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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风云少女

云云南珠提到的执政官小姐,

是我最最亲爱的好朋友梵妮·戴,

罗塔司兰的首富少女。

就在今年一月,

她刚刚当选第一执政官,

是罗塔司兰最年轻的首脑。

那一天很冷。直到十一点钟,气温才升到零摄氏度左右,还飘起了细小的雪花。起初我还以为是路人的烟灰呢。

这么冷的天,本来我是不出门的。事有凑巧,我等了三年半的茉莉·芬(Molly Finn[2])靴子终于到手了。我想,出门遛遛靴子也好。要知道,我为了得到这双靴子,真是很不容易。

茉莉·芬是罗塔司兰最老牌的鞋商,为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提供鞋履,已经有五百年历史。据说,茉莉·芬的创始人制作了罗塔司兰第一双高跟鞋——男式的哦,当时高跟鞋还是男人的装饰品。三百年后,我的曾曾曾祖母在她的一张肖像画上,穿了茉莉·芬的月光色袢带扣高跟鞋。自从看到那张肖像画,拥有一双茉莉·芬就成了我的梦想。

这家鞋商的手艺一向是父传子,子传孙,从不招收外姓学徒,所以规模极小。如今,只有父亲老芬带着两个儿子。人手有限,产量格外低。茉莉·芬的价格在女鞋中不算顶尖,可是轮候期[3]长达三年。换句话说,你下订单之后,要等三年才能拿到鞋子。而且,不是什么人都能下订单。

老芬父子鼻孔朝天,可不是三教九流的人士都接待。我呢,是通过我妈妈的关系,才排上了号。这个世界上,不给约瑟芬·方亭面子的人很少。

我等啊等,等到两年零八个月,前面还剩三个人,忽然发生一件大事。茉莉·芬陷入财政危机,要破产了!这些年来,由于廉价流水线产品的冲击,传统手工鞋商关门倒闭已经不是新鲜事。上次瞪羚牌大头皮鞋制造厂倒闭,我爷爷忧郁了足足一个月呢。

可是,我没想到茉莉·芬也挺不住了。可叹我那两年多的宝贵光阴,就这样虚度了。我正暗自嗟叹,然而没多久又传来喜讯,仙仙·傲琦出资收购茉莉·芬。从此以后,茉莉·芬是傲琦工作室的子品牌了。

仙仙小姐是当今时尚界第一女装品牌“傲琦”的创始人,公认的霓裳女王,统治高级定制女装界长达五十年,她的芳名就是奢侈品的代名词。有她的羽翼庇佑,老芬父子可以专注制作高品质鞋靴,再也不用为财务分心和发愁了。

托她老人家的福,我的订单起死回生,提上了日程。在此期间,我的脚长大了一码,鞋子的款式也由芭蕾舞鞋变成了软筒短靴。过程虽然曲折了些,但拆开靴盒的那一刻,我满意极了,拿到这双靴子,我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脚了。

米夏·施密特也在场,欣赏我拆礼盒时欣喜到近乎疯癫的表情是他的一大乐趣。米夏好奇地拎起一只靴子细瞧,看它到底比一般靴子高贵在何处,嘴里饶有兴味地说:“以前我总觉得,像你这样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一点儿正经事不做,要怎样才能熬完漫长的一辈子?如今看来,还是很容易的,多定几双靴子就完了。”

我瞪他一眼:“你真能扯!从一双靴子上升到我的人生态度!没听说过那句话?‘巧者劳而知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泛若不系之舟。’[4]”

“天!”他惊诧不已,“那是庄子的话。你读过《庄子》?居然还背下来了,这太不像你了。”

“凡是我认为正确的话,我都把它背下来,预备着你恶意攻击我的时候,拿出来反驳你用。”我傲然地回答。

我走进浅川寿司馆的“京洛”套间。云云南珠穿着黑底白花儿的和服式长袖连身裙(看上去很像传说中的芭德“俳句[5]”系列的高级定制哎。不可能!云云南珠和阿拉贝拉关系再铁也超不过我。如果“俳句”系列已经在售,不可能有云云南珠的却没有我的。一定是我看错了),跪在榻榻米上,装模作样地给我鞠了一躬。弯腰的一瞬,她瞥见我的靴子,激动地伸出魔爪:“这……这可是茉莉·芬啊!”

“不要摸带扣,手汗会模糊宝石的光泽。”我傲慢地提醒。这双靴子的带扣是一对小蜻蜓,18K金镶绿松石。既然米夏笑话我是“龙背上趴着的苍蝇”,我索性将计就计,拿蜻蜓当个人徽章。龙(dragon)背上趴着的苍蝇(fly)不正好是蜻蜓(dragonfly)吗?我绿蒂纵有一千种毛病,但绝对不小心眼儿。

“对不起!”她敬畏地缩回双手,仍用崇拜的眼神凝视我的靴子,“我有些情不自禁。相信你能原谅,谁能在茉莉·芬面前保持淡定呢?”

“也不过就是双普通的靴子。”我忍不住嘚瑟。看到一只蟑螂爬过,我用靴尖轻轻一蹍,把它蹍得粉身碎骨,然后和云云南珠说,“靴子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膜拜的”,心里却在嘀咕,这句话会不会出现在下一期《It Girl》(《物质女生》)扉页的“流言蜚语”栏目里呢?

哦,忘记介绍了,坐在我对面的这位小姐可不是凡庸之辈(我从来不和凡庸之辈打交道)。不过,还用得着介绍吗?

罗塔司兰及附近国家的所有少女,谁不读《It Girl》呢?万千女孩奉它为时尚宝典、“衣商”救星(有智商、情商,当然也有“衣商”咯。什么,你没听说过?那咱们没什么好说的了。进化需要时间,我会等你的)、灵魂伴侣!《It Girl》的忠实订阅者,谁没听说过云云南珠的大名呢?翻开一本《It Girl》,编辑信息栏第一位赫然就是——主编:云云南珠。

没错,今天我和云云南珠一起吃饭。准确地说,是她请我吃饭。

说到交情,我和云云南珠不是很熟,也就是偶尔在派对上打个招呼,或者微博上互动下。时尚主编我也认得几位,比如《Chic》(《时髦》)家的意达、《Fashionista》(《潮人》)家的罗兰。我总觉得和他们更有共同语言。《It Girl》虽然俘获了无数和我同龄人的心,但是对于像我这种在时尚圈里混得已久的资深潮人来说,它太幼稚、太粉红,也太low(低端)了。

要不是为了遛靴子,我还真没兴致赴这个约。我正走神儿,云云南珠已经拿出手机,问:“可以拍张照吗?登在下一期杂志上。”

“没问题。”我走到那盏天水碧纱罩的落地灯旁边,熟练地摆了个pose(姿势)。

她蹲下身,对着我的靴子调整拍摄角度。

什么意思嘛!我不高兴了:“喂,怎么光拍我的靴子?要拍就拍全身照!难道我的脸不够上镜吗?”

“哦,sorry(对不起)!”她连连道歉,后退几步,拍了几张我的全身像。

我点了一杯冰糖炖青梅汁,抿了一口,埋怨她:“什么事这么火烧眉毛,一大早就发短信吵醒人家?”

“好事啦。”她笑得眉眼弯弯。

“哦?”

“我们杂志改版的事,你听说了吧?”

“平白无故的,改什么版呢?该不是总公司看你不顺眼,想趁机把你换下去吧?”我专往歪处想。真的,我早就觉得云云南珠这主编当不长。

三年前《It Girl》创刊,在罗塔司兰学龄少女中海选主编,我还应征来着。不是我自负,凭我的样貌、家世和阅历,放眼整个罗塔司兰,可以说是无人可比,我一路走来所向披靡,志在必得,不料在最后关头却莫名其妙地败给了云云南珠。

云云南珠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孩儿(爸爸是厨子,妈妈是美发师),号称人气时尚小博主。据她妈妈吹嘘,云云南珠的时尚触感与生俱来。还是女婴的时候,她就懂得挑剔纸尿裤的花色了。从十岁起,她开始在博客上煞有介事地写时尚评论,发自拍照,评点各大品牌。她的稚龄和卓尔不凡的品位引起时尚圈的关注。渐渐地,有设计师给她在时装发布会前排留座,也有时尚媒体向她约稿,罗塔司兰超模秀甚至邀请她去当评委。

一句话总结,她就是时尚界通过自我奋斗崛起的草根明星。时有英雄,照样使竖子成名啊。一想起这事,我就满腹牢骚极为不平。

只见云云南珠笑着摆手:“当然不是啦。总公司对我很信任,最近又续约三年。你瞧你,喝了几口青梅汁,语气都变得酸溜溜起来。实话同你讲,这个改版还是我提议的呢。时移世易,读者在成长,时尚风向在变,杂志如果故步自封,会被读者抛弃的。”

“这样啊。”我点点头,眼珠一转,换个角度发难,“你们要改版,我这里倒有个建议。”

“说来听听。”她摆出一副虚心纳谏的样子。

“我最不喜欢莫愁的专栏,快把它砍掉吧,否则它会拖垮你们的杂志。”莫愁者,非人也,乃是当红名模海尔嘉的狗,一只杏色八哥犬。

云云南珠不知哪次发烧时烧坏了脑子,居然在杂志上开辟一个专栏“窈窕淑汪”,让海尔嘉模仿莫愁的语气写文章。

于是乎,过去一年,这只满脸褶子的狗每个月都在《It Girl》上抱怨:茸茸乐宠物美容店的服务不够贴心,剪指甲技术有待改善;新版配方的如花牌狗香肠不含脆骨,滋味大不如以往;猩红大道上没有狗厕所,尿急时找不到方便的地方;冒昧乱搭讪的陌生狗狗不要太多……

说老实话,我之所以不再订阅《It Girl》,主要就是因为讨厌莫愁。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连海尔嘉受邀拍摄傲琦秋冬高定广告大片都不感兴趣,会关心她家狗狗多胞胎难产半夜送医吗?

“这个嘛,”云云南珠听了,面露微笑,“可能莫愁的专栏不合你的口味。大部分读者还是很喜欢呢。每次读者调查,它都名列最受欢迎栏目前三甲。自从开辟这个栏目,有许多宠物用品和服务公司向《It Girl》投放广告,我们的广告收入大幅上涨。”

我无聊地打个呵欠:“好吧,如果你们觉得赚钱更重要,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云云南珠倾身向前,神秘兮兮地说:“不过,你貌似有第六感哎,怎么知道我今天约你是谈专栏的事?改版后的《It Girl》将开设一个人物访谈专栏‘风云少女’,每期采访一位罗塔司兰少女最感兴趣的名人,想聘请你当记者。”

“你们请我写专栏?”

“没有比你更适合的人选咯。第一个访谈对象暂定为我们的执政官小姐。自从她入主食莲者之殿[6],还没接受过杂志的专访。各大媒体都摩拳擦掌,要抢这个头筹。放眼整个罗塔司兰,也只有你和她说得上话。”

云云南珠提到的执政官小姐,是我最最亲爱的好朋友梵妮·戴,罗塔司兰的首富少女。就在今年一月,她刚刚当选第一执政官,是罗塔司兰史上最年轻的首脑。资质鲁钝的我,可能一生都达不到梵妮的高度;和梵妮交上朋友,也许就是我这一生最荣耀的成就了。是以,我格外珍视与梵妮的友谊。

每次听到别人用崇敬的语气提起梵妮,我都感到无比骄傲。别人眼中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她,天天和我一起吃饭喝茶呢。不过我虽然心中窃喜,嘴上却淡然地说:“和我要好的风云少女可不止梵妮一个。”

“晓得啦,都说你是罗塔司兰的Miss Know-all(无所不知小姐),所以这个栏目一确定下来,我第一个就想到你。”说到这里,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只是不知道请得动请不动你?”

“你真的第一个就想到我?”我表示怀疑。

“我的助理推荐过黛西。黛西在人脉方面,虽然也符合条件,但是缺乏一点儿八卦精神。你知道的,做我们这一行,八卦精神不可或缺。哦,别多心,我不是说你八卦——”

我大度地摆摆手:“我才不会多心。事实上,我觉得八卦是一种稀有的美德和天赋。它能带给大多数人快乐。”

云云南珠兴奋地一拍桌子:“没想到你对八卦居然有这么高深的见解,看来我真的没有找错人。别人都不用考虑,就是你了——”

“慢着,”我冷傲地打断她,“我还没有答应呢。稿费也拿来谈谈嘛。”

“稿费?”她惊奇地问,“你还需要稿费?”

“拜托!”我没好气地说,“我虽然不缺钱,但是并不代表我不想赚钱。给人家做义务劳动,多没面子。倘若能在‘聘请’前面加上‘重金’二字,显得你们也很豪气呀。”

云云南珠一笑,妥协地问:“好吧,你要多‘重’的‘金’?”

我对金钱并无概念,想了想,说:“不要比莫愁低就好。如果稿费还比不上一只狗,传扬出去多丢脸。”

云云南珠笑着解释:“那个专栏的作者其实是海尔嘉,并非真是莫愁写的。怎么可能是莫愁写的呢?”

我固执地说:“在我看来都一样。”

出来时,雪下得大了,乌云压得低低的,路灯点起来,雪花在昏黄的灯光里飘舞,不像中午,倒像是黄昏了。我捧着一杯热巧克力,站在街角等出租车。(谁说千金小姐不坐出租车!自从看过《蒂芙尼的早餐》[7],我就爱上了出租车。)冷风袭来,我打了个寒战,后悔出门时贪苗条,没穿羽绒衣。

米夏发来短信,问我要不要去体育馆看滑冰比赛。我不假思索地回了个“No(不)”。我想念被窝儿,只想赶快回家,泡个热水澡,然后钻到被窝儿里,找一部奥黛丽·赫本的老片子看,连晚饭都在床上吃。

我从小就这样,每逢雨雪天气,就想钻被窝儿。回完短信,一辆黄色出租车停在我跟前。我蜷在后座,无聊地用手机刷微博。《It Girl》官方微博已经贴出消息:

@It Girl

新版《It Girl》3月15日上市。届时,小名媛@绿蒂主持的酷炫新专栏“风云少女”也将正式与大家见面。亲爱的少女,你最期待的第一个采访对象是谁呢?快告诉官博君吧,不会让你失望的。

赞(212)转发(121)评论(333)

才几分钟,转发和评论已经过百。我点开评论一看,大量的“梵妮”夹杂着少量的“海尔嘉”“阿拉贝拉”“宋蝉衣”“亨利”。看来梵妮真是众望所归呀。

我赶紧转发,随手@了梵妮、米夏、黛西等一长串人。一秒钟之后,有转发提示。是亨利!不记得刚才@他了呀。不过,人家毕竟是一番好意,我回了个“谢谢”。

他的“恭喜,热切期待ing”下一秒钟又冒了出来。这家伙每次转发和回复都这么神速,好像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都趴在社交网络上一样。

转发和评论提示的数字不断刷新,我按了忽略,跑去别人的微博主页转悠。第一个当然先奔梵妮的主页。她可真懒!最新一条微博还是一月就职典礼后发的。改天见面得说说她了。不晓得微博是很强大的宣传工具吗?勤发微博可以积累人气,博得好感,彰显亲民风范。就算已经当上第一执政官,争取国民的支持还是很重要的哎。

然后,我又瞄了一眼阿拉贝拉的主页。说到阿拉贝拉·艾美洛,请容许我再吹嘘一下。不是我脸皮厚,而是阿拉贝拉太了不起了。有她这样了不起的朋友,我实在没办法不炫耀。

艾美洛家族是伊萨卡贵族世家,阿拉贝拉的老爸曾经官拜侯爵。这都不稀奇,真正铸就家族辉煌的是长子乔治。乔治金发绿眸,标致得像个男模。不过,他的头脑比相貌更优秀,尽管没有接受过科班训练,但乔治天生具备时装设计才华,在十七岁时创立了自己的工作室,他一手打造的艾美洛时尚女装是唯一能与傲琦相提并论的奢侈品牌。

然而,也许是天妒英才,正值盛年的乔治忽然遇害身亡。在那之后,作为乔治最钟爱的小妹妹阿拉贝拉,妹承兄业,继任艾美洛工作室的领衔设计师。她却因为狂妄自大,接连得罪上司和下属,被自己的家族企业扫地出门。多亏仙仙小姐发出聘书,让她得以保住自己的职业生涯,并且通过为梵妮设计就职典礼的礼服东山再起。如今,阿拉贝拉是罗塔司兰炙手可热的时装设计师,当初无情地将她抛弃的艾美洛工作室态度大转变,请她回去重掌领衔设计师之印。

一边儿是她的家族企业,一边儿是时尚界第一女装品牌,我瞄到阿拉贝拉在主页说她和傲琦的合同八月就要到期,去还是留,她仍然犹豫不决。这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困境啊!我忍不住感叹。

米夏的主页顶无趣,满屏都是滑冰比赛的现场照片。我无语地翻翻白眼。体育迷都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我唯一关注的体育界人士是本国足球豪门——罗塔司兰联队的小老板宋蝉衣,因为她最不像体育界人士。宋蝉衣的最新微博里公布了球队今夏的转会[8]投入。

两亿五千万!无与伦比的豪奢呀。我真搞不懂宋蝉衣,一个少女为什么偏偏对足球这种男孩子为之疯狂的运动感兴趣呢?如果玩球队很便宜也好,偏偏还超级烧钱,一个顶级球员身价动辄上亿,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鬼使神差地,我在搜索框里敲了“莫愁”二字。就在按键的一刻,我忽然警觉,为什么又搜莫愁的主页呢?不是已经发过一千次誓,就当这只狗不存在,再也不关注它了吗?

然而,莫愁的主页连同它那张褶子脸已经出现在手机屏幕上了。它的微博粉丝数突破二十万,比我的多整整一倍。

世界上最悲摧的事莫过于此。

人们居然认为一只毫无思想和容貌的狗比我这个青春时尚美少女更有趣,让人家怎么活嘛!

听说过“礼拜日晚上忧郁症”吗?

我是这种病的重度患者。到礼拜日晚上十点半,我会忧郁到巅峰,都不敢开窗子。妈妈偏偏喜欢挑这个时候打电话。

我妈妈约瑟芬号称罗塔司兰的妮可·基德曼,有一身欺霜赛雪的骨瓷美肤。她爱惜自己的皮肤到了痴狂的地步。每到冬季,必定要携我爸爸搬到诺森兰北部边境住上几个月。那里紧挨着北极圈,有极夜现象,一天到晚黑洞洞的,最适宜养息皮肤。

电话铃声响起时,我以为是梵妮。

之前,我给梵妮打了无数电话。每次都是玛拉接的。玛拉是梵妮的私人秘书,深得梵妮信任。玛拉每次接电话,都是一副冷冰冰的口气:“对不起,执政官小姐在主持内阁会议,请稍后打来。”“执政官小姐现在没空,批阅完公文,还要写作业,请七点以后再打过来。”“外交部长临时登门,执政官小姐正和他密谈,不方便接电话,一会儿让她给你打过去,好吗?请耐心等候执政官小姐回电。”……

梵妮真有那么忙吗?

我怀疑玛拉故意挡驾。她妒忌我和梵妮的友谊,总是想方设法离间我们。近来,她的阴谋频频得逞,让我十分郁闷。

所以,你能想象当我抓起手机,发现打电话的是妈妈而不是梵妮时,有多失望。

“喂?”

“女儿,我是妈妈。”妈妈娇滴滴地说。据说,她以前说话声音很正常,这玛丽莲·梦露般的莺声呖呖是她上大学的时候苦练出来的。

“晓得。”

“靴子收到了?”

“收到了。”

“哪里不满意,拿回去让老芬给你改。我先和他打个招呼,你就不用排号了。”

“挺好的,不用改。”

听到这里,你一定发现了,妈妈并不真关心我的靴子如何,她只想炫耀一下自己和那个著名鞋匠的交情。她也的确有资格炫耀。

我妈妈是典型的千金小姐,出身好,嫁得也好,一生养尊处优,品位清雅得像冬日里的水仙花。她还是个大美人,上好的衣架子,天生的广告牌。无论什么衣裳鞋履、珠宝配饰,一经她穿戴,就像被仙子的魔杖点过一样,立刻焕发流行魅力。是以,各大时尚品牌都和她要好。

有个时尚女神做妈妈,我多少也沾光。不过,更多的是自卑。为什么大美人妈妈会生出丑小鸭女儿?

对我这个资质平平的女儿,妈妈也不甚满意吧。我甚至怀疑,她不肯再生小孩儿,就是因为对我感到失望。

也因为这个,每当我闯祸犯错误(比如这次留级),她都不会像其他家长那样痛心疾首,认为我的孩子怎么做出这种事?我妈妈总是格外淡定,一副“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表情。每当我取得一点点成绩,她都惊喜交加,好像发生了什么奇迹一样。

这不又来了。

“微博看到咯,恭喜!”她说,“妈妈结婚之前,在《Chic》家当过好几年服饰编辑。你做时尚记者,也算是女承母业了。”

“《It Girl》哪能和《Chic》相提并论,我和妈妈也差太远了。”

“不能这样讲。”她笑着说,“《It Girl》风靡罗塔司兰,影响力巨大,算是少女版的《Chic》。为这样一家杂志写专栏,是良好的起步机会。妈妈很盼望你青出于蓝呢——”

正在这时,有新电话打进来,是梵妮。

我赶紧说:“不好意思,妈妈,梵妮来电话,这边我必须挂掉了。”

她很理解:“执政官小姐?那可是你的第一个采访对象。快接电话吧,别耽误正事,我们什么时候聊都可以的。”

我切到梵妮线上。梵妮开口便道歉,声音里有浓浓的倦意:“对不起,绿蒂,这会儿才有空回你电话。”

“没有关系的,”电话接通的一刻,我的满腹幽怨一扫而空,立刻就原谅她了,“你本来就忙嘛,一国执政官是那么好当的?我找你都是些不重要的事,拖拖也无妨。”

“既然是不重要的事,明天再谈可以吗?今天真是累得很呢。”梵妮说着,打了个呵欠。

“啊,明天——明天什么时候?”我有不祥的预感。

她叹口气:“你还是问玛拉吧,她比我更清楚我的日程安排。好困哦,放我去睡觉,好不好?”

“好吧——”我拖长音恋恋不舍地说,很希望她能听出异样,关怀地询问一下下。

然而——

“太好了!”梵妮如释重负,潦草地夸了我一句,“全世界就数你最可爱、最体贴人了。”然后“mua”一声,干脆利落地挂断了电话。

我失落地看手机上显示的通话时长——21秒。我的大忙人朋友只肯匀出21秒钟的时间应付我,可是我一点儿都不恨她,我更恨我自己。谁让我好说话,好说话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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