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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纪念我的父亲

(1889—1978)

那时候,曼哈顿区很难找到便宜的公寓,所以我只好搬到布鲁克林去。那是一九四七年,我记得很清楚,夏天阳光柔和,空气中充满馥郁的花香。当时年轻的我,二十一岁,奋力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却发现十八岁时那股使我热烈燃烧的创作之火,已经化为一盏幽暗的标示灯,仅余丝微象征性的光芒而已。并非我已无意于写作,我仍然热望将那部我长久以来想写的小说写出来。但是,在我开始写了几段之后,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套用斯坦因给一位二流作家所下的结论:“我是美感满腔却无处下笔。”更糟的是,我失去了工作,身上的钱所余无几,于是自我放逐到富勒布须区——像其他的同乡一般,又一个在犹太人王国中徘徊的年轻小伙子。

就叫我丁哥吧,那时期认得我的人都这么叫我。我还在弗吉尼亚州家乡念中学时就有这个诨名了。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认为我难以管教,便将十四岁的我,送进这所学校。我这个人不修边幅,对个人卫生也不加注意,因此很快就得到了“臭虫”的称号。不过随着时光流逝,加上我个人习惯彻底的改变(事实上我甚至变得有点洁癖),这个难听的绰号,便在不知不觉中为人淡忘,代之而起的,是更为戏谑的“丁哥”,直到我三十几岁时,这个诨名才神秘地和我告别,像一个苍白的鬼魂,从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迹。但是在我写作的这段时期,我仍然被称为丁哥。我之所以要在一开始时,便对我这个绰号加以解释,是因为我所要描述的,是我生命中最灰暗最孤独的时期,就像隐居在山洞里的疯子一样,几乎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姓名。

我很高兴丢了差事——这是我这一辈子除了领军饷外,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支领薪水的职务——虽然失去了这份工作,使我更加穷困。现在我更认为,在我那么年轻时便明白了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是一个坐办公室的料,对我而言,实在是有利无害。事实上,想到最初我是多么向往这份工作,而不过五个月后我却欣然——甚至可以说是松了一口气——接受解雇的命运,倒使我颇为惊讶。一九四七年,工作机会极其稀少,尤其是出版业的工作,我很幸运地被一家大出版社所雇用,职位是“二等编辑”,专门负责审核手稿,周薪四十元,扣除税金后,每一钟点的报酬大约是九毛钱。每个礼拜五,那个弯腰驼背的妇人,会把一张薄薄的蓝色支票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然而对于一个有财有势的大出版家付给我这份微薄薪金的事实,我丝毫不觉沮丧。我年轻气盛,怀抱崇高的理想,况且,这份工作也自有其迷人的补偿:在二一餐厅午膳,和约翰·奥哈拉共进晚餐,才色俱佳的女作家为我的编辑洞察力而感动,诸如此类。

这种机会事实上并不多见。主要原因是,这家出版社虽然以出版科教书、工业用书及数十种科技杂志——范围之广,包括养猪业、埋葬科学和塑胶压铸——为主,也兼出版小说和非小说,因此需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审稿人,但投稿的作家却很少有真正热衷于文学的。举例而言,我刚上班时,出版社所支持的两位最杰出的作家,分别是一位退休的海军上将和一个因写鬼故事名登畅销榜的前共产党员。想要找一个像约翰·奥哈拉那样的作家,根本就是绝无可能。此外,我担任这份差事的时候,正处于经济萧条时期。当时麦克劳-希尔出版社(以我雇主的名字为名)缺乏文学的名气。它一向以供应科技书籍而出名,我工作的那个小部门,自然显得无足轻重。

因此,我每天尽心竭力地坐在办公室里,不仅没有机会一读略有可观之处的手稿,还被迫用心阅读一无是处的作品——稿纸上满是咖啡污渍和指纹,显然麦克劳-希尔是这些作者(或经纪人)最后考虑的出版社。但是年轻而又醉心于英国文学的我,就和马修·阿诺德[1]一样,严格要求任何作品,都必须包含最高的严肃性及真理,评审严苛,毫不留情。在麦克劳-希尔大楼——位于西区四十二街,一幢外观巍然却缺乏精神的绿色大厦——二十楼上那间窄如鸽笼的办公室里,被我淘汰的作品堆满了我的办公桌,全都满载着希望和歪曲的造句。无论那著作有多坏,我都得写上相当详尽的评述。起初对于能够大肆批判这些手稿感到痛快而有趣,但不久后,这些千篇一律的平庸之作便令人扫兴,我开始厌烦这份无聊的工作,也厌烦不停地抽烟和曼哈顿区烟雾弥漫的景色,以及在枯燥而沉闷的时光中,写出无情的读后报告。我不做润饰,逐字照录,列举如下:

高高蔓草 艾默尼亚·毕尔提克著 小说

描述发生在新泽西州南方沙丘和曼越橘沼泽间的爱与死。男主角韦勒·史塔威,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是一间曼越橘罐头工厂的继承人,疯狂地爱上了蕾梦娜·布兰。蕾梦娜的父亲艾拉·布兰是前左倾分子,也是曼越橘拣取者的罢工领导人。本书情节错综复杂,韦勒的大亨父亲——蓝登·史塔威,阴谋处死了老艾拉,后者支离破碎的尸体,某天早上被发现丢弃在曼越橘拣选机里面。这件事使得被描述为“才智卓越,风度翩翩”的韦勒和“身材苗条柔软,几乎难以掩盖其潜藏在体内的情潮”的蕾梦娜互相诘责。

在我书写的此刻,犹令我感到惊愕,我认为这可能是一部最糟糕的小说。尽速退回原稿。

哦,骄傲而妄自尊大的年轻人!我在谈论这些毫无文学水准的著作时,是多么幸灾乐祸。我也无所畏惧地批评麦克劳-希尔以及它出版后可能被《读者文摘》的书摘精华选用为“烂”作品的倾向(虽然我的嘲弄,大概就是我后来被炒鱿鱼的主因)。

铅管匠之妻 奥德丽·史迈莉著 非小说

本书唯有易记而通俗的书名,投合麦克劳-希尔之所好。作者是一位嫁给铅管匠的妇人,住在麻州乌斯特郊区。虽然每一页都写满笑料,却令人笑不出来。作者试图将她那滑稽的日常生活与脑科医生的家庭相提并论。她指出,铅管匠就像医生一样,不分日夜都要随叫随到,铅管匠的工作也和医生一样错综复杂;而当他们返家时,身上都有同样难闻的气味。由章名便可看出其幽默的本质,拙劣到粪便不如:“咚咚咚,金发美女在铅管中”、“神经的枯竭”、“泛滥时刻”、“空想”等等。这份手稿寄到时发黏而且满是折角,根据作者在一封信中所述,这份手稿辗转流经哈普、赛门与舒特、诺芙、兰登书屋、默若、霍特、迈斯纳、威廉史龙、灵贺及另外八家出版公司。在同一封信中,作者提及对这份手稿的迫切之情,并(不是开玩笑的)以自杀相要挟。我痛恨必须为任何人的死负责,但是我坚拒出版这本书。退稿!(为什么我得阅读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

若非看过我所有报告的资深编辑,必须是一个和我一样对雇主及这个空泛的出版王国感到幻灭的人,我就不会写出如上例中的最后一句牢骚,或暗示麦克劳-希尔出版社粗糙的品格。他是个睡眼惺忪、才识俱佳,也很有幽默感的爱尔兰人,名叫费勒,在麦克劳-希尔工作多年,一直主编重要的科技刊物,直到五十五岁左右才被调到较轻松、不会脸红气喘的普及本部门。他排遣上班时间的方式是,吸一管烟斗,阅读叶芝和霍普金斯的作品,以容忍的眼光浏览我的报告;我认为他还时常想着要及早退休。我对麦克劳-希尔的嘲笑不仅没有冒犯他,反而使他感到有趣。费勒早已成为毫无野心、沉默度日的人。这家公司会使有大志的雇员也变得麻木不仁。他明白我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找到值得出版的手稿,因此并不以我的一点乐子为忤。我至今仍珍惜着一份较长(即使不是最长)的报告,大抵是因为那可能是我所写过的唯一较有怜悯之情的。

英雄:海洛·哈法杰 甘达·弗金著 诗

甘达·弗金是真名实姓,而非笔名。许多拙劣的作家都有听起来怪异或虚构的名字,结果你却发现那些姓名是真实的。这是否隐含了某种意义?《英雄:海洛·哈法杰》的手稿并非经由邮寄或经纪人之手,而是由作者本人亲手交给我的。大约一周前,弗金带着手稿盒和两只皮箱走进会客室。梅雅小姐说他要见编辑。他年纪约六十,背部微驼但相当结实,中等身材;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两道灰色浓眉、线条柔和的嘴,及我所仅见最哀伤而渴望的两只眼睛。他戴着农夫戴的黑皮便帽,穿着一件羊毛领的防风上衣。他的手掌巨大,指关节粗而发红。他流着鼻涕,说他有一份手稿。我看他形容疲累,便问他是打哪里来的,他说他从北达科他州一个叫乌龟湖的地方出发,整整搭了三天四夜的出租汽车,刚刚抵达纽约。我问他,就为了送这份手稿吗?他回答:是的。

然后他说麦克劳-希尔是他所探访的第一家出版社。这使我感到惊讶,因为本公司即使对无名如甘达·弗金的作家而言,也极少是被率先考虑的。当我问及他何以会有这种不寻常的选择时,他回答这完全归诸运气。最初他不曾把麦克劳-希尔列为第一位。他对我说,当出租汽车在明尼亚波利斯耽搁数个钟头时,他到当地的电话公司去,借阅了曼哈坦区的电话簿。他认为撕下电话簿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花了一个钟头将纽约市所有的出版社名称及地址都抄录下来。我相信,他最初的计划必定是按照字母的顺序逐一探访。但是当天早上他的旅程告终,他从港务局巴士总站走出来,抬头一望,看见只离一个街口远的大招牌:麦克劳-希尔。因此他就直接到这儿来了。

这个老头子形态疲惫而且狼狈——后来他说,他从未到过明尼亚波利斯以东的地区——我决定至少可以带他到楼下自助餐厅去喝杯咖啡。在餐厅里他对我说及他的身世。他是个挪威移民的后裔,一辈子都在乌龟湖镇附近以种田为生。二十年前,他约莫四十岁时,有一家采矿公司探测到在他的土地下蕴藏有丰富的煤矿,虽然他们没有着手开采,却和他签订了长期租赁契约,足以使他的后半辈子不愁吃穿。他是个单身汉,不想停止已经习惯了的庄稼生活,但现在他可有空进行他久已渴望的计划了,那就是写一首叙述他祖先海洛·哈法杰(一个十三世纪的伯爵,或公爵,或什么显赫人物)的长诗。不用说,这个可怕的消息,立刻使我的心同时消沉破裂。然而我正襟危坐,望着他直拍着手稿盒说:“是的,先生。整整二十年的工夫。就在这里。就在这里。”

然后我的心情改变了。尽管他看起来像个土包子,说起话来却头头是道而且口齿清晰,好像看过不少书。谁知道我是不是发现了一个旷世奇才?毕竟,就连惠特曼也曾像个痴呆的怪人般,拿着稿子到处叫卖。总之,在一段长谈后(我已经直呼他的名字),我说我乐意看他的作品,虽然我必须提醒他,麦克劳-希尔在诗的领域并不是个强手,然后我们搭乘电梯回到楼上。接着,一件可怕的事发生了。我对他说我明白在二十年伏案疾书之后,他可能急于得到答复,因此我将会尽量仔细地阅读他的手稿,在几天之内回复他消息,等我说了再见时,我注意到他只提着一只皮箱就要走了。我喊住他,他却笑一笑,用那双沉重而渴望的眼睛盯着我说:“哦,我以为你看得出来——另一只箱子里装着剩余的手稿。”

我敢说,这一定是手写的文学作品中最长的一部。我把它搬到了邮件室去称称重——总共是三十五磅,三千八百五十页。不知道真相的人会以为那是德来登[2]模仿斯宾塞[3]写成的,殊不知那是二十年来在酷寒的达科他草原上,日夜缅怀古代的挪威人,咆哮的朔风吹过弯着腰的小麦时挥笔写就的:

“哦,伟大的领袖,海洛,你是多么悲伤!”

“她为你编缀的花束在哪里?”

这个老单身汉有四千节的诗都令人想起大草原的闷热:

“唱吧,巨人和尼白龙根!”

“赞美海洛。”

但继而转为哀悼的曲调:

“哦,最黑暗的诅咒!”

“是死亡的时刻了,不,那是很久以前!”

“哦,哀悼的诗章!”

我的嘴唇颤抖,眼前发黑,我再也看不下去了。甘达·弗金在阿尔刚饭店(在我无心的建议下,他租了一间房间)等待我不敢打的电话,决定是歉然退稿,虽然心情略感沉重。

不是我的水准太高,就是作品的格调太低,总之,我在麦克劳-希尔任职的那五个月里,没有推荐过一部著作。很讽刺的是,有一本被我退稿,后来找到另一家出版社印行的书,成为一部极受欢迎的作品。这本书被我放在麦克劳-希尔退稿稿件中一年后,被芝加哥的一家出版社出版时,我常揣想费勒或某个高级主管的反应。因为必定还有人对我的报告存有印象,又回头去翻旧卷宗,结果又气又恼地更加确定我理应被解雇。

……经过难受的几个月后,发现一份不会引起人们发烧、头痛、作呕的手稿,委实令人安慰,因此这本著作便已值得赞美。几个人乘筏漂流的故事并不吸引人。大致说来,这是一部冗长而严肃的对太平洋之旅的描述,适宜浓缩为一部可以登载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的航海日志。也许某大学出版部会愿意买下它,但我们绝不会。

这就是我对现代探险巨著——《康·蒂基——太阳神号海上历险记》的处理方式。几个月后,眼看这本书在畅销榜上高居数周不下,我只有安慰自己说,要是麦克劳-希尔付给我的薪酬不止每小时九毛钱,也许我就不至于这么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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