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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四王子,属下已经打听清楚了,现在驻守大同的是裴炎就是当年大唐盛世裴宰相的后世子孙裴炎,而现在作为裴炎军事的是大明朝魏国公的世孙徐翊。”

“这些人就是现在驻守大同的人,还是他们将三哥给囚禁起来的。”

说话的人是随安的入幕之宾,当初潜伏在裴炎身边潜伏了五年现在已经被抓起来的眼线,就是这个入幕之宾的兄弟。对于自己的三哥被抓起来这样的行为,自然是恨裴炎恨的很。

“那么除了这些你还知道其它的么。”

随安早就想尽办法去找大明朝汉人所说的那些孙子兵法这样的东西,所以这才招揽了一批的幕僚。现在如果能够倒回去足够的粮食,那自然会让自己得到父汗的更多的赏识。

这一点对于随安来说很重要,草原上一向都是能者居之。自己现在能够有如今的地位,那是因为自己精通汉语甚至能够跟一些商人建立不错的关系,所以这才让自己的父亲高看自己一眼。

对于这一点随安比任何人都清楚,现在要是自己真的不能带给草原利益,或者说在这一场战争之中失败了,后果可想而知,自然是失去宠爱。

一个没有显赫母家,没有足够的势力的王子想要最终成为首领这要何其艰难。对于这一点随安早就清楚了,但是就算是前路漫漫充满曲折但是自己早就没有退路了。

“属下已经了解到了裴炎驻兵在长城口,哪里一定埋伏了不少的士兵,这个地方如果我们能够攻克下来到时候大同城那一定就属于王子您的。”

对于自己手下人的奉承随安没有说什么,虽然随安自己也明白要攻到长城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正是因为了解汉人的历史,所以对于长城的真正作用和意义随安比起自己的手下更清楚。秦始皇修建长城就是为了抵御北方的匈奴也就是现在的蒙古人。

这条长城并没有随着秦始皇的死以及秦朝的灭亡而消失,发而是在汉朝以及随后的唐朝以及其它的朝代中,被历代的皇帝更加的加固。到了大明朝洪武皇帝之后,修建明长城洪武皇帝特意用了牢固的青砖。

甚至山海关的长城口也被更加往上加了几丈的距离,这一切都是为了抵御外敌。所以攻克长城要不是有天时地利人和,只怕这就是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这件事我自有主张,你只需要密切的关注好现在大明朝的动向就是了。”

随安会联合吐鲁番人和蒙古人,就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保障。当今的皇帝跟以前的大明朝英宗不一样,身边没有一个谄媚的太监,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圣主明君,这样的皇帝带出来的军队很大程度上是不会差的。

随安早就跟蒙古人商量好了,蒙古人擅长骑兵,玉林是大明朝陕西府的地界。这个地方虽然也是有长城,但是长城却不是往玉林城以外而是在玉林城内。

算起来现在的玉林城的城府应该是在长城之外的,大同却不一样了。有长城这样一个明显的关隘存在,自然骑兵是不可能突袭的。随安定下来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大同,而是玉林。

两军交战双方虽然没有一个规定,但是一向都是有些规律。比如说瓦剌人从百里之外的地方奔跑到这儿来,一定不能马上作战。养精蓄锐这才是规矩,作战还是讲究其实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更何况士兵连夜奔走,如果没有休息好,自然是不能好好的作战。没有精神的士兵送上战场那就是一个字,死。随安好歹也是带过兵的主帅,自然不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所以,大明朝这边还是有时间准备。

到了大同已经十八天了,张思言还是在晚上给朱祐樘写了一封信。因为瓦剌人南下,而随安的身份也被裴炎了解清楚了所以裴炎跟徐翊就在将军府制定作战对策。

随安自幼就喜欢汉人的东西,之后更是在宪宗皇帝晚年时期说动了自己的父汗跟大明朝开始了商业买卖。这样的举动给瓦剌人带来明显的好处,很多时候瓦剌人的冬天还是有粮食吃的。

就这样的和平也算是在宪宗皇帝事情得到了维持,但是随着瓦剌人部落的壮大人口的增加,随之而来的压力可想而知还是很大的。所以最终瓦剌人其中的一部分还是希望能够跟大明交战来获得土地。

“我与徐翊算是裴将军座下的军事,而且随着我这些日子在裴将军府中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在大同的亲身感受,还是能够确定大同被裴炎治理的很好。”

要说一些思念的话,对着朱祐樘张思言倒是不介意多说一点。但是现在时机不对了,所以张思言还是只挑了一些跟占城有关的话在说。比如裴炎是整个大军的主帅,其次作为参谋的还是徐翊。

毕竟徐翊才是有实战经验的人,对于自己张思言还明白自己缺少徐翊那样的经历,所以难免会造成错误。在徐翊和裴炎商量的时候,张思言从旁协助并且从自己的眼光来提出建议,这样子也是极好的。

收到张思言给自己写的信的皇帝,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比自己以为的还要对张思言思念更深。

想念吃饭的时候张思言在自己耳边说的那些话,想念张思言总是能够帮着自己分担很多的奏折。有张思言在,似乎自己是女子的身份其实也没有那么难熬。

这些淡淡的思念一点点的挥发出来,却像醉人的陈酒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罗春觉得或许自己从来没有在朱祐樘跟前挑明自己的心思,其实才是最正确的。呆在乾清宫以前是罗春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现在罗春却觉得这是一种煎熬。

看着朱祐樘的心思被张思言一点点的侵蚀,但是自己却束手无策,就这样的看着自己的心上人离开自己远去。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甚至是暗恋一个人的罗太医也觉得,相思这种病,无药可医自己已经痛彻心腑却只能这样作罢。

“将军,蒙古人的骑兵南下了。我们应该怎么做才好。”随着蒙古人的安分其实田将军也是很久没有跟蒙古人交手了。看着蒙古人气势汹汹的样子,好歹田将军也是从战场上下来的。活了四十多岁的人,站在玉林城的城墙上,还是那么的英勇。

“就按照我们商定好的计策,总归还是要试一试才好。”

原来田将军无意间在城中看见一个杂役的人,用长刀很有技巧的割下来一个柿子,田将军觉得让自己的士兵也在马上或者是在地上专门收割蒙古人的马也是可行的。

玉林城因为临近边关,又时常被蒙古人骚扰所以其实还是有很多战马的。田将军也是一直有意识的训练自己的士兵要学会骑马。

蒙古人固然是骑兵了得,但是那长四丈的长杆上的弯刀也不是吃素的。骑在马背上的士兵的弯刀长度要短一些,士兵就拿着四丈长的弯刀,一来避免被马践踏,二来两个人一组可以保命。

所以看着站在城门外的汉人拿着长刀,蒙古人不清楚它们的用途,但是不妨碍蒙古人嘲笑田将军的不自量以。

“动手。”听见城门上敲锣打鼓的声音,再加上有些士兵还询问了训练马的马夫,又遵从了田将军的命令这一路上的围着蒙古人的就在撒东西。

这豆子看起来一般,但是其中大有蹊跷。玉林城有一户宋氏人家擅长养马,甚至还有一本祖上传下来的马经。所以这些豆子都是经过宋家的秘制药浸泡过的,对于马来说就是一个香饽饽。

所以田将军的手下这一次作战十分的成功,不论是士兵还是骑兵,都割了很多蒙古人的马腿。马被割伤了刀上还有引起马躁狂的药物,蒙古人骑在发狂的马背上,自己也会内乱起来。

所以不过半天的时间,这一批蒙古人就被玉林城的士兵给包围起来。玉林城的士兵不少,驻扎在周围的也有。因此一万人对阵五千不到的蒙古人,结果可想而知。

“三爷,不好了我们的人都被大明朝的士兵给围起来了。”因为是骑兵作战,所以蒙古人的骑兵只是由队长带领。蒙古人的三王子虽然是主帅,但是并没有成为这场战争的将领。

对于自己的部下很有信心的蒙古王子怎么也没有想到,不过半天的时间自己的部下就全军阵亡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快带我去看看。”

三王子觉得今天的自己很倒霉,怎么这才出兵就出师不利呢。好在田将军也没有来得及处理俘虏,毕竟这么多的俘虏虽然不是五千人,但是要是全部关进玉林城也是件麻烦事。

“把这些人就地看起来,至于那些逃跑的就让他们跑吧。”

田将军这边确实伤亡很少,但是蒙古人的刀子也是锋利的,战场上怎么可能没有伤亡。如果说那些跌下马的蒙古人受伤或者是死亡。那么大明士兵身上都是刀伤。

“就地安营扎寨并不是一个好决定,要防止蒙古人狗急跳墙做偷袭,就必须要选择一个可靠的地方。最好是不易起火,也不容易被围困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就必须要有遮挡物,听了自己军师说的话,田将军脑子中一直在搜索玉林哲一片究竟有什么地方能够满足这个要求。毕竟这个要求确实有些难以办到。

就在田将军还在纠结的时候,蒙古的三王子就救觉得自己应该想法撤退三十里。这一次蒙古人只带了一万人南下,而且这一万人全部都是强壮年,结果这就折损了差不多一半的人。

只要一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三王子就觉得现在实在不是跟大明朝硬碰的时候。连带着对于提出联合的随安,三王子也开始恨上了。蒙古人跟瓦剌人不一样,说起来瓦剌人受到汉人的汉化还要严重一些。

所以说起来正是因为蒙古人没有抛弃自己的生活依旧还是过着随草而居的游牧日子,这才使得很多的蒙古人对瓦剌人的提议不感兴趣。大明朝可不止跟瓦剌人做生意买卖,蒙古人统治了中原百年,还是有些人脉的。

因此在这一次出征的蒙古人虽然是一万多人,不过蒙古王为了防止中计,就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多带些人离开蒙古的草原。反而是因为这样子,还救了蒙古一命。

“三王子,那么现在我们可是还要去跟大明朝作战。”

“不用了,先整队军队,那些受伤的将士们都让大夫去看,去治病。一定要确保能够治好的人,都要治好。”

这一次损失惨重,三王子不是第一次带兵来偷袭大明朝边关。但是确实是第一次这么惨,失败的足够的彻底。损失了一半的士兵,现在自己还有什么资格跟大明朝的人谈判呢。

“还有一定要下去好好的安抚大家,让他们不要着急。再者你去把军师给我找来。”三王子是个勇夫,但是缺少智谋。所以临行前老可汗不放心,就把自己身边的参谋给了自己这个儿子。如今,也算是派上了用场。

因为军师并没有随军出征,而这一次的战争还是三王子自作主张。所以对于大明朝这边使用的计谋,军师自己根本就一点都不清楚。招来士兵问清楚了之后,作为军师也不得不说一句佩服。

这一次大明朝的苗将军避开了蒙古人骑兵的锋芒,使用的是全新的战术,自然三王子会栽跟头。对于这一点军师心服口服,但是心中有些话还是该说军师也不会隐瞒。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大明的玉林守城将军提交投降书,这才是唯一的出路。如果三王子不愿意的话,臣也无话可说。”

投降虽然是有些孬种,但是确是是识时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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