化妆包,是我的错,没有及时发现,吓到鹿小姐了,很抱歉。”
鹿可:“……弱弱地问一句,你们BOSS现在……还是男的吧。”
不会人格分裂到性别都变了吧?
刘秘书忙拍胸脯保证:“鹿小姐放心,BOSS绝对是男的,只是……喜欢追星,娘娘腔了一点点……”
这还叫一点点?!
鹿可头疼地抚额,这一天下来,她的三观已经被林深冲击了N回了,现在只想早点回家好好休息一下。
不对啊,她没有家庭地址,压根儿就没办法回家!
该死的失读症,害死她了!
因为没有地址,刘秘书只能把鹿可和萧时一起送回了林深在市郊的别墅。据刘秘书说,这是每次林深发病的时候,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不正常的暂避之所。
望着眼前这栋豪华大气的别墅,底层人民出身的鹿可无法避免地——仇富了。
一个“暂避之所”都这么豪华,这让他们这种每天拼命奋斗却只能租房的工薪阶级怎么活!
鹿可默默地在心里吐槽着万恶的资本家,一回头才发现萧时带着浓妆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白光映照在他的脸上,即使是厚厚的粉底也掩盖不了林深五官深邃、轮廓分明,帅得人神共愤的事实。
是啊,不帅又怎么当得了邵大的校草。
那时候的天还是青的,水还是蓝的,黄瓜是用来吃的,肥皂不是用来捡的……那时候的林深还没“精分”,温柔多才,帅倒一片少女。
鹿可也光荣地成了拜倒在林深大长腿下的一员。
她每天像个变态一样尾随着他,只要是他走过的地方,都会有她的足迹。当然,男厕所除外。
她当年怎么就那么喜欢他呢?喜欢到明知道自己有失读症,也不惜大半夜去翻字典编情书向他表白。
情书送出去的第二天,她就收到了他寄过来的挂号信。
当她满心欢喜地打开信的时候,才发现他把她的情书还回来了,只不过末尾好像还加了一行用红色签字笔批注的小字。
鹿可一个字都不认识,只能找室友翻译,念给自己听。
“这封情书里一共有五百零七个字,其中错误率百分之百,部分词语使用不当,建议多加练习。”
鹿可的少女心碎得稀里哗啦的,所有的幻想都被这比期末考试还要“精准”的评语打破了。
“没关系,他给你回信至少代表你还有希望。你想啊,你蠢得这么有特色,他一定会记住你的。”室友好心安慰她。
鹿可:“……你确定这是在安慰我?”
不过,室友的话提醒了她,自从发现林深会给她改情书之后,她就以每个月至少一篇的频率坚持给他送情书,当然,每篇都离不开《新华字典》的帮助。
林深也从一开始的惊讶到后来的轻车熟路,大部分时候都会当场看完现场点评,省了鹿可请室友翻译的麻烦。
“今天的情书比上次的有进步了,至少有几句话的意思到位了……”
“逻辑混乱,主谓宾搭配不当,下次注意……”
“……”
很快,全校都知道了艺术系的傻子鹿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倒追新闻系才子林深的事,就连食堂大妈都说:“这个女孩,真是太不矜持了。”
鹿可只想安安静静地喜欢一个人,从没想过自己的举动会带来这么大的影响。可是林深不以为然,照样云淡风轻地接过她的情书,认认真真地批改。
“你不担心吗?流言蜚语不会影响你的生活吗?”这才是她最在意的地方。
“没什么可担心的。”他收好笔,抬起头来望着她,“你的这封情书虽然还有一点小瑕疵,不过语句通顺,主题鲜明,我收下了。”
“啥?”
“就是说从今天开始,你可以告诉所有人你成功追到我了。”
“可是……可是……为什么?”幸福来得太突然,鹿可反倒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你的情书只有我能看得懂,这个理由够了吧?”
……
年轻真好啊,一切过错都可以归咎于太年轻,当然,那些已经违背的誓言同样可以归咎于太年轻。
鹿可洗漱完毕从浴室里走出来回到客厅,才发现林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正对着镜子揉搓着自己脸上的粉底,一边擦,一边还不忘骂几句:“这个该死的萧时,每次她出现就会搞成这个鬼样子,老子一定……”
一回生,二回熟,知道林深到底有什么毛病的鹿可很快就接受了他“性格大变”的事实,照这个样子来看,应该是回到了那个霸道狂妄的性格了。
“要用卸妆油才能洗掉。”看他都快把脸皮擦破了也没能擦掉脸上的粉底,鹿可忍不住好心提醒了一句。
林深忽地从沙发上弹跳而起,连着退了好几步,直到看清楚鹿可的面貌,才一脸震惊地质问:“你个女变态怎么会在我家里?”
鹿可顿时就不爽了。
就你这种和高中生吵架,还学人家小女生追星,动不动就暴走的男人也好意思说别人是变态?
鹿可翻了个白眼,径自走到沙发的另一端,正准备躺下就被林深一手拎了起来。
灵魂终于归位的林深力气也回来了,揪起鹿可来毫不手软。
“老子问你话呢,你这是什么态度!”
鹿可抬起头,正想解释,就看到了他那张被擦得白一块红一块的脸,妈呀,简直惨不忍睹!
“你这里有橄榄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