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877000000004

第4章 单骑一剑江湖客 万里西风瀚海沙

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鞍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枯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阜,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了。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口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维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金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古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旌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乡,访寻旧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胜叹息。他见李思南聪明伶俐,遂收了这个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个弟子。

匆匆十载之后,李思南已是学成出师,他记着父亲命名之意,准备待母亲百年之后,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数年之中,他与抗金志士也常有来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个当年与他父亲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来,据说他在七八年前见过他的父亲,后来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亲年纪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寻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亲的下落,就已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中的焦渴,心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天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策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朋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思南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思南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

李思南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思南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但这人是什么人呢?”

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革囊,李思南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于是便搜查这人的革囊。

李思南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镖,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思南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惊了。

镖上刻镂的是龙形图案,具体而微,昂头舞爪,十分生动。李思南心中闪过了三个字:“毒龙镖”!

毒龙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屠百城,人称“冀北人魔”!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金国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金国带兵的军官,某一年曾在山东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金国的四十八名军官,其中有十四名还是守备和总兵级的高级军官。

金国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官之后,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从此他也自称屠百城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虏方算称心。”至于“冀北人魔”则是金国的武士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几城,不过想来总还不满百城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对屠百城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独门暗器——毒龙镖。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当年他杀七城的四十八名金国军官,其中三十六名便是丧在他这毒龙镖之下!

李思南手中拿着毒龙镖,大惊之后,心里想道:“这一定是屠百城无疑了,他这么高的武功,却是谁有那么大的本领把他杀死的?”

心念未已,忽听得“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已是向他射来!

这支响箭来得急劲之极,李思南刚听得“呜”的一声响,利箭已是劈胸射到。李思南正在低头看那毒龙镖,做梦也想不到在这杳无人烟的戈壁之上突遭暗算,冷不及防,几乎给那支箭射着。

李思南一个“燕青十八翻”就在浮沙上打了几个滚,发箭的人哈哈大笑,说时迟,那时快,第二支、第三支响箭又相继射来。

响箭本来含有警告的意思在内。江湖上的习惯,敢于使用响箭的人一定是自信武功了得,远胜对方,所以才用响箭,叫对方有所提防。而且第一支响箭,通常也不会是射向对方要害的。

可是这个人的响箭来得快如闪电,而且接连三支,都是向着李思南的要害之处射来,这就失掉了“警告”的意义了。这个人分明是要取他的性命,却又故作豪迈,使用响箭,显得他“不是”暗算。

李思南大怒,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来,此时他已有了准备,对方的连珠箭虽然来得仍是十分急劲,他已是可以从容应付了。他翻起身来,正好迎着了那两支箭,当下提弓一拨,叮叮两声,两支响箭落在地上。

李思南抬头一看,只见来的两骑快马,骑在马上的,一个是粗眉大眼的蒙古武士,一个是面肉横生、披着大红袈裟的喇嘛。

那粗眉大眼的武士怔了一怔,随即又纵声笑道:“好小子,倒有几分本事。你是来给屠百城收尸的吗?不用费事了,我送你到黄泉去与屠百城相会吧!”

那喇嘛道:“先问问他是什么人?”

武士说道:“这小子来给屠百城收尸,又是汉人,不用问准是屠百城的手下。”一面说话,一面跳下马来,向李思南扑去。武学高手在沙漠上和敌人交手,步战要比马战有利得多,因为沙漠不比平地,说不定会踏着浮沙,人和马的重量总在二百斤开外,踏着浮沙坐骑就会失陷。一个人就轻得多,而且可以施展轻功,所以这个蒙古武士舍弃坐骑,轻身来斗李思南。

李思南敬佩屠百城是个好汉,心里想道:“杀屠百城的一定不是好人,斗不过也要和他们一斗。”

待那蒙古武士来到三丈之内,李思南陡地一声大喝:“来而不往非礼也!”手中的三支毒龙镖一齐打出!

李思南一来是因为这个武士的手段太过狠,二来对方能够杀屠百城,本领一定十分了得,若然不下辣手,只怕性命难保。是以他迫不得已,才使用刚刚到手的毒龙镖。

这名蒙古武士欺身疾扑,也并非对敌人毫无防备的。但一来因为他是成吉思汗帐下有数的好手,艺高胆大,李思南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虽有防备,也还不怎样把李思南放在眼内;二来他并不知道李思南已经取得了屠百城的毒龙镖,而这毒镖乃是见血封喉,毒性最厉害的暗器!

距离只在三丈之内,而且这名蒙古武士的身形还是向前扑来的,李思南一手三镖,全都打向他的要害,饶他武功再高,也是难以躲避的了!

李思南的三支毒龙镖,分别从三个不同的方位打去,一支打他上盘额角的“太阳穴”,一支打他中盘胸口的“璇玑穴”,一支打他下盘右膝盖的“环跳穴”。这三个部位并非成一直线,而是排列成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的。这样的打法,难到了极点,对方即使是一个擅接暗器的高手,至少也要给打中一支。

李思南满以为非中不可,不料就在这一瞬间,只听得“呼”的一声,突然就像有一片红云卷来,把他这三支毒龙镖全部卷了去。原来是那个红衣喇嘛从马背上跳起,一支箭似的射来,恰好赶在那蒙古武士的前面,大袖飞扬,把三支毒龙镖一古脑儿的收归袖底。

这种接暗器的功夫当真是出神入化,李思南非唯见所未见,且是闻所未闻。

红衣喇嘛把三支毒龙镖拈起来看了一看,便放入囊中,笑道:“屠百城的毒龙镖果然名不虚传,是天下最厉害的百毒暗器,可惜你这小子不会使用!”

听他的口气,似乎他从前还未见过毒龙镖。那么,屠百城是不是他杀的呢?抑或是在他们交手之时,屠百城无暇射出毒龙镖就给他杀了。

但在此时此地,李思南也是无暇推敲的了。李思南刷的拔出剑来,喝道:“并肩子上吧!”

红衣喇嘛哈哈一笑,说道:“米粒之珠,也放光华,老佛爷还不屑与你交手呢!”

那蒙古武士险些给毒龙镖打中,吓出了一身冷汗,此际惊魂已定,怒气陡生,扑上前来,大喝道:“小子休得猖狂,看我取你性命!”

红衣喇嘛道:“这小子虽然不是怎么了得,但赤老温,你也不可轻敌了。”

赤老温一听,心里想道:“你看不起这小子,却叫我不可轻敌,这分明也是看不起我了。”为了争一口气,于是一上来,便对李思南连下杀手。

李思南一招“弯弓射雕”,长剑笔直刺出,陡然间一个转身,左翻右绞,把那武士劈来的凶悍绝伦的连环三刀尽都化解。而且剑势未衰,解招之后,剑尖仍是向前刺去。

赤老温心头一凛,急忙一个“大弯腰,斜插柳”,俯身一旋,横刀拍出,他的膂力本来不弱,再借了这一旋转之势,劲道已在李思南的这一剑之上,“当”的一声,刀剑相交,李思南的长剑给他拍开。

李思南也禁不住心头一凛,想道:“蒙古的刀法果然与中原大不相同,古怪之极!”要知李思南已得少林派达摩剑法的真传,在他使出那一招杀手还击之时,实是想不到蒙古武士会用如此古怪的刀法化解他的。

两人刀来剑往,转眼间就斗了三五十招。李思南只觉得喉焦口涩,目眩头昏,剑招使出,往往力不从心。原来他在库里戈壁上困了两日,只用干粮度日,水也不敢多喝,如今一与强敌交手,初时还可以支持,时间稍长,已是难以为继。

赤老温得理不饶人,刀法越来越狠,横劈直斫,每一刀劈斫出去,都是隐隐挟着风雷之声。

李思南改用“游身八卦掌”的轻灵身法,剑中夹掌,与赤老温游斗。赤老温喝道:“一味躲闪,不敢与我见个真章,算得什么好汉?”

话犹未了,李思南陡地喝道:“看剑!”一招“大漠孤烟”,剑光如练,倏地里就指到了赤老温的胸前,赤老温斜身一窜,李思南如影随形又追了过来,冷笑道:“你也只知躲避,不敢与我见个真章么?”

赤老温大怒,使了浑身气力,一刀就劈过去,李思南故意卖个破绽,倒纵闪开,赤老温猛力一跃,又是一刀,恨不得把李思南劈成两半!

李思南忽地喝声:“倒也!”赤老温“哎哟”一声,果然应声而倒!原来赤老温的轻功不及李思南,李思南在游斗之时,试出了有一堆乃是中间陷空的浮沙,他倒纵跳过这堆浮沙,赤老温却陷入了浮沙之内。他是用了全身气力的,一踏着了浮沙,大半个身子已是陷了进去,急切间哪里跳得出来?

眼看只要李思南回剑一戳,赤老温性命难保,那红衣喇嘛已是挡在李思南面前,冷冷说道:“你莫以为你用狡计胜了一场,就得意了。老佛爷空手接你的剑,只要你过得十招,老佛爷给你磕头,而且恭送你出这沙漠!”

李思南喝道:“谁要你让!”刷的一剑就刺过去。此时他的气力已差不多耗尽,形势凶险,迫得他必须速战速决,是以一出手便是“达摩剑法”中的杀手绝招,也顾不得对方是空手还是使用武器了。

那喇嘛说了只凭一双肉掌,果然就是空手应付。李思南的这一剑来得迅如闪电,他竟然不躲不闪,只听得“铮”的一声,李思南的青钢剑正是给他弹开。这一弹拿捏时候,当真是妙到毫巅!

李思南虎口疼痛,吃了一惊,一个“风刮落花”的身法,转到那喇嘛的背后,又是一剑,刺他脊椎的“大椎穴”。

殊不知李思南固然吃惊非小,那喇嘛也是不禁心头一凛:“这小子看来已是筋疲力竭,我居然还不能够把他的剑弹出手去,倒是不可小觑了。”

那喇嘛反手一拂,李思南见识过他的本领,不容他的手指拂到,剑走轻灵,倏的就斩他双腿。那喇嘛使用“拂云手”的功夫,重心放在上盘,下盘乃是“空门”,李思南本领虽不及他,但对于武学的原理却是研究有素,是以能够避实就虚,出手就是攻击对方的弱点。

那喇嘛也好生了得,背后好像长着眼睛似的,李思南那里一个变招,他亦已是步换身移,霍的一个“魁星踢斗”,仍然是对准了李思南的虎口踢来。

李思南剑锋一偏,避开了他的鞋尖,剑锋朝着他腿窝“鼠蹊穴”就刺。虽然不过数寸之差,但他这一避一刺却是武学的上乘功夫。高手比拼,所争不过毫厘之差,如此一来,那喇嘛登时又给李思南制了机先。

那喇嘛硬生生的把踢出去的这一脚缩回,倒纵出一丈开外。李思南连遇两次险招,也是吃惊非小,一时间倒也不敢贸然进击。

那喇嘛心里想道:“这小子的剑法好不溜滑,只怕十招之内,我是未必胜得他了。”暗暗后悔先前的话说得太满,蓦地心念一动,“有了!”把袈裟脱了下来。

李思南正要揉身再上,陡然间只见一片红云当头罩下,李思南一剑刺去,“嗤”的一声轻响,剑尖从袈裟上滑过,竟是未能将他的袈裟刺穿。就在这一瞬间,只觉劲风扑面,而且胸口也好像挨了一锤似的,隐隐作痛,李思南连忙纵开,幸好恰恰来得及避开袈裟罩体之灾。

那喇嘛哈哈笑道,“好小子,真有你的。还有六招,小心应付了。”

这喇嘛说过不用武器,但这袭袈裟拿在他的手上却是一件极为厉害的武器,抖开来似是一张大网,收束起来又似一根棍子,经过了他的玄功运用,碰上了李思南的青钢剑,竟会发出铿锵的声响。

李思南奋力招架,不过数招,只觉胸中气血翻涌,五脏六腑好似就要翻转一般。李思南暗暗叫道:“不妙!”仗着轻功,东躲西闪,希望能够将他诱到浮沙之上,败中求胜。

哪知这喇嘛的轻功比他还要高明,几次踏着了浮沙,都是一掠即过,如影随形地紧紧跟在李思南背后。

李思南全神应敌,也不知过了多少招。这喇嘛却是心中焦躁,暗地想道:“幸好这里没有外人,要不然给人看到我在十招之内拿不下这个小子,我的面上还有什么光彩?”

李思南实在已是疲累不堪,全仗着一股气才能够勉强打下去的。忽地一个疏神,他想诱对方陷足浮沙,不料自己一跃却差了那么少许没有跳过去,反而陷在浮沙之中。

那喇嘛喝道:“好小子,还想逃么?”袈裟罩下,那股劲风先就令得李思南几乎窒息。

李思南正自心里叫道:“我命休矣!”迷迷糊糊之中忽似听得“嗤”的一声响,那喇嘛喝道:“什么人?”随即有人哈哈笑道:“你说话算不算数,已经是第十五招啦!”

李思南想睁开眼睛来看,双眼已是不听使唤,睁不开来。但也还隐隐感觉得好像是有人到来,蓦地里那喇嘛大叫一声,随即听得马蹄声远去。李思南知道定是有人来救自己,如今已是把那喇嘛打跑了。李思南全仗着一股气勉强支撑,此时知道危险已过,那口气一松,人也就登时晕过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思南忽觉遍体清凉,朦朦胧胧之中好似有甘霖下降,滴入他的口中,焦渴止了,有说不出的舒服,人也就渐渐醒了转来。

张开眼睛一看,只见自己是处身一个帐幕之中,帐幕中有一个头戴儒冠,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汉子,还有一个穿着浅绿衣裙的妙龄女子,两人都是汉人装束。那个少女正站在他的面前,手里拿着一条湿透的毛巾,绞那手巾,把水珠一滴滴地滴在他的面上,滴进他的口中。

此时已是晚上,沙漠上日间和晚上的气温相差很大,李思南是在炎热的沙漠上晕过去的,此时醒来宛似到了清凉的境界。他干燥的喉咙有了水珠的滋润,少女浅绿色的衣裙也给他一种清凉的感觉。李思南一醒过来,不觉便是精神一振。

那少女见他张开眼睛,笑道:“好了,爹爹,这位相公已经醒过来啦!”

那中年汉子走了过来,说道:“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屠百城的什么人?”

帐幕的一角并排放着那三枚毒龙镖,想必是这人在打跑了那喇嘛之后捡起来的。屠百城的尸体想来也当然是给他发现了。

李思南道:“多谢侠士救命之恩。我与屠百城素不相识,不过曾听得家师说过他的事迹,知道他是一个好汉子。”

那汉子道:“你师父是谁?”

李思南说了师父的名字,那汉子笑道:“原来是少林派谷大侠谷平阳的高足,怪不得本领这么了得!”

李思南好生惭愧,惶然说道:“晚辈学艺未精,若非恩公相救,晚辈已是丧命在那凶僧手下。”

那汉子正色说道:“你可知那两个人是什么人?那个喇嘛是蒙古国师龙象法王的大弟子呼黎奢,那个武士则是成吉思汗手下有名的武士。成吉思汗手下有十二个本领最高的武士,号称十二金刚,这人名叫赤老温,在十二金刚之中排名第八。我看你的坐骑累成那个样子,想来你已是被困在戈壁里有几天了,你居然能够打败赤老温,还能够抵挡呼黎奢的一十五招,这正是虽败犹荣,还用得着惭愧么?”

李思南听了这汉子的赞语,心里却是暗暗吃惊,想道:“原来那个喇嘛不过是蒙古国师的弟子,而那个武士在十二金刚之中也只能排名第八。如此看来,蒙古实是大有能人,不在中原之下呢!”

那汉子若有所思,接着问李思南道:“屠百城是给谁杀的,你知道么?依我看来,呼黎奢的武功虽然不弱,但凭他这点本领,也还杀不了屠百城!”

李思南道:“晚辈不知。但恩公却是猜得不错,屠百城的确不是那两人杀的,因为在他和我交手之前,他还未曾见过这毒龙镖。”当下将发现屠百城尸体的经过,以及和那两个人交手之时所听得的言语都对这人说了。

这汉子叹了口气,说道:“我与屠百城曾有一面之缘,虽然相交不深,彼此都是互相敬重的。我听说他来到了蒙古,正想找他,不料他已埋骨荒沙。一代英豪,丧身异域,实是令人叹息。”

李思南心里想道:“这人能够打败那个喇嘛,又是屠百城的朋友,想来一定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于是恭恭敬敬地问道:“小可多蒙救命之恩,不敢请教恩公高姓大名。”

那汉子道:“患难相助,我辈侠义道之所当为,何况咱们都是汉人呢。我是襄阳孟少刚,她是小女孟明霞。”李思南听了他们父女的名字,不觉大吃一惊。

原来这孟少刚乃是名震武林的江南剑客,李思南曾听得师父说过他的一个故事,有一年孟少刚偷渡长江,潜入敌后,想要联络伏牛山区的一支义军,不幸风声泄漏,金廷派了五名一等一的高手缉捕他,在伏牛山下相遇,一场恶战,孟少刚只凭双掌一剑,尽歼金国五名高手,本身也受了重伤。

那是十年之前的事情,自此之后,孟少刚的踪迹就再也没有在金国统治下的地区发现了。中原的武林人士,揣测纷纭,有的以为他因重伤难治,业已身亡;有的以为他已回转江南,经过了这一次死里逃生的危险,豪气非复当年,因此闭门封刀了。想不到在十年之后,李思南却在这大戈壁遇上了他。

孟少刚似是猜到了他的心思,笑道:“你大约曾经听过我的名字?”

李思南道:“孟大侠当年在伏牛山下,双掌一剑,尽歼金国五名大内高手,家师对孟大侠也是十分佩服的。家师常说,他只恨没有机缘到江南去拜访孟大侠。晚辈真是何幸如之。”

孟少刚道:“我当年身受重伤,本来是活不了的。幸亏有个人救了我,这个人就是屠百城。”

李思南道:“哦,原来如此!”心里想道:“怪不得他赶来救我,而且我一醒来,他就问我是屠百城的什么人。屠百城的尸首给我发现,我又打出了屠百城的独门暗器毒龙镖,当时那喇嘛也以为我是屠百城的弟子,想必这位孟大侠亦曾有过如此怀疑。”

孟少刚道:“我对令师也是闻名已久的了,可惜我这次匆匆经过中原,未能前去拜访。”接着笑道:“你在这里遇见我,有点奇怪吧?”

李思南道:“前辈可是在蒙古找寻屠大侠的么?”

孟少刚道:“我是知道他已经来了蒙古,我也希望能够在这里碰见他。不过,我这一次却并非为他而来。你是我辈中人,我不妨对你说。”

在他们说话的时间,孟明霞已经煮好一锅稀饭,此时捧了上来,笑道:“爹,先让客人吃点东西再说。李大哥,你在恶斗过后,疲劳过甚,吃干硬的东西恐怕不大适宜,所以我给你弄了一点稀饭。我们已经吃过了,你不必客气。”

李思南笑道:“我在沙漠几天,每一天至多敢喝一小杯的水,实在渴得难受,吃稀饭最好不过。”心里很是感激孟明霞的体贴。

帐幕外面传来马嘶之声,李思南听得好似是他的那匹“一丈青”,正要询问,孟明霞已在说道:“你那匹坐骑,我也给你救活了。马是好马,可惜大约也是因为几天没有水喝,疲不能兴。现在它正在外面吃草,我出去看看,待它吃饱了草,我再牵它去喝水。离这里不远,有个水源。”李思南听得坐骑无恙,大喜过望,再次多谢了孟家父女。

孟少刚道:“霞儿,你把马儿牵去喝水,顺便带一些食水回来。”

孟明霞道:“是。”取下挂在帐幕上的一个皮袋,便出去了。沙漠上的蒙古人都是用皮袋盛水的,孟家父女到了蒙古已有多日,也跟从了蒙古人的习惯。

李思南心里想道:“用皮袋盛水比用水壶好得多了,可惜我没有预备。要是有这么一个大皮袋,在沙漠里至少可以多熬几天。”

李思南把那锅稀饭吃得干干净净,孟少刚笑了一笑,说道:“精神好了点么?”李思南道:“好得多了。”于是孟少刚回到刚才的话题,继续说道:“你在金虏统治的地区,可曾听到这样的一个风声:蒙古要和大宋联盟,夹攻金国?”

李思南道:“这几年晚辈家居侍奉老母,穷乡僻壤,听不到什么消息。此事若然属实,倒是一个喜讯。”

孟少刚皱了皱眉头,说道:“看来消息倒是真的,不过,却未必是大宋之福。”

李思南道:“孟大侠可是恐防前门拒虎,后门进狼。”

孟少刚点了点头,说道:“正是这样。”歇了一歇,喝了一口水,接着说道:“我有个朋友,是在宫中做侍卫的,据说蒙古的确派有密使前来临安,准备与宋国商谈联盟攻金之事。临安朝议未定,大臣中分为两派,一派急功近利,很想促成此事,借蒙古的兵力恢复中原;一派畏金如虎,只怕战事失利,那时反遭亡国之祸。这两派人都没有想到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打败敌人,当真是令人兴叹。”

李思南道:“孟大侠之见如何?”

孟少刚道:“联蒙古夹攻金国,此事是否可行,在江南的武林人物之中,也是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蒙古与在临安立国的大宋地北天南,相隔何止万里,江南豪杰都没有到过蒙古,对蒙古的情形毫无所知,是以武林朋友在争论一番之后,认为空论无益,必须有人亲到蒙古,听听他们的舆情,看看他们的虚情,然后才能判断蒙古是否具有诚意。这,就是我这次要来蒙古的原因了。”

李思南肃然起敬,说道:“孟大侠为国辛劳,间关万里,横穿大漠,深入穷边,当真是令人敬佩!”

孟少刚道:“我们行走江湖的,多吃点苦,正好磨练自己,那也算不了什么。小女明霞,初时对这里暴热暴寒的气候很不习惯,现在也可以过了。”

孟少刚只有一个女儿,很是疼爱,一说起来,不免多说几句闲话,笑道:“我本来不要她来的,她非要跟我不可,我也只好带着她了。幸亏她倒是没有给我添上麻烦,旅途上的起居饮食,反而是她照顾我呢。”

李思南道:“这是孟大侠的好福气,有一个这样孝顺的女儿。”

孟少刚道:“你也是一个孝子呀,你刚才不是说,你这几年是在家居侍奉老母吗?”

一个孝子,一个孝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思南长了二十三岁,从未曾与女子结交,孟明霞可算得是他第一个相识的异性朋友。对于这样一个刚健婀娜两有之的侠女,他虽然不敢稍涉遐思,心里也是十分敬佩的。此时他正在感激着孟明霞对他的体贴,听了孟少刚的话,不觉面上一热,说道:“晚辈怎么比得上令嫒?对啦,孟大侠刚才说到此次来蒙古探听虚实,不知已有所得?”他喜欢听孟少刚谈论他的女儿,但又不好意思再谈下去,于是就赶快回到原来的话题。

孟少刚笑道:“你瞧我好糊涂,正经的事忘了说,绕了几个弯,也不知说到哪里去了。”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喝了一口水,接下去说道:“我们父女到了蒙古,已经有八个月。这八个月中,我们走了许多地方,三教九流的朋友,也都见过不少。我们探听所得,成吉思汗整军经武,以他的兵力,确是可以独自打败金国。”

李思南道:“那么,他何以要与大宋联盟?”

孟少刚道:“依我猜想,他一定是要操必胜之算才肯进兵;二来他也想消耗宋国的兵力。”

李思南道:“这么说,成吉思汗的图谋,是在灭金之后,再移师南向的了。”

孟少刚道:“一点不错。我看到好几个迹象,都可以证明他有先灭金、后灭宋的图谋。”

“蒙古大部分地区是沙漠,他们的骑兵最为骁勇,攻城略地,靠的全是骑兵。可是这一两年来,他们已在开始训练水师了。蒙古的几个大湖,如:呼伦池、贝尔湖、达尔泊、库尔察汗泊等等,都是他们训练水师的处所。进攻金国,可以从陆路大举入侵,只靠骑兵便可横行无阻。他们训练水师,显然不是在于对付金人。”

李思南悚然而惊,说道:“不错。他们若是要进兵江南,必须渡过长江。这水师当然是要用来侵宋的了。”

孟少刚接下去说道:“其次,蒙古是许多部落结合而成的国家,部落多,种族也多。汉人在蒙古也有不少。听说蒙古人,尤其是蒙古的贵族,以前对汉人是很虐待的,这两年却好了很多,在成吉思汗的帐下就用了不少汉人。他们要学汉人的语言,要熟悉江南的风土人情和地理形势,不惜拜汉人为师呢。你想,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什么,难道当真是对汉人好起来么?还不是为了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的缘故。”

李思南点了点头,说道:“我也听说成吉思汗雄才大略,委实不可小觑。如此看来,他还当真是深谋远虑哪!”心里则在想道:“蒙古改变对待汉人的策略,我的爹爹或许可以少受折磨,还活在人间也说不定。”

孟少刚讲完了他在蒙古的所见所闻之后,问李思南道:“老弟,你在乡下还住得下去吧,为什么也跑到蒙古来?”心想,他若是不甘于受金虏的统治,应该跑到江南才是。

李思南说出了他远来寻父的原因。孟少刚道:“对了。我也知道蒙古在二十年前,曾经兴兵侵金,在中原俘虏一批汉人老百姓回来。”

李思南道:“这批俘虏的下落,孟大侠可有所闻?”

孟少刚道:“我听说其中有一部分是给他们派去开荒。汉人懂得耕作,蒙古人则只是擅于游牧,对于农事,非得请教汉人不行。”当下说了几个比较大规模的开垦荒地的场所,李思南记在心上。

孟少刚道:“还有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当了工匠与其他杂差。也有少数人受了延揽,在成吉思汗的帐下做了官。”

说到这里,孟少刚想了一想,忽道:“令尊叫什么名字?”

李思南因为他的父亲并非什么著名人物,混杂在一大堆俘虏之中,他的名字,从江南来的孟少刚想来是不会知道的,所以一直没说。这时听得孟少刚问起,心里想道:“试一试也好,说不定他曾经听过什么人谈及我的爹爹。”于是就把“李希浩”这个名字说了出来,还怕孟少刚听不清楚,拿起筷子,在地上写了三个工笔楷书。

孟少刚低头一看,面色微微一变,但转瞬便即恢复如常,不让李思南看出,淡淡说道:“哦,是李希浩吗?”正是:

言者无心听有意,险教碧血染黄沙。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同类推荐
  • 威尼斯商人

    威尼斯商人

    莎士比亚在喜剧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乐观主义是莎士比亚的喜剧创作的基调。在他的喜剧中,蕴含着人文主义者的美好理想,以及对人类光明前途的展望。本书收选朱生豪先生翻译的莎翁喜剧代表作:《威尼斯商人》《仲夏夜之梦》《第十二夜》《无事生非》《皆大欢喜》。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小说通过保尔·柯察金的成长道路,告诉人们,一个人只有在革命的艰难困苦中战胜敌人也战胜自己,只有在把自己的追求和祖国、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创造出奇迹,才会成长为钢铁战士。
  • 短篇集:秘密

    短篇集:秘密

    本书收集了作者几部经典的短篇小说,围绕着秘密的主题铺展开来,故事生动有趣,情节跌宕起伏,令人目不暇接。
  • 黑塞童话集(黑塞文集)

    黑塞童话集(黑塞文集)

    本书收录了黑塞的二十篇童话作品,涵盖其整个创作生涯,也见证了他的人生轨迹。黑塞的童话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童话作品,却同时深受东西方童话传统的影响。从他十岁时创作的《两兄弟》,到他1933年写就的最后一篇《鸟儿》,它们见证了黑塞试图运用这一体裁记录自己身为一个艺术家的内心世界的尝试。与同时代的很多欧洲作家一样,黑塞密切关注着周遭发生的一切:科技的迅速发展、物质主义的兴起、世界大战的爆发、经济的腾飞和衰退……凡此种种,以及他个人所经历的创伤、疑问和梦想,都在艺术童话的世界里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 花子房

    花子房

    《花子房》是长篇原创小说之一花子歌谣(一),花子歌谣(二)穷人要饭跑大门,八仙东游我西游,爷奶不离两片唇,一世荡悠为快活。打狗棍要饭的筐,要上二年三年饭,剩菜剩饭往里装。给个县长也不换。
热门推荐
  • 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盖世刀霸

    盖世刀霸

    陆飞,本是外门最低微的子弟,机缘巧合之下获得神秘刀器碎片,每片碎片都有鬼神莫测的能力。从此陆飞实力猛进,走上传奇之路。
  • 顶包正妃:生个宝宝斗君心

    顶包正妃:生个宝宝斗君心

    卷一:王府篇当穿越成为流行,这个世界会怎样?她施晶晶,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香港西九龙冲锋队特警警长,在一次卧底行动中,不慎遭泄身份,而英勇牺牲。本以为此命休矣,没想到上天跟她开了个极大地玩笑话。生孩子啊!多艰巨的任务,正主半路逃跑,她倒成了冒身顶替的了。正牌王妃,但是不受宠?外加那对奸夫淫妇三不五时的在自己的面前甜蜜蜜?没关系!谁让一道圣旨,自己就成了破坏人家感情的第三者了呢?!冷嘲热讽外带设计陷害?我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让自己寄人篱下呢!但是,她忍耐不代表她软弱!如若一旦有人触及她的底线,她便会化身为最毒辣狂妄的女霸枭,翻天覆地在所不惜!当下堂狂妃对上暴躁酷王爷,那么,这个游戏便会变得非常有趣!一纸休书,可能斩断万缕情谊?!卷二狂妃篇:在战场她是须眉不让的巾帼女将军,挥手间雷霆万击,气吞山河。在江湖,她是鬼医的医学嫡传女弟子,医术高明,妙手回春,芳踪难寻。如此,或狂、或媚的她究竟终会花落谁家?是暴躁如他?还是儒雅如他?或是诡异如他?☆★☆★☆★☆★☆★☆★☆★☆★☆★☆★☆★☆★☆★☆★推荐自己狂女系列文之《狂后弃宠》穿越前,她是势力强大的黑帮大佬!出手狠绝,且从未失手!穿越后,她成为友邦进贡的冷宫弃后!他,是帝国的残暴皇帝,为人嗜血,冷酷无情,绝情弃爱。是女人为玩物,暴戾残酷!三夜强宠,那冷俊的男人薄唇紧抿,俯视着那红潮仍在的精致容颜,轻鄙淡笑:“当年身为沧烜王朝质子王爷,他不得不将心爱的女子送至朕的身下!不知,如今已是沧烜之帝的他,可曾后悔?不如,今夜由朕最为宠幸的后儿替朕一探可好?!”床榻之上,女人那精致的容颜神色淡然,清冷的眸子闪过犀利杀机。礼物?!棋子?!那也要看她是否甘愿!清冷美眸染上阴狠讥笑,诱人的红唇吐气如兰:“慕容烨!他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日后不踏平龙煜,我就不叫独孤无垢!”当冷宫大佬狂后对上暴戾如狮,嗜血残忍的君王,结果究竟会是鹿死谁手?!。。。◆好文推荐:戚格《狂妃三夫》血兽--怒怒baby的好文:《特工皇妃》—好友胡狸精的好文:
  • 李白的邻居

    李白的邻居

    修炼一道,路途艰难,危险无比。一名壮汉冲天大喊:“为何修炼会如此艰难”。旁边的陈宇不解道:“修炼很难吗?我看挺简单的呀”。壮汉瞟了一眼陈宇,然后说:“可笑,居然觉得修炼简单”,“多看《修炼简简单单》不就行了吗”?壮汉:“是那本无上天书《修炼简简单单》,”陈宇:“没错,这位兄弟我看你骨骼惊奇,相貌不凡,天灵盖有一股绿光涌现,你我相见即是缘分,我就忍痛割爱将这本天书以9.9块灵石买给你如何。”
  • 白岸俩闲人

    白岸俩闲人

    小脚老婆婆踮颠踮颠跑到办公室报告,说她们院门道房房顶上放出好些风筝,黄黄绿绿的,准是给敌人飞机发信号。紫云听了微微一笑,有这等事,咱看看去。紫云知道她是找碴儿,故作惊人语。小脚老婆婆是居民小组长,过去就曾汇报门道房的邻居可疑,说他平常不与院邻打交道,钻在屋里,鬼鬼祟祟,像特务。紫云暗自失笑,心说,你要能抓特务,那特务得比猪蠢。不过,屋顶放风筝,也有风趣。不妨看看去。她往脖子上系了条纱巾。对着镜子瞟了一眼,这才与小组长一前一后出了房门。进了南大门院,她一眼就看到了土房顶上的风筝,飘飞自如,无拘无束,比有人放还姿态风流。
  • 无限女强:失踪的神眷者

    无限女强:失踪的神眷者

    婚礼前的半小时身为新娘的她因一个莫名电话丢了性命。再次睁开眼才得知她已被选为神眷者并在另一个空间里重塑了生命。在这个神秘的空间,身为神眷者的她只有不断变强,不断挑战艰难的任务才能活下去!为了能够复活并回到现实世界完成婚礼,她又将面临怎样艰难的考验?这又会是一条怎样的强者之路?
  • 重返璀璨年华

    重返璀璨年华

    苏泽在恍惚之下回到了毕业后,刚准备入职时的2010年。在阴差阳错之下,他有了一个奇异的金手指……然后卯足了劲一路向前。在这个风起云涌,璀璨激荡的大时代里,他先后涉足了旅游、餐饮、移动互联网,终有机会留下自己的足迹。更为重要的是,外人眼里的女神,他眼里的女神经,曾经一度天人永隔的姐姐终于可以重新相见……已有200万字完本精品《逆流完美青春》,书友群:851601466。
  • 洞天飞升记

    洞天飞升记

    仙人揽六箸,对博太山隅。湘娥拊琴瑟,秦女吹笙竽。玉樽盈桂酒,河伯献神鱼……——三千年神仙幽隐,古今外与世异流。
  • 万界无限火力

    万界无限火力

    被万界空间选中的少年携带着无限火力buff在这无限的世界中寻求着自己的道路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