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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老刘(1)

老刘的名字叫刘小红。

刘小红是我二十岁生日时得到的人生第一辆车,型号为别克SGM7163LE AT轿车,俗称别克新凯越,颜色是红色。作为一辆车,以十年大限为标准,她已经八岁了。

所以整本书里,唯一一个有资格称为“老”的,恐怕只有她了。

我爸爸妈妈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奉行要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我最好的东西的宗旨。据我妈妈说,这种执念源于我四岁时,她带我去老爸的战友家做客,战友家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儿,我一到她家就被她的两个芭比娃娃吸引了。回家的路上,老妈问我为什么闷闷不乐,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悠悠地说了句,姐姐家的芭比娃娃真好看。

虽然我已经完全记不得这件事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四岁的我演技太好了,反正老妈后来说当时看到我那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她的小宇宙就忍不住燃烧了,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会让我露出这样的可怜相,到处打听芭比娃娃到底是什么东西,然后很快,我拥有了一橱柜的芭比娃娃,不光是芭比,还有芭比的男朋友、小狗和她的小闺密们,他们一起蹲坐在我的床头守护我童年的每一个美梦。

从那之后,我的衣服一定是当季最新的款式,我的玩具一定是市面上最稀有的品种,我们一家人出去旅游的地方一定会成为我暑假回来最强的炫耀资本,十二岁那年生日,老爸包下了半个麦当劳邀请了全班小朋友一起给我过生日,到了今天都还在被我同学津津乐道。

老爸老妈这种争强好胜的心态发挥得最淋漓尽致无疑便是刘小红这次了。二十岁生日这天,老爸把我从大学那边捞回来,吃完晚饭他们把我带到我家楼下。在一片空地上,两盏颤巍巍亮闪的路灯下,我隐约看到了一个大家伙安静地坐在那里。老爸面露诡异笑容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按下一个按钮,两片黄色的灯伴着汽车解锁的声音在我眼中闪烁了一下。

那大概是刘小红跟我打的第一声招呼吧。

老爸把这把钥匙交到我的手里,我几乎尖叫起来。那不是一辆自行车不是一辆三轮车也不是一辆电动车,而是四个轱辘需要加油的货真价实的汽车啊!我周围的朋友就算是最有钱的富二代在二十岁的时候每月零花钱也不过一千多块,如果想买辆车的话最起码要存二十年的钱!而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辆车,这个礼物对当时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个超越了我承受范围的惊喜甚至可以算是惊吓,于是忍不住想到刚高考完老爸就逼我考驾照肯定也是早有预谋。

总而言之那天晚上我整个人都处于癫狂状态,抱着刘小红爱不释手,又摸又亲,一惊一乍地坐进车里,趴在方向盘上乐不可支。我第一次驾驶刘小红奔驰在深夜的城市中,感受她的刹车和油门,感受她的挂挡的力度,感受她的手刹的弧度,感受她的方向盘的灵敏度。我把车里的音乐音量开到最大,打开车窗,伸出一只手臂,在夜风急速的吹拂下,迫不及待地开始迎接我的二十岁以及以后的日子。

刘小红给我的前二十岁时代带来的虚荣是可想而知的,当大家都需要步行坐公车打出租车出来玩耍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很风骚地开着刘小红闪亮登场了。几乎我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刘小红,几乎我所有的朋友都坐过刘小红,当年一辆车上除了驾驶员总共载了七个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自己塞进去的。

有人提议去南湖唱K,大家就说,喊老刘,她有刘小红。有人提议去爬山,大家就说,喊老刘,她有刘小红。有人提议去南京,大家更是异口同声地说,喊老刘,她有刘小红啊,咱自驾游。

刚开刘小红的前两年,我自恃年轻,在路上特别猖狂,对加塞的汽车毫不留情,对乱闯红灯的行人绝不客气。刘小红很快被我练出了甩尾王的称号,我特意花钱给她屁股上装了一个尾巴,晚上在湖边飞驰在110码的时候,翘起来的红色边灯便格外酷炫。

印象最深的是早年有过一次酒驾。忘记是哪个朋友过二十二岁生日,大家都在KTV里喝高了,包括我。凌晨三点生日局结束,我送了四个人回到家,然后自己开车回来,但真实情况是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过这件事。当我失去意识再清醒之后便发现自己躺在了我家的玄关门口,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具体我是怎么开着刘小红绕了大半个徐州市把他们送回去继而我又回家的。

因为这件事,爸爸妈妈训斥了我好一顿,差点没收了我的车钥匙。后来我想想也后怕了很久,坐在车里思考了好一会儿,下车看着这辆被我开了还不到两年的车,车头已经至少有三处大碰撞,车门被人擦过无数次,车尾更是斑痕连连。

那两年,我好几次没有放手刹就让刘小红跑了一路,追尾跟吃饭一样家常,小磕小碰后我连下车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见到空地就把刘小红歪七扭八地停过去,没有空地我就把刘小红随便停在路边,罚单什么的从来都没放在眼里。我闯过很多次红灯,并不为赶时间,大都是“就是不愿意等”。我喜欢在深夜的时候独自驾车,骑线,随意掉头,逆道而行横冲直撞,只因为我很享受那种疾速中忘掉自我的感觉。

就是这种驾车节奏,我没有出过一次事故,我完好无损地从这里开到那里,有人认为我车技过关,直到第一次坐上我的副驾驶的位置才为自己没有买保险追悔莫及。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把刘小红培养成了一辆劣迹斑斑的马路杀手,我想那两年刘小红应该也很辛苦吧,她要顺从我的顽劣和不羁,还要时刻保护着我,而在保护我的同时便无法保护她自己。

可是二十二岁的我怎么会想到那么多呢,只是单纯地认为自己也许大概可能有点太肆意妄为了。从那之后,只要有刘小红在,我便再也没有喝过酒。

虚荣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很久,大学毕业之后大家很快纷纷有了自己的车子,其中不乏好车豪车。有人入了我的本命车奥迪Q5,有人入了刘小红撅着屁股都赶不上的跑车,越来越少的人会在楼下等我和刘小红去接了,而更多的时候,几辆车一起出动时,刘小红毫无悬念地成了那个跑得最慢的。

多了好几年风吹雨打被我无底线摧残的刘小红再怎么粉刷和打蜡都不如新车来得耀眼,有段时间我非常嫌弃刘小红,我无法开着她到处炫耀,宁愿让朋友来我家接我也不想带她出门。我甚至动了想要换掉她的念头,奔赴好多个车展,去那些最新款式的车里感受,可无奈爸妈不同意,而且不久之后我就要出国,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自从不再开车出去之后我每次都是买醉而归。决定出国留学前的一段时间里我遇到了很多的挫折,有些人离开了我,有些人在预备离开我,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只能夜夜笙歌,装出一副醉生梦死歌舞升平的样子。每次凌晨一两点钟回家,因为喝太多不敢上楼怕被爸妈骂,只能去车库躺在刘小红的怀抱里先睡一觉。不管是不是有需要,车钥匙我一定会时时刻刻放在身上。

我打开刘小红,把车上的广播调到FM91.6,这是徐州广播台的音乐台,我最喜欢的一个频道。午夜刚过,音乐台会播放很多老歌。我和刘小红一起躺在狭小的车库里,没有月亮和星星,没有风和远方,只能在暗黑中听着徐徐传来的怀旧音调和悲伤情歌,我们不禁一起开始怀疑起来,或许这才是人生本来的面目。

来到澳洲之后,在一众朋友的怂恿下,我以最快的速度买了一辆二手的东风小跑。在澳洲,连宝马和奔驰都不算是奢侈品,二手车根本就是跳楼打折地在街头卖着,而且作为一个学校和住处相隔二十多公里的人来说,汽车简直就是必需品,所以这辆东风小跑很快便融入到了我的生活中。

比起在国内,比起刘小红,东风车给我带来的实用价值远远超过了炫耀价值,我每天开着它去上学买菜做项目参加朋友的聚会,很多时候我忘记了它是一辆车。我会觉得这是一个工具,一个家居必备品,一个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异常便捷的现代化工业进程的典型产物。我开着这辆东风车,通常都是驶在一条目的明显的大道上,要么去交作业要么去朋友家吃饭要么去市区买东西。我开始很少会在驾驶它的时候思考事情思考人生思考那些曾经日日夜夜困扰我的问题,因为生活被更多实质性的问题充满,比如我还要休完12个学分才能毕业比如家里的米和青菜都已经吃完了。

应该是在澳洲的第一个学年结束,在等成绩的那个星期,我和朋友们驾车四个小时去西澳的一个海边小城。在澳洲开车,全程120码无压力,穿过沙漠和戈壁来到海边,半个小时见不到一个人都很正常。在国内我很少能有这么长时间驾车的机会,兴奋又疲惫。四个小时之后,我们沿着印度洋的海岸线,越过了一座高山,终于来到公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是一片深蓝色的海,在澳大利亚清澈湛蓝的天空的衬射下,那片海蓝得让人心碎。因为太美,所以它尽显浩瀚,寂静,任性,以及变幻无穷。可是在这个尽头处,也仅仅只有这片海而已,没有谁在这里等你,没有谁在这里等着拥抱你,有的只是独自面对一切的你自己。

于是在那一刻,我人生中第一次无比想念我的刘小红。

我希望和我一起看到这片场景的是刘小红,而不是一辆陌生得我开了一年都无法习惯它方向盘转向角度的东风小跑。我想如果刘小红在的话,我一定能更加妥帖适当地收拾自己的情绪。那已经是我拥有刘小红超过了五个年头的日子,在我张扬地肆意地喜欢过她,然后又深刻地彻底地嫌弃过她之后,在那遥远的异乡的海边,我才发现,对我来说,刘小红的意义绝对不止一辆车那么简单。

我曾经开着刘小红送我的朋友去参加研究生考试,冬日里在学校门口我等了她三个小时,数学考试结束后她坐回车里放声大哭,哭完之后她系上安全带镇定地说了句来年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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